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韓國統一部的歷史沿革
韓國統一部的成立可追溯至1968年7月政府組織修正法案中的關於成立國家統一委員會的提案,當時的韓國總統是朴正熙。
1969年3月,國土統一院開始對外工作,當時它的主要職能是進行調研和宣傳。
1980年10月南北對話秘書處成立。國土統一院接管了該秘書處,並將其置於翼下。
1990年12月,國土統一院更名為統一院,其級別也提升至副部級。當時正值盧泰愚任總統。
其後隨著南北雙方對話和交流的日益頻繁,加之韓國總統金大中對韓朝關系的重視,1998年2月28日統一院升格為統一部。盧武鉉時代,統一部兩任部長李鍾奭、李在禎均為總統親信,並擔任總統特使穿梭在朝韓之間。 1968.07.24 公布新設國土統一院等相關政府組織法中法律修訂案(法律第2041號)
1969.01.29 制定國土統一院編制(總統令第3574號)
1969.03.01 開設國土統一院
1969.05.12 設置國土統一咨詢委員會(聘請國土統一咨詢委員36人)
1970.04.03 國土統一咨詢委員會更名為「國土統一顧問會議」
1972.04.22 制定統一研修所編制(總統令第6158號)
1972.05.01 開設統一研修所
1980.10.20 制定南北對話事務局編制(總統令第10049號),從安企部接收並開設南北對話事務局
1986.10.18 北韓館開館
1986.12.26 統一研修所更名為統一研修院
1989.05.22 開設北韓資料中心(光化門郵政局大樓6層)
1989.07.24 新設統一政策室(政策業務由南北對話事務局轉移至統一政策室)
1990.05.10 設置統一院記者室(政府第1大樓5層)
1990.08.01 南北交流合作相關法律(法律第4239號),南北合作基金法(法律第4240號);設置運營南北交流合作推進協議會(委員長:長官);制定實施民族統一研究院法(法律第4241號)
1990.11.14 新設駐德日派駐官員
1990.12.27 國土統一院更名為統一院,升級為統一政策相關副總理級部門;被賦予總攬及調整各部門的職能
1991.04.09 開設民族統一研究院
1991.07.01 新設交流合作局
1992.10.30 南北對話事務局更名為南北會談事務局
1995.01.23 成立輕水反應堆事業支援企劃團
1996.06.29 新設駐美國、日本、中國海外派駐官員
1996.11.13 板門店「自由之家」開工
1996.12.17 新設人道支援局,統一研修院重組為統一教育院(整合教育宣傳局)
1997.01.13 制定發布脫北居民保護及定居支援相關法律(法律第5259號);(1997.7.14 實施);設置運營脫北居民對策協議會(委員長:次官)
1998.02.28 隨政府機構重組,統一院重組為統一部;民主和平統一咨詢會議事務處縮編進入統一部所屬機構(民主和平統一咨詢會議事務局)
1998.06.30 板門店「自由之家」竣工
1998.09.01 廢除駐德國派駐官員
1999.01.29 依照政府出資研究機構等的設立、運營及培育相關法律(法律第5733號);廢除民族統一研究院法;民族統一研究院重組為統一研究院,轉變為國務總理室出資研究機構
1999.02.05 制定公布統一教育支援法(法律第5752號)(1999.8.6 實施)
1999.05.24 公布「民主和平統一咨詢會議事務處編制」(令第16364號),由統一部所屬;獨立為總統直屬機構,情報分析室重組為情報分析局
1999.07.08 開設脫北居民定居支援事務所
2000.08. 制定統一部CI
2001.04.24 增設離散家庭領域1個課、會談領域1個課等2個課,並增加人員15人
2002.06.19 脫北居民定居支援事務所增加生活指導及前途指導人員1人
2002.10.04 增設「脫北居民定居支援事務所」生活指導課,增加人員14人
2003.09.01 統一部記者室並入政府中央政府大樓聯合發布室
2003.11.20 開設南北出入事務所(總統令第18131號)
2004.01.29 整改公布統一部及所屬機構編制(總統令第18251號);強化南北經濟合作與文化交流相關職能;人道支援局→變更為社會文化交流局
2004.05.25 北韓館→更名為統一館
2004.10.05 新設開城工業園事業支援團及南北經濟合作協議事務所
2005.04.15 整改公布統一部及所屬機構編制(總統令第18786號);企劃管理室→重組為政策宣傳管理室(強化政策宣傳職能)
2006.08.24 通過實施南北關系發展相關法律制定基本計劃;增加協議書生效等法定所需業專員,全面引進組制-總部制
2008.02.29 機構重組:政策宣傳總部→統一政策局,南北經合總部→南北交流合作局,社會文化交流總部→人道合作局(社會文化交流業務轉交南北交流合作局管理),情報分析總部→整合為政策局
2009.05.25 機構重組:統一政策局→統一政策室,南北交流合作局→交流合作局,廢除人道合作局,新設局勢分析局
2009.10.05 廢除開城工業園事業支援團,新設南北合作地區支援團
2011.01.24 指定脫北居民支援財團為統一部所屬公共機構
2012.01.31 指定南北交流合作支援協會為統一部所屬公共機構
2012.05.23 增設統一安全領域派駐官員(德國,俄羅斯)
2015年02月17日,韓國小規模內閣改組。
B. 脫北是什麼意思呢
脫北就是指離開朝鮮的人。即脫北者。
「脫北者」指通過非正常渠道離開朝鮮到其他國家的朝鮮公民的稱呼。朝鮮官方認為脫北者是「叛國者」;而韓國官方則認為脫北者屬於難民,並要求相關國家必須予以救援。受到韓國媒體的影響,「脫北者」一詞已廣為人知。
2000年以後,一些通過沖擊外國駐華外交使領館或其他國際機構,同時利用國際媒體進行有準備的輿論造勢,並最終在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幫助下獲得進入韓國和日本等第三國的機會 。2000年前後開始,一些人開始先逃到越南、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然後再進入韓國 。
概況
在韓國有30多個公開的脫北者組織,但這些組織一般不直接參與脫北者的逃離活動,而是在募集資金和製造輿論聲勢上發力。他們的主要任務是對上影響政府對朝鮮的政策制定,對下幫助剛來到韓國的脫北者開始新的生活。
韓國最知名的「脫北者組織是脫北者同志會」。它於1999年1月26日在韓國統一部登記,同年2月26日成立,早期叛逃韓國的前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委員黃長燁曾擔任名譽會長。其總部在首爾,在京畿道、慶尚南道、全羅地區以及忠清地區等四個地方設有支部 。
該組織的具體事務,包含為幫助韓國國內「脫北人士」解決生活及工作上的困難、為海外脫北人士提供入境幫助、為韓國國內脫北人士提供教育服務以及創辦名為《望鄉》的月刊,以讓更多的人了解及同情脫北人士的處境。
C. 什麼是脫北人,是指朝鮮人么。。
脫北者全稱是「北韓離脫住民」。指不適應朝鮮政治體制和生活環境,通過非正常渠道離開朝鮮到其他國家的朝鮮公民的稱呼。最開始的時候指的是那些逃離到韓國的朝鮮人,後來很多朝鮮人也逃亡到其他國家,所以現在也指所有從朝鮮逃離的國外的朝鮮人。
還有原因就是韓國的一些政策,之前韓國對於朝鮮逃亡過來的人會優待的,但是這幾年朝鮮和韓國的關系得到改善,所以也會尊重朝鮮的一些決定,不再對脫北者特別優待,所以現在很多人會選擇去往其他國家,韓國和朝鮮畢竟在歷史上是一個國家分裂的,很多朝鮮和韓國的老人都是有血緣關系的,所以也有這個原因一些朝鮮人會離開自己的國家去到韓國。
所以總體來說脫北者都是朝鮮人,他們離開自己的祖國都是有各種各樣問題的,像是在我們自己的國家出境就相對來說容易一些,因為我們祖國自身強大,也尊重每個人的自由選擇,但是絕大多數都會選擇自己的國家,因為畢竟自己的一切都是國家給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