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商會,商會的性質、目的和意義
一、商會的概念
商會,是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組建的、以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工商業繁榮為宗旨的社會團體法人。商會法律特徵:互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商會是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也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
商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實現政府與商人、商人與商人、商人與社會之間相互聯系的重要紐帶。
商會一般具有以下四個法律特徵:公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
二、商會成立目的
商會成立的目的是為了代表業界利益,建立溝通橋梁,從而向政府表達意見,維護同業的切身權益,加強同業聯系,建立互信,謀求彼此和諧經營,促進良性競爭,互傳訊息,提高業界經營能力,優化服務質素及專業水平。
三、商會可以干什麼?
一是參政作用:商會要進行行業調研,及時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反映行業企業生產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進而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
二是代表作用:行業商會代表並維護該行業自身利益和權益,能很好地反傾銷、反壁壘、反制約,並提升行業的層次和檔次。
三是自律作用:制定行業公約,維護行業權威。有效地矯正營業的弊害。與政府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制定行業標准,統一質量認證、質量檢測等。
四是服務作用:組團參展,進行行業培訓、評審,組織學**、參觀、考察,推動行業共同進步。
五是協調作用:協調業內企業之間的關系,協調業內企業與業外企業甚至外地企業之間的關系與糾紛,協調企業與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與相關政府部門交涉,有效地抵制有關部門和人員吃、拿、卡、要的行為。
六是信息作用:通過行業組織,及時上情下達,掌握最新信息,了解商機,讓業內企業少走彎路。還可與外地行業商會加強聯系,結成聯盟,共謀發展。
七是政治安排:對業內優秀人士做好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使精英分子能擔任地方或上級機關的**代表和政協委員,更好地為本行業的發展做出貢獻。
四、商會的宗旨是:
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認真履行社會團體和民間商會的職能,廣泛團結在XXXX的與XXX有密切聯系的各界人士,促進本商會會員之間、商會與其他機構、團體及政府之間意見和信息的交流與互通,擴大臨武縣商務活動,為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本商會遵循自願參加、自選領導、自籌經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誠信民主的方針開展工作。本商會的所有活動遵守國家憲法、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五、商會的性質
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
⑵ 中國商務商會是干什麼的,是傳銷嗎
是的。
商務商會運作名稱眾多,又名「自願連鎖經營」、「特殊連鎖經營業」等等。各地叫法不一,但其本質一樣,均是依靠五級三晉為工具,從事者通過謊言邀約的形式發展自己親人朋友為下線來獲取利益。在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宏觀調控中稱之為「新型傳銷組織(活動)」。
打擊傳銷集中行動和專項行動中發現有傳銷組織和傳銷分子打著「商務商會」、「資本運作」、「連鎖銷售」、「北部灣大開發」和「1040工程」等旗號,實則是從事「拉人頭」的傳銷活動。
傳銷組織和傳銷分子將這些行為冠以「國家秘密行為」的名頭,無非是在故弄玄虛,掩飾它的騙人本質,讓群眾不願去了解它是否合法,不敢去揭穿這種謊言。
根據05年08月10日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通過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2)菲律賓中國商會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式傳銷一般無任何商品實物,主要借口稱「投資、融資開發北部灣」、「投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參與西部大開發」等等之名,對加入者銷售一種所謂「份額/產品」的抽象物。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傳銷組織者所聲稱的投入69800元就可以得到980萬元以及每份產品的45%作為國稅和企業成本及利潤等均屬子虛烏有,「中國商務商會運作」的實質依舊是傳銷詐騙,是極少數人斂財的把戲,絕大多數參與者會血本無歸,甚至傾家盪產。
傳銷組織通過編造謊言,讓不少急於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會掉餡餅,從而落入傳銷陷阱難以自拔。傳銷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殺熟」,參與者為騙錢不惜將朋友,甚至父母、配偶、親戚都拉入傳銷泥潭,導致人與人、人與社會間的信任度嚴重下降,極大地破壞了社會誠信道德體系。
「中國商務商會運作」更是以廣西經濟騰飛聚集資本為借口,通過對國家領導人講話及相關政策的斷章取義,謊稱「中國商務商會運作」已得到政府的默許和政策支持,企圖給「中國商務商會運作」披上合理、合法的外衣,具有很強的蠱惑性。
甚至有部分所謂的「成功人士」為蒙騙下線,花自己的本錢「裝成功、裝有錢」,經常請吃請喝,出入高檔消費場所,為的就是造成一種「行業」很容易賺到錢的假象,從而使更多人上當受騙誤入傳銷陷阱。
⑶ 什麼是商會 商會主要做什麼
商會,是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組建的、以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工商業繁榮為宗旨的社會團體法人。商會法律特徵:互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商會是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也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
商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實現政府與商人、商人與商人、商人與社會之間相互聯系的重要紐帶。
1903年,清政府設立了商部,作為統轄農工商實業的最高管理機構。1904年,根據商部的意見,清廷諭令頒布 了《察定商會簡明章程 》 、《商會章程附則六條》。此項法律文件成為商會成立的 法律依據。1905年1月13日,天津商會正式成立。
到1908年,全國已有58個總商會(其中9個建於海外)和223個分會。1912年商會總數猛增至794個,1915年更激增到1262個。
1915年,參議院代行立法院職權,於第二期常會議定《商會法》,並於 12月予以公布。次年2月,又頒布了《修正商會法施行細則》。
1929年,工商部擬定《商會法》草案,同年8月15日公布施行。商會制度從創立時起,就是具有強烈的獨立意識的社團組織,與其他形式的社團比較而言,它是當時清政府最為重視也倡導最力的新型商辦民間社團。
⑷ 中國的商會是指的什麼
中國的商會是指中國國內各行各業成立的民間組織,以協調、規劃、交流等為主要目的。例如,中國國際商會就是在國際貿易領域的民間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