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韓國哪些東西不能入境帶豬肉去韓國被罰6萬怎麼回事
最近大家應該有看見關於韓國禁止豬肉入境的新聞,這個是怎麼回事呢?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說說關岩悄岩於韓國禁止攜帶的相關物品,大家在入境的時候千萬要注意了,這些東西是不可以帶的。
違反國家憲法、擾亂治安、傷風敗俗的書籍、照片、錄像帶、膠卷、LD、CD、CD-ROM等物品
泄漏政府機密及間諜物品
偽造、變造或仿造的貨幣,紙幣、銀行券、債券等其它有價證券
限制攜帶的物品
槍、刀劍、火葯類等武器類(包括模擬品和裝飾用品),易爆及有毒性物品
需要對槍炮、火葯類進出口的人必須得到地方警察廳長的許可。
含有麻葯類管理相關法律限制的鴉片、可卡因成分的麻葯、神經性醫葯品類、大麻類等相關物品
需得到保健福祉家族部長官的許可。
面臨絕種危機的野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種類的國際貿易相關協約(CITES)中保護的野生動植物以及用這些製作的產品
虎、豹、大象、鴕鳥、游隼、貓頭鷹、眼鏡蛇、龜、鱷魚、鱘魚、珊瑚、蘭、仙人草,蘆薈等以及它們的標本,毛皮,象牙,手提包,錢包,飾品等
熊膽、麝香等動物中葯及醫葯品
木香、狗脊、天麻等以及用粗御它們製作的植物中葯或醫葯品等
超過相當於美元1萬美金金額的對外支付手段(期票、匯票、信用證除外)、韓國貨幣(韓幣)及韓元表示的旅客支票(出入境時需向海關申報)
銀行支票、支票、郵局支票等
貴金屬(日常使用的金戒指、項鏈等除外)及證券(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
文化財(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水產業法、水產動植物移植認可有關規定中的物品(禁止攜帶出境的物品)
有可能影響韓國的水資源保護及養殖種苗保護的物品
指定為天然紀念物的品種
廢棄物品的國家間移動及處理相關法律中的物品(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運仔)
植物、水果、蔬菜類、農林產物(限制攜帶出入境的物品)
動物(包括肉、皮、毛),畜產品(限制攜帶入境的物品)
機內禁止攜帶的物品
保護飛機安全運航及旅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機內禁止攜帶物品是為了保護飛機安全運航及旅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乘坐飛機的所有乘客攜帶的物品中禁止攜帶及搭載的物品。攜帶及搭載機內嚴禁攜帶物品時,將沒收相關物品以禁止帶入機內,如有犯罪嫌疑,將交於警察加以處罰。
尖利危險的物品
所有尖銳物品(指甲刀、瑞士軍刀、剪刀、文具刀等)都不可攜帶進入機艙。部分禁止攜帶進入機艙的物品可以向相應的航空公司申請托運處理。
液體類、膠類、氣霧劑
2007年3月1日起,搭乘從韓國境內機場出發的所有國際線航班(包括過站和中轉)的旅客,均不可攜帶液體類、膠類及氣霧劑進入機艙,機內設有檢測裝置。
許可容量: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ml)(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1個容積不超過1升(L)的密封透明塑料袋)
1升(L)規格的密封塑料袋可在機場內的便利店、葯店、書店等處購買。
因非洲豬瘟席捲亞洲多國,為防止疫情流入,韓國將從6月1日起對非法攜帶畜產品入境人員予以重罰,最高罰款額度可達1000萬韓元(約合6萬元人民幣),同時還將採取禁止入境、限制居留等處罰措施。根據規定:
關於豬肉及豬肉製品
如攜帶豬肉及豬肉製品(包括火腿,香腸,肉乾等)入境韓國,第一次可被罰500萬韓元(約合3萬元人民幣),第二次可被罰750萬韓元(約合4.5萬元人民幣),第三次可被罰1000萬韓元(約合6萬元人民幣)。
關於其他肉類及肉製品
攜帶其他肉類及肉製品入境,第一次可被罰100萬韓元(約合6000元人民幣),第二次可被罰300萬韓元(約合1.8萬元人民幣),第三次可被罰500萬韓元(約合3萬元人民幣)。
近期已有中國公民因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韓國而受罰,在此,中國駐韓國大使館特別提醒:請切實遵守韓國入境物品攜帶規定,勿攜帶牛羊豬肉、香腸、血腸、餃子、肉脯、板筋、鴨脖、雞蛋、牛奶等肉類、肉製品、蛋類及乳製品,以免影響入境和在韓停居留,詳情可咨詢韓國關稅廳125或農林水產檢疫本部054-912-1000。
❷ 韓國白菜價格上漲,一棵價格約45元人民幣,漲價的原因是什麼
這最主要是因為韓國當地的農業受到了極端氣候的影響,韓國當地也存在比較嚴重的通貨膨脹的現象。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因為韓國本身的蔬菜水果價格就比較昂貴,所以一顆白菜長到45元非常正常。對於我們國內的小夥伴們來講,我們可能會覺得45元一顆白菜屬於天價了,但對於韓國的很多居民來說,很多居民似乎已經適應了這種價格,有些韓國居民也調侃白菜的價格竟然比肉都要貴了。
與此同時,因為韓國國內本身的蔬菜和水果的價格就比較貴,所以我們根本就沒有必要拿人民幣的物價跟韓國的物價做比較。對於韓國的居民來說,因為當地居民的收入也是我國的三倍以上,所以當地蔬菜的價格並沒有我們想像中那麼恐怖。
❸ 日本是韓國老大哥,韓教授稱韓國是日本的祖先,這兩國為何經常發生口水戰
引言: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越來越喜歡關注一些有趣的事情。可能很多人認為,國際新聞大多都是比較嚴肅的政治新聞。其實,國際新聞也有一些很有趣的內容。關注國際新聞的網友們可能注意到了這樣一則有趣的新聞,日本是韓國老大哥,韓教授聲稱韓國是日本的祖先。這則有趣的新聞一經發布,就引起了很多國內和國外網友的關注和對這兩國的討論。
這樣的區別對待導致韓國全國都非常憤怒。在2021年,日本首相拒絕接見文在寅。兩次的區別對待都導致日韓關系的惡化。在東京奧運會上,日本和韓國又做出了很多相對的舉動。第三個方面就是領土爭端。關於領土方面的問題,日本和韓國存在很多爭端。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在,日本和韓國都想要獲得更多的領土面積。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在,日本和韓國總是會發生很多的口水戰。
❹ 韓國殘疾兒童遭教職員性暴力事件,有人清楚嗎
從2000年起的4年間,韓國光州的一所聾啞兒童學校的校長和某些教師相互勾奸,對校內的殘障耳聾實施長期卑鄙下流的性暴力虐待。校內的知情人員更是漠不關心、極力掩蓋事實。而最讓人吃驚的是,整個事件的加害者和責任人實際並沒有受到法律嚴明的處罰,而是至今還站在講台上授課。當時法律界的這一「棉花棒」處罰行為,和輿論的漠不關心導致了這一事件被世人迅速淡忘。但幸虧被害者堅持不棄的長時間孤軍奮戰,和事件原著小說的暢銷,再次引起了極大的省會反響。如今部分人權團體也對小說中反應的現象展開了相關調查,甚至政府的相關部門都宣布將此事件再次翻案調查。
這只是眾多案件中的一件,只不過它被披露出來拍成電影。不公平和陰暗太多,也許更有甚者, 我們看不到而已。
「我們不停的奮戰,不是為了要改變世界,而是為了使自己不被世界改變
擴展補充:《熔爐》的「熔爐效應」(來自豆瓣電影論壇.vince在路上)
「他無法聽到,也無法說話。」這是2011年韓國一部名為《熔爐》的電影中的一句台詞。
在影片的最後,美術老師姜仁浩抱著民秀這位用生命來爭取和捍衛承諾、尊嚴、正義的聾啞孩子的遺像,在警察驅趕人群的水柱中,竭力地、反復地抗爭著喊叫著……
玻璃的遺像鏡框在踐踏中碎裂,抗議的人群在警察的強力驅逐下無助的搖曳。碎裂的民秀的畫像,臉上帶著嚮往美好生活的孩童般的純真,似乎也在傾聽和注視著發生著的一切,他在期盼著什麼?在渴望著什麼?他能理解這樣的社會嗎?
看到這里,淚水浸潤了我的眼睛。
誰又能替他傾聽,又有誰能為他或他們說話?
《熔爐》改編自韓國作家孔枝泳的同名小說。小說最早於2008年11月到2009年5月在韓國門戶網站Daum上進行連載,點擊率超過1600萬人次,創下網路文學連載點擊記錄。該小說以2005年發生在韓國光州仁和聾啞特殊教育學校的真實事件為藍本,講述了該學校新到任的美術老師發現該校校長和老師對在校的殘障兒童實施虐待和性暴力侵害。美術教師發現學校里彌漫著難言的壓抑氣氛,並頻頻聽到從洗手間內傳出女子的尖叫聲。學校的黑幕漸漸露出冰山一角,美術教師和人權主義者力圖揭開這些隱藏在象牙塔內的暴力事件,終止校園悲劇的進一步蔓延。小說發行單行本後,旋即登上2009年圖書熱銷榜,備受關注。
小說改編而成的電影一上映,就引發了韓國社會的集體反思。並且,《熔爐》以其無與倫比的影響效應被評選為2011年度韓國十大法律新聞事件之一。在韓國,還沒有哪部電影能引起如此廣泛的關注和深刻的變動,與「熔爐」事件有關的一切人物事態在「熔爐效應」的波及下都在主動或被動的改變。
不過,這部電影給韓國社會及民眾帶來的沖擊,遠不止於此。
性侵案調查重啟
在電影中,涉案校方動用權力壓迫、利益誘惑等手段疏通法官、檢察官,取得了被害兒童監護人的和解,並最終以處罰最輕的緩刑避開了法律的實際懲罰;在現實中,光州仁和聾啞特殊教育學校虐待和性侵殘障學生事件則發生於2000年。
2000年至2004年間,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教職人員長期對殘障學生實施虐待及性暴力侵害。直到2005年6月,此事才廣為人知。原因是一位職員實在忍不住,向光州障礙人性暴力服務機構揭發了此事。之後,繼警察與檢方進行搜查後,國家人權委也展開了調查。但是當時對罪犯的處罰很輕,2005年11月,該案一審,涉案校長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長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師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不過,前述當事人在判決後事實上沒有接受實質性的懲罰,仍繼續在學校擔任職務。
事情過去6年了,無論是加害方,或是受害方似乎都將這件事埋藏在記憶深處,權當一切都不曾發生過。
電影的上映不僅引起了人們的反思,也再次將這起已結案的性侵害案件推上水面。在韓國民眾的集中關注和推波助瀾之下,韓國光州警方組成特別調查組再次著手對「仁和學校事件」進行調查。
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職員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訴、12名因涉嫌向事業法人行賄予以不拘留起訴、13名受到向所任職機構通報處理、其他14人則接受內部調查。
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檢察廳對涉嫌對女學生實施性暴力侵害的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學校另一主要當事人實施逮捕,該名當事人2006年曾因證據不足作不起訴處理。仁和學校目前亦因援助資金中斷等而處於事實上的關閉狀態。
引發一系列法律修訂
電影《熔爐》暴露出的社會福祉機構內存在著的侵害殘障人人權的問題,也引發了韓國民眾對殘障人群體的集中關注效應。韓殘障人團體等民間組織一致呼籲應對《社會福祉事業法》進行修訂。
2011年12月29日,韓國國會通過了《社會福祉法事業法修訂案》。修訂後的社會福祉法規定,對觸犯《性暴力特別法》和《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十年內不得從事相關業務,在職期間對使用社會福祉設施的人員實施同類犯罪的,將永遠禁止從事社會福祉事業的經營管理業務。《社會福祉事業修訂案》還規定了經營管理人員停止執行職務,強化國家和自法團體的指導和監督力度,提高社會福祉經營管理機構公益性和透明性等措施。
同時,電影中暴露出的光州仁和學校虐待和性侵害學生事件,也引發人們對學生人權和性侵犯問題的關注。韓政府為預防「熔爐」事件的再次發生,積極推動國會通過《教育公務員法修訂案》。修訂案規定對實施性犯罪的老師將處以100萬韓元以上的罰金並予以清退。
2011年10月起,韓國教育科學技術部對全國所有寄宿型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特殊教育學校實施聯合檢查,並成立預防對殘障學生實施性侵犯的「常設監督團」。同時還將對幼兒園、學校等教育機關從業人員的性犯罪經歷進行調查。
韓國各級教育機關對殘障人學生性侵害現狀進行調查,並加強性教育以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件。韓國京畿道、光州、首爾等城市也相繼出台《學生人權保護條例》禁止間接體罰,禁止性別歧視等。
「熔爐法」通過
電影的最後,涉案當事人及協助他們的律師、官員在恣意地宣揚他們取得的「勝利」。這里,在當地有影響力的犯罪嫌疑人、曾擔任過法官而享有「前官禮遇」潛規則待遇的律師、主審法官甚至主訴檢察官們都屈尊於誘惑而結成為一個利益共同體;而受害方的聾啞孩子們及殘障人團體組織等則形成為另一個期冀實現司法公正的共同體。然而,他們的抗爭卻受到公權力機關的驅逐。誰將會是最終的勝利者?政府及司法審判機關能用什麼來換取民眾的依賴?
電影《熔爐》使韓國民眾對法官性暴力犯罪審判表示失望、憤怒和懷疑。韓國法院系統負責性暴力案件審理的61名法官於2011年11月14日為此召開「性犯罪的量刑和受害者證人的保護」的專題研討會,表示將會對該類案件作出值得民眾依賴的判決,以回應質疑。
作為電影《熔爐》反映的針對殘障人實施的性暴力犯罪的對策而制定的法律,2011年10月28日,韓國會208名出席會議的議員以207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了《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部分修訂法律案》(又名「熔爐法」)。
性暴力特別法修訂案規定,對殘障人及不滿13歲的兒童的性暴力犯罪不受時效限制;對殘障人性暴力犯罪的,刪除了「不能反抗」的構成要件;強奸犯罪的處於七年以上或無期徒刑,強制猥褻犯罪的處於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緩刑;從事殘障人保護及公益事業的人員,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標準的基礎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嚴懲。
韓國會還通過了《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等人權侵害預防對策特別委員會組成決議案》,該特別委員會將對以殘障人為對象實施性暴力等侵害人權問題進行調查並制定相關對策。依據該決議案,由18名國會議員組成的國會特別委員會將在2012年5月29日之前,承擔有關針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等人權侵害預防及受害救濟和相關法律案的審查和處理事務。
2011年12月19日,韓國大法院量刑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在性犯罪類型中新設「對殘障人實施性暴力犯罪」,與對非殘障人實施性犯罪相比,量刑標准由三年提高至五年。新的量刑標准將於2012年3月16日正式實施。
熔爐效應擴大
當揭開暗幕明了事件真相的姜仁浩老師站在寫著「請來霧津吧,白霧的城市」的宣傳廣告牌匾前,若有所思的時候,這個場景不知是巧合,還是電影有意為之的另有所指,「霧」似乎已經不再是純粹的大自然現象了,而是有所暗示,或許,晦暗不明昧的「霧」就是這個「熔爐」事件的最好註解和註定的結局,甚或許也是這個社會的本來面目和本原現實的真實特點。社會中類似「熔爐」背後的諸多真實犯罪長久以來被金錢、權勢甚或冷漠所掩蓋。為隱瞞一個犯罪,必將會製造另一個更大的犯罪來掩飾,這才是最為擔憂和可怕的。
但韓國社會及民眾可以慶幸的是,由電影《熔爐》引發的「熔爐效應」,仍在無限的擴大和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