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問一下 關於韓國永駐權的問題
http://www.hikorea.go.kr這是韓國政府專門為出入境外國人設立的網站,你有問題直接給這個網站上留言。或者你現在在韓國境內的話直接打1345,人工咨詢也可以。 韓國政府對僑胞的政策變革太快了。我記得去年是,永住權只能邀請直系家屬。如果你有永駐權,你老婆是能邀請過去的。 建議還是到上述網站上,提問。韓國對外政策變化,比計劃還要快。這里誰也提供不了正確答案。
Ⅱ 如何申請韓國永駐權
韓國永久居留權有以下獲得方法
1、有直系親屬在韓國擁有韓國綠卡者,通過入國籍考試後,可以獲得綠卡及加入韓國國籍
2、隔代親屬(比如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出生在韓國或者是韓國人,可以獲得韓國綠卡和國籍,也必須通過入國籍考試和血緣關系的化驗。
3、國際婚姻。 中國籍女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綠卡、韓國國籍。中國籍男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
其中,若女方存摺有超過3000萬韓幣,有實體公司(主要是有屬於自己的產業),有房子,可以通過申請,為男方獲得韓國國籍。
4、持有正規居住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時間超過5年,可以申請韓國永久居留權。
5. 投資。投資5千萬韓幣,可以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但不是國籍。5億韓幣,可以獲得相當於投資移民的資格,拿到韓國國籍綠卡,且不需要考試。
(2)韓國如何永駐擴展閱讀:
永久居住權、綠卡、國籍的關系與聯系。
1、在國外居住一定的年限後,根據這個國家的要求申請成為這個國家的公民,得到批准就是入籍了,成為外國公民擁有外國國籍。
2、移民成功就是有了外國永久居留權,成為這個國家的永久居民,可以在國外永久合法居住的證件,就是綠卡。
3、移民或者說移民成功,並不是馬上就擁有了外國國籍。而只是有了在這個國家的合法的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權利。
也就是說,這時此人有了這個國家的永久居留權,如果是在美國就是拿到了綠卡,但是你還是中國籍,持中國護照。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華僑」–中國人僑居在國外。
Ⅲ 在韓國怎麼才能取得永駐權
1、有直系親屬在韓國擁有韓國綠卡者,通過入國籍考試後,可以獲得綠卡及加入韓國國籍。
2、隔代親屬(比如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出生在韓國或者是韓國人,可以獲得韓國綠卡和國籍,也必須通過入國籍考試和血緣關系的化驗。
3、 國際婚姻:
中國籍女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綠卡、韓國國籍。
中國籍男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其中,若女方存摺有超過3000萬韓幣,有實體公司(主要是有屬於自己的產業),有房子,可以通過申請,為男方獲得韓國國籍。
4、持有正規居住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時間超過5年,可以申請韓國永久居留權。
5、投資6. 投資5千萬韓幣,可以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但不是國籍。5億韓幣,可以獲得相當於投資移民的資格,拿到韓國國籍綠卡,且不需要考試。
韓國永居權是指在韓國永久居留的權力。
韓國永居權(F-5)申請資格
一、申請對象:
1.五年以上在大韓民國居留的人(F-5-A)
○在駐(D-7),企業投資(D-8),貿易經營(D-9),教授(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業職業(E-5),特定活動(E-7)居留資格者或5年以上在韓國國內居留的居住(F-2)資格者
○根據大韓民國民法是成年的人
○本人或同伴的家人擁有維持生活的能力並要品行端正
○要具備繼續在韓國居留時需要的基本素養
○要充足個別居留資格需要的條件
2.韓國公民的配偶或永住居留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F-5-B)
○擁有居住(F-2)居留資格並在國內居留2年以上的國民之配偶當中有下述情況時
- 和韓國人繼續保持婚姻關系時
- 韓國方配偶死亡或有法院之失蹤判決時
- 和韓國方配偶離婚或分居的人當中可證明離婚或分居的原因在韓國方配偶上時
- 婚姻關系中斷後要養育和韓國方配偶的婚姻關系之中出生的未成年子女時
○擁有居住(F-2)居留資格在國內居留2年以上並和永住居留者保持婚姻關系的永住(F-5)居留者之配偶
○身為在韓國國內居留2年以上的永住(F-5)居留資格者之未滿20歲的子女,被認定為有理由在韓國國內永住的人(保留大韓民國國籍的兩重國籍者除外)
○永住(F-5)居留者之韓國國內出生子女
3.50萬美金以上投資者(F-5-C)
4.在外同胞(F-4)居留資格具備者(F-5-D)
○具有在外同胞(F-4)且在大韓民國居留期間超過2年並符合下條件的人
- 申請永住(F-5)資格時年收入達到韓國銀行告示的前年度一個國民總收入(GNI)之2倍的人
- 60歲以上並從海外領到的一年年金金額達到韓國銀行告示的前年度一個國民總收入(GNI)以上的人
- 前年度納的財產稅達到50萬韓元以上的人或沒有財產納稅實績但有包租押金等,擁有和此項相等(財產稅50萬韓元以上)的本人名義(或同居家人)之財產的人
5.具備國籍取得條件的人(F-5-E)
6.大韓民國出生的在韓華僑(F-5-F)
7.具備高科技范圍博士學位的人(F-5-G)
8.具備高科技范圍學士學位及資格證的人(F-5-H)
9.具有特定范圍能力的人(F-5-I)
10.特別功勞者(F-5-J)
11.訪問就業(H-2)滯留資格(F-5-L)
○訪問就業(H-2)資格,須符合以下所有的條件。
- 除了首爾以外,在其他地方從事製造業、農、畜產業或漁業並在同樣的公司繼續工作4年以上
※ 由於所屬機關的欠薪,休廢業等不可避免的理由變更工作地點而在同一行業繼續工作的情況除外
- 本人或在韓國一起謀生的家人須有3千萬韓元以上的財產來維持生計的能力
- 通過韓國產業人力公團實行的檢驗取得所定的技術、技能資格或年平均收入須在韓國銀行公布的前一年的韓國個人年平均收入(GNI)以上
※ 技術、技能資格:國家技術資格法第2條第1號及第9條第1項第1號所定的技術、技能方面的資格
※ '08年度1名韓國國民收得(GNI): 2,120萬韓元(19,231美元),韓國銀行經濟統制局國民收得單位(02-759-4450)
※ 永住(F-5)資格的配偶及未滿20歲的子女→賦以居住(F-2)資格
Ⅳ 獲得韓國永駐權需要什麼條件
韓國永居權申請資格:
1、五年以上在大韓民國居留的人;
2、韓國公民的配偶或永住居留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50萬美金以上投資者;
4、在外同胞居留資格具備者;
5、具備國籍取得條件的人;
6、大韓民國出生的在韓華僑;
7、具備高科技范圍博士學位的人;
8、具備高科技范圍學士學位及資格證的人;
9、具有特定范圍能力的人;
10、訪問就業滯留資格。
(4)韓國如何永駐擴展閱讀:
訪問就業資格,須符合以下所有的條件:
1、除了首爾以外,在其他地方從事製造業、農、畜產業或漁業並在同樣的公司繼續工作4年以上。
2、由於所屬機關的欠薪,休廢業等不可避免的理由變更工作地點而在同一行業繼續工作的情況除外。
3、本人或在韓國一起謀生的家人須有3千萬韓元以上的財產來維持生計的能力。
4、通過韓國產業人力公團實行的檢驗取得所定的技術、技能資格或年平均收入須在韓國銀行公布的前一年的韓國個人年平均收入以上。
在外同胞居留資格,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在外同胞且在大韓民國居留期間超過2年並符合下條件的人。
2、申請永住資格時年收入達到韓國銀行告示的前年度一個國民總收入之2倍的人。
3、60歲以上並從海外領到的一年年金金額達到韓國銀行告示的前年度一個國民總收入以上的人。
4、前年度納的財產稅達到50萬韓元以上的人或沒有財產納稅實績但有包租押金等,擁有和此項相等(財產稅50萬韓元以上)的本人名義(或同居家人)之財產的人。
Ⅳ 韓國居住滿五年申請永駐的流程
韓國永久居留權有以下獲得方法1. 有直系親屬在韓國擁有韓國綠卡者,通過入國籍考試後,可以獲得綠卡及加入韓國國籍
2. 隔代親屬(比如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出生在韓國或者是韓國人,可以獲得韓國綠卡和國籍,也必須通過入國籍考試和血緣關系的化驗。
3. 國際婚姻。
中國籍女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綠卡、韓國國籍。
中國籍男性和韓國人結婚,滿三年,或者婚後育有子女,可以獲得永久居留權。其中,若女方存摺有超過3000萬韓幣,有實體公司(主要是有屬於自己的產業),有房子,可以通過申請,為男方獲得韓國國籍。
4. 持有正規居住工作簽證,在韓國工作時間超過5年,可以申請韓國永久居留權。
5. 投資6. 投資5千萬韓幣,可以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但不是國籍。5億韓幣,可以獲得相當於投資移民的資格,拿到韓國國籍綠卡,且不需要考試。
在韓國做對外漢語教師是更有利於長期居住在韓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