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海外僑胞主要分布在那些國家
菲律賓,加拿大,新加坡,美國,英國
② 韓國電影《鋼鐵雨》中的中國外交官,在劇中的表現怎麼樣
表現確實不錯,影片中駐韓大使「李老師」扮演的是中國立場的代言者。
堅守國家利益和道義,我是僑胞但我最先的身份是中國人,我愛我的國家!民族主義團結。在影片中,中國人一直對朝鮮產生強大影響力。外交官很正義,不危害國家利益。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值得敬佩。
大家覺得呢?
③ 海外僑胞給我們做了哪些貢獻
抗戰期間,海外僑胞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組織起來開展了波瀾壯闊的救亡運動。
僅據廣東省僑務委員會1946年的統計,戰時回國參加抗戰的粵籍華僑就有4萬多人
抗日戰爭時期,華僑為祖國毀家紓難,他們為祖國捐款、捐物的范圍之廣、規模之大、數量之巨,為華僑愛國運動史上絕無僅有。據統計,戰時全世界有800多萬華僑,其中有400多萬人為祖國抗戰捐過款,占當時全世界華僑總數的一半左右。
據統計,從「九一八」事變開始到抗戰勝利的14年中,華僑捐款總額為國幣13億多元。何應欽就在國民參政會上報告說,1939年全年戰費,共開國幣18億元,而華僑義捐可當三分之一。
華僑捐款階層極其廣泛,有富商巨賈、工農大眾、文化人士、甚至乞丐、舞女、妓女、囚犯等。
除捐款外,華僑還為祖國抗戰捐獻大量物品。所捐獻的物資從飛機、坦克和各種車輛,到冬夏服裝、毛毯、被褥、蚊帳,應有盡有。抗戰的頭三年,廣大僑胞就捐獻飛機217架、救護汽車1000多輛、坦克23輛。
華僑不僅在捐獻方面作出巨大貢獻,而且還通過抵制日貨與「不合作運動」,幾乎每一個有華僑聚居的地方都有專門抵制日貨的組織,直接給日本以經濟打擊。
華僑還開展了不為侵略者服務、不供給侵略者物品的「不合作運動」。南洋日營工礦企業中的華工罷工停產;旅美華僑組織起來,抵制美國把廢鋼鐵和戰需品運往日本。所有這些行動,都在經濟上和政治上給日本侵略者以沉重打擊,支援了祖國抗戰。
抗戰時期,華僑創辦報刊,宣傳報導祖國抗戰,是他們支援祖國抗戰的重要方面。華僑宣傳抗戰的報刊雜志有70種以上,比較有影響的有巴黎的《救國時報》、紐約的《華僑日報》、舊金山的《世界日報》、新加坡的《南洋商報》和菲律賓《華僑商報》等。其共同的特色就是突出地報導了祖國的抗日動態,把「祖國消息」和「華僑救亡運動」辟為專欄。
為向全世界揭露日軍暴行,宣傳鼓動和爭取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關心並支援中國抗戰,世界各地的華僑做了大量的工作,即通過辦報、辦電台、演出救亡戲劇和抗日歌曲、演講、散發宣傳品等形式,向僑居地人民揭露日本帝國主義的暴行,報道中國抗日的真相,呼籲國際友人從道義上、物資上支持中國抗戰,捍衛世界和平。他們還廣泛爭取僑居國各階層人士和進步團體,促其主持正義,發揮社會影響,動員本國人民推動本國政府建立反日政治同盟,援助中國抗戰。
在華僑們不懈地努力下,援華抗日的輿論響遍全球。許多國家的友好人士,先後建立了一些反日援華聯合組織,並開展了「抵制日貨運動」、不許出售或運輸軍事物資給日本的「不供給運動」、「一碗飯運動」、購贈「希望書行動」等等。國際友人的熱情支持,為中國爭取抗戰勝利創造了有利的國際環境;同時,鼓舞了中國人民,增強了抗戰必勝的信心。
「故國故鄉,人之所戀。」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大批華僑青年克服各種阻礙,回國參加建設,成為新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力量。一批著名的專家學者沖破西方國家的重重封鎖,回國效力,不少人成為新中國科技、國防、工業和教育等領域的奠基人和領導者。
許多僑胞回國投資或捐款捐物,支持新中國建設,海外僑胞匯給國內眷屬的僑匯更成為中國經濟恢復和建設中極其重要的外匯資金來源。據統計,僅從1950年初到1954年底,全國僑匯收入總數近7億美元,約等同於同期中國出口外匯收入的一半。
④ 中國對歸國華僑有什麼政策
新中國的華僑政策 第一節 新中國政府對海外華僑政策的變化 (1949一1965年) 新中國政府逐步建立與健全各級僑務機 構和華僑組織,僑務政策的基本方針主 要是配合各個歷史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 任務,並根據華僑的特點制訂各種方針 政策。由於種種原因,僑務的中心始終 以國內僑務工作為主。在國外僑務方面 ,中國政府對華僑的政策受制並服從於 外交政策,根據外交方針的變化調整華 僑政策,以便服務於外交政策。
一、1949-1954年:華僑應在政治上認同、經 濟上協助建設新中國 新中國政府基本繼承了國民政府對華僑的權 新中國政府基本繼承了國民政府對華僑的權 利與義務,即: 利與義務,即:以血統主義為原則,所有海 外中國人都是中國的國民,都應首先對中國 政府盡義務。中國政府則對華僑負有保護責 任。 國民黨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利用用華僑的力量 ,被逐出大陸後,對華僑倚重更甚。因此, 爭取華僑的支持不但是動員華僑的政治、經 濟力量支援祖國革命、建設和反擊美國對新 中國的軍事、外交的敵對行為,而且是直接 打擊國民黨政權核以生存的基礎之一。 這一階段對華僑的政策首先是號召和教育海 外僑胞團結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周圍,組成海 外統一戰線,反對美國對中國的外交、軍事 封鎖,打擊國民黨勢力。 其次,保護與促進華僑以僑匯為中心的與中 國的經濟關系,動員華僑協助祖國建設。除 僑匯之外,由於抗美援朝和國內經濟恢復的 需要,中國政府還以各種渠道號召華僑購買 「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司徒美堂) 再次,明確海外同胞的僑民性質,規定僑報 、僑教的中心任務是宣傳愛國主義和培養愛 國華僑後代。 華僑在政治上認同新中國,行動上配合中 國政府的各種號召,進一步激起當地政府 的恐慌,迫害華僑的事件並不因新中國的 誕生而減少,反而在「反共」的籍口下愈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華僑被迫害及 演愈烈。在1949一1954年,華僑被迫害及 驅回者,以馬來亞華僑為最,泰國、日本 也均不斷有華僑被驅回。 保護國外僑民應是各國政府外交政策的主 要組成部分之一。對新中國政府寄於厚望 的海外華僑處境維艱,對政府的保護翹首 以盼。當時的國內外環境使中國政府對海 外華僑的保護難以奏效。
1、中國政府與僑居國政府的關系有待改善。在朝 鮮戰場上,美、英、法、荷軍隊等都是志願軍的 對手,這些敵視中國的國家或是華僑主要僑居國 的前宗主國,或對華僑僑居國有相當的影響力( 的前宗主國,或對華僑僑居國有相當的影響力(如 美國對泰國、印尼、日本,英國對印度) 美國對泰國、印尼、日本,英國對印度),因此, 主要華僑僑居國,如馬來亞殖民當局、泰國、菲 律賓、日本、南越、南朝鮮等國的政府對新中國 的態度都不友善。
2、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徑。1950年初以來,中央人 、缺乏必要的外交途徑。1950年初以來,中央人 民政府幾次對泰、菲等國政府和馬來亞殖民當局 的排華暴行提出嚴重抗議和警告。對沒有外交關 系的國家,照會和抗議甚至難以呈達。 3、缺乏必要的經濟、軍事實力。 二、1954-1959年 二、1954-1959年:華僑應歸化於當地 1954年以後,中國政府對海外華僑的政策 1954年以後,中國政府對海外華僑的政策 發生巨大變化,從號召華僑在政治上認同 、經濟上協助新中國轉變為鼓勵華僑加入 當地國籍,文化上認同於當地,政治上效 忠於當地政府(加入當地國籍者) 忠於當地政府(加入當地國籍者)或不介入 當地政治活動(保持中國國籍者) 當地政治活動(保持中國國籍者)。這一政 策的變化發端於1954年中國與印度總理的 策的變化發端於1954年中國與印度總理的 互訪,其實質是鼓勵華僑歸化於當地,從 根本上解決華僑間題。 對華僑政策的轉變可能有以下兩個原因: 對華僑政策的轉變可能有以下兩個原因: l、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後,以蘇聯為首的 、外交政策的需要。1954年以後,以蘇聯為首的 社會主義陣營與帝國主義陣營的對抗相對緩和, 國際和平中立主義有所發展。中國要進行的幾個 大規模五年建設計劃,也需要一個和平的國際環 境。中國政府力圖在外交上反擊美國及其盟國對 中國的孤立與封鎖,建立反美國際統一戰線。改 變在國際社會中的孤立狀況。這一突破口是促進 與亞非國家、特別是我國的近鄰東南亞各國的友 好關系。 2、外交護僑有待努力。 對如何促進華僑歸化於當地,中國政府采 取如下措施: (1)鼓勵華僑加入當地國籍。 在某些東南亞國家政府的領導層看來,居 住在東南亞的華僑的雙重國籍問題成為與 中國發展關系的第一個障礙,他們不能容 忍華僑的雙重效忠。而中國政府要改善和 發展與這些國家的關系,解決雙重國籍問 題已成為刻不容緩的事情。 (2)華文報刊和教育要轉向,面向當地。 (2)華文報刊和教育要轉向,面向當地。 華文教育和華文報刊向來是維護華僑在政治,文化 和心理上認同於中國的最重要紐帶,「沒有僑教就 和心理上認同於中國的最重要紐帶,「沒有僑教就 沒有華僑」。只要華校仍是僑民性質的學校,華文 報刊仍是僑民報紙,則鼓勵華僑歸化於當地的政策 難以奏效。而且僑校和僑報向來被當地政府視為華 僑的中堅與思想庫,很多迫害華僑的事件都是針對華文報紙和華校。特別是泰國和菲律賓等敵視新中 國的政府,常以「宣傳共產主義」的罪名封閉僑報 和華校。 中僑委在鼓勵華僑維護、堅持與興辦華文教育的基 礎上,更明確提出,國外華僑學校應教育華僑子女 熟悉當地語言、文字、歷史和地理,僅保留一定時 數的華文課程。 (3)教育華僑防止民族主義和大華僑主義、遵守當 地法令。 中國政府鼓勵華僑歸化當地,希望華僑在選擇國 籍與文化認同上面向當地。但由於東南亞華僑強 烈的民族自豪感,很多人既不願選擇當地國籍, 如南越、緬甸及部分印尼華僑,也不願學習當地 語言、文化,特別是第一代華僑。 勸導華僑克服「大國主義」、「大華僑主義」, 不但是消除華僑歸化當地的主要心理障礙所需, 且具有維護中國與僑居國政府關系的重大意義。 中國政府多次強調,華僑要在政治上遵守當地國 法律法令,不參加當地政治活動;在社會關繫上 ,尊重所在國的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 學習當地語言是歸化當地的首要條件,華僑 教育、報刊的轉向既有利於華僑在當地生存 ,也減少與當地人民文化、心理上的距離, 有助於華僑融化於當地。但是,僑居國政府 對華文教育和報刊的限制和取締、強迫華人 同化於當地的政策卻剝奪了華人做為一個當 地民族來保留自己文化的權利。 號召華僑遵守當地國法律法令則對華僑的艱 難處境幫助不大,因為當地國對華僑、華人 的排斥與迫害絕大多數是以政府頒布法律法 令來進行的。 三、1959-1965年,以撤僑為中心的三好政 策 1954年後,中國政府鼓勵華僑歸化於當地 ,盡可能根據自願原則選擇當地國籍,占 世界華僑華人總數90%以上的東南亞華僑華 人問題的實質不是國籍問題,也不是如何 與當地人相處的問題,而是原住民族排斥 、迫害華僑華人的問題。特別是當地民族 獨立以後,民族主義情緒膨脹,對華僑華 人的排斥比之殖民政權有增無減。 1958年底,為了全面解決華僑問題,中國政 府提出了「三好」政策,即:華僑自願加入僑 居國國籍,很好;華僑自願保留中國國籍,同 樣好;華僑願意回國參加祖國建設的,也好。 從1959到1965年,歸國難僑以印尼、印度華 僑為主,總數不超過11-12萬人。然而,中國 政府的撤僑行動卻有力地向華僑的僑居國政 府表明,中國政府無意利用華僑華人在當地 搞顛復活動。而生命力極其旺盛的華僑華人 依靠自身力量,絕大多數都能以各種方式在 當地生根發展。 1949-65年,中國政府對海外僑胞的政策呈現出明 顯的階段性調整和變化,這是國內外形勢的變化所 決定的。1949-54年,為了對抗美國在經濟、軍事 上對新中國的封鎖和台灣當局對華僑的控制,中國 政府強調海外同胞的僑民性質,動員華僑在政治上 效忠新中國政府,在經濟上協助助建設祖國。1954 年以後,中國政府積極發展與亞非民族主義國家的 友好關系,而華僑成為中國與東南亞民族國家發展 友好關系急需解決的主要問題,中國政府對華僑的 政策也隨之改變,鼓勵僑胞歸化於當地。由於僑居 國政府對華僑華人的排斥政策和華僑本身的因素, 華僑在入籍和政治、文化上認同於當地遇到很大降 礙,鼓勵華僑歸化於當地的政策並未收到預期效果 。從1959年初開始,中國政府著重對海外華僑宣傳 「三好」政策,其重點是撤回全部不願歸化於當地 的華僑華人,以便從根本上解決華僑間題。 中國政府對歸僑、 第二節 中國政府對歸僑、僑眷政策的演變 (1949一 (1949一1966) 建國初,歸僑和僑眷約一千多萬到二千萬 人。國內僑務向來是僑務工作的中心。國 內僑務工作原則基本上是配合同時期黨和 國家和中心任務,針對歸僑、僑眷的特點 制定具體方針政策。因此,國內僑務政策 的變化取決於不同歷史時期黨和政府中心 工作的變化。1966年以前,國內僑務政策 主導方面是正確的,但也受到各種錯誤思 潮的干擾。 一、確立華僑歸僑參政地位,保障歸僑、僑 眷生活的安定(1949-1954年) 對華僑、歸僑、僑眷政治地位的認識,最能 從根本上體現黨對華僑的政治態度。中華人 民共和國建立後,黨中央就十分重視華僑、 歸僑的參政作用,保障華僑、歸僑在國內的 政治地位。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政 治協商會議中,就有華僑、歸僑委員陳嘉庚 、司徒美堂、戴子良、蟻美厚、庄明理、黃 振東、陳其瑗等任常務委員,陳嘉庚也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委員。各地僑務機構幹部 大多數由歸僑、僑眷擔任。 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第一章第一節第23 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直轄市、 少數民族、軍隊和華僑選出的代表組成」, 在法律上保證了華僑參政地位。1954年,第 一屆全國人大在北京召開,在1141名代表中 ,華僑、歸僑代表有30名。確立華僑、歸僑 的政治地位不但提高了兩千萬歸僑、僑眷對 新中國政權的認識,而且直接促進海外華僑 對祖國的向心力。 1949-1953年,國內僑務政策服務於黨和政 府的恢復國民經濟、穩定社會生活、堅決完 成一系列社會改革工作這一總方針。 1950年全國主要僑鄉解放後,如何恢復和保 障僑匯供應、維護歸僑和僑眷的生活、組織 歸僑和僑眷參加土改,是國內僑務的首要工 作。這不僅關繫到僑鄉社會的安定,而且對 僑胞的爭取生存斗爭將是一個極大鼓舞。 1949-1954年,黨和政府對歸僑、僑眷的政策 取得較大成就,在較短的時間里獲得數千萬 華僑、歸僑、僑眷由衷的擁護,穩定了僑區 社會生活,保障了歸僑、僑眷的基本福利。 但黨的僑務政策在某些地方執行時有所偏差 ,造成一定失誤。首先是土改偏差。據廣東 省估計,640萬僑眷中有5%被劃為地主,其中 有1/4是錯劃的,有一半在財產處理上有過火 的地方。此外,把貧農、雇農劃為中農,把 小商劃為資本家等可能達到僑眷人口的l/5。 其次,在溝通僑匯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對私 營批局、水客管理保護不周,對黑市取締不 力,少數地區出現貧雇農向僑眷逼追僑匯現 象,追僑匯追到國外,影響華僑匯款回鄉的 積極性。以上「左」的做法造成的失誤,雖 然在1954年以後基本得到糾正,但這種「左 」的傾向並沒有從根本上鏟除,到1958年以 後又死恢復燃,嚴重干擾了黨的僑務方針、 政策。 二、動員歸僑、僑眷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 設,適當照顧歸僑和僑眷 (1954一1958年) 土改結束後,國內僑務工作中心即轉入配合 黨和國家全力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總路線和 三大改造運動中,僑務政策的基本方針是動 員歸僑和僑眷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並 根據歸僑和僑眷的特點給予適當照顧,僑務 部門處理與其他部門的關系時,有三個基本 原則,即「服從外交斗爭,服從爭取僑匯, 服從國內階級斗爭和中心工作」。 動員歸僑、僑眷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 工作主要分三個方面: 1.積極參加農村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 為了動員他們積極參加農村社會主義革命和 建設,首先要做好團結他們的工作,而糾正 土改遺留問題是當務之急。 在1953年開始蓬勃發展的農村合作化運動中 ,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動員僑眷參加互助組、 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投入集體生產勞動。 2.對華僑在國內的私營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 改造。 各地區在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中, 基本上能考慮到華僑工商業的特點採取慎重 穩妥的措施:在對企業進行清產核資時,凡查 明產權系華僑所有的,一律承認其股權,產 權不明者也要努力查清;華僑股份估價要向華 僑股東交代清楚並履行股權登記手續;華僑、 僑眷以信用、借貸形式將僑匯存放在私營企 業的款項應由債務人或企業負責清償;解放後 華僑、僑眷投入私營企業股金,在實行全行 業公私合營後,年息可比國內一般合營企業 年息略為提高。 3.輔導歸國僑生升學。 為了解決僑生的特殊困難,政府在北京、 廈門和廣州設立僑生中等補習學校,並於 1954年統一在廣州設立華僑學生接待站。 此外,僑區各地的華僑中學也接受了大量 歸國僑生和僑眷子女。 為了增加僑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1957 年5月,在廣東政協第一屆三次全會上,許 多歸僑委員提出建議,在廣州籌辦一所華 僑大學。1958年,經國務院批准,暨南大 學在廣州復建,以後逐步發展成為主要招 收海內外僑生的文理科綜合性大學。 1954-1958年,我國國內的僑務政策仍是服 務於進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這個黨和國 家的中心任務。在對私改造和合作化運動 中普遍存在的「左」傾冒進思潮不可避免 地滲入國內僑務政策中,但這一時期的僑 務政策較為務實,能較多地注意到歸僑、 僑眷的特殊性,採取較靈活的具體措施, 在各方面給予歸僑、僑眷一定程度的照顧 ,僑務政策執行時偏差較小,受到海外華 僑、國內歸僑、僑眷的普遍擁護,是文革 以前國內僑務工作的最佳時期。 這一時期國內僑務政策的正確制定與執行雖然主要 取決於國內大氣候,但也與這一時期政府對華僑、 歸僑和僑眷較為重視分不開。 第一,中國政府希望華僑能在國家經濟建設中發揮 較大的作用,其中心是爭取僑匯,而爭取僑匯的前 提是必須做好國內華僑、僑眷的工作。 第二,做好國內歸僑、僑眷工作直接關繫到對國外 華僑的工作效果。華僑被台灣國民黨政府認為是支 柱之一。爭取華僑對新中國政府的向心力,能直接 打擊國民黨政府生存的基礎之一。此外,黨和政府 期望華僑作為友好使者,能成為新中國政府打開外 交局面、與東南亞國家建立友好關系的橋梁。而國 外僑務工作的進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國內的僑務 工作。 三、一視同仁,適當照顧、加強改造 (1958-1966年) 1958年到1966年,國內僑務工作的任務 是:「一切為了加速社會主義建設、繼 續調動僑眷、歸僑、歸國僑生的積極因 素」。調動積極因素的主要手段是必須 加強對僑眷、歸僑進行社會主義教育。 在這一時期,對歸僑、僑眷的政策主要 有兩個方針,一是「一視同仁,適當照 顧」,二是「從同出發,以同化異」。 這一時期,國內僑務工作主要有兩項,一是接待和 安置歸僑。解放以後,歸僑與難僑不斷回國。(廣 東省到1958年已安置歸僑25萬人,福建到1959年安置了7萬 多人。1960年初,印尼政府突然大量驅趕華僑,當年2月, 國務院發布指示,福建,廣東各口岸和僑區縣、市先後成立 接待、安置歸僑委員會。1960-1961年,福建共安置印尼難 僑31000多名,廣東安置難僑54000人。1964-1966年,閩粵 兩省又陸續安置緬甸、印尼、印度難僑近2萬人。) 與以前安置歸僑主要以「按籍安插,主要面向農村 ,對有技能者量才錄用」的原則不同,這一時期歸 僑、難僑大多被突然成批驅趕,很多華僑是數代僑 生,已無原籍可循,造成國內安置的困難。因此, 國家提出「集中為主、分散為輔」的方針,全面給 予妥善安置。(1960年以後,政府在廣東、福建、廣西、 雲南新建和擴建了30個國營華僑農場,這些農場都處在氣候 溫和地帶,有良好的自然條件,適宜種植熱帶和亞熱帶作物 ,便於歸僑發揮特長。大多數歸僑多在農場安家落戶,他們 的生活、住宿、子女入學等間題得到安排.部分歸僑安置在 廠礦學校或資助回鄉) 二是繼續加強對歸僑、僑眷的社會主義 改造和教育。加強對歸僑、僑眷的社會 主義教育是「從同出發,以同化異」的 具體實施。首先是勞動觀念的教育,要 求每個僑眷、歸僑都應該盡自己的能力 從事勞動,努力提高生產技能,成為自 食其力的勞動者。 其次是培養集體觀念。 第三是破除迷信和勤儉持家。 l958-1966年,國內僑務工作盡管取得很大成績,但也嚴 重受到「左」傾思潮的干擾。 第一,在以「階級斗爭為綱」的錯誤導向中,把強調照顧 歸僑、僑眷的工作方法問題作為資產階級僑務路線加以批 判,認為這是要把華僑「掛上社會主義列車還是掛上資本 主義列車」的嚴重的兩條路線斗爭。 第二,從中央到地方某些僑務幹部忽視歸僑、僑眷的特殊 性,強調「以同化異」,不承認由於國內外的聯系與華僑 不斷回國,這種特殊性在相當長的時期仍然存在,仍需發 揮黨的統戰工作的作用。因此,錯誤地批判一些僑務部門 在貫徹執行政策時是「片面照顧」,甚至把一些為歸僑、 僑眷謀利益的僑聯組織稱為「促退會」加以批判。 第三,一些部門搞階級斗爭擴大化,傷害了一部分歸僑、 僑眷。反右斗爭時,各級僑聯一批人受到沖擊,在「社教 」「四清」運動中,一些僑戶被重新戴上地主帽子,有些 歸僑被錯劃為資產階級。 1978年以來中國政府對華僑 第三節 1978年以來中國政府對華僑 華人態度和政策的變化 一、近30年海外華人社會的變化與特點 (一)數量的增加與分布狀況的變化。 從整體上看來,相對於老一輩的華人移民,華人新移民的 教育水平較高,來自大陸的新移民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 是教育程度較低的,包括那些以與家人團聚而移民海外者 。他們中的大多數是來自類似廣東江門地區及珠江三角洲 其他農村地區以及大多數的非法中國移民,主要來自福建 福州地區和浙江南部;另一部分是前往發達國家的大陸留 學生、學者,以及他們的家屬,他們在大陸就受過良好教 育。華人新移民的另一個顯著的特點是他們的經濟實力。 (二)近30年來華僑華人的經濟力量迅速成長。60年代至 90年代是華人經濟力量急劇擴張的時代。亞洲四小龍中國 和東盟創造的東亞經濟騰飛也可視為全球華人經濟奇跡的 表現。 (三)華僑華人與中國的聯系空前密切。 華人新移民數量的劇增、台灣的大規模海外投資、東 南亞華人經濟實力的擴張以及發達國家的華人專門人 才數量的不斷增長等等因素,使海外華人社會經濟和 政治結構、認同及與中國的關系等方面發生巨大的變 化。由於華語的復興、東南亞華商經濟網路擴張和華 人社團國際化的發展,東南亞華人同化於當地社會的 進程比以前減緩了。 在發達國家,華人已不滿足於在科技領域的成功和經 濟地位的逐步提高,他們也開始致力於追求政治目標 ,試圖團結起來以表達他們的共同政治訴求。在發達 國家的華人通過強調他們共同的種族及語言基礎,組 織自己的種族與文化團體,在此基礎上形成一股華人 的政治力量。 所有這些海外華人社會的巨大變化、中國大陸實行的 以經濟工作為中心的改革開放國策,成為中國政府對 華僑華人政策的出發點。 二、中國政府對華僑華人看法的變化 1949年以來,中國大陸以階級斗爭為綱,經 濟發展不斷為政治斗爭所干擾。當60-70年代 東亞經濟飛速發展時,中國大陸正進行四清 和文化大革命。華僑華人絕大多數生活在資 本主義國家裡,按照階級斗爭的觀點,他們 中的很多人也不屬於勞動階級,因此華僑華 人向來被視為是典型的資產階級或准資產階 級群體,他們在國內的眷屬自然是應被進行 社會主義改造的對象。在文化大革命期間, 有海外關系者意味著可能與境外敵對勢力發 生聯系的復雜可疑的人,海外關系成為人們 避之唯恐不及的污名。華僑華人及其眷屬自 然更被視為有海外關系者的代表所受的打擊 和排斥自在預料之中。 1978年以後,經濟發展第一次成為中國共產 黨和中國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央政府和地方 政府開始關注幾乎被忽視近30年的海外華僑 華人群體,注意到海外華人華僑的變化和經 濟實力的增長,意識到他們在中國社會經濟 發展中可能扮演的重要角色。 中央政府對華僑華人在中國經濟建設中起重 要作用的認識體現在中央領導在1984年召開 的全國省級僑辦主任會議上的講話。隨著海 外華資與中國經濟合作的擴大,華僑華人越 來越被視為中國大陸經濟大發展的獨特機遇 。 三、1978年以來的僑務政策 三、1978年以來的僑務政策 隨著中國政府對華僑華人地位重視程度的不斷提 高和1978年以後黨和政府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 高和1978年以後黨和政府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 工作,中國僑務政策的目標是配合黨和政府的中 心任務,其總方針是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發揚 心任務,其總方針是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發揚 愛國愛鄉的傳統;鼓勵華僑自願加入當地國籍, 為促進所在國經濟繁榮以及祖國和所在國的合作 與交流發揮作用;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適當照顧其特點,發揮其海外聯系的優勢,為祖 國建設作貢獻。在僑務工作的實踐中,其工作重 心越來越注重於推動華僑華人與中國的經濟和科 技合作。 1978年以後,中國僑務工作重心在不同時期 1978年以後,中國僑務工作重心在不同時期 有所側重,大體上以1984年全國省自治區直 有所側重,大體上以1984年全國省自治區直 轄市僑辦主任會議為前後階段。1978年國務 轄市僑辦主任會議為前後階段。1978年國務 院僑辦成立後到1984年是僑務政策和僑務工 院僑辦成立後到1984年是僑務政策和僑務工 作的調整時期,又是初步奠定新時期僑務工 作基本組織方針和工作重點的時期。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落實僑務政策, 糾正文革期間的冤、假、錯案,解決歷史遺 留問題是這一時期僑務工作的重點。1984年 留問題是這一時期僑務工作的重點。1984年 以後,配合國家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國策, 推動華僑華人與中國的經濟、科技合作則是 新時期僑務工作的重心。 為了保護華僑華人權益,促進他們對中國的 了解,中國政府首先是在華僑華人較多的地 區派遣僑務領事,指導華僑華人遵守當地法 律,促進華僑華人之間的團結,介紹我國經 貿發展情況。我國政府在雙邊、多邊條約中 ,多次對公民的經商、僑居、等權益作出規 定,這是保護僑民的法律依據。同時也可根 據國際法或國際慣例來保護華僑在國外的正 當利益。 中國政府關心與支持外籍華人在當地長期生 存和發展,組織華僑華人進行職業、語言、 技能培訓,發展文化事業;在海外建立中資 機構,為華僑、華裔提供特別服務,政府各 部門也為華僑華人同我國的經貿、科技、文 化等領域的合作提供方便給予必要的支持。 在引進華僑華人資金與人才中,法律配套 工作也相應建立。與引進華僑華人資本、 開拓對外經濟聯系密切相關的是對國內歸 僑僑眷的工作。黨和政府在有關涉僑部門 的推動下,對歸僑僑眷的利益予以前所未 有的重視,其標志就是《 有的重視,其標志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中國政府機構還經常直接組織在中國的各 種針對海外華人的招商活動,1993-1996年 種針對海外華人的招商活動,1993-1996年 間中國僑務機構接待了大約150萬海外華僑 間中國僑務機構接待了大約150萬海外華僑 華人,他們來中國大都出於商務目的。中 國各級政府和國營企業還派大量的代表團 到海外華埠去招商引資。 聯絡海外華人一個重要的非官方渠道是通 過社團組織。為推動海外華僑華人的全球 性聯系和擴展海外華人社團網路,中國官 方也樂於協助以同鄉和同宗為基礎的全球 性華僑華人社團組織建立,這類社團的領 導成員通常包括世界上最有名的華裔百萬 富翁和一些大陸當地的重要人物。
⑤ 菲律賓僑胞是什麼意思
在外國的菲律賓人。
⑥ 著名菲律賓華僑李清泉的故鄉祖籍是什麼
李清泉(1888年-1940年)原名回全,1888年農歷7月13日出生於福建省晉江縣金井鎮石圳村的一個華僑家庭。
李清泉的曾祖父是石圳第二個往菲謀生的人,到他祖父同一公時,已是菲律賓的富商之一。李清泉的父親李昭以是同一公的長子,少年時就隨父出洋,父親去世後即擔負經營家業重任,他們兄弟均從事木材經營,共同創建"成美木業公司",是開發菲律賓木材行業的先驅。李清泉先生是李昭以的長子,先在家鄉的鄉塾就學,後到廈門"同文學院"深造。1901年,年方13的李清泉,就被父親帶到菲律賓,先在"成美林業公司"學商,後送到香港"聖約瑟西文書院"就學,1906年,李清泉又重返菲律賓經商。次年,其父就把"成美木業公司"交給李清泉經營管理。
李清泉先生是二十世紀初直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夕活躍在菲律賓政治、經濟舞台的傑出人物,被稱為"菲律賓經濟發展史上佔有永久地位的人。"又是菲律賓華僑史上最有建樹、聲譽卓著的愛國華僑領袖。三十年代他領導華僑為抵制"西文薄記案"而斗爭;同時為振興中華,四齣呼籲,發起召開"閩僑救鄉大會",提倡實業救鄉,致力於福建的開發和建設;抗戰期間,他奮起領導僑胞支援祖國抗日戰爭,並同陳嘉庚先生的業績在海內外同胞中有口皆碑 ,不愧為廣大僑胞的光輝典範。
李清泉先生把祖國的安危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拳拳赤子之心令人敬佩。1919年的"五四"運動,先生同全國人民站在一起,通電北京政府反對出賣民族利益;1924年,國內人民要求和平統一的呼聲甚高,李清泉先生再次通電段祺瑞政府,敦促他實現和平統一,並為此曾親自出席南北和平統一會議。和談破裂後,國民革命軍出師北伐,他應蔣介石的要求籌餉資助,捐資達十三萬銀元。李清泉先生以民族利益為重,為了有效地動員僑胞籌款支持北伐,他率先拋棄門戶之見,主動懇請國民黨在菲律賓的中堅人物戴金華、王泉笙二人出面協助,主持資助北伐的籌款活動。李清泉先生還代募短期救國公債100多萬元。
南京政府成立後,出於為振興祖國效力的動機,他應蔣介石之聘出任財政部和實業部顧問,並擔任國貨信貸銀行監察委員和中國銀行董事。
1931年,日本法西斯製造"九·一八"事變,大舉入侵中國。東北淪陷消息傳到南洋,李清泉先生當即拍案而起,於9月23日聯合十五位知名僑領發起組織"國難後援會",以動員華僑投入支援東北人民的抗敵斗爭。同時通電美國等國,呼籲國際輿論制止日本侵華行徑。他還捐資20萬元支援東北義勇軍。
1932年,日本侵略軍又發動"一二·八"事跡入侵上海,李清泉先生立即同揚啟泰、王泉笙、曾廷泉、史國詮、黃騰論、楊榮標、揚靜桐等發起成立"菲律賓華僑救國聯合會"。為了更廣泛地動員華僑投入抗戰,2月3日,中華商會和馬尼拉國民黨支部聯合召集各華僑團體聯席會議,"共策一切救國方略"。會上決定成立"國難後援會",推舉李清泉為主席。並隨即籌集巨款資助淞滬抗戰和東北義勇軍。在十九路軍的淞滬抗日戰役中,李清泉先生"斥資首倡匯助國軍,""斯役菲島捐資為南洋群島冠。"至1932年9月,匯交蔡廷鍇達80萬美元,匯交東北馬佔山抗日軍費達40萬美元,並捐出20萬交福建省作為國防建設資金。 (《菲律賓岷里拉中華商會70周年紀念刊》:《會史》)
在抗日斗爭中,李清泉先生除捐款外,另一突出貢獻是發起"航空救國運動"。1932年11月7日,十九路軍在淞滬的抗敵名將翁照垣到達馬尼拉,駐菲總領事揚光泩及愛國僑領李清泉等設宴歡迎,翁照垣在宴會上呼籲"航空救國是一條出路"。李清泉隨即於11日以國難後援會會長身份,召集各界僑領共商航空救國事宜,決定成立"中國航空建設協會菲律賓分會",李清泉先生被舉為主席,會員達4000餘人。李清泉先生"慨然獨捐戰斗偵察機一架以為僑界倡",印尼華僑黃奕住先生也捐出5萬美元。捐機活動立即得到菲律賓僑胞的響應,共捐資300萬元,購機十五架命名為菲律賓華僑飛機隊。這是華僑最早的捐機活動。(廈門《華僑日報》1933年3月16日)
在李清泉先生出任國難後援會會長時,就把抵制日貨作為打擊日本軍國主義勢力的重要手段。在1931年11月26日召開的、有3000餘人參加的菲律賓華僑救國代表大會上,就宣布了"抵制日貨條例",並成立了抵制委員會,李清泉先生親自參加該組織活動。抗戰爆發後,李清泉更加堅決領導抵制日貨運動,當時有人擔心抵制日貨會引起僑商同日本的貿易關系顧慮造成法律上的麻煩。對此,李清泉先生毅然說:"諸位認為該做的就放膽做,事到事當。"表現出勇於負責的精神。這一斗爭,就在第一年造成日本對菲出口減少20%。(《菲律賓華僑救國運動史》28-29頁楊榮標:"李清泉先生思想風范";菲律賓《新閩日報》1971年10月20日;《民鋒半月刊》:《悼李清泉》1940年2月1日)
1937年"七七事變"後,李清泉先生立即召集菲律賓各埠僑領,成立"菲律賓華僑抗敵委員會",作為統一華僑救國運動的領導機構。李清泉先生出任主席,楊啟泰、薛芬士出任副主席。在成立公告中宣布:該會以"策勵僑眾開展愛國運動,以人力物力援助政府抗敵禦侮"為宗旨。並在全菲各地成立分會以全面開展籌款、抵制日貨和鼓勵青年回國參戰活動。在廈門和福州相繼淪陷時,又組織"福建華僑救濟委員會",發起捐資1000萬元供福建省救賑和武裝民眾的經費。 (《菲律賓岷里拉中華商會70周年紀念刊》:《會史》)
當他看到海外華僑抗日救國情緒日益高昂,而南洋各地華僑均各自行動缺乏統一領導時,李清泉先生認為成立全東南亞華僑抗日組織,以統一行動,將更有效地領導和組織華僑開展抗日救國活動,於1937年秋,致函陳嘉庚先生建議"南洋華僑應在香港或新加坡組一籌賑總機關,領導募款。"陳嘉庚先生以"新加坡乏相當人,請轉商香港較妥"。李清泉先生認為成立華僑總會刻不容緩,且由陳嘉庚先生出面發起最為適宜,於1938年夏,他再次致函陳嘉庚先生,倡議在新加坡組織華僑總會。印尼巴城僑領庄西言亦有此議。在陳嘉庚先生同李清泉、庄西言等的共同努力下,1938年10月10日在新加坡召開了南洋各埠代表大會,李清泉先生親率的菲律賓代表是先到達的代表團,因而受到陳嘉庚先生的贊揚。由此,亦可見李清泉先生救國之心切。大會決定成立"南洋華僑籌賑祖國難民總會",並制定了籌賑行動計劃,推舉陳嘉庚先生為總會主席,李清泉、庄西言先生為副主席。自1938-1941年三年之中,共籌款二億六千四百萬國幣,有力地支援了祖國的抗日戰爭。其中李清泉先生任主席的菲律賓抗敵委員會,自1938-1940年就籌集菲幣1200萬抗日經費。陳嘉庚先生稱贊"其數目為南洋各屬華僑之冠"。(《菲律賓岷里拉中華商會70周年紀念刊》:《會史》)
李清泉先生原身患糖尿病,但他以抱病之軀為國奔走,致病情惡化,送往美國加州醫治無效,於1940年10月27日與世長辭,享年52歲。臨終之時,留下遺言:"將10萬美元遺產給祖國撫養難童"。在他這一精神激勵下,馬尼拉僑團和他的生前好友共籌40萬美元作為祖國救助難童基多,以表示對李清泉先生的永久紀念。人們盛贊他是:"至死不忘救國的人。"正如吳重生先生所說:李清泉先生是"不悲其身之死,而憂其國之衰"的賢者。他為祖國興亡,鞠躬盡瘁、死而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