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綁架罪怎麼判刑
實施綁架行為的,構成綁架罪,綁架罪量刑標准如下:
(1)綁架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綁架他人,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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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罪的構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或其他方法控制他人的行為;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
4.犯罪主觀方面是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