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老公是韓國人 我們要結婚了 可是 我懷孕了 我想去韓國生寶寶 這樣的情況我怎麼能快速的申請簽證呢
辦啥探親簽證 ?他們都沒登記結婚呢 。你現在只能馬上跟登記 之後舉行婚禮 那樣簽證比較好拿 要不然直接辦F2簽證 比較費勁 審核期還特別長 先用C31去韓國 之後 到那邊吧簽證給轉F2 就可以了
② 我現在在韓國公司工作,幾年前我交了一個韓國女朋友,現在談婚論嫁了,最近她懷孕了,我該怎麼辦現在我
一定要記得所有事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 現在是考驗你的時候了,最忌諱的就是猶豫不決,你是男人,想好後,做決定的是你,想好了就要堅決的做,無論什麼後果和責任都要你來擔,這才是真男人,才是讓女人信任和依賴的男人。
③ 在韓國,懷孕了,打胎違法,沒有錢回國怎麼辦
生下來吧。
不要墮胎,墮胎是人命關天的大事。
不要以為沒有出生的胎兒不屬於真正的生命,要出生以後才叫做生命,這個觀點是錯誤的。
其實當受精卵剛剛形成的時候這裡面就已經有胎兒的魂了。它就已經是一個有意識的生命了。
這個生命不僅有肉體,而且有靈魂。你殺害它,它的痛和你被人殺你是一樣的。
你的手指被針扎一下都會痛,何況是被活生生的肢解。
這個痛你能讓你的孩子去承受嗎?
你有什麼理由值得讓你的孩子忍受這樣的痛苦。
想想清楚吧!
即使你不體恤你孩子的痛苦,你自己需要承受的風險和損失你都了解嗎?
墮胎的過程是怎樣的?
墮胎的傷害有哪些?
對你將來的生活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好好想想吧!
我覺得我們的社會需要思考一下怎麼看待一個未出生的胎兒。
應該有很多人都會同意,胎兒還沒有出生時就是一個人。吾鄉土話,稱一個人懷孕為「有仔了」,而「仔」就是孩子的意思,我長大後,媽媽有時表示疼愛也叫我為「仔」,而吾鄉也稱一個人去墮胎為去「刨仔」。
我很驚訝,我們國家對於腹中的胎兒的態度是有點分裂的。一方面我們在胎教時教導父母從剛剛懷孕時起就給予腹中的孩子教育,而另一方面差兩天出生的孩子就輕而易舉地墮下來。
那些把差兩天出生的孩子打下來的幹部曾經做過父母嗎?我的一個朋友是著名的作家,他的妻子懷孕時,根據胎教的教導,太太要他不時對腹中的孩子說話,我們的作家先生羞了,沒詞了。很美的一種境界!
此外,對於胎兒的生命權。西方有一種支持者不在少數的觀點是:胎兒雖在母體之中,然而卻是獨立的一部分。因為孩子的基因與母親完全不同。基因學的研究表明,卵子一經精子穿透而受精,就形成了23對染色體,孩子的性別、高矮、體型、膚色、頭發、眼睛、個性、智力,都已經決定了。
瑞典科學家尼爾森(Lennart Nilsson)的《一個孩子的出生》(A Child is Born)裡面提供了精彩的照片,描述一個胎兒在母腹聽過程,懷孕3到3個半星期,胎兒的小心臟就開始跳動。懷孕到第4周,,雖然胎兒只有1/4英寸,但頭與身體已可區分,眼、耳、嘴也已具雛形了。第6到第7周,腦功能可以測得到。到第8周四肢都已俱全,包括手指、指紋及腳趾。第9或10周,胎兒已經能夠用手抓東西、用口吞咽,甚至可以吸吮大拇指。到了第13周,胎兒已完全成形,母腹里的是一個小小嬰兒;他可以改變姿勢,對痛楚、聲音、光線有反應,甚至還會打嗝。此後只是大小與體重的發展。第6個月開始,孩子已有頭發、睫毛、指甲、乳頭,可以哭、握拳、揮拳、踢足。據說倘若以子宮切開術進行墮胎,有時會看到這種情形,令醫護人員很難過。
英國1978年的渥那克報告肯定「人的胚胎應當具有特殊需要地位」,這地位「應當在法律中明文規定」。不少學者認為胎兒的已經具有發展成為一個完全的人所有的潛力,更有的觀點是胎兒應當被當作一個人的生命看待。
這些研究對於我們探討胎兒的權利的有益的參考。
④ 在韓國懷孕了怎麼辦
回國來打了。 那你堅持下吧,2個月還是可以打的呀,反正你自己要注意了,這個事情可大可小的呀。
⑤ 女友是韓國人 她懷孕了 怎麼辦
韓國大棒子,有錢就奪家產.為中國人爭光. 沒有就甩了她. 反正是韓國人.
⑥ 剛生完孩子又意外懷孕了怎麼辦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這個時候是不建議再次懷孕生孩子的,建議你最好是到醫院進行相關檢查,可以考慮是否要將孩子生下來,如果是不生育的話可以採取葯流或者是人流的方式打掉孩子。
⑦ 韓國女人懷孕後都吃些什麼主要是韓國女人懷孕後的飲食風俗!
海帶湯是生孩子後喝的,為了循環血液喝的。生孩子後喝海帶湯、熬鯉魚湯等。 在韓國懷孕的時候,有禁忌,現在都不太講究的。 - 雞肉、雞爪(所有抓都不太好)、魚(古代的人認為鱗片會傷害孩子)、紅豆(紅豆與心臟好,不過對腹中孩子不好,會發生畸形)。 - 要注意:姜、快餐類、蘆薈等。 多吃水果,酸味兒的。酸味兒幫助減少妊娠反應。 多吃鐵分、鈣累的營養。 最好的是多吃孕婦要吃的東西~
⑧ 我是95的,和韓國男朋友打算明年滿婚齡結婚但現在懷孕了怎麼辦孩子出生後戶口怎麼辦會有什麼處罰
不會的處罰的。帶著孩子補辦結婚手續一樣的。用心作答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