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跟韓國人結婚,想離婚找不到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想離婚,可是找不到對方,可以在自己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否則,需要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❷ 與韓國人離婚後需要帶什麼手續回中國改戶口
與韓國人離婚後需要帶什麼手續回中國改戶口?如果你的國籍還是中國的國籍的話,那你和韓國人離婚之後只要你將離婚的手續,無論是在韓國辦理,還是在國內辦理的離婚手續交到你所居住的當地的派出所,就可以辦理中國戶口了。但是如果你是韓國籍,那麼就需要申請加入中國國籍,這是很難的。
❸ 我老公是韓國人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涉外訴訟離婚法院管轄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等的規定,現將我國關於涉外離婚訴訟的管轄權原則歸納如下: 1.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❹ 與韓國人辦理離婚
可以啊,你去找韓國方面的律師,最好是跟那邊的中國大使館聯系,這樣辦理起來才比較容易,說起來,幹嘛跟韓國人結婚呢?韓國的大男子主義在亞洲是出名的,
❺ 中韓跨國婚姻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是中國辦理的結婚證,那就在中國辦理離婚,如果是韓國拿的結婚證,那就去韓國辦理離婚
❻ 中韓婚姻在韓國離婚很麻煩嗎
很麻煩 韓國的法律總是對女人不利啊。好像只要能證明兩人已分居兩年,雙方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決定離婚了,那麼離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決以下幾個問題,1、婚姻是否解除;2、子女由誰撫養。無論誰撫養,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3、撫養費如何負擔;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時間如何確定;5、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分擔。離婚訴訟是一個很繁瑣的法律問題,有些證據的搜集需要律師的指導。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可以起訴到法院離婚,如果自己覺得可以解決,就不需要委託律師。如果覺得不熟悉法律及其程序,就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所需材料:協議離婚的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起訴離婚的攜帶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等其他證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我老公也是韓國人,你現在在中國還是韓國?
你如果不在韓國住在中國不管你同意不同意你老公也可以去韓國的法院起訴離婚的!
或者你有倆年沒去韓國生活你老公就可以以你拒絕來韓國生活為借口跟你離婚的,法院會支持的!
韓國對生活費沒有法律說非要給的,連撫養費男方都可以拒絕支付的,你現在如果在中國只能尋求韓國的1234熱線,就是幫助外國媳婦解決家庭問題的,或者找律師,不涉及錢的話需要3萬到4萬人民幣,如果涉及錢就需要按比例支付了!
你婚後為什麼沒有掌握家裡的財政問題啊?我們結婚後我老公首爾的房子都公證給我了一半,而且我家所有的錢跟老公的工資卡都在我手上,記得,婚後女人一定要掌握財政大權,不管是哪的婚姻都一樣!現在想要錢幣登天都難的!祝你好運啊!如果雙方是在中國辦理的結婚證,可以雙發一起到中國公民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雙方不是在中國境內辦理的結婚證,不能在中國大陸辦理離婚證。
【(6)和韓國人離婚怎麼辦理擴展閱讀】《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❼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我跟韓國人離婚我需要有什麼手續怎麼離婚
如果你們是在國內結婚的話,可以帶著雙方的身份證明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進行辦理。
❽ 中國人和韓國人結婚怎麼離婚
如果雙方都同意,可以帶著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到雙方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❾ 與韓國人在韓國辦理的結婚手續,現在我該怎麼離婚
如果您在韓國,可以與韓國人前往法院辦理協議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可以起訴離婚。如果您在國內,可以向管轄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起離婚訴訟時,需要將韓國的婚姻關系證明作為您的證據遞交給法院。
❿ 我是跟韓國人結婚的,我現在要離婚怎麼辦但是現在我去不了韓國了!怎麼能離婚
如果先在韓國登記結婚,拿著韓國頒發的韓中兩國國民結婚公證書,即可以在中國的戶籍主管部門變更"婚姻狀況"。「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要經過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到你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狀況一欄改成「已婚」,同時你要自己列印一張「戶口本上已婚紀錄的確認證明」並請派出所加蓋他們的公章,因為你的戶口本中並不能體現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國籍等相關信息,所以這份文件要寫清:某某(中國人)和某某(韓國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已在韓國登記結婚,現根據境中國駐韓國使館認證的韓方結婚公證書(即韓國人戶籍登本的翻譯公證書),將我轄區公民某某的婚姻狀況一欄更改為已婚,特此證明。一般派出所還會同時列印一張你的「常住居民登記」出來給你,上面明確記載著你的婚姻狀況變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