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人想去韓國打工辦什麼簽證
去韓國打工需要辦什麼簽證:
如果申請人想要去韓國打工,需要辦理韓國訪問就業簽證(H-2),然後根據自己的情況提供提供相應的簽證材料,然後交由使館審核。
韓國訪問就業簽證的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緣故訪問就業(H-2-1)
1、獲得韓國國籍及永住資格
簽發對象:在韓國國內有住所的大韓民國國民或符合取得韓國國籍的條件而獲得韓國永住資格。
滯留資格:F-5-7(E)中國同胞邀請2寸以內親屬。
停留期:一年
有效期:三年
簽發對象:訪老神野問就業前申請後被機選抽中的中國同胞
有效期:3年
停留期:1年
三、到期訪問瞎首就業(H-2-7)
簽發對象:以訪問就業期滿出國的外國籍同胞,以侍喊出國日基準,經過6個月以上,未滿60周歲者。
停留期:一年
有效期:三年
申請人如果想去韓國合法打工可以申請以上類型的韓國簽證,但由於一般機構都不受理打工簽證,所以具體要求申請人需自行去使館了解。
❷ 現在去韓國打工需要什麼條件
非朝鮮族來韓國打工的途徑:
1、留學方式,來韓國後,讓學校聯系就業單位,可以轉換簽證成為D-2。這個簽證可以合法打工;
2、中韓兩國正常公司員工邀請。可以根歲畢據用工單位,去簽工作簽證,一般是三年,到期可以根據情況,用工單位申請延期;
3、以旅遊簽證身份來韓國,滯留韓國不歸,成為黑戶;
4、最後說明,如果是女性,想合法的去韓國得到身份,結婚是最理想的方式。非常的簡單也省事省錢工。
韓國不是移民國家,他們講究血統純正,只要非朝鮮族,靠工作移民,技術移民是不可能的。
所以申請韓國國籍的基本都是朝鮮族人。
但也有特殊情況,如果女性嫁給韓國人,那麼可以在結婚後三年,以韓國人伴侶的身份申請到永久居住權或者韓國國籍。
韓國對於外來務工人員,是乎拍芹比較排斥的,他們政府的政策不同於歐美國家,對於外賀穗國務工人員有著異常嚴格的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
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❸ 去韓國打工需要什麼准備,簽證怎麼辦」
去韓國打工需要辦理的手續包括國內手續和國外手續。
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證、出境證明、培訓證等, 在批准入境前先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辦理這些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等等。
國外手續包括: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還需提交肺結核檢測證明
辦好上述手續,就可以出國工作了。因經營公司或外方僱主原因不能出國的,經營公司要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如屬申請人個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國手續費不予退還。
(3)韓國申請中國人打工需什麼條件擴展閱讀:
在國外工作注意事項
在國外工作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合同,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人民的生活習慣。不要在為僱主工作的同時再為其他僱主打工,不要去賭博場所或者色情場所,更不要擅自脫離工作崗位。 在國外被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違法的。
履約期滿後必須回國。如果在國外工作期間僱主企業倒閉或者破產,合同中止執行,必須回國。回國後可以要求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按比例退還管理費,其他損失根據合同追討。
❹ 中國人想去韓國打工能簽什麼簽證
中國人想去韓國打工可以簽短期就業簽證、訪問就業簽證、求職簽證。
1、短期就業簽證簽發對象:
以短期演出、廣告、時裝模特、講課、講演、研究、技術指導等營利目的進行短期就業活動者。以安裝維修進口機器、製作監督造船及產業設備為目的,被派遣至韓國國內的公/私機構工作的人。季節工(SeasonalWorker)申請短期就業簽證須提交肺結核檢測證明。
2、訪問就業簽證簽發對象:
在韓國國內有居住地的韓國公民或永住資格者(具備國籍法規定的獲得國籍所需條件並已取得永住資格的外籍同胞)邀請的2寸以內親屬。
符合<國家有功者禮遇及支援法律>規定的國家有功者及其遺屬,符合<獨立有功者禮遇法律>規賀消定的獨立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家屬。
對大韓民國有特殊功勞或為增進大韓民國國家利益做出貢獻者。
3、求職簽證簽發對象:
為了在教學(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演出(E-6)、特定活動(E-7)領域就業,希望進行相關研修或求職活動的申請人(但酒店娛樂<E-6-2>活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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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韓國注意事項:
若所帶的物品價值不超600美元、所持外幣不超1萬美元時,皆可由免課稅的簡便櫃台辦理手續。免稅范圍為:酒類1瓶(1升以內,400美元以下),卷煙200支、香水60毫升(未滿19歲者不包括酒類和香煙)。進入韓國時,如帶有1萬美元以上的錢信舉款,須向海關人員申報。
攜帶動物、動物產品入境時,必須到韓國國立獸醫科學檢疫院提交輸出國政府動物檢疫機構簽發的動物檢疫證明,並且接受檢疫;攜帶植物入境時,需要出示出口國發行的植物檢疫證,並且到植物檢疫所接受檢疫;對大部分的生水果、蔬菜、核桃和帶有泥土的植物禁止進口,如果攜帶植物類不申報者,將被處以罰款。
❺ 去韓國打工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一、國內手續主要包括護照、簽證、出境證明、培訓證等,在批准入境前先辦理個人資料公證。這些手續一般由經營公司統一辦理。
二、辦理這些手續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照片等等。
三、國外手續包括:悉隱簽證申請表,1張照片,護照,身份證,還需提交肺結核檢測證明
四、辦好上述手續,就可以出國工作了。因經營公司或外方僱主原因不能出國的,經營公司要退還履約保證金和服務費。如屬申請人個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出國手續費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清陸罩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答鬧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❻ 去韓國打工的條件是什麼
現在韓國面向中國開放的工作,都是酒店、餐廳的服務類崗位,以及廚師崗位。
1、韓國的廚師項目。廚師一般是高收入人群。一般來說,韓國的保底工資是在150萬韓元起。當然,如果你的技術高超,深受顧客喜愛,能為僱主爭取更高的人氣,工資當然會相應的增長了。對於高級廚師,尤其是在韓國工作時間長而且受到廣大顧客群體歡迎的廚師來說,拿到250萬韓元也不是一件特別困難的事情。
2、韓國濟州島服務業項目。服務一般是針對餐廳,從事服務類工作。濟州島翻譯服務工作的保底工資同樣是150萬韓元。當然,針對不同的工作種類工資也會有相對的調整幅度。一般的服務生以及後廚工作人員拿到150萬韓元,對於形象氣質優秀而且韓語能力好的、有工作經驗的務工人員來說,直接推薦做餐廳領班或者翻譯商談的專業性工作工資自然會更高。不過,這都是要看你的具體能力來說的。
3、韓國酒店管理工作招聘。酒店工作,是一份聽起來就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工作,因為它接待的是來自各個國家的高端商務人士,接觸的客人的等級,會帶動服務人員自身的服務水準。同工作職責相對應的,是應聘資格,要5年酒店工作經驗,或者酒店管理專業本科畢業生。月薪150-250萬韓元起,僱主提供食宿、有韓國居民同等的四大保險。
❼ 我想去韓國打工,都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呢
去韓國打工的正規途徑當然是辦理工作簽證。
所謂韓國工作簽證,是確定了僱主之後,由僱主提供相關資料,出具邀請函以及工作合同之後,先向韓方法務部申請,之後再在韓國駐華大使館申請貼簽,才能辦理成功的簽證。
專業性職業 (E-1~E-6)。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規定的專業性職業如下:教授 (E-1,韓國滯留時間為2年)、會話指導 (E-2,韓國滯留時間為1年)、研究 (E-3,韓國滯留時間為2年)、技術指導 (E-4,韓國滯留時間為2年)、專門職業 (E-5,韓國滯留時間為2年)、藝術表演 (E-6,韓國滯留時間為6個月)
特定活動 (E-7,韓國滯留時間為2年)。申請者應當具備相關領域的資格證或者特別的技術。具有資格證的醫生或護士應當得到相關承認後才可在韓國就業。例如,想在韓國經營醫院的外國人需要得到韓國保健醫療人員國家考試院的資格證。申請者需要得到考試院嚴格的測試後才可考試。現在,頒發給英語講師的E-2簽證變得更加嚴格。申請E-2簽證時,需要出具犯罪記錄證明書、體檢證明以及學位證明。
進修就業 (E-8)。韓國工作簽證種類有哪些?在韓國結束一年期間的產業進修 (D-3)的進修生,可獲得2年的在韓國內企業的就業機會。一年的進修期間結束後開始算起,給予一次進修就業機會,滯留上限是2年。勞動合同期間是1年,在這個期間或身份保證期間內被賦予許可期間,但是滯留總期間從入境開始算起,包括產業進修和研修就業期間,總共不得超過3年。
❽ 漢族人能去韓國打工需要什麼條件需要什麼手續
去韓國打工需要的手續有:
1、持國(境)外邀請函到所人事教育處領取出國(境)人員審批表。
2、到出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
3、辦理請假、離所和解除聘用合同手續。
4、持中國公民出國(境)申請審批表、交款收據復印件、離所手續單或押金到人事教育處審核蓋章,交手續費,然後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護照。
5、到有大韓民國駐中國使領館辦理簽證。
6、需要公證的,請到公證處領取公證表後到人事教育處蓋章。
❾ 中國人想去韓國打工辦什麼簽證
中國人想去韓國打工應該辦韓國工作簽證,赴韓工作的簽證類型有3大類:訪問就業類、專職就業類、非專職就業類工作簽證。
一、訪問就業類(H-2)
1、緣故訪問就業H-2-1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出生時為大韓民國國民者,並在大韓民國家族關系登錄簿·閉鎖登錄簿或是在除籍簿上有記載的人員。
(2)父母一方或祖父母一方曾擁有大韓民國國籍的人員。
(3)受到在韓國國內有住所的大韓民國國民,或具備《國籍法》規定的取得國籍資格而取得永住(F-5-7)資格的人邀請的人員 (邀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關系在8寸以內血親或是4寸以內姻親)。
(4)屬於《關於國家有功者等的禮遇及支援的法律》規定的國家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屬於《關於獨立有功者禮遇的法律》中規定的獨立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家屬。
(5)對大韓民國有特殊貢獻或為增進大韓民國國家利益做出貢獻的人員。
2、留學訪問就業H-2-2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被以留學(D-2)資格在校一學期以上的子女邀請的父母及配偶。
3、抽簽訪問就業H-2-5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訪問就業事前申請後被機選抽中的中國同胞。
(2)各國家分配名額內前蘇聯(CIS)地區的全部申請者。
4、到期訪問就業H-2-7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訪問就業期滿歸國者中最終離境日為准未滿60周歲者。
二、專職就業類
1、短期就業C-4:
以短期演出、廣告、時裝模特、講課、講演、研究、技術指導等營利目的進行短期就業的人。
2、求職活動D-10-1
為了在教授(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演出(E-6)*、特定活動(E-7)簽證中的領域就業,欲入韓進行研修或求職活動的人員 - 包括韓國國內企業或團體組織的招聘活動以及正式就業前所領取研修費並進行的短期實習課程 *但,藝術演出(E-6)資格中不包括娛樂場所等的演出活動(E-6-2),僅允許純藝術領域及體育領域。
3、技術創業活動D-10-2
准備符合企業投資(D-8)資格中『da』項內容的技術創業的人員
- 參加創業移民教育項目、申請或准備申請知識產權等專利、准備成立創業法人等與創業相關的各種准備活動。
4、教授E-1
具備《高等教育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專科大學以上教育機構以及其他與此相當的機構從事專業領域的教育、研究、指導活動的人員。
5、普通會話講師E-2-1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指定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外國語專門學院、小學以上的教育機構及其附屬語言學研究所,電視台及企業的附屬語言學研修院,以及與此相當的機構或團體從事外語會話指導的人員。
6、學校輔助教師E-2-2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與教育部長官(市、道教育監)簽訂僱傭合同並希望在小學、初中、高中從事外國語輔助教師工作的人員。
7、研究E-3
受韓國國內的公、私機構邀請,在各類研究所從事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或高科技產業技術的研發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8、技術指導E-4
為提供自然科學領域的專業知識或者特殊產業領域的相關技術,受韓國國內公、私機構邀請的人員。
9、專門職業E-5
根據韓國法律被承認資格的外籍律師、注冊會計師、醫生以及其他具有國家公認資格,希望從事韓國法律所允許的法律、會計、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10、藝術演藝E-6-1
從事具有盈利性質的有關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及專業電視演出的人員,以及希望根據《演出法》從事專業演藝活動的人員。
11、酒店娛樂E-6-2
根據《觀光振興法》,在酒店業設施場所及娛樂場所等地從事演出或演藝活動的人員(不包括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專業演戲或依照《演出法》而進行的專業演出活動)。
12、運動E-6-3
足球、棒球、籃球等職業運動員及其隨行經紀人等從事運動領域工作的人員。
13、特定活動E-7-1
根據與韓國國內公或私機構簽署的合同,從事法務部長官為提高國家競爭力而指定的特別需要引進的,具備專業知識、技術或技能的外國人才。
14、特定能力F-5-11
在科學、經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等特定領域,具有卓越能力的人員中被法務部長官所認定的人員。
三、非專職就業類
1、製造業E-9-1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製造業就業的人員。
2、建設業E-9-2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建築工程業就業的人員。
3、農業E-9-3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農業、畜牧業就業的人員。
4、漁業E-9-4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沿海及近海漁業、養殖漁業及煉鹽業就業的人員。
5、服務業E-9-5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建築廢棄物處理、冷藏冷凍倉庫、可回收材料收集及銷售、其他出版業等就業的人員。
6、內航船員E-10-1
從事內航定期旅客運輸業、內航非定期旅客運輸業及內航貨物運輸業的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動合同的部員。
7、漁船船員E-10-2
利用定置網漁業及動力漁船並按照近海漁業規定經營事業的人員,及與該企業(20噸以上漁船)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務合同的部員。
8、巡航船員E-10-3
巡航旅客運輸業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署6個月以上的船員勞動合同並搭乘2千噸以上的豪華客輪的部員。
9、外交家政服務人員F-1-21
在駐韓外國使館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0、高額家政服務人員F-1-22
與高額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1、尖端家政服務人員F-1-23
與尖端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2、專門家政服務人員F-1-24
與具有優秀專業人才滯留資格的人員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