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國人在韓國販毒的處罰
具有中國國籍的人在我國領域外犯我國刑法規定的犯罪的,是否依據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第一種:在國外犯罪的中國公民不具備我國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軍人身份的,一般情況下,應依照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如果其所犯之罪按我國刑法規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據我了解 韓國是吸毒即販毒的法律規定 對這方面很嚴格
你可以交涉韓國當地的本國大使館,引渡回國。這要看韓國當局的意見,如果不嚴重,應該是遣送回國
2. 一韓國人在華非法居留自首怎麼處理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遣送出境。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對韓國人也是一樣處理的。
下面是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第七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持用偽造、變造、騙取的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邊防檢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八條 外國人非法居留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罰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未盡到監護義務,致使未滿十六周歲的外國人非法居留的,對監護人或者其他負有監護責任的人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3. 關於韓國外籍藝人限制政策
這個聽韓庚講過,好像是韓國政府對外國人的工作有限制,不僅僅是演義圈啊,好像是無論什麼工作都不可以在兩個以上地方工作
4. 韓國外國人保護所外國人最多可以關押幾天
關押外國人的拘留所的居留時間應當自被決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根據《拘留所條例》第三十二條,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收拘當日到第2日為1日。視情節認定。
5. 外國人在韓國打架斗毆會有怎麼的處罰
外國人在韓國打架斗毆,他也會受到人家同國法律的制裁。你不論在哪兒打架斗毆都會受到法律機制。你是外國人,好是本國人也好一樣對待。
6. 非法使用外籍人員僱主如何處罰如果是罰款則是多少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法律依據:
《出鏡入境管理法》
第八十條
外國人非法就業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介紹外國人非法就業的,對個人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罰款;對單位處每非法介紹一人五千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國人的,處每非法聘用一人一萬元,總額不超過十萬元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7. 韓國的法律怎樣判決販毒人員
根據韓國刑法第2條的規定,在韓國境內犯罪的外國人均適用韓國法律定罪處罰,於是,外國人在韓國吸食、注射、製造、銷售毒品的,會分別依據刑法第198條至206條之規定,以及《有關毒品類管理的法律》、《預防FFA交易毒品類的特別法》的規定定罪處罰。
1,依據《有關毒品管理類的法律》第60條第1項第1號的規定,使用毒品或精神葯品的人員將被處以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1億韓幣以下的罰金。
(7)韓國外籍人員如何處罰擴展閱讀:
韓國作為嚴厲打擊吸食、銷售、持有毒品行為的國家,毒品犯罪的涉案人員原則上都要在刑事拘留的狀態下接受調查。
韓國法律之所以對吸食毒品,也適用較重的處罰標准,主要是因為「癮君子」會對社會產生各種不良影響。比如:吸毒之後殺人、放火、搶劫、強奸等。所以,第一次吸毒被抓的人,被判處有期徒刑的例子並不少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大韓民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