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從中國往韓國發貨物要需要什麼手續,
1,你必須有進出口經營權,沒有的話,找個有經營權的出口.
2.價格客戶接受,打預付款。
3,做單據,報關,租船訂艙
4,運輸到港
5,裝船
6,收剩餘貨款
7,核銷
Ⅱ 有一批機器到韓國,需要辦理什麼產地證, 需要提供什麼資料給
海運出口流程
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攬貨→詢價→訂艙→接受託運申請→訂艙確認→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申報→報檢→報關→配載(裝船計劃)→審提單→船東確認費用→預借購付匯聯→繳交一切費用→簽單→向貨主催款→貨主確認並支付錢款→開具商業發票→放單/做電放/做SEAWAYBILL
(一)攬貨→詢價→訂艙→接受託運申請→訂艙確認
一、業務員攬貨,接受貨主詢價
攬貨期間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
1、 發貨人
2、 收貨人
3、 通知人
4、 品名(中英文)
5、 目的港、中轉港
6、 櫃型櫃量,超重櫃特殊說明(如為特種櫃,則需詳細的貨物尺寸,長*寬*高,毛重,體積等,有時還需要更為詳細的貨物裝櫃次序,及擺放示意圖。)
各項型最大體積為:( 長*寬*高 ) 可裝體積, 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註: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 ;HC high cubic 高箱)
7、 危險品、冷凍貨特殊說明
8、 裝運期限(是否有信用證要求)
9、 配載要求(出船證等)
10、貨物交運日期以及交運方式
11、運費結算方式(預付、到付金額),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指定船東
13、是否有要求申請目的港N天免櫃期
14、提單簽發時是MB/L還是HB/L,是否第三地簽單
二、航線主管根據業務員所述要求向船公司詢價,爭取申請更低的價格,以供貨主選擇。
(Ⅰ)若直接與船東訂艙,則應注意以下幾點:
1、 該船東是否有接至貨主所述之目的港
2、 是否可以接超重櫃
3、 是直航船還是中轉船,在哪裡中轉
4、 幾天可到達目的港
5、 該航次掛靠什麼碼頭(廈門的海天、象嶼、國際貨櫃)
6、 該航次艙位是否緊張,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Ⅱ)若為指定船東,在必要時(如運價更低廉)可以通過第二家貨代進行訂艙,但是除注意的幾點與船東相同外,還應在訂艙前確認以下幾個方面:
1、 在出提單時,是否要改SHOPPER或其他資料
2、 在貨主有要求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N天目的港免櫃期
3、 提單簽發時是MB/L還是HB/L
4、 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以上僅適用於海運費預付FREIGHT PREPAID)
三、航線主管與船東/貨代談妥運價,且貨主接受業務員報價後,簽署出口貨物代理委託書S/O(訂艙單),業務員便可訂艙,至文件部門列印一份無格式的托運單,並在上面標註明船期、運費、櫃型櫃量、及貨主的特殊要求、我司訂艙人電話,傳真等。托運單傳畢後,便可向船東催傳訂艙確認。
同時,業務員填寫完整的公司業務封皮,並標注清楚各項費用的成本數額拖車公司,報關行及其電話傳真。
四、航線主管取得船東回復的訂艙確認後,在封皮上補上提單號、船名航次,交由OP操作
五、突發情況的處理方法
1、由於貨主原因要求更換到下一航次
將原先訂艙的確認回傳通知船東退載該票,並重新訂下一航次的艙位,若運價有所變動應及時告知業務員,與貨主協商。
2、貨主要求申請目的港10~14天免櫃期
與船東聯系,確定可以申請到免櫃期的具體天數N,並出具一份申請目的港N天免櫃期的申請書(加蓋提單上SHOPPER公章),FAX給船東。再由其向目的港申請,直到確認。
3、非危說明
如若貨物品名為化學物品,但是非危險品,而船東有要求說明,則需出具非危險品說明, 加蓋提單上SHOPPER公章。
4、提櫃後,船東換船或貨主要求換船
憑原訂艙確認向船東退載,重新訂艙,取得新訂艙確認,並向船東出具一份套櫃申請,加蓋貨代公章。註明原資料的船名航次(MV。)、提單號(OB/L)、啟運港/目的港(POL/POD)、集裝箱號/櫃型(CNTR#)需套櫃至新船名航次、新提單號。
(二)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
一、排載
1、OP根據貨主提供的資料刷出集裝箱貨物托運單(排載單),排載單共九聯:
第一聯:貨主留底
第二聯:船代留底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打上貨主船代處的代碼)
第三聯:運費通知
第四聯:運費通知
第五聯:提箱申請書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第六聯:裝箱單、場站收據副本 (貨櫃進碼頭後蓋碼頭進場章)
第六聯附頁: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 (註明場裝或拖裝的費用,以便向貨主收款及財務對帳)
第七聯:場站收據副本、大副聯
第八聯:場站收據
第九聯:貨代留底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2、若所出口的貨物為食品類,在列印排載單的同時,列印一張已加蓋碼頭進場章的排載單第六聯,填上進場日期,傳真給報關行以供換取通關單。
3、訂艙確認
取排載單2~9聯和訂艙確認交由外勤至各船代處進行排載
排載後船代收取第2聯,並在第5、6、7、8聯上加蓋排載單證章。
◆另外 A、中海網上訂艙,與船東口頭確認運價後,在中海網站上登陸公司用戶名及密碼後,錄入托單內容等,並在附加說明中標注訂艙人員的電話,傳真及「預借6、7、8聯」字樣。發送後,會先經過審核後才會配船,配船後就可以直接列印已確認的訂艙單,不必排載。
B、SITC的訂艙操作則更有所不同:
Ⅲ 怎麼樣往韓國背貨
是問從韓國進貨嗎?
現在這方面的網站挺多的,特別是大連的多,離韓國近。網上很多的。
這里有一家,可以參考下:www.han4.com
商品挺多的,飾品我買過,還不錯。
Ⅳ 外貿集裝箱運輸操作流程
1.詢價 2接單 3.訂艙 4.裝箱 5 報關 這是基本流程!給些解釋,就別追問了!
運輸方式:
(一)裝箱方式:
1、(FCL ):貨主向承運人或租賃公司租用一定的集裝箱。空箱運到工廠倉庫後在海關人員監管下,貨主把貨裝入箱內,加鎖鉛封後,交承運人並取得站場收據,最後憑收據換取提單或運單。
2、拼箱(LCL )承運人接受貨主托運的數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貨運後根據貨類性質和目的地進行分類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貨,集中到一定數量,拼裝入箱。
(二)交接方式:
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3、整箱交拆箱接(FCL/LCL)。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三)交接地點:
註:「門」指發收貨人工廠或倉庫。「場」指港口的集裝箱堆場。「站」指港口的集裝箱貨運站。
1、門到門--在整個運輸過程中,完全是集裝箱運輸,並無貨物運輸,適宜於整箱交整箱接。
2、門到場站--從門到場站為集裝箱運輸,從場站到門是貨物運輸,適宜於整箱交拆箱接。
3、場站到門--由門至場站為貨物運輸,由場站至門是集裝箱運輸,適宜於拼箱交整箱接。
4、場站到場站--除中間一段為集裝箱運輸外,兩端的內陸運輸均為貨物運輸,適宜於拼箱交拼箱接。
(四)出口程序:
1、訂艙。
2、裝貨單:船公司確認訂艙後,簽發裝貨單,分送集裝箱堆場和集裝箱貨運站,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送空箱:整箱貨運所需的空箱,由船公司送交或發貨人領取。拼箱貨運所需的空箱,一般由貨運站領取。
4、拼箱貨裝箱:發貨人收到空箱後,自行裝箱並按時運至集裝箱堆站。集裝箱堆場根據訂艙單裝箱單驗收並簽發場站貨物收據,然後在站內裝箱。
5、整箱貨裝箱:集裝箱貨運站根據訂艙單核收托運貨物並簽發場站貨物收據,經分類整理,然後在站內裝箱。
6、集裝箱貨運交接:上述4和5簽發的場站收據是發貨人交貨和船公司收貨的憑證。
7、提單:發貨人憑場站收據向船公司換取提單,然後向銀行結匯。如果信用證規定需要裝船提單,則應在集裝箱裝船後,才能換取裝船提單。
8、裝船:集裝箱堆場根據船舶積載計劃,進行裝船。
進口程序:
1、貨運單證:憑出口港寄來的有關貨運單證著手安排工作。
2、分發單證:將單證分別送代理集裝箱貨運站和集裝箱堆場。
3、到貨通知:通知收貨人有關船舶到港時間,便於准備接貨,並於船舶到港以後,發出到貨通知。
4、提單:收貨人按到貨通知持正本提單向船公司換取提貨單。
5、提貨單:船公司核對正本提單無誤後,即簽發提貨單。
6、提貨:收貨人憑提貨單連同進口許可證至集裝箱堆場辦理提箱或提貨手續。
7、整箱交:集裝箱堆場根據提貨單交收貨人集裝箱並與貨方代表辦理設備交接單手續。
8、拼箱交:集裝箱貨運站憑提單交貨。
Ⅳ 我公司想往韓國出口自動化設備需要什麼流程
海運出口流程
整箱貨(非危險品)海運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攬貨→詢價→訂艙→接受託運申請→訂艙確認→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申報→報檢→報關→配載(裝船計劃)→審提單→船東確認費用→預借購付匯聯→繳交一切費用→簽單→向貨主催款→貨主確認並支付錢款→開具商業發票→放單/做電放/做SEAWAYBILL
(一)攬貨→詢價→訂艙→接受託運申請→訂艙確認
一、業務員攬貨,接受貨主詢價
攬貨期間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
1、 發貨人
2、 收貨人
3、 通知人
4、 品名(中英文)
5、 目的港、中轉港
6、 櫃型櫃量,超重櫃特殊說明(如為特種櫃,則需詳細的貨物尺寸,長*寬*高,毛重,體積等,有時還需要更為詳細的貨物裝櫃次序,及擺放示意圖。)
各項型最大體積為:( 長*寬*高 ) 可裝體積, 可裝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註: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噸 ;HC high cubic 高箱)
7、 危險品、冷凍貨特殊說明
8、 裝運期限(是否有信用證要求)
9、 配載要求(出船證等)
10、貨物交運日期以及交運方式
11、運費結算方式(預付、到付金額),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指定船東
13、是否有要求申請目的港N天免櫃期
14、提單簽發時是MB/L還是HB/L,是否第三地簽單
二、航線主管根據業務員所述要求向船公司詢價,爭取申請更低的價格,以供貨主選擇。
(Ⅰ)若直接與船東訂艙,則應注意以下幾點:
1、 該船東是否有接至貨主所述之目的港
2、 是否可以接超重櫃
3、 是直航船還是中轉船,在哪裡中轉
4、 幾天可到達目的港
5、 該航次掛靠什麼碼頭(廈門的海天、象嶼、國際貨櫃)
6、 該航次艙位是否緊張,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Ⅱ)若為指定船東,在必要時(如運價更低廉)可以通過第二家貨代進行訂艙,但是除注意的幾點與船東相同外,還應在訂艙前確認以下幾個方面:
1、 在出提單時,是否要改SHOPPER或其他資料
2、 在貨主有要求的情況下,是否可以申請N天目的港免櫃期
3、 提單簽發時是MB/L還是HB/L
4、 是否可以保證艙位
(以上僅適用於海運費預付FREIGHT PREPAID)
三、航線主管與船東/貨代談妥運價,且貨主接受業務員報價後,簽署出口貨物代理委託書S/O(訂艙單),業務員便可訂艙,至文件部門列印一份無格式的托運單,並在上面標註明船期、運費、櫃型櫃量、及貨主的特殊要求、我司訂艙人電話,傳真等。托運單傳畢後,便可向船東催傳訂艙確認。
同時,業務員填寫完整的公司業務封皮,並標注清楚各項費用的成本數額拖車公司,報關行及其電話傳真。
四、航線主管取得船東回復的訂艙確認後,在封皮上補上提單號、船名航次,交由OP操作
五、突發情況的處理方法
1、由於貨主原因要求更換到下一航次
將原先訂艙的確認回傳通知船東退載該票,並重新訂下一航次的艙位,若運價有所變動應及時告知業務員,與貨主協商。
2、貨主要求申請目的港10~14天免櫃期
與船東聯系,確定可以申請到免櫃期的具體天數N,並出具一份申請目的港N天免櫃期的申請書(加蓋提單上SHOPPER公章),FAX給船東。再由其向目的港申請,直到確認。
3、非危說明
如若貨物品名為化學物品,但是非危險品,而船東有要求說明,則需出具非危險品說明, 加蓋提單上SHOPPER公章。
4、提櫃後,船東換船或貨主要求換船
憑原訂艙確認向船東退載,重新訂艙,取得新訂艙確認,並向船東出具一份套櫃申請,加蓋貨代公章。註明原資料的船名航次(MV。)、提單號(OB/L)、啟運港/目的港(POL/POD)、集裝箱號/櫃型(CNTR#)需套櫃至新船名航次、新提單號。
(二)排載→發放空箱→裝箱→進場→邊檢
一、排載
1、OP根據貨主提供的資料刷出集裝箱貨物托運單(排載單),排載單共九聯:
第一聯:貨主留底
第二聯:船代留底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打上貨主船代處的代碼)
第三聯:運費通知
第四聯:運費通知
第五聯:提箱申請書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第六聯:裝箱單、場站收據副本 (貨櫃進碼頭後蓋碼頭進場章)
第六聯附頁:繳納出口貨物港務費申請書 (註明場裝或拖裝的費用,以便向貨主收款及財務對帳)
第七聯:場站收據副本、大副聯
第八聯:場站收據
第九聯:貨代留底 (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2、若所出口的貨物為食品類,在列印排載單的同時,列印一張已加蓋碼頭進場章的排載單第六聯,填上進場日期,傳真給報關行以供換取通關單。
3、訂艙確認
取排載單2~9聯和訂艙確認交由外勤至各船代處進行排載
排載後船代收取第2聯,並在第5、6、7、8聯上加蓋排載單證章。
◆另外 A、中海網上訂艙,與船東口頭確認運價後,在中海網站上登陸公司用戶名及密碼後,錄入托單內容等,並在附加說明中標注訂艙人員的電話,傳真及「預借6、7、8聯」字樣。發送後,會先經過審核後才會配船,配船後就可以直接列印已確認的訂艙單,不必排載。
B、SITC的訂艙操作則更有所不同:
▲ 日本線 可以根據SITC的SALES給我司的提單號編排方式編提單號,並依照船期表上的船名航次繕制托運單及排載單1~9聯,不需要SITC的訂艙確認即可排載。但需將排載單1聯FAX至SITC,以示訂艙,若艙位緊張,則SITC會另行通知。
▲其他航線 若船舶非SITC的,則SITC會傳來訂艙確認,應至支線船東處排載。
若為SITC的船舶,則直接排載!
二、提取空箱裝貨 進場 邊檢
Ⅰ、拖裝
①排載單第五聯(加蓋訂艙貨代業務章)
②訂艙確認
①+② ? ? ? ?從船代處取得⑤設備交接單 後至指定堆場提櫃
③裝箱單(凍櫃要二張裝箱單/櫃,要註明溫度及凍櫃標字"12F)海滄碼頭免裝箱單
④拖櫃交接單,註明拖櫃時間、地點、聯系人、電話 (若SHIPPER有特殊要求如車架一定要20架,裝食品的需做櫃檢,木製品需做熏蒸等等,也應一並告知。)
依據④至貨主指定地裝貨,貨櫃到達後,由貨主自行裝櫃,封好封簽後,再由拖車公司憑③+⑤拖櫃進碼頭
⑥六聯附頁 留底作為港務費結算聯
** OP跟蹤拖櫃情況,取得櫃號和封簽,並與船東貨主核對,特別是一家貨主同出好幾票貨時一定要和貨主核對正確。另外在貨櫃進場後,還可以登陸碼頭的門戶網站查詢船東、櫃型、封簽等。
Ⅱ、場裝
①事先通知堆場安排場裝計劃,與貨主確定場裝時間,傳真一份進倉圖給貨主(附上OP的電話傳真)
②取得設備交接單
③貨主將貨物運至堆場前,堆場應將櫃子吊好
④填寫場裝計劃,註明裝櫃時間、聯系人、電話 (若SHIPPER有特殊要求如車架一定要20架,裝食品的需做櫃檢、木製品需做熏蒸等等,也應一並告知。)
⑤若場裝完畢,應向貨主求證是否已將貨物裝滿可以將貨櫃拖進碼頭。
⑥若貨櫃可進場,取得櫃號和封簽並與碼頭核對。
Ⅲ、貨櫃進場後,安排外勤至碼頭蓋進場章(蓋排載單第6聯上)。
三、邊檢
1、 若所排船舶是直行美國、日本、韓國、台灣的均需在開航前兩天內填寫邊檢單至邊檢查站,放行後連同已放行的6、7、8聯送至碼頭。
2、 若邊檢查驗(與海關差不多做法一樣),但若是場裝的可至堆場找理貨蓋章,再去邊防站放行。
四、對集裝箱的特殊要求
1、櫃檢櫃(一般出口貨物為食品類才需要),應盡早通知協檢員預計拖裝或者場裝的時間,傳真排載單以便安排櫃檢計劃。櫃檢大約需要半個工作日, 協檢員填寫 (包括以下有效內容:報檢編號、箱號、規格、溫度、檢驗評定、協檢員簽章、檢驗員簽章,並加蓋貨代公章)向商檢局提出申請,至指定堆場自檢合格的集裝箱處進行集裝箱適載檢驗。檢驗合格後,由商檢局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集裝箱檢驗檢疫合格單(簡稱櫃檢單),其中正本交給報關行以供換取通關單,副本上加蓋「本聯供產地檢驗檢疫機構查驗集裝箱和存檔之用」,由業務員交還貨主。協檢員在一編號內的櫃檢單發放完畢後,填寫出境集裝箱裝載貨物登記表後,審核蓋章送商檢局核銷。
2、若貨物為運往歐洲等國家的木製品或貨物所使用的是木質托盤、木製包裝,則應經過熏蒸,這是目的港的要求。熏蒸前,先確定貨主的貨物是否備齊,提前拖櫃或場裝准備熏蒸。
l 所需熏蒸材料有: ①輸歐貨物木質包裝材料聲明(公章)
l ②報檢委託書(公章)
③一份由貨主出具的委託報檢保函(公章)
④貨物發票(公章)
⑤貨物裝箱清單(公章)
⑥如果由於天氣原因,貨物的外包裝被淋濕,可能導致標識加蓋不清,又因交貨時間緊迫,需在規定時間內加蓋標識並熏蒸,故出具一份保函以備熏蒸。
* 材料交給報關行後,由報關行向商檢局預約熏蒸。熏蒸時間為24小時,熏蒸後取得由商檢局印發的熏蒸證書。由於熏蒸時間較長,放氣後方可進場、申報、報關,故應提前作安排。
五、突發情況的處理方法
1、建立客戶代碼申請書
若貨主在船代處無客戶代碼,則填寫建立客戶代碼申請書,加蓋排載單上SHOPPER公章,至船代處申請添加代碼即可。
2、排載後貨主更改櫃型櫃量
更改船名、航次、提單號、箱主、箱型、尺寸、用箱數量等,先到出口排載部門更改確認後到箱管部辦理相應更改手續。更改提箱和回箱地點,直接到箱管部辦理。
3、退載
⑴ 一切排載後的貨物都產生¥50的訂艙費需支付。
⑵ 領取設備交接單後未到堆場提箱,因故退載,需持全套設備交接單到船代辦理退載
⑶ 貨物因故退載而提櫃後重箱尚未進入碼頭,持設備交接單的進場聯到船代處辦理退載手續,並及時將所提空箱返回指定堆場。退載後的空箱未經許可,不可擅自改用他票出口或擅自截留(改用他票需出具套櫃保函)。否則,由此引起的錯用箱、損失和相關費用將由責任方承擔。
4、在提櫃時,沒有拖車拖櫃
⑴ 先與貨主取得聯系,是否可以將拖裝時間稍做推遲
⑵ 若時間急迫,則臨時安排另一家拖車公司前去拖櫃延遲進場
5、拖車至堆場提櫃時,堆場卻沒有需要的貨櫃
A、馬上與船東聯系,詢問其他堆場是否還有該船東的貨櫃
B、至船代處更改設備交接單(正常上班時間)
C、若非正常上班時間拖櫃:
①船東確認貨櫃所在堆場後,出具一份借櫃確認
②借櫃貨代填寫借櫃保函,加蓋貨代章。(顯示櫃型櫃量和船東)若為凍櫃,則還應描述通風口和溫度;若為櫃檢櫃,則直接調用已櫃檢合格的集裝箱。
6、提櫃後,由於貨物無法備齊,貨主要求推遲一個航次
已經提櫃後而推遲出口時間,應根據船公司的船期用箱時間表,合理安排用箱時間若超過船公司提供的免費用箱期限,將依照有關規定徵收集裝箱超期使用費。
7、因貨主原因來不及按時進場,申請延遲進場
及時與船東聯系,並告知預計進場時間,船東向海關監管的碼頭申請,並附上延遲進場申請註明船名、航次、提單號、箱號、卸貨港、交貨地點等(加蓋貨代章)
Ⅵ 出口韓國的食品需要哪些程序
為使您的產品順利出口,我們將貿易出口貨物的基本流程介紹給您,以使您對產品出口程序做到心中有數、萬無一失 。 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CONTAINER)有: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 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常用的出口單據和憑證*** (一)匯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要求在見票時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無條件支持一定金額的書面命令。 國際貿易中的貨款結算,絕大多數使用跟單匯票(即附有提單等貨運單據的匯票)。 在繕制匯票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必須列明出標根據,在信用證收付方式下,須說明是根據哪家銀行在何日開立的哪一份信用證出具的。 (2)在信用證方式下,應按信用證的規定填寫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時,付款人的名稱一般應為進口方。 (3)信用證方式下的匯票受款人通常應為議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應為托收行。 (4)匯票一般開具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訖,另一份自動失效。 (二)提單(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長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證明已收到特定貨物,允諾將貨物運至特定目的地, 並交付給收貨人的憑證。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 因而也是賣方提供的各項單據中最重要的一種, 所以在製作提單時須注意提單的各項內容(如提單的種類、收貨人、貨物的名稱和件數、 目的港、有關收取運費的記載、提單的份數等)一定要與信用證相符。 在我國出口業務中、國外來證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潔已裝船作成憑指示和空白背書的提單"。 對此要求,當貨物裝船時應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據上有"貨物受損"或"包裝不良"等批註, 憑此換取的提單中,也將均有同樣的批註,即成為"不清潔提單",而銀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潔提單"。提單一般是一式兩份,在托運人要求下,也可簽發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單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憑其中一份提了貨, 其餘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簽提單和預借單中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串通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旦暴露,後果嚴重。我國出口貿易中應避免這些做法。 (三)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和保險憑證(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們是保險人(即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即投保人,一般為進出口商)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 當被保險貨物遭受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它們是被保險人索賠、保險人理賠的依據。 保險單(俗稱"大保單"),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內容:被保險人的名稱, 被保險貨物的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的種類和名稱,承保險別,起訖地點, 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還列有保險人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 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 保險憑證(俗稱"小保單"),是一種簡化的保險合同,除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 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不予載明外,其餘的內容與保險單相同,並且與保險單有同等的效力。 但在實際業務中,我國保險公司大都簽發保險單,較少使用保險憑證。 (四)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簡稱發票。它是出口企業開立的憑此向買方收款的發貨價目清單,是供買賣雙方憑此發貨、 收貨、記帳、收付貨款和報關納稅的依據。發票並無統一格式,但其內容大致相同, 主要包括:發票編號、開立日期、有關出口合同號碼、信用證號碼、收貨人名稱地址、 運輸標志以及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方法、單價、總值和裝運地、目的地等。 發票內容必須符合買賣合同規定,在採用信用證付款方式時,則應與信用證的規定嚴格相符, 絕不能有絲毫差異。另外,發票必須有發貨人的正式簽字方為有效。 (五)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種證明貨物原產地或製造地的證件, 主要用途是提供給進口國海關憑此確定貨物的生產國別, 從而核定進口貨物應徵收的稅率,有的國家限制從某些國家或地區進口貨物, 也要求以產地證明書來證明貨物的來源。產地證明書一般由出口地公證行或工商團體簽發。 在我國,它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或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 (六)檢驗證書(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種檢驗證書是分別用以證明貨物的品質、數量、重量或衛生條件。在我國, 這類證明一般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證無特別規定, 也可區分不同情況,由進出口公司或生產企業出具, 但應注意證書的名稱及所列項目或檢驗結果,應與合同及信用證規定相同。 (七)包裝單(Packing List)和重量單(Weight Memo) 包裝單和重量單是商業發票的補充單據。 包裝單主要用於工業品,對每件包裝內的貨物名稱、規格、花色等逐一作詳細說明, 以便進口地的海關檢驗和進口商核對。重量單多用於以重量計價的初級產品, 載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還分別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凈重,其作用與包裝單相同。 (八)普惠制單據(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業發達國家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品, 特別是工業製成品和半製成品給予的一種普遍的關稅減免優惠制度。 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歐共體成員國等19個國家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 向這些國家出口貨物,須提供普惠制單據,作為進口國海關減免關稅的依據。
Ⅶ 急求關於集裝箱出口 我是走寧波到韓國路線的 要很具體很具體的操作流程 謝拉
提單一般是簽正本的,至於件一般是提單出來後,發給國外客戶客戶,確認我的貨物已經裝船出運,如果是做TT的,可以叫客人可以付款了。
提單一般在船開後一星期內就會有,確認件是貨代發給你確認的,跟貨代確認就可以了,貨代會跟船公司確認好的。提單正本一般情況下船公司簽發的,當然也有可能貨代的代理提單。貨代會寄給你。
注意:提單是物權的所有憑證,在客戶未付款前不要輕易放正本提單。除非是做後TT的。如果客戶款已經付清,也可以選擇電放。
LZ有什麼問題可以Q我(422496182)
Ⅷ 寧波港到韓國的集裝箱船要幾天
樓下幾位都回答了,上海到釜山整箱或者拼箱都是3天到港的,因為航程短,沒有中轉的船 一般拼箱船會比整箱船相對准點,快的話2天就可以到目的港寧波港到韓國的集裝箱船要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