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注冊菲律賓公司的優勢是怎麼樣的呢
1、可以利用海外公司的名義,提升公司的整體形象;
2、當地實行著優惠的稅收政策,當地政府也大力得支持招商引資,完善的經濟體制也十分的有利於外商的投資;
3、在該國不管是獨資公司還是合資公司,在當地享受的優惠政策都是完全一樣的,而當地也會根據投資行業的不同,產品的進出口情況以及公司控股情況來進行整體的分析;
4、如果實在該國家的范圍內注冊公司,只有在實際運營的時候需要報稅,稅的種類比較少,費用也十分的便宜。如果公司不在當地實際運營是不需要納稅的,也會節省相關的人工費用;
5、而且在該國注冊公司的費用是十分的低廉的。
⑵ 投資菲律賓房產有哪些優勢
任何事情均有利有弊。
⑶ 投資移民菲律賓有哪些少為人知的優勢
移民菲律賓主要優勢如下:
1、可以馬上申請香港、澳門兩年簽證長期合法呆在香港和澳門。
2、3-5年後可申請入菲律賓國籍持菲-律賓護照免簽世界60多個國家。
3、子女能夠以海外華僑學生的身份參加國內高考,輕松考取國內名牌大學的理想專業。
4、擁有菲律賓永久居留身份後,便於申請第三國簽證,並有助於您移居其它國家和地區。
5、菲律賓投資移民或持菲律賓退休移民永久居留簽證者,可以在菲律賓工作,可在菲購置房地產業,子孫後代永久有效。
6、以菲律賓外商、華僑身份在中國投資,可以享受中國及地方政府給予外商、華僑投資企業的各種優惠移民政策。
7、華僑及子女可享有我國《華僑保護法》中頒布的諸多條款中的權益,包括華僑及子女就業、就學、財產保護等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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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有了菲律賓綠卡之後有哪些好處呢
首先就是在獲得菲律賓的綠卡之後,我們在菲律賓出行就十分自由,孩子上學的話也很方便,工作和就業也很好。同時居住和購買房子也比較方便,一旦獲得菲律賓綠卡,我們就可以有和菲律賓普通平民一樣的待遇;同時還可以省去辦簽證的麻煩,也不用擔心簽證過期,同時也不用擔心移民局找你的事。
其次就是在獲得菲律賓綠卡之後,在菲律賓開公司和投資的話是特別方便。同時在菲律賓定居的話,買房子也特別輕松,面積也特別的大,產權沒有限制。
在菲律賓獲得綠卡之後,孩子可以申請在菲律賓的中國國際學院,高考的時候還會加分。同時孩子還可以與華僑身份參加華僑聯考,享受聯考時所帶來的一系列優惠待遇,400分就可以上一本大學。
除了就業和買房子輕松之外,國人獲得菲律賓綠卡之後,就可以拿著這個身份在菲律賓進行投資。同時還可以享受中國及地方政府給予外商華僑投資企業所帶來的種種優惠政策。
⑸ 菲律賓移民政策都有哪些
菲律賓憲法規定,中小學實行義務教育,政府重視教育,鼓勵私人辦學,為私立學校提供長期低息貸款並免徵財產稅。菲律賓護照免簽73個國家。菲律賓奉行獨立的外交政策,已同126個國家建交。1975年6月9日與中國建交。在菲律賓民族中,華人血統約佔百分之二十。菲律賓該國實行雙國籍政策,入籍菲律賓同時保留原有國籍;菲律賓辦理入籍護照項目時,無移民監,對申請者沒有居住要求,無學歷要求。取得菲律賓護照後,歸國投資即可享受中國及地方給予外商、華僑等群體的政策優惠及政策幫扶。
⑹ 菲律賓移民的好處
⑺ 菲律賓投資移民有哪些優點
我從雙橋國際移民了解到,菲律賓投資移民有八點優越性。菲律賓歡迎任何人前來投資移民。菲律賓需要外國直接投資(FDI)以支持其國家達到工業化經濟的目標,並保持在全球市場中具有競爭。
目前菲律賓移民是最快、投資最少的移民國家。
您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申請投資移民菲律賓:
第一種:菲律賓退休移民(SRRV),主申請人年滿35周歲,只需存款2萬美金在指定銀行賬戶,就可全家申請。雙橋國際移民公司只需5個工作日即可100%為客戶成功辦理。
第二種:菲律賓投資移民(SIRV),年滿21周歲,存款7.5萬美金用作投資,即可成功申請。
辦理時間是3個月左右。
⑻ 菲律賓投資移民的八點優越性有哪些
八點優越性還是非常理想的,來看看雙橋國際移民介紹的吧!
1、戰略地位(東西方的商業、貿易和文化的叉路口)
2、具有豐富自然資源(海產養殖、東南亞最大的黃銅生產國)
3、匯聚了很多的受過高等教育的專業人才和熟練工人
4、民主和政治穩定的政府
5、熱情好客的生活方式
6、低成本(相對低的經營成本使她成為亞洲地區最有吸引力的投資場所)
7、親商政策(經濟特區被扶持以平衡好農業,工業,商業和休閑心的活動)
8、無限商機(菲律賓已向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與東盟自由貿易區協議應允了對其產品減少關稅比率)
⑼ 去菲律賓投資房地產怎麼樣能不能掙到錢
建議你投資下珠三角這一塊。現在有深中通道,還有粵港澳大灣區,珠港澳大橋。投資前景好。外國有很多不確定性因素在裡面,不建議投資
⑽ 菲律賓「稅收政策」內容有哪些
菲律賓稅收的基本法是《國家內部收入法》,1997年稅收改革法案(RAN0.8424),及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9337號修正案(RANo. 9337)。
主要稅種有: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主要稅賦和稅率
【所得稅】國內公司以菲律賓國內外所有凈收人為基礎納稅;常駐外國公司(180天以上)就菲律賓境內取得的凈收入納稅;非常駐外國公司則就菲律賓境內的總收入納稅。現行的公司所得稅稅;為應納稅金額的35%,自2009年1月1日起稅率將降至30%。如果公司應納稅收入為零或負數,或最低公司所得稅超過其普通公|應納所得稅,則自該公司第4個年度起可按2%的最低公司所得-徵收。專營教育機構和非營利性醫院按應納稅收入凈額的10% 徵收。
居民、非常駐居民、常駐外國人、非常駐外國人在菲律賓從事商業和貿易按5%到32%的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在菲律賓不從事商業和貿易的外國人一律按25%的稅率對其收益進行徵收(如利息、投資收益)。
【增值稅】根據9337號修正案規定,增值稅率從2006年2月1日起提高到12%。部分交易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交易主要包括:農產品、水產品、種子、種苗、魚苗、飼料、認證的私人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由個人提供的服務、在合作發展署登記的農業合作社對其會員的銷售、直接用於農業投入的進口機械和設備包括零部件等,銷售、進口或出租船艙、貨艙和飛機,包括發動機、設備和零部件等。
【消費稅】消費稅主要徵收對象為在菲律賓生產、製造的用於國內銷售或消費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煙、酒、機動車等)。消費稅也適用於部分應繳納增值稅和關稅的進口商品。
【比例稅】免徵增值稅的個人和實體,如從事國內或國際客運交通或娛樂業的,將按總收入徵收比例稅(營業稅)。
【印花稅】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文件、契約、證券、貸款協議,還有接收、簽署、銷售轉移責任、權力或資產等的證明。徵收對象為製作者、簽字人、接收者或轉移者。
【地方稅】地方政府法規定,地方政府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對某些特殊行為或商業行為征稅,法律規定免稅的除外。地方政府也有權每年對不動產征稅,如土地、建築物、機械和其他改造,還有對不動產的銷售、捐贈、易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轉移進行征稅。然而,地方政府無權徵收所得稅、關稅、印花稅、財產稅、禮品稅。
◆關稅政策
海關管理規章制度:菲律賓進出口關稅的主要法律是《菲律賓關稅與海關法》,進口關稅稅率由菲律賓關稅委員會確定公布,出口關稅的稅率由海關總署確定,並由海關通過有授權的菲律賓中央銀行徵收。菲律賓對大部分進口產品徵收從價關稅,但對酒精飲料、煙花爆竹、煙草製品、手錶、礦物燃料、卡通、糖精、撲克等產品徵收從量關稅。根據《稅收法》,海關對汽車、煙草、汽油、酒精以及其他非必要商品徵收進口消費稅。進口產品還應向菲律賓海關當局繳納12%的增值稅,征稅基礎為海關估價價值加上所征關稅和消費稅。菲律賓還對進口貨物徵收印花稅,該稅一般用於提貨單、接貨單、匯票,其他交易單、保險單、抵押契據、委託書及其他文件。
進口關稅:菲律賓關稅與海關法將應稅進口商品分為21類, 進口關稅稅率一般為3%~30%
。如活動物及其產品、新鮮蔬菜等。
菲律賓將於2010年對東盟成員實現全部產品零關稅。
出口關稅:菲律賓對以下出口商品徵收關稅,且關稅稅率均為)%。圓木、木材、飾面用薄板和膠合板、金屬礦砂及其精礦、金、礦渣水泥、硅酸鹽水泥;船用燃料油、石油瀝青、銀、未加工的ABACA(一種產纖維的植物,產於菲律賓)、香蕉、椰子及椰產品、菠蘿及其成品、糖及糖製品、煙草、小蝦和對蝦。
出口退稅:《菲律賓關稅和海關法》規定,用於從事對外貿易沿海貿易的船舶推進器燃料油,可退還不超過99%的已征關稅給予稅收抵免;用進口原材料生產或製造的產品(包括包裝、標簽等)出口時,對所用原材料進口時徵收的關稅將予以退還或給予稅收抵免;財政部根據海關總署的建議可發布允許對本法規定的商品實行部分退稅的法規規章。退稅將由海關總署在收到一套正確、完整的文件後60天內支付。
◆投資稅收優惠政策
(1)免所得稅:新注冊的優先項目企業將免除6年的所得稅,傳統企業免交4年所得稅。擴建和升級改造項目免稅期為3年,如項目位於欠發達地區,免稅期為6年。
新注冊企業如滿足任一下列條件,還將多享有1年免稅獎勵:
①本地生產的原材料至少佔總原材料的50%;
②進口和本地生產的固定設備價值與工人的比例不超過每人1萬美元;
③營業前3 年,年外匯存款或收入達到50萬美元以上。
(2)可征稅收入中減去人工費用。
(3)減免用於製造、加工或生產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賦稅。
(4)可征稅收入中減去必要和主要的基建費用。
(5)進口設備的相關材料和零部件減免關稅。
(6)減免碼頭費用以及出口關稅。
(7)自投資署注冊起免除4~6年地方營業稅。
非財政優惠措施:
(1)簡化海關手續;
(2)托運設備的非限制使用:托運到菲律賓的設備貼上可出口的標簽;
(3)進入保稅工廠系統;
(4)僱用外國公民:外國公民可在注冊企業從事管理、技術和咨詢崗位5年時間,經投資署批准,期限還可延長。總裁、總經理、財務主管或者與之相當的職位可居留更長時間。
行業鼓勵政策:菲律賓投資署每年根據《2004-2010年菲律賓中期發展規劃》制定一份「投資優先計劃」表,列出菲律賓政府鼓勵投資的項目,列入該表的項目可享受財政和非財政優惠措施。
最新的「投資優先計劃」於2009年5月由阿羅約總統簽署299號備忘令發布,該計劃的特點是突出了保障就業,除延續2008年計劃明確的14個鼓勵投資的領域(包括農業和漁業、基礎設施建設、 旅遊業、研發活動、機械設備和鋼鐵製造、戰略性投資、植樹造林、采礦、印刷出版、石油、固體廢物處理、凈水工程、殘疾人輔助設施和出口促進活動)以外,特別提出了一個「應急計劃」,對受到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而仍能保持或擴大投資和保障員工就業的企業,以及上馬新項目的中小企業,提供稅收和其他優惠,但該「應急計劃」也有一些排除在外的領域,包括:銀行及金融機構,零售業,服務業,小型礦業,因安全、國防、衛生、道德風險而限制的活動,外國人參與的中小企業,非農基本消費品,保健品等。另外,棉蘭老島穆斯林自治區提供特殊清單,符合要求的企業也可以享受投資優惠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領域中有一些是限制或禁止外國投資的領域。
經濟特區鼓勵政策:菲律賓經濟區主要由PEZA所轄的96個各類經濟區和獨立經營的菲弗德克工業區、蘇比克、卡加延、三寶頦、克拉克自由港等組成。這些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包括:
(1)企業可獲得4年所得稅免繳期,最長可延至8年。所得稅免繳期結束後,可選擇繳納5%的「毛收入稅」 (Gross Income Tax),以代替所有國家(中央)和地方稅,其中3%上繳中央政府,2%上繳地方財政;
(2)進口資本貨物(設備)、散件、配件、原材料、種畜或繁殖用基因物質,免徵進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同類物品如在菲律賓國內采購,可享受稅收信貸(tax credit),即先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是,待產品出口後再返還(包括進口關稅部分的折算徵收、返還);
(3)經批准,允許企業生產產品的30%在菲律賓國內銷售,但須根據國內稅法納稅;
(4)免繳碼頭稅費和出口稅費;
(5)給予初始投資在15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在經濟區內永久居留的身份,他們可以自由出入經濟區,而不需向其他部門另行申請;
(6)簡化進出口程序;
(7)允許聘用外籍雇員,為外國經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辦理2年的可延期工作簽證,但外籍雇員數量不能超過企業總雇員人數的5%;
(8)企業用於員工技術培訓和提高管理能力的費用的一半可以從上繳中央政府的3%稅收中扣除;此外,是否給予E.0.226規定的其他優惠待遇,由PEZA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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