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韓國經紀娛樂公司與旗下藝人的利潤分成
所以說韓國的娛樂產業能發達,因為他們的話語權都掌握在公司手中,不像中國藝人賺了個大頭,賺了錢之後就開始耍大牌了
❷ 明星代言經紀公司怎麼掙錢
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以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這句話就解釋了經紀人錢從何來,當然,經紀公司只是一些經紀人有組織的在一起而已。傭金有多有少,首先,看「大」經紀公司、「大」經紀人的規定。某明星代言報價300萬,傭金返10%,這是幾年前的正常比例,現在一般給5%這樣。其次,看你怎麼談了,某明星代言報價300萬,根據偶的專業眼光,你--只值250(當然客戶是想越低越好),於是乎偶會跟其經紀人溝通,客戶預算不夠啊,現在只有260的預算啊,您看能不能幫下忙,客戶剛起步也挺不容易的。。。沒問題!談下來了,本來說好的給你返10%,你現在一下砍下去幾十萬,我只能給你返5萬。那時我只能說:好吧!(也許有人會說,那你幹嘛砍價啊?我的解釋是:做我們這行的越來越多,市場越來越透明,如果我不砍,我最後別說5萬,5毛都沒有!)當然了,不管是5%還是10%的傭金只是到達你的「小」經紀公司而已,你的公司如何跟你分那就不得而知了!
❸ 韓國經紀娛樂公司與藝人的分成比例
YG、JYP、SM是韓國的三大歌唱類經紀公司,作為老牌的娛樂經紀公司,幾乎算是韓國的「國企」了。據了解,他們與藝人的分成是一個比一個苛刻,YG分成比例4:6、JYP分成比例5:5,SM分成比例7:3,除了這三個公司,韓國甚至還有還有與藝人分成比例為9:1的經紀公司,而且並不佔少數。
❹ FNC Entertainment娛樂公司成為韓國3大經紀公司是按什麼來確定的盈利
「韓國三大音樂巨頭」指的是SM Entertainment,JYP Entertainment,以及YG Family 三大音樂經紀公司。三足鼎立的的局面數年前已形成,只是不論從旗下藝人的規模數量,還是歌手走紅的程度,歌曲的傳唱度,SM龍頭老大的地位始終不可動搖。
主要是盈利和規模決定的。
❺ 明星經紀人公司是如何賺錢的
那是明星和經紀公司簽約時定好的
按幾幾分成 一般都是經紀公司拿一部分 經紀人拿一部分 自己拿一半或一半多一點 一般是3;1;6
這是已經有點名氣的明星是這個比例 要是還沒什麼名氣一般都是經紀公司拿的多 明星本人拿不了多少的
也有些大牌明星 拿的就多一些 就不是那個比例了
❻ 韓國三大造星公司對明星賺取的收入如何分配,各占幾份明星賺取的收入除了和公司分,剩下的還要和經紀人
SM# Entertainment和藝人間各項收入的分配 - 韓國活動、專輯收入(公司90%,藝人10%) 音樂節目、其他娛樂節目(非固定出演的情況,公司100%) 廣告、活動(公司40%,藝人60%) 電視劇、廣播DJ、綜藝固定出演、音樂劇等 (公司40%,所屬藝人60%) 海外活動、專輯收入 (公司30%,藝人70%)
JYP和藝人一律5:5分賬 YG 4:6, 大概就這樣
❼ 經紀公司與藝人是如何分成的哪些藝人會分得比例很高
這種情況下一般他們都是按照比例來進行分成的,因為絕大多數經紀公司在跟藝人簽約了之後,基本上一人的出演不管是參加一些節目還是說出演一些影視劇作品之類的東西,都會按照一定的比例來分配總體的收入。
據說韓國的經紀公司對於很多藝人的剝削程度相對比較高,也就是說可能藝人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去出演一些節目到頭來拿到的獎勵卻是屈指可數的,這對於韓國整體的娛樂產業來講都是一個屢見不鮮的事情。因為很多了解過這方面的人其實他們都知道這一點,不過內地的經紀公司總體來講對於藝人還是比較好的,所以他們在分成方面藝人拿到的比例相對更高一些。
❽ yamy被老闆羞辱,何炅透露經紀公司內幕,經濟公司到底是怎麼賺錢的
yamy被老闆羞辱,何炅透露經紀公司內幕,經濟公司先簽大批的練習生然後逼著你自己去解約,然後讓練習生賠高昂的違約金,是這樣賺錢的。
最後還是希望現在的藝人們能夠學會合理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的時候選擇法律手段也是可以的。
❾ 韓國組合都那麼多人,分到的錢豈不是很少要那麼多人怎麼掙錢
韓國的娛樂業,是作為一種文化往外傳銷,明星很多,但是韓國最高的是演員,尤其是電影演員,其次是演電視的演員,然後是歌手,歌手是最低檔次的,所以他們掙的錢並不多。開演唱會或者出專輯,一般的經濟公司在掙錢的拿大頭,然後是經紀人,司機和一些化妝,服飾人員,還有一些他們去弄造型的美容室,他們在趕通告之前要去美容室去弄造型之類的,然後才會分給這些歌手,如果說只有自己的歌手,掙得很多,那樣分的很多,如果是組合,就要根據你上什麼節目,有什麼通告算錢,但是組合里為了公平起見一般都是綜合起來然後平均的分錢的,所以就算他們在怎麼努力都不會像中國這面的娛樂業的歌手掙得多,因為歌手在韓國是最低的職業,就連在韓國的普通工人都比歌手的地位高,所以最近這幾年有很多歌手和自己的經濟公司產生分歧以至於解約,嚴重的就是崔真實一案例,所以公司會最大限度的壓榨歌手的最大掙錢限度,以至於他們24小時都會有通告,有節目上,才會保證這個組合火的長久,所以就開拓海外市場,因為韓國的錢不怎麼值錢,所以開拓海外市場是必要之舉,像日本、中國、新加坡、泰國、還有美國、這些尤其是在亞洲國家,韓流很高,以中國來說,東方神起和superjunior兩個組合在中國開演唱會,中國的市場很大,所以他們就會在中國多開幾場,分別在不同的地方,最高票價在1680元人民幣,最低的也在300以上,除了正規票價以為還有黃牛票,黃牛票先不說,以正規票價為基準,1 680人民幣元=287 518.392韓元,一場演唱會不可能只有一個人去,一場演唱會一般是在開演唱會的館所定的,一般都是在2000-4000人左右……當然1680元的票價不可能都是,這樣算的還是經濟公司掙錢,而且現在年齡越來越小的追星不理智,除了CD海報演唱會以外,還會買很多的卡貼,還有開演唱會一些應援的東西,這些東西都給一些商家製造了商機,掙了不少錢。因為在亞洲地區韓流現在為主導,所以在各個地方的人都有很多的人喜歡他們,就拿中國來說,14億人口,除了老年中年人以外,至少就有億人是青少年或者是少年,所以這么來說不至於人均都要買上好幾張票和CD的,因為還有好多的30-40歲的人喜歡HOT的……所以,還有好多人沒有買過一張演唱會的票和CD呢……所以韓國娛樂業很發達,但是在這樣掙錢和發達的娛樂業也分地位的。
不知道我回答是否解決了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