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韓國旅遊需要准備什麼怎麼簽證
需要辦理簽證。去韓國旅遊的簽證有兩種:個人旅遊簽證和團體旅遊簽證。如果選擇不跟隨旅行社獨自出遊的話,需要自己辦理個人旅遊簽證;跟隨旅行社團體出遊的話,則由旅行社代理辦團體簽證。
個人旅遊簽證的申請過程如下:
一、所需資料
1、護照:護照有效期至少保證有六個月以上
2、照片:最好提供與護照上照片不一樣的彩色白底2寸近照1張(半年內)
3、在職證明:須註明公司地址,電話。(有樣本)
4、身份證:清晰復印件(正反面都清晰復印於一張A4白紙上)
5、存款證明:簽證人的銀行存摺復印件(存期開戶6個月以上,5萬元以上)或者銀行開具的存款證明書原件(5萬元以上),夫妻共有財產可用結婚證或戶口簿補充(原件和復印件)
6、房產證明:房產證復印件(上海70平方以上,其他省市100平方以上)
7、車產證明:個人私家車車輛登記證或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8、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9、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都准備齊全,就可以去當地領事館申請辦理。
如果報名跟隨旅行社團體出遊的話,需要准備護照、身份證復印件等,根據領區的劃分進行申請,且託付給本人所在領區的旅行社辦理。
(1)韓國的簽證有什麼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前往韓國簽證注意事項:
一、簽證種類
韓國駐外使館或領事館根據申請者來韓目的,簽發三種類型的簽證:旅遊簽證、過境簽證、商務簽證和居留簽證。
旅遊簽證是為至多停留90天的外國觀光者辦理的短期簽證;過境簽證是給去第三國或回自己國家時,經過韓國並在韓國逗留不超過45天的外國人辦理的簽證;
居留簽證是為在韓國境內停留90天以上者辦理的簽證,持長期簽證者還必須得到司法部的入境許可,在其入境後90天內應到所在地的"居留地管轄事務所"申請居留許可證。申請居留許可證需要交護照、照片及填寫居留申請書。
二、探親旅遊簽證
中國公民如有在韓國定居的親屬應為其向韓國入國管理局申請,持韓國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簽發給的《簽證發給認定書》方可到韓國駐中國使館申請簽證。
並提供下述材料:
1、邀請書(1式2份)。邀請書中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年齡、住址等情況。
2、遞交一封能夠反映中國親屬探親意願的書信。
3、提供在中國和韓國居留親屬的詳細情況。
4、提供關於親屬離散和如何恢復聯系的詳細材料。
5、認定血緣關系的戶籍復印件,1式2份。
6、提供申請人的照片。
赴韓國申請人收到韓國親屬寄來的手續後,即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領護照。
申請人取得出國護照後,復印護照第1頁至第5頁,然後,將復印的護照和入境簽證申請書以及8張照片,向韓國駐中國大使館申請入境簽證。獲准後,通知申請人。
韓國目前只接受與韓國公民有婚姻關系的外國公民,或旅居國外的抗日有功人員韓國後裔的移民申請。
赴韓國商務旅行的中國公民,需持有效護照及簽證方可進入韓國境內,持有離境車船機票確認票的旅行者,可以在韓國最多停留15天而無需簽證。某些旅遊者可以通過出示經確認的繼續旅行的保留簽證,在機場獲得過境簽證,允許在韓國觀光1個星期。
一般旅遊簽證的停留期為30天,在原簽證期滿之前可以申請延長1個月。持有韓國有效簽證者如需延長停留期,至少在到期前一天向當地移民局提出申請,但最多不能超過兩次。
三、留學簽證
韓國法律禁止外國普通勞務人員入境就業,但近年來由於工商企業勞動力缺口加大,政府受到了來自工商界的壓力,不得不以"外國人進修產業技術"的名義,允許企業引進部分外籍勞務人員。
對此類進修的外國人的簽證發放對象、人數、居留時間以及接受進修人員的韓國企業等問題,韓國法務部頒布的《關於發給外國人進修產業技術簽證業務處理指南》中作了規定。
簽證發放給下述四類企業研修或進修的外國人。這四類企業分別是:
(1)根據外匯管理法直接向海外投資或與海外企業有合作關系的企業和產業部門;
(2)根據技術開發促進法,向海外提供技術的產業部門或企業;
(3)根據對外貿易法向海外輸出產業設備的企業;
(4)不具備上述三項條件之一者,經過法務部長官批准、主管部門推薦確有研修必要的產業部門或企業。
《關於發給外國人進修產業技術簽證業務處理指南》實施細則中規定,各有關企業可發放的外國進修人員簽證數量視接受進修生的企業規模而定,但最多不得超過50人。
外國進修人員簽證有效期通常在6個月以內,如法務部長官認為有必要,可以申請延長,但一般不超過6個月。
四、因公務簽證
中國人赴韓國商談經貿業務等,需持韓國有關方面的邀請信、公證書和有關當局的批准書(均要原件),填兩張申請表,附3張照片,到韓國駐華大使館辦理簽證手續。一般需要一周時間。韓國有關方面在發出邀請之前,應先獲得其政府有關機關的批准,否則即使有邀請信也得不到簽證。
中國政府人員去韓國執行公務(持公務護照)時,須提供邀請書、在職證明;中國人在接到與業務有關的韓政府有關部屬的長官或地方政府的長官邀請時,須提供邀請信、在職證明;
去韓國參加國際會議和國際比賽者,須提供邀請書、國際會議及國際比賽概要;去韓國政府機構(包括其下屬團體)專門大學以上教育機構或學術研究機構參加學術交流者,須提供邀請書和在職證明。
組團赴韓國商務活動,應該把出國人員名單、職務、出生年月、履歷、考察的目的和具體要求,書面通知韓方接待單位,有關函電應以韓文或英文擬寫。
並注意及時抄報我國駐韓大使館,以便協助聯系和落實有關接待計劃。凡有條件者,派遣單位最好發函與韓方接待單位負責人直接洽商,明確費用負擔辦法。
為商務目的去韓國工作的中國人,一般需提供韓方的邀請書和在職證明等,同時需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具體要求如下:
1、韓政府機構邀請時,須提供邀請信和在職證明。
2、在韓國設立了分公司或進行投資的中國企業所屬人員,須提供邀請信、公司設立許可書副本或投資許可書副本。
3、與中國年交易額50萬美元以上韓國企業邀請時,須提供邀請信、法人印簽證明書、所屬單位的在職證明或出差證明。
4、中國中央所屬總公司的職員,須提供邀請信、所屬單位的在職證明或出差證明。
5、韓國政府投資機構(25個指定)、金融機構(26個)以及大韓貿易振興公社、韓國貿易協會、大韓商工會議所、中小企業中央會、中小企業振興工團邀請時,須提供邀請信、法人印簽證明、在職證明。
6、對中國投資10萬美元以上的韓國企業(法務部指定428個)邀請時,須提供邀請書、營業許可書副本、海外投資副本、在職證明。
五、簽證的延期
持旅遊簽證者,不能延期。
持居留簽證者,應在原簽證有效期滿前5天內,親自持護照、申請書、臨時居住戶籍等,向當地移民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繼續停留。
如果在一特定期間希望離開韓國並再次入境時,只需在離境前辦理再入境許可,不用重新申請簽證。
簽證聯系電話:漢城(02)776-8984;
金浦國際機場(02)662-7611;
釜山(051)463-7161;
金海國際機場(051)98一1871;
濟州機場(064)22-3492。
六、再入境許可
旅居韓國的外國人,在一特定期間希望離開韓國並再次入境時,只要在離境前獲得一再入境許可,便無需申請新的簽證。
法國、比利時、丹麥、荷蘭、盧森堡、挪威、瑞典、瑞士和蘇利南的公民,只要在向韓國官方報告過的居住期內返回韓國,便不需要辦理再入境許可。
七、長期滯留須知
持韓國境內90天以上的長期居留簽證者,到達韓國後90天之內要在各地出入境管理處(Immigration Office)完成外國人注冊手續。
八、動物檢疫
所有的活動物及其製品入境時必須具備出口國有關當局頒發的有效證明,進口的活動物及其有關製品一旦入境,必須向國立獸醫科學檢疫院申報。來自禁止進口地區的牛、馬等蹄類動物及其有關製品將被退回或銷毀處理。
九、植物檢疫
攜帶植物、水果、蔬菜、種子、蘭草、苗木、花卉等入境時,須在海關申報書上詳細填寫物品種類。
❷ 韓國簽證具體有什麼種類
韓國簽證主要有商務簽證,留學簽證,旅遊簽證和探親簽證四種。
1.商務簽證主要指有關人員因公務或者個人原因去韓國從事投資、貿易、會議、展覽、勞務等方面事務所進行的實地考察或洽談。這類人員進入韓國時需持商務訪問簽證。又分為商務普通單次簽,商務一年多次簽和五年多次簽三種。
1)商務普通單次簽的有效期三個月,停留期90天以內;
2)商務一年多次簽的有效期為1年,停留期30天以內;
3)商務五年多次簽的有效期為5年,停留期90天以內。
2.留學簽證又分為C-3,D-4,D-2三種。留學簽證一般是反簽證,即是由學校向韓國出入境提出學生的入境申請,從而拿到反簽號。學生拿到反簽號後,直接前往大使館/領事館貼簽即可。
1)C-3簽證為短期綜合簽證,適合90天以下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2)D-4簽證為語言課程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3)D-2簽證為長期留學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專業課程申請人申請。
3.旅遊簽證是頒發給簽發給利用休假或閑暇時間以觀光為目的入境的人員。根據簽證有效期、停留時間和入境次數分為單/雙次旅遊簽證,五年多次旅遊簽證和十年多次旅遊簽證三種。
1)單/雙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期為90天 以下(雙次簽證30天),單次簽證有效期為3個月(雙次簽證有效期6個月);
2)五年多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時間為90天,有效時間為五年;
3)十年多次旅遊簽證的停留時間為90天,有效時間為十年。
4.探親簽證根據簽發對象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外交同住簽證,同胞配偶簽證,留學生父母簽證,優秀能力者父母簽證,國民子女簽證,永住者家屬簽證,隨同簽證。
(2)韓國的簽證有什麼擴展閱讀:
1.韓國簽證是在一個人所持的護照或旅行證件上簽注(蓋章),或貼上一張標簽,蓋章或標簽帶有清晰的說明文字,指明持有人進入韓國的事由、允許停留的時間、或通過其領土前往韓國的許可。
2.自2016年4月1日起,未成年人在單獨申請韓國旅遊簽證時,原則上需同時提交父母有效簽證的復印件及親屬關系證明;若無法提交,則需附上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系證明。
3.辦理韓國簽證需先確定自己所屬領區,根據所管轄區域分為9大領區: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武漢、西安、青島、沈陽、大連。原則上申請人應該在戶籍所在地的所屬領區辦理簽證,如果長期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同,並可以提供居住證或暫住證者也可以在長期居住地所屬領區辦理簽證。
❸ 韓國簽證的種類有哪些
你去韓國無非是三種簽證,如果你剛開始去韓國的語言學校,現在基本上都是拿D-4的簽證,一般好是半年一換簽的,就是去韓國領事館續簽手續。
如果你從韓國的語言學校畢業之後,韓語達到四級以上,就可以進入專業課的學習,申請D-2簽證,為留學簽證,一年一換簽,很方便的。
(1)C-3語言學習簽證:申請者如果要在語言教育院學習韓國語,可以申請C3簽證(Tourist Visa or General Short-term Visa)或者D4 簽證(Short-time Student Visa). 如果准備在語言教育院學習一個學期,可以向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居留期為三個月的C3簽證,並能直接取得簽證。C3簽證若在韓國延期,須到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換簽D4或D2,條件是:學生在學習期間出勤率達到80%以上。
(2)D-4語言簽證:如果要在語言教育學院學習一個學期以上,那麼最好申請在韓國可以得到延長的D4簽證。在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D4簽證後到取得簽證大約需要一個月。持有D-4簽證的學生上課期間缺席兩周以上時,簽證自動取消。
(3)D-2學生簽證:申請者如果要在韓國的學院或大學進行學術學習或研究,可申請D-2學生簽證 (Student Visa).可以向韓國大使館(領事館)或法務部申請取得簽證。D-2簽證可以在韓國得到簽證延期。
(4)居留期延長:簽證延長時,應到所在地(在韓國)的法務部出入境事務管理所申請延期。所需材料有:護照、外國人身份證、學院發給的在學證明書、經過公證的身份保證書,還有從海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的證明材料(即可以證明已從海外支付的銀行存摺,或者將外幣換為韓幣時銀行所開出的外幣購買證明書。),以及其他的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要求的材料。
(5)身份保證書:為取得簽證,必須由一名韓國人進行身份保證。身份保證人必須是在韓國居住的有職業的成年人。身份保證書的樣式可在學院領取。身份保證人進行身份保證書的公證時,持其住民登錄證和印章親自去法律事務所或者公證事務所辦理公證手續。
(6)簽證頒發許:由在韓國居住的有職業的成年人或學校法人提供身份保證書,並由身份擔保人在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為中國申請者申請辦理簽證頒發許。
(7)外國人身份證: 持有D-2和D-4簽證的中國人將在韓國居留90天(三個月)以上時,應在入境韓國90日以內到所在地的法務部出入境管理事務所申請並取得外國人身份證。如果在90天以內沒有申請外國人身份證,應支付罰金。申請外國人身份證時所需要的材料有:護照、在學證明書或入學認定書。
給你簡單的介紹一下韓國留學的條件,希望受益:
1 對於去韓國留學的條件是
A 接受12年的正規教育,獲得高中畢業證書(部分學校含中專、職高、技校)。
B 年齡25周歲以下,本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7周歲。
C 有支付留學費用的經濟能力。(一般需要8-10萬人民幣的一個資金擔保證明)
2 韓國留學主要費用和辦理周期
1、學費(根據申請學校不同而有所差別)
韓國大學語言課程學費:2-3.5萬元人民幣/年
韓國大學專業課程學費:3萬元人民幣/年
生活費:2萬元人民幣左右/年,首爾地區要比其他地區高出20%的費用。
總的來說:一年的所有花費:4-7萬人民幣/年(根據學校,費用不同)
2、簽證准備時間:
從申請學校到拿到簽證,約2-3個月個月的時間。
比如:如果申請2010年9月份語言生,那麼最晚要在2010年6月份開始准備申請學校和簽證手續了!
3 學校的開學時間:
語言:大部分學校是每年的3 6 9 12月份開學 ,部分學校1 4 7 10月份
專業課:一般是3月和9月份
3 韓國留學的辦理程序:
咨詢顧問為學生免費咨詢 登入網站(韓日聯合交流會 )
發信息記錄表給學生,填寫韓國留學評估
—— 初審學生情況,正式簽定《赴韓出國留學委託協議》並交納首期服務費及學校報名費
(註:韓國留學的市場報價是1萬人民幣,在簽合同時候,先要付一半的定金,辦好了以後,再付另外一半。如果意外辦不成功,按照協議條款退款)
—— 面試 (如果學校有安排的話)
——韓國大學入取 (部分學校需先交納學費)
——申請簽證,辦理材料
——學生交納尾期服務費並按協議要求支付相關費用,並領取簽證 —— 行前指導
—— 向家長反饋學生到校信息。
4 韓國留學的優勢
經濟發達,被稱為「亞洲四小龍」。
教育水準高、文憑含金量高,眾多專業處世界領先地位
留學費用低廉
自由選擇專業,輕松入讀名牌大學
擔保金額低,申請手續快捷
政府鼓勵勤工儉學、打工機會多
就業前景廣闊
首爾名牌大學:首爾國立大學、延世大學、高麗大學、成均館大學、慶熙大學、國民大學、外國語大學、韓國外國語大學、詳明大學、梨花女子大學,
◆弘益大學、西江大學、建國大學、東國大學、檀國大學等,中央大學。
◆地方費用低廉學校:仁荷大學、亞洲大學、蔚山大學、嶺南大學、青雲大學,大田大學、金泉大學、大邱韓醫大學、啟明大學、京畿大學等
◆地方國立大學:仁川大學、釜山國立大學、慶北國立大學、江原國立大學,全南國立大學、公州國立大學、忠北國立大學、全北國立大學、忠南國立大學等
如果還有不懂的,可以hi我!
❹ 韓國簽證類型是什麼
韓國簽證類型分為兩類:
1、商務簽證;
2、留學簽證。
留學簽證分為C-3,D-4,D-2三類:
1、C-3簽證為短期綜合簽證,適合90天以下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2、D-4簽證為語言課程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語言課程申請人申請;
3、D-2簽證為長期留學簽證,適合90天以上的專業課程申請人申請。
(4)韓國的簽證有什麼擴展閱讀:
簽證所需要准備的材料:
1、入學志願書;
2、財政擔保人在職及收入證明書;
3、銀行存款證明書;
4、就學理由右下方需要申請人簽字並蓋章;
5、申請人履歷書的右下方需要申請人簽字並蓋章;
6、最終學歷原件,成績單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身份證雙面香港中學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8、彩色照片2張;
9、申請人及經濟擔保人戶口本復印,假如申請人的戶口與父母的戶口不在一起時,需要做親屬關系公證;
10、父母的身份證雙面復印件;
11、申請人的名章。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韓國簽證
❺ 韓國留學簽證類型是什麼
韓國簽證類型分為兩類:
1、商務簽證;
2、留學簽證。
留學簽證分為C-3,D-4,D-2三類:
1、C-3簽證是一種短期綜合簽證,適用於90天以下的語言課程申請人。
2、D-4簽證為語言課程簽證,適用於有90天以上時間申請語言課程的申請人。
3、D-2簽證是一種長期學習簽證,適合90天以上專業項目的申請人申請。
(5)韓國的簽證有什麼擴展閱讀:
辦理簽證所需材料:
1、錄取通知書;
2、財務擔保人的就業和收入證明;
3、銀行存款證明;
4、學習事由右下角要求申請人簽名蓋章;
5、申請人須在簡歷右下角簽名並蓋章。
6、畢業證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7、申請人的香港中學身份證雙面副本或護照副本;
8、兩個彩色照片;
9、申請人與經濟擔保人的賬戶復印件,如果申請人的賬戶與父母的賬戶不在一起,則需要做親屬關系公證;
10、父母身份證雙面復印件;
11、申請人姓名章。
❻ 韓國工作簽證種類有哪些
韓國的工作簽證主要有以下幾種:短期就業(C-4) 一次最長滯留期限是90 天 ,教授(E-1)滯留2 年,會話指導(E-2)滯留1 年 ,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表演(E-6)、特定活動(E-7)、研修就業(E-8)等滯留期限均為2年,觀光就業(H-1)可以根據協議定時間。
在韓國做對外漢語是有一定的發展的,持有的是工作簽證,但是要持有一定的教學資質才可以任職。現在都是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國際認證協會國際注冊漢語教師資格證書以及國家漢辦認證同考的,其中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就業 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認證並授權我們頒發,是國家級一類證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唯一合法的職業資格證書。適用於大學生的上崗證明,適用於國內在職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職業評 估以及海外輸出的技術加分,封皮帶有燙金國徽,具有防偽功能。
❼ 韓國簽證種類
1.按大類來分,可以分為:留學簽證,旅遊簽證,移民簽證等等。
2.每一大類又可以細分。比如:留學簽證又可以分為三種。C-3語言學習簽證,D-4語言簽證和D-2學生簽證。C-3語言學習簽證(Tourist Visa or General Short-term Visa),是指90天以內的短期研修簽證。如果學生准備在韓國的語言教育院校學習一個學期,可以申請這個居留期為3個月的學習簽證。D-4語言簽證(Short-time Student Visa)。如果要在韓國的語言教育院校學習一個學期以上,就要申請在韓國可以得到延長的D-4簽證。 D-2學生簽證(Student Visa)。如果要在韓國的學院或大學進行學術學習或研究,都是申請D-2學生簽證,包括大學本科生和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3.樓主對於你的具體情況我不是很清楚,你給的信息也很少,所以不能給你推薦最適合的簽證。
如果還有什麼問題,可以HI我哦!
❽ 韓國g1是什麼簽證
韓國G1簽證是指其他簽證,也稱雜項簽證,是指法務部長官賦予給通過認證的簽證。在韓國屬於臨時簽證,有效期通常為一年。
❾ 韓國工作簽證類型有哪些
赴韓國工作簽證類型有3大類:專職就業類、非專職就業類及訪問就業類工作簽證,具體介紹請看下文:
一、專職就業類:
1、短期就業C-4:
以短期演出、廣告、時裝模特、講課、講演、研究、技術指導等營利目的進行短期就業的人
2、求職活動D-10-1
為了在教授(E-1)、會話指導(E-2)、研究(E-3)、技術指導(E-4)、專門職業(E-5)、藝術演出(E-6)*、特定活動(E-7)簽證中的領域就業,欲入韓進行研修或求職活動的人員 - 包括韓國國內企業或團體組織的招聘活動以及正式就業前所領取研修費並進行的短期實習課程 *但,藝術演出(E-6)資格中不包括娛樂場所等的演出活動(E-6-2),僅允許純藝術領域及體育領域。
3、技術創業活動D-10-2
准備符合企業投資(D-8)資格中『da』項內容的技術創業的人員
- 參加創業移民教育項目、申請或准備申請知識產權等專利、准備成立創業法人等與創業相關的各種准備活動
4、教授E-1
具備《高等教育法》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專科大學以上教育機構以及其他與此相當的機構從事專業領域的教育、研究、指導活動的人員
5、普通會話講師E-2-1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指定資格條件的外國人,希望在外國語專門學院、小學以上的教育機構及其附屬語言學研究所,電視台及企業的附屬語言學研修院,以及與此相當的機構或團體從事外語會話指導的人員
6、學校輔助教師E-2-2
具備法務部長官所定的資格條件的外國人,與教育部長官(市、道教育監)簽訂僱傭合同並希望在小學、初中、高中從事外國語輔助教師工作的人員
7、研究E-3
受韓國國內的公、私機構邀請,在各類研究所從事自然科學領域的研究或高科技產業技術的研發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8、技術指導E-4
為提供自然科學領域的專業知識或者特殊產業領域的相關技術,受韓國國內公、私機構邀請的人員
9、專門職業E-5
根據韓國法律被承認資格的外籍律師、注冊會計師、醫生以及其他具有國家公認資格,希望從事韓國法律所允許的法律、會計、醫療等專業工作的人員[教授(E-1)滯留資格者除外]
10、藝術演藝E-6-1
從事具有盈利性質的有關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及專業電視演出的人員,以及希望根據《演出法》從事專業演藝活動的人員
11、酒店娛樂E-6-2
根據《觀光振興法》,在酒店業設施場所及娛樂場所等地從事演出或演藝活動的人員(不包括音樂、美術、文學等藝術活動,專業演戲或依照《演出法》而進行的專業演出活動)
12、運動E-6-3
足球、棒球、籃球等職業運動員及其隨行經紀人等從事運動領域工作的人員
13、特定活動E-7-1
根據與韓國國內公或私機構簽署的合同,從事法務部長官為提高國家競爭力而指定的特別需要引進的,具備專業知識、技術或技能的外國人才
14、特定能力F-5-11
在科學、經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等特定領域,具有卓越能力的人員中被法務部長官所認定的人員
二、訪問就業類
1、緣故訪問就業H-2-1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出生時為大韓民國國民者,並在大韓民國家族關系登錄簿·閉鎖登錄簿或是在除籍簿上有記載的人員
(2)父母一方或祖父母一方曾擁有大韓民國國籍的人員
(3)受到在韓國國內有住所的大韓民國國民,或具備《國籍法》規定的取得國籍資格而取得永住(F-5-7)資格的人邀請的人員 (邀請人與被邀請人之間的關系在8寸以內血親或是4寸以內姻親)
(4)屬於《關於國家有功者等的禮遇及支援的法律》規定的國家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屬於《關於獨立有功者禮遇的法律》中規定的獨立有功者及其遺屬或家屬
(5)對大韓民國有特殊貢獻或為增進大韓民國國家利益做出貢獻的人員
2、留學訪問就業H-2-2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被以留學
(D-2)資格在校一學期以上的子女邀請的父母及配偶
3、抽簽訪問就業H-2-5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
(1)訪問就業事前申請後被機選抽中的中國同胞
(2)各國家分配名額內前蘇聯(CIS)地區的全部申請者
4、到期訪問就業H-2-7
根據《關於在外同胞出入境和法律地位的法律》,年滿25周歲以上的外國國籍同胞,訪問就業期滿歸國者中最終離境日為准未滿60周歲者
三、非專職就業類
1、製造業E-9-1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製造業就業的人員
2、建設業E-9-2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建築工程業就業的人員
3、農業E-9-3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農業、畜牧業就業的人員
4、漁業E-9-4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沿海及近海漁業、養殖漁業及煉鹽業就業的人員
5、服務業E-9-5
已具備《外籍勞工僱傭相關法律》所規定的國內就業條件,並在建築廢棄物處理、冷藏冷凍倉庫、可回收材料收集及銷售、其他出版業等就業的人員
6、內航船員E-10-1
從事內航定期旅客運輸業、內航非定期旅客運輸業及內航貨物運輸業的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動合同的部員
7、漁船船員E-10-2
利用定置網漁業及動力漁船並按照近海漁業規定經營事業的人員,及與該企業(20噸以上漁船)簽訂6個月以上船員勞務合同的部員
8、巡航船員E-10-3
巡航旅客運輸業經營者,及與該企業簽署6個月以上的船員勞動合同並搭乘2千噸以上的豪華客輪的部員
9、外交家政服務人員F-1-21
在駐韓外國使館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0、高額家政服務人員F-1-22
與高額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1、尖端家政服務人員F-1-23
與尖端投資者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
12、專門家政服務人員F-1-24
與具有優秀專業人才滯留資格的人員簽訂合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