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菲律賓打擊網路賭博,將遣返4萬名中國公民,具體情況如何
網路賭博這些平台為啥要那麼多中國籍員工,因為他們的主要客戶都是國內的光員工數量就有4萬,可想而知客戶數量多麼巨大 既然是賭博業務,顯然避免不了資金轉賬而這些資金顯然走不了正規的外匯通道,都是通過地下轉賬走的有很多人之前不明白為什麼要搞斷卡行動現在你們應該知道了。 其實這類一搜就能搜到很多如有發現,嚴懲不貸。
四、去找預測師,問他為什麼沒有壓准。之前不好好的嗎她回我說可能是失誤了,他們是預測師,可
以預測大部分的成功率,當然也有失敗的。
她說可以專門帶我贏回來,我相信她了。她讓我怎麼壓我就怎麼壓,好了!壞就壞在這了,她總能
讓我前幾把贏回一點本,之後就讓我倍投,說這一把一定能贏回來,我信了!結果那把她又預測錯
了,我本沒撈回來,又搭了將近10萬進去。
② 菲律賓BC行業是什麼
BC 就是博彩業,一般大家都說是菠菜業。
菲律賓作為一個人力資源充足,海上交通方便的熱帶太平洋島國,近年來國民經濟蓬勃發展。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人民生活的提高以及企業投資的加大。這一切都無疑推動了BC行業,即銀行信貸業的繁榮和發達。
這個國家是允許bc營業的,就好像我們國家的澳門,這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賭場,都是合法經營。
線上也有很多國內人開的wd平台,菲律賓國家大大小小的wd平台近千家,可執有正規執照的公司少之又少,原因是該執照價格不菲,很多小公司無力承擔該筆費用,只好掛靠在具有執照公司名下,定期交掛靠費用。
拓展資料:
博彩業也就是投注社會福利彩票、各種體育彩票、地方發展彩票等的經濟活動。也被稱作專門靠博彩來維持增加收入的個人、機構的一種行業。和我們所說的賭博是一種性質。 博彩業在澳門的經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博彩業在澳門歷史悠久,早在1847年,澳門便頒布法令宣布賭博合法化。澳門向有「賭埠」之稱,博彩業在澳門歷史悠久,已有150多年歷史。
所有賭場的規矩大致相同,年滿18歲才能進入,不收入場費,沒有衣著限制,不能攜帶大型手提袋、照相機、錄影機、大手機入場。賭場內游戲很多,為大家比較熟悉的是百家樂、迷你百家樂、雙門無限庄百家樂、雙門自由庄百家樂、21點、輪盤、12支、法式紙牌、比大小、猜鈕扣、富貴三公、牌九等,另外還有吃角子老虎機等。
賭場內只接港幣下注,若持外幣者,可先到窗口換匯成港幣再換取籌碼。每種賭法都設有最低賭注和最高賭注,賭客可依自己的「實力」自由決定下注。
③ 菲律賓逮捕涉賭中國人90人,那些人為何要跑去窮鄉僻壤開賭場
因為窮鄉僻壤的地區法制不完善,所以說他們在那裡開賭場並不會受到過多的阻礙,再加上菲律賓中還有很多華裔,這一點對於中國人開賭場是很有利的。
④ 菲律賓賭場合法嗎
法律分析: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⑤ 菲律賓逮捕涉賭中國人90人,在菲律賓涉賭的中國人掙的都是誰的錢
在菲律賓涉賭的中國人大部分都是掙的是當地人的錢,即菲律賓人的錢和其它人種的錢。
⑥ 在菲律賓搞網賭犯法嗎
法律分析:在賭場上班,為他人開設賭場提供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⑦ 菲律賓賭博合法不
法律分析:菲律賓公開支持鼓勵發展博彩業,有合法現場賭場的和網路虛擬賭場。但是只有取得菲律賓合法牌照的公司,才能合法經營賭場。如果當事人在菲律賓合法賭場工作或者賭博,那麼當事人的行為是不會觸犯菲律賓法律的。如果當事人工作或者賭博的賭場沒有取得相關合法牌照,那麼當事人的行為就構成犯罪。但是在我國依舊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的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