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韓國學校的教育年齡制度
韓國政府於1951年3月20日修改教育法後,正式開始"6.3.3.4"基本學制,即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學四年。
1.高等教育:韓國的高等學校包括專科大學、教育大學、師范大學、綜合大學和研究生院等,以實施全日制教育為主。其中專科大學為二年制,教育大學、師范大學和綜合大學為四年制,而醫科大學的學制則為六年,研究生院的碩士及博士學位課程各為三年制。此外,韓國還設有實施成人高等教育的廣播函授大學和開放燃茄粗大學,主要設專科大學和學士學位的課程,學制為二至四年。韓國的高等學校分為國立、公立及私立等三種管理體制。
2.中等教育納坦:中等教育包括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韓國的初級中學作為中等教育機構,學制為三年,招收小學畢業生,為升入高中和相當於高中的其他學校做准備。韓國的高級中學分為人文高中、實業高中,學制均為三年,招生對象為初中畢業生及具有同等學歷者。
3.初等教育:韓國的初等教育,學制六年,招收六歲兒童入學,為升入初級中學做准備。韓國的初等教育機構均為義務教育學校,從小學四年級開始增設實業皮鎮科,對學生進行基礎性的科學技術教育和簡單的職業訓練。
B. 韓國是十二年義務教育嗎
韓國小學到初中的升學率是99%,初中到高中的升學率是98.7%。所以,也就是說,韓國基本上普及了十二年制教育韓國的教育制度是,小學6年,中學3年,高中3年,大學4年.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的教育援助計劃的滲透所造成的影響.到1996年為止,小學被稱為國民學校,由於種種問題,從96年開始改成小學. 韓國的升學考試非常難,雖然沒有象日本這樣從幼兒園開始.韓國的升學考試其實只有一次. 這是由於從1960年代至80年代實行的平準化政策的結果. 以下就讓我們來看一下. 60年代的韓國由於財經問題,義務教育無法貫徹到中學.但大部分的學生都有升學願望,升學考試也不簡單,導致放學後的補習,老師擔任補習班的講師,學生也都集中到一流學校. 為了解決這一現象,採取了學區制度,但又發生了學生集中學區內的一流學校.1969年開始,政府開始考慮"平準化政策" 平準化政策將公私立學校的入學考試取消,由抽簽決定學校.並廢除一流學校,將其設施轉到高中使用.使升中學考試降溫. 同時,也產生了一樣的問題.高中入學考試開始,白熱化.在1974年, 政府對於高中也採取和中學一樣的做法. 所以,實際上韓國的升學考試只有考大學的一次.當然相當受重視. 課外補習,由大學生或高中老師擔任家教,補習班等又不斷促進升學考的升溫.對於這些政府採取了強硬措施,做家教的學生退學,老師停職,並取消教師證書.廢除補習班.所以,現在的韓國的畢業班學生的生活大致是這樣的: 早上6點起床,8點到校開始預習,9點至下午4點是正式上課.6點為止補習.然後吃晚飯,10點為止自習.還有不少學生在自習之後再到補習班或圖書館去的. 進大學後,念完2,3年級的男學生有很多進入軍隊.使學校內學生的年齡拉開差距.雖然只是韓國特有的現象,但希望能將年輕的力量用在其他方面而不是軍事上. 韓國升學考試的情況 雖然在實行平等化政策,但韓國的升學考試依然很難. 高中和中學雖然已經不存在重點校.但重點大學依然存在,韓國一流的三所大學是,漢城大學,延世大學和高麗大學,女子大學里最有名的是梨花大學. 不論在那個國家都有一些特別的風俗習慣.現在介紹一些韓國的有關升學考試的風俗. 考試那天早上不能喝海帶湯,因為海帶很滑,含有落第的意思. 反而要吃年糕和硬糖. 這樣的年糕和硬糖除了吃之外,考試當天家長還來到大學門口將年糕和糖貼上去.在韓國,年糕和硬糖是畢業班學生的象徵.從考試前100天開始,學校的低年級學生就開始將這些東西送給畢業班學生. 除此之外,在考試100天前要喝所謂的"100日酒".最近開始流行送戒指和叉擾慶子.希望學生能正中衫塵考試的要害吧. 韓國的教育內容 因為升學考試的關系,韓國的科目里,語文,英文,數學是最重要的 語文分文學,文法,語文.韓國雖然緩塌握和日本一樣同屬漢字圈.但政府從80年代開始主張單單使用韓國字母.現在漢字在韓國越來越少被使用,所以教育也不重視漢字. 在韓國,第一外語是英語.從中學開始學習,高中開始可以選擇第二外語,男孩子選德語較多,女孩子選法語較多.也有的學校有開設日語.在商業高中和工業高中的話,則選日語的比例較高. 韓國的高中分一般高中,商業高中,工業高中和農業高中.商業高中是以女孩子為對象,工業高中是以男孩子為對象. 韓國的教科書是由國家規定,有的科目也僅僅只有一本教科書.比如:倫理,歷史(韓國歷史)等
C. 韓國是怎樣的學習制度
韓國的學制是這樣構成的:小學6年,初中3年,高中3年,學院或附有旨在培養博士的研究生課程的大學4年,另外還有兩年制的專科大學及職業大學。 1997年,韓國有5,721所小學,在校學生有378萬名,教師總數則達到138,670名。小學的基礎課程由8個主要科目組成:倫理學、國語、社會學、算術、科學、體育、音樂、美術和實用美術。在一、二年級時,有些課程混合編排教授,從三年級起增設英語和實用美術。小學教師必須是四年制的師范院校的畢業生。 小學畢業後,年齡在12歲至14歲的少年允許進入初級中學,學習七年級至九年級的課程。在過去的30年中,小學畢業後進入初中學習的學生比率大幅度增加,從1969年的61.8%增至1997年的99.9%。至1997年為止,全國有2,720所初級中學,在校學生總數達218萬名。 自1969年廢除初中入學考試以來,初級中學招生便改為按區域抽簽分配的制度,不給學生選擇學校的餘地。這一改變旨在消除重點中學和普通中學之間的差別,從而使所有的初級中學都能給學生提供同等質量的教育,並免除學生入學考試的壓力。 初中課程包括11門基本的或必修的科目,若干選修科目,以及課外活動。技術及職業課程包括在選修科目之內,以供那些畢業後准備謀職的學生學習。 高中入學制度也於1974年加以修訂,經國家會考合格的學生可以按區域通過抽簽辦法決定自己就讀的高中。這種修訂廢除了每個學校自己主持的考試,以使高中教育具有同等的質量。結果初中畢業後升入高中學習的學生比率也隨之增加。 1997年,有234萬名學生在1,892所高級中學上學,在職教師總數為104,404名。高級中學大部分分為兩類: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截至1997年,全國共有774所職業高中。 申請進入職業高中就讀的學生必須具備初中畢業條件,並須參加道一級的預試。職業高中的課程通常是普通課程佔40一60%,職業課程佔60一40%而且理論與實踐並重。 韓國有很多各種類型的高等院校:有四年制的學院和大學(醫學院和牙醫學院則為六年制),四年制的師范學院,兩年制的專科,廣播函授大學,電視大學,以及二至四年制相當於大學的各類學校,諸如護士學院和神學院等。 到1997年,韓國共有908所高等院校,其中包括大學和學院161所,在校學生人數為138萬人;研究生院592所,在校學生151,358人;初級職業學院155所,在校學生724,741人。這些院校80%是私立的。 根據韓國教育法及有關法令,不論公立或私立的高等院校都必須接受教育部的監督。教育部負責處理如控制學生名額,審核師資,課程設置及批准學位授予條件以及規定統一課程等事務。 韓國的高等院校的在校學生的人數受到嚴格限制,由於招生人數與報考人數之間的差異,每學年又增加了許多重考的考生,因此造成了入學競爭。自1981年起,大學的入學制度經歷了激烈的變革。1993年採用了新的制度,對考生高中的學業成績及國家會考的分數進行通盤考慮後確定其入學資格。目前,約有30所高等院校仍然舉行附加的人學考試。在決定考生是否被錄取時,其高中畢業成績佔一定的比率,這個比率根據每所大學和學院各自的錄取標准而有所不同
D. 小學和初中的畢業時間是什麼
按照6歲上一年級計:小學:2000年9月(6歲)--2006年6月(12歲);初中:2006年9月(12歲)--2009年6月(15歲);
在我國,開學的時間一般為9月份,多為9月1日,畢業的時間多為6-7月份。
中國學校教育大體上分為小學、中學、大學三個階段。其中,中學又分為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初級中學就是初中,高級中學就是人們說的高中。
小學、初中在各地叫法不同,在中國大陸叫小學、初中,在中國的香港、澳門、台灣,以及日本,韓國,朝鮮通常被稱為國小及國中。
初中生畢業後參加升高中的考試叫做中考。初中時,將小學的《科學》(部分地區為《自然》)、《品德與社會》等學科分設為歷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學等學科。法律規定適齡兒童應當到當地中學就讀。
中考是按照學生在考前報志願,考後通過分數來被學校投檔。填報志願,大部分地區主要分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可以報考普通公立高中、民辦高中、職業學校、技校等。在初中學業快結束時,若感覺自己離高中錄取存在較大差距,也可以選擇申請復讀。
比初級中學更高的學校叫高中。高中生參加升大學的考試叫做高考。
高考時遵從平行志願,在考後按照分數進行填報志願。填報范圍為全國的高校。(北京地區為考前填報志願。)
E. 韓國的入學時間及學期分布。
韓國中學:開學時間為每年3月份,通常一個學年分為兩個學期,每年3月份和9月份為兩次入校時間。
韓國多數大學:開學時間是每年的3月份,部分大學每年分3月和9月兩個開學時間。韓國大學通常一個學年分為兩個學期。春季學期為每年三月份上、中旬到六月左右結束;秋季學期為每年九月上旬到十二月中、下旬結束;六月中、下旬到八月下旬為暑假;十二月下旬到二月下旬為寒假;暑假和寒假大約五個月時間。
(5)韓國小學什麼時候畢業擴展閱讀:
韓國教育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教育面臨的首要任務是徹底鏟除日本帝國主義的殖民地奴化政策及其影響,加強民族教育,培養民族人才。文教部成立教育審議會,經反復討論,制定教育政策。1949年12月公布《教育法》,強調全面實施教育自治,以郡為單位設置教育區,特別市設特別市教育委員會;確定小學 6 年、初中 4年、高中1年~3年、大學4年~6年、初級大學2 年~4年、師范大學2年~4年。
1951年3月又部分修正,改為六三三四制,並沿用至今。1985 年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兒童 6 周歲入學。高中分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綜合高中。普通高中基本以升學為目的,職業高中以就業為目的,綜合高中既開設普通高中課程,又開設職業教育課程。職業高中分為農業高中、工業高中、商業高中、水產海洋高中和技術高中。1985 年,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的比例為 4∶6。自 1984 年起,又建立科學高中,向大學輸送科技人才,至1988年,共建5所。
高等教育設有四年制的專科大學和綜合性大學,五年制的廣播大學和函授大學,兩年制和四年制的開放大學(1981 年創立),四年制的師范大學和教育大學。大學畢業合格者可獲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院設碩士課程和博士課程。與普通學校體系相對應的是技工學校和高等技工學校,目的是對學生進行專門的技能訓練。初等和中等公民學校目的是培養學生的讀、寫能力。自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後,這類學校逐漸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