① 中國人要和韓國人結婚並且在韓國辦理結婚手續,請問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中國人要和韓國人結婚並且在韓國辦理結婚手續,需要准備如下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結婚彩色證件照3張。
如果想先在韓國登記結婚,需要中國人出具在中國的未婚證明公證書,然後到韓國地區禮堂向韓國人民申報結婚。在韓國開具登載婚姻事實的婚姻關系證明書,然後翻譯公證後由韓國外交部出具證明,然後到中國駐韓國大使館辦理證明。
(1)韓國人和中國女孩領證有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申請出國結婚需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境外證明需經公證機構公證)。
2、向申請人所在單位的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人及前往申請人處的人員為未婚夫妻的證明。
3、提交外籍人員出具的、經所在國公證處公證的或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要求外籍人員結婚的證明。
簽證申請
1、向韓國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提交簽證申請相關證明,如韓國入境許可證。
3、申請人填寫簽證申請表。由於簽證的不同,申請人填寫的表格也不同。一些國家還要求申請人填寫韓文字元,並支付與護照相同的幾張照片。
② 我是中國人女朋友是韓國人怎麼在中國登記結婚
您好,申請登記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持有關證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我國婚姻家庭法和民政部有關涉外結婚登記規定的,准予登記,並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依法不予登記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登記的理由。
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③ 中國人與韓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如在中國登記結婚,需要韓國公民達到中國的結婚登記年齡,是單身,韓國公民需要提供未婚證明,並進行韓國使館認證,才可以在中國使用。
④ 和韓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中國人要和韓國人結婚並且在韓國辦理結婚手續,需要准備如下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本。 3、結婚彩色證件照3張。 如果想先在韓國登記結婚,需要中國人出具在中國的未婚證明公證書,然後到韓國地區禮堂向韓國人民申報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⑤ 中國人要和韓國人結婚並且在韓國辦理結婚手續,請問需要准備些什麼材料
在韓國結婚只需要在登記事務所登記就好了,是沒有像我們中國一樣有一個紅本本和結婚證件照的,新人可以決定先在中國領證。在領證之前可以先打電話到戶口本所在地的民政局問清楚需要什麼資料這樣會比較方便應該是只需要單身證明和護照。這個單身證明可以在所在地的시정開單身證明,費用只用2000韓元。得到了這個單身證明以後,需要找中國大使館、韓國外交部的認證以及韓譯中文件等,一定要提醒翻譯公司翻譯的內容是單身證明以及中韓兩國大使館雙方認證的手續的中文。費用大概在人民幣1500左右。
⑥ 中國人跟韓國人結婚怎麼進行結婚登記
中國人跟韓國人結婚登記是一樣的,帶上你的身份證以後就和戶口本就可以去進行登記結婚。
⑦ 中國人和韓國人結婚怎麼領證
法律分析:如果先在韓國登記結婚,拿著韓國頒發的韓中兩國國民結婚公證書,即可以在中國的戶籍主管部門變更"婚姻狀況"。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要經過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已婚」百,同時你要自己列印一張「戶口本上已婚紀錄的確認證明」並請派出所加蓋他們的公章,因為你的戶度口本中並不能體現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國籍等相關信息,一般派出所還會同時列印一張你的「常住居民登記卡」出來給你,上面明確記載著你的婚姻狀況變更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