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飲料進口關稅稅率
法律分析:食品進口報關稅率
1:食品進口關稅 10%----35% : 進口關稅稅額岸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2:食品進口增值稅 17% :增值稅稅額到岸價+進口關稅額+消費稅額)×增值稅稅率(根據實際產品來定,有些產品是13%如蜂蜜)
3、 消費稅 10%:消費稅稅額(到岸價+關稅額)/1-消費稅稅率)x消費稅稅率(根據實際產品來定,有些產品是有消費稅如紅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第九條 進口關稅設置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等稅率。對進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出口關稅設置出口稅率。對出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Ⅱ 進口菲律賓食品清關手續
進口菲律賓食品很多都可以享受0關稅,因為是東盟。當然進口的食品得符合國內的國標規范。
如果是0關稅的,要享受需要運輸直達和出具優惠產地證,如果有中轉的,中轉國海關出具轉船未加工證明。
東盟原產地證(FORM E),Invoice和Packing List需要提供正本,而且要和實際貨物一致。
首先進口菲律賓食品需要企業需要具體什麼資質:
1.進出口權
2.海關注冊登記
3.商檢備案
4.食品收貨人備案
進口菲律賓食品國外一般需要哪些單證?
1.東盟原產地證(FORM E)
2.衛生證或者自由銷售證明或者植檢證
3.廠家質檢報告或者第三方檢測報告
4.營養成分分析報告
5.生產日期&保質期證明
6.標簽彩色照片和翻譯件
7.如果是木托盤,木托盤需要有IPPC標識
8.Invoice
9.Packing List
進口菲律賓食品首次流程一般為:
國外發運--收發貨人備案---到港後進口報檢---出通關單進口報關---海關繳稅放行---商檢查驗貼標簽----抽檢----提貨(還不能銷售)----抽檢合格後標簽備案出備案號----出國內衛生證書(可以銷售)
Ⅲ 亞洲各國進口塑料製品的關稅稅則、稅率還有哪些國家與中國有普惠制
泰國
一、進口關稅
泰國海關對原材料進口關稅稅率為10~15%,半成品關稅稅率為15~40%,製成品關稅稅率為30~60%,具有商業價值的廣告關稅稅率為40%。從1993年起,泰國海關還向進口貨物徵收7%的增值稅。對於醫療用機器、電氣裝置和其它用於國家經濟發展的產品的進口可享受免稅待遇。泰國的多數關稅是從價稅,而價格則採用到岸價。當採用從量稅時,關稅是根據重量、體積或單位來計算的。一些產品既有從量稅率,又有從價稅率。當某種產品這兩種關稅率都有時,以較高關稅率為准。對進口貨物徵收關稅,泰國海關採用以下三種方法:(1)應用從價稅率;(2)應用從量稅率或從價稅率,以較大者為准;(3)只徵收從量稅率。泰國海關估價依據是進口貨物在開放市場上銷售的真正市場價。貨物的真正市場價定義為:相同種類、相同質量的貨物在無損耗、無任何扣除的情況下,在進出口時間和地點所賣得的總現金價。實際上,泰國海關已經建立了海關估價程序以供海關關員參照執行。
二、進口管制
許可證 商品必須申請許可證才能進口的商品主要有7種,即金礦和黃金、咖啡、鹽化製品、汽車車身及駕駛室、石碑及用於建築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鋼鐵製造的舊容器、魚粉。對於必須履行進口許可證的商品,在進口時如沒有進口許可證,將被處罰。進口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12個月。當前,貿易雖已自由化,但我國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閱泰國商業部發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國銀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時了解須辦理進口許可的商品品目的變化情況。
商品檢驗 泰國海關檢查人員在進口港對進口貨物進行檢驗,通常採用的是現貨檢驗,而不是對全部交運貨物進行檢驗,其一般規則是抽出全部貨物的5%進行檢驗。食品、葯品、化妝品、有毒物質、麻醉品、精神病用葯和醫療器械,由食品和醫療管理局的檢驗員檢查。檢驗人員檢查進口類別、標簽並采樣分析。在有些情況下,檢驗人員根據管理條例可能扣留貨物,等分析完畢後才放行。
未領貨物處理 未被領取的貨物可在2個月內存放在海關倉庫里。超過2個月可延續15天。逾期貨物被沒收,並可能被公開拍賣。倉儲將根據貨物的種類不同,從3天後起算。
三、進口單證
商業發票: 一般需一式五份,且應含有下列內容:
(1)數量、種類(例如桶、麻袋)、標記和貨包的號碼;
(2)每件貨包的毛重、凈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發運貨物的總毛重;
(3)詳細的商品名稱,包括數量、質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細節。應註明關稅稅則項目,使用商品統標海關將不予受理,不同規格和質量的商品須分別列舉說明;
(4)買賣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託代銷的形式或被繼續提供給分公司,則應在商業發票上說明;
(5)價值、單位商品的詳細價格、CIF曼谷總價及分別列出的CIF費用。如有折扣,必須在商業發票給出折扣的種類和金額;
(6)原產地;
(7)商品的製造國國名;
(8)商品目的地;
(9)發票結尾作出下列聲明和具備法律約束力的鋼筆簽字:「我們在此聲明,該發票是真實正確的。」
原產地證書: 一般沒有規定,在個別情況下,尤其對官方定貨時,則需要原產地證明書。
貨物清單: 該清單上的內容應包括標記、號碼、貨包種類,帶有貨包內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碼。一定要避免使用「貨包/包裝」的標記。
四、自由港與保稅倉庫
泰國沒有自由貿易區,但政府通過建立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倉庫來鼓勵外國投資和發展外向型工業。拉塔克拉邦、沙沒巴干、邦比、南奔、倫查幫、春武里等為出口加工區。出口加工區的優惠措施主要有:(1)減征50%的機器進口稅;(2)免徵3年公司所得稅;(3)出口超過總銷售額30%的項目,免徵原料或主要材料關稅,免徵進口關稅。可預先向海關申請保稅倉庫,海關關員對規定領域內指定工廠的進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產品進行監督,要想成為指定的保稅工廠,工廠必須提交泰國海關所要求的保證書並支付年度保證金。
阿聯酋
一、進口關稅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是海灣合作委員會成員。1986年海灣合作委員會要求各成員國對外採用統一關稅,最低稅率為4%,最高稅率為30%。目前,阿聯酋海關對於既不屬於免稅商品又不屬於應征高稅以保護當地工業的進口貨物按到岸價格徵收4%的關稅。對於某些類商品,如香煙和含酒精的飲料,稅率可高達25%�30%,並保留徵收附加進口稅的權力。阿聯酋不征特別稅,對貨物樣品不徵收進口關稅。
二、進口管制
打算向阿聯酋出售商品的外國公司(包括中國的外貿公司)必須通過商業代理進行銷售。在銷售時,必須起草商業代理協議,規定商品和合同覆蓋的區域,由委託人和代理人雙方簽署協議。這份協議必須在聯邦經濟與商業部和商業活動所在的酋長國登記,如在迪拜簽署協議,則還須由宮廷公證人公證。然後要請在阿聯酋持照行業的宣過誓的翻譯將協議譯成阿拉伯文。如果協議是在阿聯酋國土以外簽字,必須由當地公證人進行公證,這種當地公證人的簽名印鑒必須得到該國外交部的認可。外國委託人可以挑選一個代理人處理全國業務,也可以在每個或幾個酋長國中指定一個代理人。向代表人支付的傭金數量或傭金的計算方法應在協議中明確規定。
三、進口單證
1.提單:一般應顯示發貨人地址、貨代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貨名、運費細目和其它費用、全套提單份數、承運人正式承認貨已上船的日期和簽字。記載的內容應與發票和包裝上顯示的內容一致。若進口商或信用證中要求法律認定,則須將提單或空運貨單先交給商會證明,然後再交給領事部門做法律認定。提單上必須有這樣的聲明:「我們茲證實貨物出自並完全產自XX國。」如產品中含有外國成分,應指出原產國及百分比。還應申明:「我們在此證實上述貨物由(廠商名稱、地址)製造」。提單上要出現這樣的陳述:「我們在此證實此船(飛機)在駛抵目的港前,將不或無意停靠任何一個以色列港口」。
2.輪船證明:海運的貨物必須附有由輪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輪船證明,註明該船符合進入阿聯酋港口的一切要求。
3.衛生證明:禽類和肉類必須附有證明,說明動物是按穆斯林法律要求的步驟宰殺的。裝運肉類還須附帶符合伊斯蘭飲食規范的證明。這種證明中穆塔阿瓦(mutaawa),必須由距原裝運地最近的伊斯蘭中心簽發。該證明無標准格式。
四、標簽、標記和包裝
1.標簽:在阿布扎比,標簽必須顯示下列內容:商品名稱:毛重和凈重或大小;成分和添加劑(包括防腐劑、調味劑或色素)清單,按含有的比例從大到小列出;製造商或包裝商名稱、地址;原產國;以數字表示的生產或包裝日期和到期日期。這些內容可使用英文,香煙的包裝上必須用阿拉伯文印上「政府警告,吸煙有害健康」我們勸您戒煙。」
2.標記:一般來說,所有的識別性標記,包括收貨人和港口的標記,都應清楚地印在包裝上。如果包裝上不用數字就不易識別的貨物,則在包裝上印上號碼。
3.包裝:運往阿聯酋的一切貨物都應有牢固的包裝以承受極端的溫度和濕度、粗魯的裝卸和或能的偷竊,因為許多貨物是經過轉船才抵達阿聯酋的。箱子的內外都應防水,用金屬帶雙條捆紮,勿用油氈。
五、吉貝爾阿里自由區
吉貝爾阿里自由區位於吉貝爾阿坦克港,它是位於距迪拜市39公里處的叔斯灣上的一座新興的工業城市。運抵吉貝爾阿里的貨物在進口、存貯和再出口時免除海關稅。集裝箱貨物可保稅轉運到吉貝爾阿坦克並在那裡開箱,而非集裝箱運輸的貨物可用卡車轉運。如貨物進入阿聯酋,受託人只需准備一份海關的「離開自由區進口單」;如貨物再出口,則准備「離開自由區出口單」。如果貨輪經由吉貝爾阿里到達,使用帶頂的儲存場地的費用從輪船卸完貨後20天起算,露天儲存費用從卸完貨後35天起算。集裝箱收費標准為:6.92米及不足6.92米的集裝箱每天10第拉姆(2.57美元);6.92米以上集裝箱每天12.5第拉姆(3.22美元);倉儲費從貨物卸到吉貝爾阿里後20天或進入拉希德港的貨物抵達吉貝爾阿里後一天起算。從拉希德港算。從拉希德港或機場運抵該區的貨物須交納港口處理費。另外,區內的用戶可以充分利用迪拜市新建的帶展覽大廳和會議室的39層國際貿易中心。
斯里蘭卡
關稅制度
斯里蘭卡關稅制度是根據商品類別和關稅分類代碼系統來制定的。對於根據重量從量征稅的貨物,應征稅重量根據毛重或者扣除包裝箱的重量或者凈重來計算。從價課稅以成本、保險費和運費為基礎,通常可分為4類:
1. 必需消費品,原材料和零配件的稅率為5%;
2. 供商業和工業用的半成品與物資的稅率為12~25%;
3. 一般稅率為60%;
4. 與國產商品相競爭的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的稅率從50~100%不等。
進口管制
1. 進口單證
(1) 信用證 斯里蘭卡海關規定,進口的即期付款交單信用證有效期為180天。為進口奢侈品要向商業銀行預付100%的信用證預付款。若通過商業銀行交付進口費用,該進口費用在7500美元以下者,允許交付承兌交單而不用信用證。
(2) 商檢證 現斯里蘭卡標准研究所(The Sri Lanka Standards Lnstitute,簡稱SSI)和海關對下列8種進口商品進行強制性質量檢驗:罐頭魚,煉乳,家用電器的開關、插頭、插座和聯接線,家用電燈燈座和電爐以及電燈泡。為確定該商品是否符合進口標准,進口商在開信用證之前應向SSI遞交一份事先檢驗報告。但是,上交的報告需由斯標准研究所所做的測試結果而定。
(3) 進口許可證 有些貨物為了國家安全而由政府統一管理經營,或出於保護本國工業的原因而需要進口許可證,如進口武器、對人體有害的化工產品、大米、小麥、土豆、汽車、奶粉、紡織品、木製品和紙製品等。
(4) 發票 需要一式3份,其中至少有一份附有簽名的原件。發票上應寫明下列事項:詳細的商品名稱、價格(是離岸價還是到岸價)、型號、運費和保險費需分別寫明。若是紡織品,應准確地說明織物的成分。若是車輛應註明車的型號、發動機型號、是否新車或二手貨,或者舊車翻新。香水、化妝品或香精應寫明每一容器中的加侖數量以及總量。
(5) 提單 對每批貨的提單數量沒有特別規定。提單上一般說明發貨人姓名、收貨人姓名和地址、到達港口的目的地、商品名稱、運費及其他費用、提單的總數、運輸公司確認在船上收到托運貨物後的簽字。空運貨單(The Air Way Bill)可以代替提單。
2. 入關須知。
從海上運輸到達斯里蘭卡的科倫坡港或亭可馬里港,船舶到港之日起,一般3個晴天工作日之內完成交貨裝卸並付裝卸費。按海關法規定,從貨物到港之日起,托運人有3天的特許日期。如果貨物到港之日起7個晴天工作日後托運人才完成交接貨物,則需支付等於兩倍的裝卸費和交貨費。若托運人在海關銷售貨棧完成交貨,須支付附加運費。若某些貴重貨物是在特設完全圍欄的櫃台貨棧交貨,托運人須支付櫃台費和與交貨有關的雜項服務費。對於危險品貨物,托運人需支付兩倍於硬體稅率的特別稅。從船上卸下的全部貨物均可貯存於過境貨棧或托運人結關期間指定的碼頭。自特定船舶卸下的貨物貯存於主要過境貨棧,這種貨棧稱為「特許貨棧」。如特許貨棧不能貯存全部貨物,可在海關的同意下,將剩餘貨物貯存於「部分貨物貨棧」。
自由貿易區
斯里蘭卡目前共建有卡圖納亞克、比亞加馬和科加拉3個自由貿易區,由投資局(Board of Investment,簡稱BOI)負責管理以上3個自由貿易區。具備以下3個條件的企業可以入區:1. 企業的所有設備均由外國進口,流動資金亦需由外國匯入;2. 最初投入的資金不得少於25萬美元;3. 至少90%以上的產品供出口。斯里蘭卡法律保護外國在斯的投資不會被沒收。
伊拉克
進口許可
通常,沒有進口許可證進入伊拉克的商品將被視為走私物品予以沒收並拍賣。一般地,進口許可證只發給確定的進口商,包括國有商業公司,政府采購代辦或者擁有商務處的伊拉克商會成員。進口許可證自發證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國家貿易部的進出口管理司負責向私營企業發放補充進口許可證。發放給私營企業的許可證自發放之日起4個月內有效。進口許可證內容必須包括進口商名稱、商品名稱、商品說明書、價值(價格和運費,不包括保險費和包裝費)、數量(以噸計或以件計)、裝船地、原產地、時間、商品分類號及其海關規則。
二、進口關稅
進口商品必須交納關稅、印花稅和國防稅,某些國家急需的產品和機械設備免收關稅,對臨時進口的商品,必須交納相當於海關關稅八分之一的關稅,在其再出關時,這部分關稅可予以償還。伊拉克制定了單一的進口稅率表。有不少項目是從量征稅,然而主要的還是徵收從價稅。通過郵寄入關的物品,其關稅不超過100費爾(0.1第納爾)的,可以免稅進關。此外,對所有應徵收進口稅的項目都必須課證相當於關稅15%的附加費。沒有商業價值的樣品和貿易目錄(包括價格表、廣告傳單和海報)均准許免稅進關。
三、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商業發票中必須包括所運貨物的詳細說明,包括啟運地和貨物生產的原產地。如果貨物中含有其他國家生產的部分,則其在貨物中所佔的百分比須予以說明,且需寫明製造商的全稱及地址。商業發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須送給收貨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證明。空運貨物時,裝載貨物要有3份商業發票,其他副本應當送給收貨人。
2.提貨單 至少要求3份,且提貨單上應當標明裝運人姓名、收貨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貨物說明、運費及其他費用、提貨單的總份數、承運人正式承認船邊收貨的簽名及日期。另外,還應寫明承運船舶的國籍,否則,銀行就會拒絕接收這些文件。在空運貨物時,空運單將取代提貨單。
3.原產地證書 原產地證書首先要找合適的商會證明,然後送往大使館以證明其合法性。該證書上須寫明生產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單上。
4.包裝清單 與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還有2份包裝清單,上面分別列出每個集裝箱內的貨物,包括商標、說明、重量、尺寸、數量以及顏色等。
5.分析證明 進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劑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證明。它必須是由一家公認的專門實驗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證明書,並且每6個月要提供一份經過公證的分析證明。
四、標簽和包裝及倉儲
標簽: 進口的布匹,最好將標識貼在布匹的底部;進口的葯物,其標簽上應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說明;進口的酒精類飲料,其標簽的須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寫上「專供伊拉克」字樣。
包裝: 商品的包裝應當能經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運,布匹應當裝在箱子里,並用鐵絲箍緊,以防轉運時丟失。
倉儲: 進入伊拉克海關倉庫的貨物,無論是入境、儲存或轉口,都必須登記、清理,並可從到岸時算起儲存兩個月(空運的貨物限一個月)。在規定期限內無人認領的貨物,伊拉克海關將進行拍賣。
五、自由貿易區
伊拉克當局已經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個自由貿易區,將其作為吸引外資和發展對外貿易的窗口。該自由貿易區主要為貨物的儲存、裝配、再包裝、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自1997年底以來,一些外國公司,特別是一些阿拉伯國家的公司已經同伊拉克有關當局洽談在該自由貿易區內興辦有關投資項目。筆者建議,中國的有關外貿公司也應抓住機遇,盡快在該區內有所作為。
約旦
一、進口關稅
約旦海關採用協調商品名稱和編碼制度(HS)進行關稅分類,並實行單一稅制,且以從價稅為主。稅率平均在45-49%之間。免交關稅和進口稅的項目包括:王宮、外交使團、約旦皇家航空公司進口的項目,個人和家庭財物,轉運或運往自由貿易區的貨物,科學、技術、宗教和慈善機構所需的設備和物資等等。享受免稅待遇的商品需繳付其價值2%的附加費。多數應徵收進口稅的進口商品都要課征13%的附加費,以支助社會福利事業和公共設施的建設。向約旦出口的商品,若發現標明的種類、質量價值、型號、重量和原產地與實際不符,將被約旦海關課以相當於商品價值和關稅之和的罰金。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必須包括以下內容:8位數的HS編碼;日期;製造商或公司的名稱和地址,包括國家、省份、城市及街道名稱;出口商、進口商或托運人的名稱和地址;每件貨物類型、價格及總價值;出口商承擔的額外費用;貨物數量及其毛重與凈重;商標和號碼;每箱重量、尺寸及容量;原產國;運輸工具;貨船名字及出航日期;出口地點。若裝運的是紡織品和纖維品,必須寫明該紡織品、所用原料的質地性能以及混合纖維的百分比。此外,該發票必須要取得約旦領事的法律認可。通常情況下,商會要求一份對其資料的額外公證文本副本。原件由 領事發還發貨人。
發票必須附有如下經過公證的宣誓誓言:
我(姓名、頭銜和公司的名稱),在這里發誓,發票中出具的有關貨物的價格是出口市場現價,裝運的貨物來自XX國,這些產品是由XX國製造的。我對任何不準確的情況負全部責任。(簽名)
2.提貨單:文件交給約旦領事館後,除非進口商提出要求,否則不必進行法律認可。一般地,提貨單上要註明如下內容:運輸工具的國別、發貨人的名稱、收貨人的名稱與地址、目的港、貨物內容、運費和其它費用清單、提貨單序號、日期及承運人正式認可已經在船邊裝貨的簽名。
3.原產地證明:原產地證明的標准文可在商業文書機構購得。必須注意的是,即使要求有一份獨立的原產地證明,在商業發票上仍需標明原產地。原產地證明中必須寫明「所裝運的貨物是由XX國原產,並且它們是在XX國製造」這樣的內容。如果這些商品中包含任何外國製造的成分,其原產國和所佔比例必須在證明書中標明。原產地證明中必須寫明生產該貨物的工廠或公司的名稱和地址,包括國家、省份、城市及街道的名稱,以及裝運船隻的名稱,並且還要附上一份證明所述信息的真實性和正確性的經過公證的聲明。
三、標簽和標記
1.標簽:對於額定功率超過25瓦的電器,製造商或代理人、進口商、賣方必須在電器的顯要位置上貼上標簽,用阿拉伯文或英文標明每小時消耗多少電量(Consumption per hour XX Kwh)。標簽上的字母用黑色印刷且不得小於13號字,其標簽底色應為橙黃色。而對於農葯,必須用阿拉伯文標明以下內容:製造廠家或農葯來源,商業名稱,化學成分及有效成分的百分比;在約旦農業部的注冊號碼;生產日期和失效期;農葯的毒害程度及預防措施等等。
2.標記:按照約旦政府的規定,包裝上必須刷上承銷商的標記,包括港口標記。應該標明的還包括:原產國標記、承銷商的名稱和地址、貨物的質量種類、重量以及貨箱編號。
四、自由貿易區
約旦設立了兩個自由貿易區,一個是位於國土最南端、紅海之濱的亞喀巴,距首都安曼340公里;另一個是安曼東北的扎爾卡。約旦的自由貿易區免收進口稅、國內貨物稅及其它一切稅收。獲准在亞喀巴自由貿易區設立貿易中心的公司可免交12年的所得稅,免交社會安全稅、注冊費和僱傭稅。從自由貿易區運往外國的貨物免交關稅或國內貨物稅。其它優惠措施還包括:投資者建造的房屋及其中設備免交的地產稅、執照稅和建築稅;資本可撤回本國,股份和利潤可自由轉移;外國辦事處的外籍雇員免交社會服務稅以及家庭財產進口,每兩年進口一輛汽車等進口項目,免交關稅等等。自由貿易區的功能和服務領域是:進口、倉儲、混合、包裝、冷藏、轉運、展覽、調配和再出口。現約旦自由貿易區的主管機構是約旦自由貿易區總公司。
印度尼西亞
關稅制度
印度尼西亞對進口商品的關稅分以下4類徵收:
1. A類商品。為國內必要的進口商品,包括稻米、麵粉、某些鋼鐵製品、某些化纖產品、棉花、葯材、農業機械設備等。這類商品的進口關稅率大部分在5~40%之間。
2. B類商品。為一些工業產品必需的零部件和材料,進口關稅率為5~35%。
3. C類商品。為國內市場需求不大或國內相關企業需要進口保護的商品。此類商品的進口關稅較A類、B類商品要高。
4. D類商品。為奢侈品、某些消費品,以及國內可以生產,應加以進口保護的商品。此類進口商品所徵收的關稅最高。
進口管制
1. 進口許可證。一般不需要,有些貨物需要商業部的特別許可證,個別貨物禁止進口,某些貨物只有經授權的獨家代理商方可辦理進口。對許多貨物還有進口壟斷措施及配額規定。
2. 單證要求。(1) 商業發票。份數不等,發票上必須寫明出口商和收貨人的姓名和地址,發運的地點和時間,貨運件的標記、序號、數量和種類,每件貨物的重量和內容,並附有詳細的商品名稱和海關稅則編號。
(2) 原產地證明書。沒有統一要求,只是印尼官方機構保留對個別情況下要求提供原產地證明書的權力。產地證需要3個原始件和2個副本。
(3) 其他單證。檢驗報告(LKP=Laporan Kebenaran Pemeri Kssan)要求所有貨物在發運之前必須經過質量、數量、價格檢查。其中有些貨物屬例外,如價值在5000美元以下的特品、原油、石油、貴金屬、寶石藝術品等。
3. 商品檢驗。印尼對凡價值在5000美元以上的進口商品,絕大多數都要進行質量和數量檢驗。當需要對進口商品進行裝船前檢驗時,印尼的相關部門會向出口國的檢驗代理人提供咨詢性文件(包括進口許可證及其它特別文件),憑借這些文件,檢驗代理人將同賣方聯系,安排出口商品檢驗。此時賣方必須提供價格表、產品性能說明書、正式發票副本以及檢驗代理人所必需的其他文件。賣方還應提供裝貨清單和提單等相關單據的副本。在檢驗完畢且要求的進口單據完備的情況下,進口檢驗代理人將出具檢驗結果報告。
4. 有關包裝的特殊規定。對食品、飲料、陶瓷、玻璃器皿、家庭用品、紡織品和肥皂,必須以生產者的原包裝發運,並且按貨物的種類、性能和商標分別包裝,還要在貨物原裝上明顯標出貨物的種類、數量、重量、商標等內容。此外,還應考慮到印尼的氣候狀況,特別注意防水和防銹。
5. 海關對滯存貨的處理。到達印尼的貨物必須在30天內完稅。在雅加達港,貨物超過期限後,將被送往有關監督機構的簡易倉庫,該機構隸屬於國家港務公司。貨物在那裡可存放1~3個月,逾期不取的,在港務局的倉庫里拍賣,拍賣所得用於支付倉儲費。對扣除了拍賣費用後的余額保留3年,3年後仍無人認領,則上繳印尼國庫,貨物在繳納關稅之前不允許退回。
保稅區及其管理制度
目前,印尼已建有100多個工業區,有些與自由貿易區相結合,形成了保稅區。印尼現有10多個保稅區,貨物由印尼海關領域以外的地區進入保稅區,不視為進口,也無須繳納關稅或其他出口稅;供加工或再出口等用途進口的各種原料或成品可自由進入保稅區,不受印尼國內禁止進口規定的限制;由印尼或印尼以外地區輸往保稅區的商品或原料,不論其用途是供直接消費,還是在保稅區內加工或暫時儲存,其在印尼國內的貨物稅、增值稅、關稅及其他稅收皆可免徵;保稅區內加工的產品,原則上以外銷為主;凡經印尼政府核准在保稅區內設立的企業,皆可享受進口關稅、進口貨物稅、扣繳稅及國內貨物稅等各項稅收的減免優惠待遇。另外,企業以合並或股票上市的方式擴大規模,仍可享受減免資本貨物及原料或輔料增值稅的退稅待遇。如果資本貨物的產權被轉讓或用於其它用途,則不能享受該項免稅或退稅待遇。
菲律賓
一、進口單證
⒈商業發票 用於計證關稅的發票3份,用英文填寫。發票須包括:
a.出口商姓名和地址;
b.發運方式,含船(船隻的名稱和國別)和空運(航空公司的名稱);
c.船隻或飛機的發送日期;
d.發運國家和港口以及起飛港;
e.菲律賓的卸貨港;
f.貨包的標記、號碼、數量和種類;
g.毛重和凈重;
h.附有程度或質量標記的詳細的商品名稱和號碼、商品售出時使用的標記或符號;
i.供貨條件(是否FOB、CFR、CIF價);
j.價值:必須以相同的貨幣單位說明出售價值;
k.若有原產地,應註明原產地所在國別。最後,在發票結尾必須由一位有簽名權的人士提交以下按規定註明的聲明:「證書是真實和正確的。」
⒉提貨單 分為海運提單和航空提單兩種。必須註明運輸費用和重量。可以使用指示提單。但要註明一位被通知人地址。
⒊貨物清單 應為一式兩份。發運貨物必須有註明單件貨物清單。另外,對於化學產品的進口,必須註明商品的准確名稱。
二、進口關稅
菲律賓的進口關稅部分從量徵收,部分從價徵收。從量徵收關稅的產品有:酒精飲料、煙花爆竹、煙草製品、手錶、礦物然、卡通、糖精、撲克等。從價關稅稅率范圍為10-100%,以發材料價格為標准,涉及商品范圍較大。菲律賓於1998年1月1日建立了增值稅體制,稅率為10%。農產品、海產品、化肥、農花和除草劑,一些石油產品、部分書籍和紙的進口免徵增值稅。匪律賓還徵收文件印花稅,該稅一般用於提貨單、接貨單、匯票、其他交易單、保險單、抵押契據、委託書及其他文件。所有正式進口發票價值多於5000比索要交進口手續費250比索。這一費用將由進口商或委託人交給授權銀行。菲律賓海關對以下情況之一的,免徵進口關稅:⒈印刷材料、圖畫、像片、標簽、目錄冊、價格冊、小書籍等,但必須標有「不用於出售的樣品或廣告材料」的字樣;⒉有商業價值的樣品,但價值不得超過1500美元;⒊非用於出售或無商業價值的樣品,以及注有「保健」字樣的醫葯樣品。
三、進口許可
需進口許可證的產品主要有汽車、拖拉機、小汽車、柴油機、汽油機、摩托車、耐用消費品、新聞版和印刷設備、水泥、與健康有關和與公安安全有關的產品。對於受限制的進口商品,需事先得到中央銀行的審批,因為這類產品不是基礎產品,所有這類產品分為二
Ⅳ 菲律賓「稅收政策」內容有哪些
菲律賓稅收的基本法是《國家內部收入法》,1997年稅收改革法案(RAN0.8424),及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9337號修正案(RANo. 9337)。
主要稅種有: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主要稅賦和稅率
【所得稅】國內公司以菲律賓國內外所有凈收人為基礎納稅;常駐外國公司(180天以上)就菲律賓境內取得的凈收入納稅;非常駐外國公司則就菲律賓境內的總收入納稅。現行的公司所得稅稅;為應納稅金額的35%,自2009年1月1日起稅率將降至30%。如果公司應納稅收入為零或負數,或最低公司所得稅超過其普通公|應納所得稅,則自該公司第4個年度起可按2%的最低公司所得-徵收。專營教育機構和非營利性醫院按應納稅收入凈額的10% 徵收。
居民、非常駐居民、常駐外國人、非常駐外國人在菲律賓從事商業和貿易按5%到32%的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在菲律賓不從事商業和貿易的外國人一律按25%的稅率對其收益進行徵收(如利息、投資收益)。
【增值稅】根據9337號修正案規定,增值稅率從2006年2月1日起提高到12%。部分交易免徵增值稅。免徵增值稅的交易主要包括:農產品、水產品、種子、種苗、魚苗、飼料、認證的私人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由個人提供的服務、在合作發展署登記的農業合作社對其會員的銷售、直接用於農業投入的進口機械和設備包括零部件等,銷售、進口或出租船艙、貨艙和飛機,包括發動機、設備和零部件等。
【消費稅】消費稅主要徵收對象為在菲律賓生產、製造的用於國內銷售或消費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煙、酒、機動車等)。消費稅也適用於部分應繳納增值稅和關稅的進口商品。
【比例稅】免徵增值稅的個人和實體,如從事國內或國際客運交通或娛樂業的,將按總收入徵收比例稅(營業稅)。
【印花稅】印花稅征稅范圍包括文件、契約、證券、貸款協議,還有接收、簽署、銷售轉移責任、權力或資產等的證明。徵收對象為製作者、簽字人、接收者或轉移者。
【地方稅】地方政府法規定,地方政府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對某些特殊行為或商業行為征稅,法律規定免稅的除外。地方政府也有權每年對不動產征稅,如土地、建築物、機械和其他改造,還有對不動產的銷售、捐贈、易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轉移進行征稅。然而,地方政府無權徵收所得稅、關稅、印花稅、財產稅、禮品稅。
◆關稅政策
海關管理規章制度:菲律賓進出口關稅的主要法律是《菲律賓關稅與海關法》,進口關稅稅率由菲律賓關稅委員會確定公布,出口關稅的稅率由海關總署確定,並由海關通過有授權的菲律賓中央銀行徵收。菲律賓對大部分進口產品徵收從價關稅,但對酒精飲料、煙花爆竹、煙草製品、手錶、礦物燃料、卡通、糖精、撲克等產品徵收從量關稅。根據《稅收法》,海關對汽車、煙草、汽油、酒精以及其他非必要商品徵收進口消費稅。進口產品還應向菲律賓海關當局繳納12%的增值稅,征稅基礎為海關估價價值加上所征關稅和消費稅。菲律賓還對進口貨物徵收印花稅,該稅一般用於提貨單、接貨單、匯票,其他交易單、保險單、抵押契據、委託書及其他文件。
進口關稅:菲律賓關稅與海關法將應稅進口商品分為21類, 進口關稅稅率一般為3%~30%
。如活動物及其產品、新鮮蔬菜等。
菲律賓將於2010年對東盟成員實現全部產品零關稅。
出口關稅:菲律賓對以下出口商品徵收關稅,且關稅稅率均為)%。圓木、木材、飾面用薄板和膠合板、金屬礦砂及其精礦、金、礦渣水泥、硅酸鹽水泥;船用燃料油、石油瀝青、銀、未加工的ABACA(一種產纖維的植物,產於菲律賓)、香蕉、椰子及椰產品、菠蘿及其成品、糖及糖製品、煙草、小蝦和對蝦。
出口退稅:《菲律賓關稅和海關法》規定,用於從事對外貿易沿海貿易的船舶推進器燃料油,可退還不超過99%的已征關稅給予稅收抵免;用進口原材料生產或製造的產品(包括包裝、標簽等)出口時,對所用原材料進口時徵收的關稅將予以退還或給予稅收抵免;財政部根據海關總署的建議可發布允許對本法規定的商品實行部分退稅的法規規章。退稅將由海關總署在收到一套正確、完整的文件後60天內支付。
◆投資稅收優惠政策
(1)免所得稅:新注冊的優先項目企業將免除6年的所得稅,傳統企業免交4年所得稅。擴建和升級改造項目免稅期為3年,如項目位於欠發達地區,免稅期為6年。
新注冊企業如滿足任一下列條件,還將多享有1年免稅獎勵:
①本地生產的原材料至少佔總原材料的50%;
②進口和本地生產的固定設備價值與工人的比例不超過每人1萬美元;
③營業前3 年,年外匯存款或收入達到50萬美元以上。
(2)可征稅收入中減去人工費用。
(3)減免用於製造、加工或生產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賦稅。
(4)可征稅收入中減去必要和主要的基建費用。
(5)進口設備的相關材料和零部件減免關稅。
(6)減免碼頭費用以及出口關稅。
(7)自投資署注冊起免除4~6年地方營業稅。
非財政優惠措施:
(1)簡化海關手續;
(2)托運設備的非限制使用:托運到菲律賓的設備貼上可出口的標簽;
(3)進入保稅工廠系統;
(4)僱用外國公民:外國公民可在注冊企業從事管理、技術和咨詢崗位5年時間,經投資署批准,期限還可延長。總裁、總經理、財務主管或者與之相當的職位可居留更長時間。
行業鼓勵政策:菲律賓投資署每年根據《2004-2010年菲律賓中期發展規劃》制定一份「投資優先計劃」表,列出菲律賓政府鼓勵投資的項目,列入該表的項目可享受財政和非財政優惠措施。
最新的「投資優先計劃」於2009年5月由阿羅約總統簽署299號備忘令發布,該計劃的特點是突出了保障就業,除延續2008年計劃明確的14個鼓勵投資的領域(包括農業和漁業、基礎設施建設、 旅遊業、研發活動、機械設備和鋼鐵製造、戰略性投資、植樹造林、采礦、印刷出版、石油、固體廢物處理、凈水工程、殘疾人輔助設施和出口促進活動)以外,特別提出了一個「應急計劃」,對受到全球金融危機影響而仍能保持或擴大投資和保障員工就業的企業,以及上馬新項目的中小企業,提供稅收和其他優惠,但該「應急計劃」也有一些排除在外的領域,包括:銀行及金融機構,零售業,服務業,小型礦業,因安全、國防、衛生、道德風險而限制的活動,外國人參與的中小企業,非農基本消費品,保健品等。另外,棉蘭老島穆斯林自治區提供特殊清單,符合要求的企業也可以享受投資優惠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領域中有一些是限制或禁止外國投資的領域。
經濟特區鼓勵政策:菲律賓經濟區主要由PEZA所轄的96個各類經濟區和獨立經營的菲弗德克工業區、蘇比克、卡加延、三寶頦、克拉克自由港等組成。這些經濟特區的優惠政策包括:
(1)企業可獲得4年所得稅免繳期,最長可延至8年。所得稅免繳期結束後,可選擇繳納5%的「毛收入稅」 (Gross Income Tax),以代替所有國家(中央)和地方稅,其中3%上繳中央政府,2%上繳地方財政;
(2)進口資本貨物(設備)、散件、配件、原材料、種畜或繁殖用基因物質,免徵進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同類物品如在菲律賓國內采購,可享受稅收信貸(tax credit),即先按規定繳納各項稅是,待產品出口後再返還(包括進口關稅部分的折算徵收、返還);
(3)經批准,允許企業生產產品的30%在菲律賓國內銷售,但須根據國內稅法納稅;
(4)免繳碼頭稅費和出口稅費;
(5)給予初始投資在15萬美元以上的投資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21歲以下)在經濟區內永久居留的身份,他們可以自由出入經濟區,而不需向其他部門另行申請;
(6)簡化進出口程序;
(7)允許聘用外籍雇員,為外國經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辦理2年的可延期工作簽證,但外籍雇員數量不能超過企業總雇員人數的5%;
(8)企業用於員工技術培訓和提高管理能力的費用的一半可以從上繳中央政府的3%稅收中扣除;此外,是否給予E.0.226規定的其他優惠待遇,由PEZA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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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進口關稅稅率表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9〕17號)規定:
食品、飲料、葯品稅率13%(部分3%),煙酒50%,紡織品及其製成品、皮革服裝及配飾、箱包及鞋靴、表、鍾及其配件、附件20%(完稅價格在人民幣10000元及以上的手錶50%),金銀、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
一、食品、飲料、葯品的稅率。
(5)菲律賓飲料進口關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關稅稅率適用規定如下:
「第九條進口關稅設置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等稅率。對進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出口關稅設置出口稅率。對出口貨物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實行暫定稅率。
第十條原產於共同適用最惠國待遇條款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進口貨物,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條款的雙邊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進口貨物,適用最惠國稅率。
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關稅優惠條款的區域性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協定稅率。
原產於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含有特殊關稅優惠條款的貿易協定的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適用特惠稅率。
原產於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國家或者地區的進口貨物,以及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適用普通稅率。
第十一條適用最惠國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適用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進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從低適用稅率;適用普通稅率的進口貨物,不適用暫定稅率。
適用出口稅率的出口貨物有暫定稅率的,應當適用暫定稅率。」
人民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Ⅵ 從菲律賓進口水產的進口關稅是多少.謝謝
水產品種太多 稅率是不一樣的
金槍魚的關稅是百分之十二 增值稅百分之十三
菲律賓是 曼谷協定的簽約國 只要在進口時 提供海關承認的官方原產地證 就可以享受零關稅的優惠了 不過增值稅是不免的
Ⅶ 進口商品關稅稅率表
稅號
物品類別
范圍
稅率
01000000
食品、飲料、葯品
食品:包括乳製品、糖製品、調味品,人參、高麗參、紅參、奶粉及其他保健品、補品等;
飲料:包括礦泉水、汽水,咖啡、茶,其他無酒精飲料。
葯品:包括中葯酒等。
13%
國家規定減按3%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葯品注。
3%
02000000
酒
包括啤酒、葡萄酒(香檳酒)、黃酒、果酒、清酒、米酒、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金酒、白酒、保健酒、雞尾酒、利口酒、龍舌蘭、柯迪爾酒、梅子酒等用糧食、水果等含澱粉或糖的物質發酵或配製而製成的含乙醇的酒精飲料。
50%
03000000
煙
包括卷煙、雪茄煙、再造煙草、均化煙草、其他煙草及煙草代用品的製品,煙絲、斗煙、水煙、煙末等。
50%
04000000
紡織品及其製成品
衣著:包括外衣、外褲、內衣褲、襯衫/T恤衫、其他衣著等;
配飾:包括帽子、絲巾、頭巾、圍巾、領帶、腰帶、手套、襪子、手帕等;
家紡用品:包括毛毯、被子、枕頭、床罩、睡袋、幔帳等;
其他:包括毛巾、浴巾、桌布、窗簾、地毯等。
20%
05000000
皮革服裝及配飾
包括各式皮革服裝及皮質配飾。
20%
06000000
箱包及鞋靴
箱:包括各種材質的箱子;
挎包、背包、提包:包括各種材質的挎包、背包、提包;
錢包、鑰匙包:包括各種材質的錢包、鑰匙包、卡片包
Ⅷ 菲律賓進口政策
菲律賓是世貿成員國,基本上能遵照烏拉圭回合農業貿易談判逐步開放其農產品市場,制定市場准入、國內支持、衛生和檢疫等規則。
1.關稅
作為世貿組織中的發展中國家,菲律賓被允許在1995年至2004年的十年時間內進行關稅減讓。菲政府在2000年1月頒布了334號行政令,承諾在2002年和2003年繼續下調關稅,目標是到2004年,除一些敏感的農產品外,幾乎所有產品的稅率在0至5%范圍。根據菲律賓國家關稅委員會的測算,2002年菲農產品關稅總水平為12.57%,2003年降為11.62%,到2004年降低到10.56%。除關稅外,進口農產品通常還需交納10%的增值稅。
一些農產品的進口通過關稅配額控制其進口量。進口玉米和替代玉米的飼料,肉和肉製品,某些蔬菜如土豆適用關稅配額,即配額內和配額外兩種關稅。配額內關稅通常為3%-50%,且逐年遞減,而配額外關稅有些高達100%。
2.專營和進口許可
國家糧食署是大米進口的唯一指定機構,並參與玉米的進口。國家糧食署近年來多通過國際招標方式從越南、泰國、中國等市場進口大米。
進口新鮮水果和蔬菜,事先需從菲農業部植物工業局獲得進口許可。活牲畜,肉及肉製品的進口需事先從菲農業部動物工業局申請進口許可。
3.檢驗檢疫
——水果和蔬菜
出於檢疫考慮,菲政府對所有新鮮產品要求進口許可。菲進口商憑相關發票和箱單向菲農業部植物工業局(BPI)申請進口許可證。菲植物檢疫處進行審查並確認進口商資格後,頒發相關的進口許可。貨物到達菲港口後,菲進口商須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出口國的檢疫證明,由菲檢疫部門復驗合格後方可入關。
菲方還特別對蘋果、葡萄、洋蔥、土豆等的離岸前處理和入關做了規定。如蘋果,要求以封存的冷藏櫃運輸,在運輸途中不允許打開。原產地頒發的植物衛生證明須隨運,並附有證明水果未染有蛾蟲、蘋果蛆、聖瓊斯介殼蟲的澄清文件。在抵達菲港口後,先由菲植物檢疫官員抽取必要的樣品進行實驗室觀察,檢驗通過後才能獲准通關。
對於某國外市場首次出口某一品種的蔬菜或水果到菲律賓,菲植物檢疫部門規定必須進行蟲害分析,並要求出口商提供以下信息:如作物的產地,耕作方法,害蟲清單,農作物保護措施,包裝,出口商名稱和冷藏設備,現行的植物衛生證書出具程序,對其他國家出口程序等。據菲植物工業局官員介紹,蟲害風險分析大約需要120天時間,菲方還將視情況對原產地進行考察,在綜合分析後才最終決定是否頒發進口許可。
——肉和肉製品
為保護當地市場免受瘋牛病和口蹄疫等疾病的影響,加強對進口肉類及家禽產品的管理,菲政府在2000年出台了新的政策和措施,規定:1)只有經菲農業部授權的外國肉類屠宰廠才能向菲出口肉類和家禽。這些屠宰廠必須遵守菲衛生部食品和醫葯局頒布的相關規定,如對使用食品包裝材料、標簽等要求。2)所有向菲律賓出口的肉類產品要求出具由出口國動物檢疫部門頒發的國際動物檢疫證書。3)只有在菲農業部注冊並取得合格資質的進口商才允許進口肉類和家禽產品。4)所有肉類產品在裝運發往菲律賓前,必須事先得到菲動物檢疫局頒發的動物檢疫許可證。該證有效期一般為60-90天。5)通關時,進口商須向菲農業部動物檢疫局提交國際檢疫證書和動物檢疫許可證及其它必要的運輸文件。在菲動物檢疫局進行動物檢疫並頒發了動物檢疫檢驗證書後,菲海關才同意放行。6)菲農業部動物檢疫局須向國家肉類檢查委員會提供一份動物檢疫檢驗證書副本。國家肉類檢查委員會將視該證書提供的有關情況行使權力,有權在海關放行後48小時內對任何船運肉類和家禽產品進行抽檢。
此外,對不是以鮮/冷藏/冷凍形式進口的加工肉類產品,必須是在菲衛生部食品和葯物局進行注冊後才允許進口。當地進口商負責向食品和葯物局提供產品資料,如成份分析證書、產品和包裝樣品,以便於菲食品和葯物局就該產品是否遵守本地食品規定及包裝法律進行評估。
Ⅸ 飲料進口關稅稅率
食品進口報關稅率
1:食品進口關稅10%----35%:進口關稅稅額岸價格×進口關稅稅率
2:食品進口增值稅17%:增值稅稅額到岸價+進口關稅額+消費稅額)×增值稅稅率(根據實際產品來定,有些產品是13%如蜂蜜)
3、消費稅10%:消費稅稅額(到岸價+關稅額)/1-消費稅稅率)x消費稅稅率(根據實際產品來定,有些產品是有消費稅如紅酒
Ⅹ 菲律賓進口中國產品關稅怎麼算
菲律賓進口到中國, 按照RECP的協議執行.
提供產地證, 可以享受優惠的關稅減免政策.
其他文件,按照海關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