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菲律賓從事賭博行業回國違法嗎
不違法。菲律賓公開支持鼓勵發展博彩業,有合法現場賭場的和網路虛擬賭場。但是只有取得菲律賓合法牌照的公司,才能合法經營賭場。如果當事人在菲律賓合法賭場工作或者賭博,那麼當事人的行為是不會觸犯菲律賓法律的。如果當事人工作或者賭博的賭場沒有取得相關合法牌照,那麼當事人的行為就構成犯罪。但是在我國依舊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界定賭博從以下幾點: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
3、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營利為目的。
二、賭博罪和詐騙罪有以下區別:
1、犯罪客體不同:詐騙罪屬於侵犯財產罪,侵犯的客體,可以是簡單客體,也可以是復雜客體。而賭博罪屬於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擾亂公共秩序罪,侵犯的客體是簡單客體,即妨害社會風尚。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賭博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而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利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的行為。賭博罪中往往也伴有欺騙活動,但這種欺騙與詐騙罪中的欺騙不同。賭博罪中的欺騙是製造虛假事實,引誘他人參見賭博,但是賭博是依偶然決定輸贏,其目的是營利,而不是佔有。
3、犯罪主觀方面不同:賭博罪的犯罪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而且具有營利的目的。當然,行為人只須具有營利的目的即可,至於實際上營利與否、營利多少則不影響賭博罪的成立。詐騙罪是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公私財物或者財產性利益,主觀上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包括間接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Ⅱ 菲律賓從事賭博工作怎麼判刑
法律分析:參與賭博一般情節是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涉嫌賭博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具體需要根據案情來確定。法律另有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三十六、 將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修改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Ⅲ 200多名中國公民獲救菲律賓獲救,境外網路博彩為何難打擊
200多名中國公民獲救菲律賓獲救,境外網路博彩難打擊其實是因為涉及到了國與國之間的事情。其次就是境外網路博彩難打擊是因為涉案人員比較多案件比較復雜。最後是因為國家的法律不一樣,所以就造就了其難打擊的一面。
200多名中國公民獲救菲律賓獲救,境外網路博彩難打擊,其實是因為這已經涉及到了國與國之間的一個關系,只有隻有兩個國家願意合作,並且加強合作,才能夠對這些犯罪人員進行一個嚴厲的打擊,如果涉及到國家不配合的話,那麼對於這些犯罪人員,我們國家也是很難去進行打擊的,所以這就是一個很棘手的問題。
總之,200多名中國公民獲救菲律賓獲救,境外網路博彩難打擊,是因為這已經涉及到了國家之間的一個關系,還有合作度的問題等等各方面的問題交織在一起。
Ⅳ 菲律賓賭場合法嗎
法律分析: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營利為目的,以行為人為中心,在行為人支配下設立、承包、租賃專門用於賭博的場所。提供賭博用具讓他人賭博的,其場所公開與否並不影響犯罪構成。二是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路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Ⅳ 菲律賓網上博彩合法嗎
法律分析:刑法裡面沒有規定賭博的形式,所以說菲律賓網上博彩也是屬於聚眾賭博的范圍之內,是不合法的,屬於刑法裡面的賭博罪。相關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但是如果只是參與賭博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裡面的規定來處罰,一般來說不會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Ⅵ 菲律賓打擊網路賭博,將遣返4萬名中國公民,具體情況如何
網路賭博這些平台為啥要那麼多中國籍員工,因為他們的主要客戶都是國內的光員工數量就有4萬,可想而知客戶數量多麼巨大 既然是賭博業務,顯然避免不了資金轉賬而這些資金顯然走不了正規的外匯通道,都是通過地下轉賬走的有很多人之前不明白為什麼要搞斷卡行動現在你們應該知道了。 其實這類一搜就能搜到很多如有發現,嚴懲不貸。
四、去找預測師,問他為什麼沒有壓准。之前不好好的嗎她回我說可能是失誤了,他們是預測師,可
以預測大部分的成功率,當然也有失敗的。
她說可以專門帶我贏回來,我相信她了。她讓我怎麼壓我就怎麼壓,好了!壞就壞在這了,她總能
讓我前幾把贏回一點本,之後就讓我倍投,說這一把一定能贏回來,我信了!結果那把她又預測錯
了,我本沒撈回來,又搭了將近10萬進去。
Ⅶ 菲律賓博彩回國判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其明確規定屬人主義,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其賭博罪的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Ⅷ 菲律賓博彩回國判多久
法律分析:按照賭博罪為准,一般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罪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Ⅸ 菲律賓從事賭博工作怎麼判刑
菲律賓從事賭博工作涉嫌賭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賭博罪的規定處罰。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不構成犯罪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