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菲南海仲裁案到了什麼程度了
7月13日,由菲律賓單方面發起的「南海仲裁案」鬧劇的聽證會在海牙常設仲裁法院仲裁庭收場。這場聽證會,目前而言是無果而終,法庭計劃於今年年底再決定對該案是否具有「管轄權」,
菲律賓外交部發言人稱,只有等到常設仲裁法院,對管轄權這一程序性問題,做出肯定的裁決後,馬尼拉才能就案件具體部分進行辯論和提供法律證據,如果仲裁法院裁決對此案並無管轄權,「那麼一切就此結束」。
中國外交部:反對菲律賓提起和推進仲裁程序的任何做法。對菲律賓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中國已多次闡明「不接受、不參與」的立場。這一立場具有充分的國際法依據,具體請參閱去年12月中國外交部受權發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菲律賓共和國所提南海仲裁案管轄權問題的立場文件》。
『貳』 南海仲裁案判決結果是什麼啊
國際法院向來就是黑白顛倒的,你還能指望國際法院公正判決么?雖然說《國際法院規約》規定其做出的判決對當事國具有拘束力,但當事國不履行判決對方是沒有辦法的,所以我們可以大膽地拒絕承認國際法院的判決。實際上國際法院的生效判決很多就是沒有得到執行的,國際法院的判決更多的只是一種象徵意義的,說白了,一紙空文而已。國際海洋法法庭立案決定本身就是非法的,因為按照國際法,只有中國同意接受法院管轄時,法院才有管轄權。這次國際海洋法法庭完全是在顛倒黑白枉法裁判。中國到時候不執行法庭判決就是了,菲律賓拿中國沒辦法的。必竟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可以在安理會決議時否決執行法庭判決的。
『叄』 南海仲裁結果是什麼
否認中國的九段線,中國輸了。
當地時間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最終「裁決」,荷蘭海牙法庭判菲律賓「勝訴」聲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並否定了中國主張的「九段線」。據法新社7月12日報道,菲律賓方面發表聲明稱對南海仲裁案裁決結果「表示歡迎」。
『肆』 南海仲裁案 是什麼
南海仲裁案,是一個臨時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進行的所謂「裁決」,其實質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仲裁庭背景:
仲裁庭五人中,阿爾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餘四人都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馬斯·A·門薩是臨時仲裁庭主席。按照程序,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賓2013年1月強行提出的仲裁案後,於2013年5月組成由五名「專業人士」組成的仲裁庭。
菲律賓方面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德國人呂迪格·沃爾夫魯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賓;由於中方不參與仲裁,因此剩餘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南海仲裁案
『伍』 菲南海仲裁庭作出無效裁決是什麼意思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中國太平島化島為礁,認為其不構成島所具備的基本要素;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根
據國際法律、國際慣例以及各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的提起必須以雙方當事國的共同一致意願仲裁為前提,至於書面仲裁協議或仲裁條款是糾紛發生前還是糾紛發生
後達成的,並不影響仲裁機構的管轄。仲裁協議通常應當具有三方面內容:1.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項;3.選定的仲裁機構。
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了國際法和仲裁機構,臨時仲裁庭對此案也無管轄權。於是,2014年9月,臨時仲裁庭卻作出關於管轄權和可受理性裁定,表明它已喪失應有的客觀性和中立性,立場已經完全轉向菲方。
菲律賓方面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法官、德國人呂迪格·沃爾夫魯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賓;由於中方不參與仲裁,因此剩餘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柳井俊二現年79歲,在日本外交部門工作40多年,曾任日本外務省次官和駐美大使,2005年成為國際海洋法庭法官,2011年至2014年擔任國際海洋法庭庭長。
柳井被認為是日本右翼鷹派人物的代表,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核心智囊,是日本推進修憲和加強美日軍事同盟的法律推手。
『陸』 南海仲裁結果
法律分析:海牙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指在九段線內,中國沒有「歷史權利」宣稱主權。
該案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宣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中方此前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柒』 南海仲裁結果是什麼
海牙法庭周二(12日)對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指在九段線內,中國沒有「歷史權利」宣稱主權。
該案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宣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中方此前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捌』 南海仲裁案最終結果內容是什麼
『玖』 海牙國際法庭南海仲裁結果原文
當然不是這樣。 一、目前情況是,聯合國海牙國際法庭裁定,它對菲律賓提交的仲裁申請,具有仲裁權; 二、中國的觀點:中國早在簽署海洋公約時,就主權問題已經排除了國際法庭的管轄權。 因此,海牙國際法庭對菲律賓單方面提交的仲裁申請是沒有管轄權的。但國際法庭聲明說,菲律賓提交的仲裁申請並不是主權領土爭議,因此,它有管轄權。 三、海峽兩岸一致的觀點,第一,國際法庭沒有仲裁權。第二,將來的仲裁結果,不管對中國是否有利。中國既不承認也不接受,對中國是無效的。
『拾』 南海仲裁出「結果」了,聽聽朋友圈裡怎麼說
南海仲裁出「結果」了,朋友圈裡都表示反對,中國態度如下:
首先,菲律賓提起仲裁的訴求涉及與中國一些島礁爭議和兩國之間的海域劃界問題。領土主權問題不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調整范圍;對於海域劃界問題,中國已於2006年依據《公約》298條規定作出排除性聲明,因而不再接受使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
第二,菲方單方面提起的強制仲裁未滿足《公約》規定的前置條件。根據「無爭議不仲裁」的原則,提起任何強制仲裁前,雙方就仲裁事項須確實存在爭議。但是,例如菲律賓在仲裁中提出關於單個島礁法律地位的問題,而中方從未就單個島礁主張海洋權益,是一直將其當作群島的組成部分。
因此,菲單方面提起的仲裁並未滿足《公約》規定的法定前置條件。此外,菲方單方面提起仲裁也違反了其先前與中方達成的共識,即:雙方承諾通過雙邊談判和協商解決爭議。
為什麼中國「不承認、不執行」仲裁庭即將作出的裁決?盡管《公約》288(4)條款規定,仲裁庭有權決定自身管轄權,但是該條款的適用不是無條件的。國際法中不存在所謂「絕對權力」,仲裁庭作為《公約》制度下的一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其權威和權力是所有締約國讓渡的。如果仲裁庭濫用權力,包括中國乃至國際社會有權拒絕接受裁決。我們不難看到,仲裁庭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過度任性,明顯違反國際法治基本准則,動搖中國和其他國家對《公約》的信心。
鑒於上述,中方做出「不承認、不執行」的決定應是不難理解的。目前,已有60多個國家公開支持中國關於通過協商談判解決南海爭議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