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好,在韓國非法滯留的問題
(首爾訊)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務部和勞動部3日稱,將從本月6日到8月31日針對非法滯留者限時實行「出國支援措施」。 法務部和勞動部計劃,對在這一期間自願出國的非法滯留外國人,免除罰款和入境限制,並提供應考韓國語考試的資格。 法務部介紹,自行出國的非法滯留者在具備一定條件後,可以再次入境韓國。 但政府計劃依法取締不參與「出國支援措施」的非法滯留者。8月31日之後,政府將對非法滯留者實行驅逐、罰款、5年以上禁止入境等措施。同時,對僱傭非法滯留者的僱主罰款2千萬韓元以上,並禁止最長3年內僱用外勞。(2010-05-03)
⑵ 韓國外國人登陸證過期 多待幾天的話算不算非法滯留
一天都算,並會被罰款,金額是按天來算的。而且你有在韓國非法滯留的記錄了,以後近2年就不能到韓國了。你可以先買張機票,拿機票可以再延一個月。
《外國人登陸證》是在韓國滯留90天以上的人需要辦理的,若不長期在韓國就不用辦理的。一般是到期一個月前會給發簡訊提醒的。提前一個月就可以去辦理了。關於簽證日期是 到期的第二天開始算過期,每過期一天罰RMB500元。
韓國出入境的咨詢電話:00821345。
(2)韓國非法居留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韓國非法滯留外國人自願離境制度
根據韓國法務部相關規定,在韓非法滯留的外國人主動向口岸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提交離境申請、自動離韓時,可享有以下優惠待遇:
1、無論在韓非法滯留時間長短,均可免除罰款。
2、不被外國人拘留所強制收容,可自由體面地離開韓國。
3、非法滯留者自願離境時,根據其在韓非法滯留時間長短,獲得取消或放寬限制入境時間的優惠待遇(如因非法滯留被強制遣返時,禁止入境韓國的最長期限為10年,但非法滯留者如能自行離韓,可視情取消禁止入境措施或將禁止入境最長期限縮短至2年)。
4、自願離韓的非法居留者,今後申請來韓簽證時,將獲得優惠的待遇。
自願離境的非法滯韓外國人須在離境前4小時持出境機票(船票)和有效旅行證件前往韓國口岸出入境管理事務所,履行自願離境手續後即可離境。如以偷渡等非正常方式進入韓國(包括使用他人護照入境),因核查時間較長,應在離境3天前聯系韓國口岸出入境管理事務所。
⑶ 在韓國非法滯留三年自願回國會被罰款嗎自願回國要准備什麼嗎
不會,准備好護照
法律依據: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布的《韓國法務部實施非法滯留外國人主動離境制度 》
非法滯留者如在上述期限內主動離開韓國,無論其在韓非法滯留時間長短,今後再次入境韓國時將不受限制。如繼續非法滯留,一經發現將被限制入境韓國,最長限制入境期限可達10年。
(3)韓國非法居留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非法滯留的後果:
據《移民與國籍法》的規定,非法滯留指的是在國土安全部批準的停留期到期之後滯留,或其他在未獲得入境許可或假釋的情況下滯留。
三年禁止入境——如果非法滯留時間連續超過180天但少於一年,在遞解程序啟動前,自願離開,則該非法滯留者自離境或被遞解之日的三年之內,不準入境。
⑷ 非法居留的處罰的法條
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公安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法嫌疑人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違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
決定階段責任:公安機關應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違法事實和證據、處罰依據和內容、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等內容。
送達階段責任:行政處罰決定書應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
執行階段責任:對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採取加罰、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等措施。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履行的責任。
簽證或居留證件過期、無住宿登記或住宿登記過期,都視為違反了中國相關法律,形成非法居留。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嚴重,處以警告、罰款、拘留甚至遣送出境等嚴厲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一條 外國人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在中國境內繼續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處限期出境。外國人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處驅逐出境。公安部的處罰決定為最終決定。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⑸ 韓國人在中國非法停留了的話罰款多少(他是按旅遊簽證過來的)
簽證逾期,持普通簽證一天算500人民幣。
這個韓國人如果是逾期短短幾天,也可以處以口頭警告或者限期離境。
嚴重的 罰款5000人民幣後遣送出境,並列入黑名單。
⑹ 非法居留外國人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外國人從事與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有其他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在中國境內繼續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處限期出境。外國人違反本法規定,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處驅逐出境。公安部的處罰決定為最終決定。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準入境。
⑺ 非法在韓國居留被抓到會怎麼樣啊
被抓一月 估計是護照問題了 一般被抓人員3到5天內就會被遣返的
護照丟失或者出逃時沒攜帶護照 應為要核實身份 重新辦理護照 時間上就會延長 所以1到2月內也一定會被遣返的
至於坐牢 非法滯留有專用的外國人管理監獄的 只要沒有在滯留期間發罪 也就呆個幾天
⑻ 一韓國人在華非法居留自首怎麼處理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遣送出境。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對韓國人也是一樣處理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八條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