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菲律賓是科學社會主義國家
菲律賓是第三世界發展得不怎麼樣的國家,雖然是民主體制,但是並沒有穩定的局勢,造成經濟也沒像新加坡那樣高速發展。如今菲律賓經濟有點成績,不過是世界的製造業從中國向東南亞轉移的帶及的。還有菲律賓不是社會主義,而是資本主義。
❷ 菲律賓的國家性質
菲律賓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國家性質】從1946年擺脫美國殖民統治之後,成為民主共和國。
【國家結構形式】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❸ 菲律賓和泰國的民主政治特點.
菲律賓是議會總統制國家。
泰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
下面是兩個國家政治制度的詳細敘述:
菲律賓:
阿羅約總統執政以來,致力於消除貧困,發展經濟。政府出台多項措施,推動國內和平進程,打擊恐怖主義、整頓社會治安,旨在重建社會穩定與秩序。
2004年是大選年,國內局勢復雜因素較多。1月,"新人民軍"多次向政府軍發動武裝襲擊。軍方宣布全國軍隊處於警戒狀態。5月,菲全國大選在總體平和有序的氣氛中進行。6月,國會兩院宣布執政聯盟候選人勝選。7月,國會選舉。8月,阿羅約總統宣布菲處於"財政危機"。11月,阿羅約總統發表聲明,菲已擺脫財政危機。阿羅約連任後,將工作重點轉向鞏固政權、發展經濟、促進民族和解等方面,加強了執政地位,順利完成了內閣改組。
在推進國內和平進程方面,政府與各反政府武裝進行多輪和談,同時加大打擊恐怖主義力度。菲穆斯林領導人重申對阿呼籲國家團結、民族和解的支持。國內政局總體繼續保持穩定。
【憲法】
獨立後共頒布過三部憲法。現行憲法於1987年2月2日由全民投票通過,由阿基諾總統於同年2月11日宣布生效。該憲法規定: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政體;總統擁有行政權,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6年,不得連選連任;總統無權實施戒嚴法,無權解散國會,不得任意拘捕反對派;禁止軍人干預政治;保障人權,取締個人獨裁統治;進行土地改革。
【議會】
稱國會。最高立法機構,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由24名議員組成,由全國直接選舉產生,任期6年,每三年改選1/2,可連任兩屆。眾議院由250名議員組成,其中200名由各省、市按人口比例分配,從全國各選區選出;25名由參選獲勝政黨委派,另外25名由總統任命。眾議員任期3年,可連任三屆。本屆國會於2004年7月選舉產生。德里隆(Franklin M. DRILON)和德貝內西亞(Jose de VENECIA Jr.)繼上屆後再次當選參、眾議長。
【政府】
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本屆內閣於2004年8月組成,此後略有調整。目前,內閣成員24名:副總統諾利·德卡斯特羅(Noli de CASTRO),文官長埃杜阿多·埃米爾塔(Eardo ERMITA),外交部長阿爾韋托·羅慕洛(Alberto ROMULO),財政部長凱撒·普里斯馬(Cesar V. PURISIMA),司法部長勞爾·岡薩雷斯(Raul GONZALES),農業部長黃嚴輝(Arthur C. YAP),國防部長阿維利諾·克魯茲(Avelino CRUZ),貿易與工業部長胡安·聖托斯(Juan V. SANTOS),公共工程與公路部長弗洛倫特·索里奎茲(Florante SORIQUEZ),教育文化與體育部長佛羅倫西奧·阿巴德(Florencio ABAD),勞工與就業部長帕特里莎·桑托·托馬斯(Patricia Santo THOMAS),社會經濟計劃部長羅慕洛·奈利(Romulo NERI),衛生部長曼努埃爾·戴里特(Manuel M. DAYRIT),土地改革部長萊納·維拉(Rene VILLA),內務與地方政務部長安吉洛·雷耶斯(Angelo REYES),環境與自然資源部長米歇爾·迪范瑟(Michael DEFENSOR),交通與通訊部長雷恩德洛·門多薩(Leandro R. MENDOZA),社會福利部長科拉松·索利曼(Corazon Juliano N. SOLIMAN),預算與管理部長艾米利亞·本科丁(Emilia BONCODIN),科技部長埃斯特萊拉·阿拉巴斯特羅(Estrella ALABASTRO),旅遊部長約瑟夫·杜蘭諾(Joseph Ace DURANO),能源部長拉斐爾·洛提拉(Raphael P. M. LOTILLA),新聞部長伊格納西奧·布涅(Ignacia "Toting" BUNYE)。
【行政區劃】
全國劃分為呂宋、維薩亞和棉蘭老三大部分。截止2004年底,全國設有首都地區、科迪勒拉行政區、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等17個地區,下設79個省和117個市。
【司法機構】
司法權屬最高法院和各級法院。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和14名陪審法官組成,均由總統任命,擁有最高司法權;下設上訴法院、地方法院和市鎮法院。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希拉里奧·戴維德(Hilario G. DAVIDE Jr.)。檢察工作由司法部檢察長辦公室負責,總檢察長里卡多·加維斯(Ricardo GALVEZ)。
【政黨】
有大小政黨100餘個,大多數為地方性小黨。主要政黨有:
(1)基督教穆斯林民主力量黨(LAKAS-CMD):執政黨,也是最大政黨,系前總統拉莫斯於1991年底創立,由人民力量黨、全國基督教民主聯盟、菲律賓穆斯林民主聯盟、團結黨等整合而成。主張實行兩黨制,通過修憲擴大地方政府權力,改革選舉制度,將總統任期六年一屆修改為四年一屆,可連任兩屆;主張通過談判實現民族和解,促進社會穩定。經濟上重視農業發展,增加就業,扶助貧困,加快私有化進程;倡導經濟外交,奉行開放政策。1992年該黨在大選中獲勝,成為執政黨。1998年大選中敗於菲律賓民眾奮斗黨聯盟。2001年阿羅約就任總統後,該黨成為執政聯盟的核心。2002年10月,該黨針對2004年大選,對執政聯盟進行再次整合改組。該黨全國主席是阿羅約總統,總裁是眾議長德貝內西亞。
(2)民族主義人民聯盟(NPC-Nationalist People's Coalition),是前總統埃斯特拉達的執政黨聯盟-民眾奮斗黨(LAMP)成員之一。2000年10月,埃被彈劾後,該黨成為獨立黨派。現為眾議院第二大黨。該黨支持修改憲法。為防止總統權力過大,主張實行議會制政體及實行兩黨制,支持加快國有企業私有化。該黨總裁是前眾議員聖胡安(Frisco F. SAN JUAN)。
(3)摩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簡稱摩解):南部穆斯林武裝組織。1968年創立,旨在棉蘭老地區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1987年南部各省舉行公投,建立由棉蘭老島四省組成的"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ARMM),密蘇阿里任主席。1996年,政府與摩解達成和平協議。2001年,密蘇阿里與阿羅約政府發生利益沖突,其支持者於11月在霍洛島發動武裝叛亂。政府迅速平叛,宣布密犯有叛亂罪。摩解另一派系的領導人胡安任該黨主席。密潛逃至馬來西亞沙巴,被馬政府逮捕並於2002年1月引渡回菲。
(4)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簡稱摩伊解):菲最大的穆斯林反政府組織。現有武裝力量12500人,主要活躍在棉蘭老島。1978年,以哈希姆·薩拉馬(Hashim SALAMAT)為首的強硬派從摩解脫離後建立。2003年薩馬拉特去世後,穆拉特(Al Haj Ebrahim MURAD)任主席。主張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堅持武裝斗爭。摩伊解與政府雖多次簽署停火協議,但均未能得到有效執行。2000年4月摩伊解與政府沖突升級為"全面戰爭",摩伊解的營地被政府軍全部攻佔,其武裝力量潰散後,繼續以小股武裝襲擊政府軍和民用設施。自2001年開始,阿羅約政府與摩伊解重開和談,並曾簽署停火協議與和平協議,但雙方武裝沖突仍時有發生。2003年,南部地區發生多起恐怖爆炸案件,政府認為是摩伊解所為,宣布通緝其主要領導人,威脅要將摩伊解列為恐怖組織。此後,在馬來西亞協調下,雙方進行多次非正式會談,迄無明顯進展。
(5)菲律賓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the Philippines):成立於1930年,1967年發生分裂。1968年,在何塞·西遜(Jose SISON)主持下進行改組重建,此後發展迅速,20世紀80年代中期黨員達到3萬多人。主張通過武裝斗爭和建立統一戰線,奪取國家政權。1969年,菲共在中呂宋建立新人民軍,開展武裝斗爭。新人民軍現有1.1萬人。菲政府自1993年起與菲共舉行和談,使菲共成為合法政黨。雙方時談時戰,迄未達成實質性和平協議。"9·11事件"後,菲政府對新人民軍採取了強硬措施,包括軍事打擊。2002年,菲政府將新人民軍宣布為恐怖組織,並促使美國和歐盟也將新人民軍列為國際恐怖組織,凍結其海外資產。菲共與政府關系破裂,雙方和談停頓。2003年底,菲政府與菲共領導的全國民主陣線在挪威奧斯陸進行兩次非正式接觸,並於2004年2月重啟和談。菲共提出希望菲政府敦促美政府將其從恐怖組織中除名。美方明確拒絕,並要求菲共先承諾停止一切恐怖活動。
其它政黨有自由黨(Liberal Party)、民主行動黨(Aksyon Demokratiko)、地方發展優先黨(Promdi-Probinsiya Muna Development lnitiative)、改革黨(Reporma)、民主戰斗黨(LDP-Lanban ng Demokratikong Pilipino)、民族黨(Nationalista Party)等。
泰國:
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普密蓬·阿杜德是國家元首、武裝部隊最高統帥。1946年6月9日繼位,是當今世界在位最久的君主。
二戰後,軍人集團長期把持政權,局勢動盪。上世紀90年代軍人淡出政壇後,政壇黨派林立,紛爭不斷,政府更迭頻仍。
2001年,電訊業巨子塔信創建泰愛泰黨,在大選中贏得下議院過半席位,組閣執政。2005年2月,泰愛泰黨在大選中贏得下議院500個議的席中377席,塔信蟬聯總理。
2005年9月起,泰社會掀起「反塔」運動,政局出現動盪。為緩解政治壓力,塔信於2006年2月解散議會,提前舉行下議院選舉,政府轉為看守內閣。泰愛泰黨在4月的大選中再次贏得過半選票,但因三大反對黨--民主黨、泰國黨、大眾黨抵制大選,導致國會無法在憲法規定時間內成立。5月8日,憲法法院裁定4月大選中存在違憲問題,宣布選舉結果無效。9月19日,以陸軍司令頌提為首的「行政改革委員會」發動軍事政變,廢除1997年憲法,解散國會、內閣,接管政權。10月1日,普密蓬國王御准臨時憲法,任命原樞密院大臣素拉育·朱拉暖出任新總理,8日御准新內閣,12日御准立法議會,代行國會職責。政變發生後,他信旅居海外,宣布辭去泰愛泰黨黨首職務,退出政壇。2007年末,由他信親信沙馬·順達衛領導的人民力量黨在泰國大選中勝出,沙馬·順達衛成為泰國新任總理。
【憲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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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憲法為臨時憲法,於2006年10月1日獲普密蓬國王御准頒布實施。分為國王、公民權利、自由與義務、議會、內閣、法院、新憲法制定、全國大選等39條。
【議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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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立法議會。2006年9月19日,泰「行政改革委員會」發動軍事政變,宣布暫時接管國家行政權力,廢除1997年憲法,解散看守政府和國會。10月1日,普密蓬國王御准臨時憲法。11日根據臨時憲法任命242名立法議會議員,25日任命米猜·雷初攀為立法議會主席,乍蘭·軍拉瓦尼上將、普乍尼·塔納瓦拉尼(女)為副主席。2007年末,由他信親信沙馬·順達衛領導的人民力量黨在泰國大選中勝出,沙馬·順達衛成為泰國新任總理(兼任防長),新一屆36人內閣名單已由普密蓬國王批准通過。
立法議會現代行國會職責,下設24個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制定有關法律文件,對政府政策和工作進行監督。立法議會主席兼任國民大會主席,有權任命200名制憲會議委員。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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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一名總理和不超過35名部長組成。
現政府於2006年10月成立。34位閣員名單如下:總理素拉育·朱拉暖(Gen.Surayud Chulanont)、副總理科實·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副總理派汶·瓦塔納西里他(Mr.Paiboon Wattanasiritham)、國務部長坤仁提帕瓦迪·梅莎宛(Kunying Dhipavadee Meksawan)、國務部長提拉帕·社裡朗訕(Mr. Thirapat Serirangsan)、國務部長巴實·科威拉軍(Mr. Prasit Kovilakool)、國防部長汶洛·頌塔上將(Gen. Boonrod Somtad)、財政部長察隆頗·素桑甘(Mr.Chalongphob Sussangkarn)、財政部副部長頌邁·帕實(Mr.Sommai Phasee)、外交部長尼特·披汶頌堪(Mr. Nitya Pibulsonggram)、外交部副部長雄威倪·孔詩里(Mr. Sawanit Kongsiri)、旅遊和體育部長素威·耀瑪尼(Mr. Suwit Yodmanee)、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長派汶·瓦塔納希里探(Mr. Paibool Wattanasiritham)、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副部長蓬得·炳巴提(Mr.Poldej Pinprateep)、農業與合作部長提拉·素達布(Mr. Thira Sutabot)、農業與合作部副部長隆叻·伊沙朗軍·納·阿育他耶(Mr. Rungruang Isarangkura Na Ayuthaya)、交通部長提拉·浩乍侖上將(ADM. Thira Hao-Charoen)、交通部副部長訕盛·翁猜務(Mr. Sansern Wongcha-um)、自然資源和環境部長格森·沙尼翁·納·阿育他耶(Mr. Kasem Sanitwong Na Ayuthaya)、信息技術和通訊部長西提猜·頗凱烏東(Mr. Sitthichai Pokai-udom)、商業部長格蓋·吉拉派(Mr. Krirkkrai Jeerapath)、商業部副部長奧拉努·歐沙塔暖(Mrs.Oranuj Osatananda)、能源部長比亞沙瓦·阿瑪拉南(Mr. Piyasvasti Amranand)、內政部長阿里·翁阿拉亞(Mr. Aree Wongsearaya)、內政部副部長班雅·占塞納(Mr. Bunyat Junsena)、司法部長禪猜·里奇吉塔(Mr. Charnchai Likhitjitta)、勞工部長阿派·占塔納尊格(Mr. Apai Chandanachulaka)、文化部長坤仁凱西·西阿倫(Khunying Khaisri Sri-aroon)、科技部長勇育·育塔翁(Prof.Dr. Yongyuth Yuthawongs)、教育部長威集·西沙安(Mr. Wijit Arisa-an)、教育部副部長瓦拉功·訕郭社(Mr.Varakron Samakses)、衛生部長蒙空·納·宋卡(Mr. Mongkol Na Songkhla)、衛生部副部長莫拉哥·功格社(Mr.Morakot Kornkasem)、工業部長科實·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工業部副部長比亞布·春威占(Mr. Piyabutr Cholvijarn)。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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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全國共有76個一級行政區,其中包括75個「府」(changwat)與直轄市的首都——曼谷。這76個行政區一般被劃分為5個主要地區,包括北部、東北部、東部、中部與南部地區,每個府都是以其首府(mueang)作為該府的命名。在府底下,又有更小的次級行政區劃,稱為「區」(amphoe)與「次區」(king amphoe),根據2000年時的統計,泰國全國共有795個區與81個次區。至於首都曼谷的次級行政區則與各府的次級行政區在命名上有點出入,稱為「khet」總數達50個。
北部地區
清邁府(Chiang Mai)
清萊府(Chiang Rai)
甘烹碧府(Kamphaeng Phet)
南邦府(Lampang)
南奔府(Lamphun)
湄宏順府(Mae Hong Son)
北欖坡府(Nakhon Sawan)
楠府(Nan)
拍天府(Phayao)
碧差汶府(Phetchabun)
披集府(Phichit)
彭世洛府(Phitsanulok)
帕府(Phrae)
素可泰府(Sukhothai)
來興府(Tak)
烏泰他尼府(Uthai Thani)
程逸府(Uttaradit)
東北地區
安納乍能府(Amnat Charoen)
武里喃府(Buriram)
猜也賁府(Chaiyaphum)
加拉信府(Kalasin)
坤敬府(Khon Kaen)
黎府(Loei)
嗎哈沙拉堪府(Maha Sarakham)
莫拉限府(Mukdahan)
那空拍儂府(Nakhon Phanom)
呵叻府(Nakhon Ratchasima)
廊磨喃蒲府(Nong Bua Lamphu)
廊開府(Nong Khai)
橫逸府(Roi Et)
色軍府(Sakon Nakhon)
四色菊府(Si Sa Ket)
素輦府(Surin)
烏汶府(Ubon Ratchathani)
莫肯府(Udon Thani)
益梭通府(Yasothon)
東部地區
北柳府(Chachoengsao)
尖竹汶府(Chanthaburi)
春武里府(Chon Buri)
巴真府(Prachin Buri)
羅勇府(Rayong)
沙繳府(Sa Kaeo)
桐艾府(Trat)
中部地區
紅統府(Ang Thong)
大城府(又稱為阿如他耶,Phra Nakhon Si Ayutthaya)
曼谷(Bangkok,又稱為Krung Thep Maha Nakhon,為一直轄市)
猜納府(Chai Nat)
北碧府(Kanchanaburi)
華富里府(Lop Buri)
坤西育府(Nakhon Nayok)
佛統府(Nakhon Pathom)
暖武里府(Nonthaburi)
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
佛丕府(Phetchaburi)
班武里府(Prachuap Khiri Khan)
叻丕府(Ratchaburi)
北欖府(Samut Prakan)
龍仔厝府(Samut Sakhon)
夜功府(Samut Songkhram)
北標府(Saraburi)
信武里府(Sing Buri)
素攀府(Suphan Buri)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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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大陸法系,以成文法作為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司法系統由憲法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軍事法院構成:
憲法法院主要職能是對部分議員或總理質疑違憲、但已經國會審議的法案及政治家涉嫌隱瞞資產等案件進行終審裁定,以簡單多數決定裁決結果。由1名院長及14名法官組成,由上議院議長提名呈國王批准,任期9年。
行政法院主要審理涉及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及地方政府間或公務員與私企間的訴訟糾紛。行政法院分為最高行政法院和初級行政法院兩級,並設有由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和9名專家組成的行政司法委員會。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的任命須經行政司法委員會及上議院同意,由總理提名呈國王批准。
軍事法院主要審理軍事犯罪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
司法法院主要審理不屬於憲法法院、行政法院和軍事法院審理的所有案件,分最高法院(大理院)、上訴法院和初審法院三級,並設有專門的從政人員刑事廳。另設有司法委員會,由大理院院長和12名分別來自三級法院的法官代表組成,負責各級法官任免、晉升、加薪和懲戒等事項。司法法院下設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政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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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12月,共有44個政黨在選舉委員會登記注冊。主要政黨有:
1、泰愛泰黨(THAI RAK THAI PARTY)。1998年7月24日成立。代黨首乍都隆·采盛。秘書長素立亞·曾隆樂吉。執委61人。在全國設有10個黨部。黨員1439,4404人。
2、民主黨(DEMOCRAT PARTY)。1946年4月6日成立。黨首阿披實·威差奇瓦。秘書長素帖·特素班。執委49人。在全國設有194個黨部。黨員407,4792人。
3、泰國黨(CHARTTHAI PARTY)。1982年7月8日成立。黨首班漢·信拉巴阿差。秘書長巴帕·普素圖。執委49人。在全國設有14個黨部。黨員260,0731人。
4、大眾黨(MAHACHON PARTY)。1998年2月10日成立(原名公民黨,2004年7月19日改為現名)。黨首沙南·卡鍾巴薩。秘書長汶樂·蓋布希。執委34人。在全國設有10個黨部。黨員230,4324人。
5、皇家人民黨(ROYAL PEOPLE PARTY)。2006年1月10日成立。黨首沙諾·天通。秘書長素拉蓬· 宋威瑟。執委7人。黨員19萬人。
❹ 菲律賓是屬於親美派還是親華派在敘利亞問題上的立場是什麼南海事件菲律賓與中國矛盾在何處
菲律賓是屬於親美派,,民主國家和美國有共同價值觀,在敘利亞問題上支持美國推翻敘利亞的獨裁政府希望在敘利亞實現民主,南海事件菲律賓與中國存在領土矛盾,他們的價值觀就是天下事天下人管,所以他們到處都要管,他們實行言論自由,總統由人民直選舉,公務員就是給人民打工的,沒有鐵飯碗。軍隊忠於國家,忠於人民,不屬於任何黨派。國家是屬於人民的。所以他們的高速公路,風景區都不你收費。
❺ 有言如玉:大家族操控的菲律賓「民主」會好嗎
有言如玉:大家族操控的菲律賓「民主」會好嗎
有言如玉看君隨手翻,勝讀十年書
(一)接近底層卻維護上層的天主教會
84%的菲律賓人信奉天主教,菲律賓是亞洲兩個天主教國家之一。自西班牙殖民者在菲律賓強行傳教並以政教合一的形式統治菲律賓以來,500多年間菲律賓天主教會一直發揮著強大而獨特的政治和社會作用。
在西班牙殖民時期,菲律賓的天主教會在政治上具有獨特地位和功能,是殖民主義統治的堅決維護者和既得利益者。1569年,西班牙在菲律賓確立政教合一的殖民主義統治地位,開始強行命令菲律賓人改信天主教。隨後,在菲律賓各地成立了天主教會組織,傳播天主教,發展天主教勢力。馬尼拉總主教是全菲教會行政系統的領袖,由西班牙國王推薦,並由羅馬教皇任命。總主教之下是主教,是各個主教區的領袖;主教之下是教區教士。總主教依託教會權威,不僅代表教皇行使主權,同時代表西班牙國王維護西班牙的王權與主權。天主教會佔有大量土地,並對總督的任命具有否決權。
美國殖民主義時期,政教合一的殖民主義體制被美國的文官政府所取代。在經濟上,美國殖民政府通過購買教會土地,降低了天主教會的經濟影響力。同時天主教會的職能被限制在宗教領域,其政治地位大大削弱。
天主教會整體上是保守的。雖然下層貧困群體是天主教會活動的主要對象,也有些基層主教積極支持菲律賓的民族和民主事業,關心下層民眾的利益,但是總體上天主教會屬於菲律賓主流精英階層的一部分。菲律賓獨立後,天主教會作為一個大土地擁有者,具有獨立的經濟來源。盡管菲律賓經濟不發達、貧困人口比例較高,但是在向梵蒂岡教廷捐獻方面菲律賓天主教會名列前三位。主教會經營多家全國性報刊、電台和電視台,設有幾千所各類學校,逾百萬學生在其中就讀。天主教會的主要功能是宣揚和維護傳統的價值觀,例如:反對計劃生育、離婚、死刑等。教會的作用在於維護既有社會秩序,緩和社會矛盾。
在馬科斯時代,菲律賓天主教主教會議對政府採取「批判地合作」立場,「即教會支持政府諸如土地改革等正確的計劃,但從道義上反對乃至譴責政府的不合理的行為,像虐待政治犯,拒絕給予反對派基本的人權等。作為對教會的包括採取中立立場等做法的補償,政府放棄了早期建立絕對政教分離制度的計劃,它同意堅決反對合法性流產,重新檢查政府支持的計劃生育方案。」根據西方學者的調查研究,菲律賓天主教主教會議當時分為保守派、中間派和激進派三派。「保守派主教以宿務紅衣主教羅薩雷斯為代表,一共46名,佔58%,他們只關心教會的利益是否受到侵犯,支持馬科斯政府;中間派以紅衣主教辛為代表,有18名,佔23%,除了關心教會利益外,他們批評菲律賓的不公正現象;激進派以克拉沃主教為代表,有15名,佔19%,他們關心教會利益,但與上述兩派相比,他們更加關注社會不公正問題,堅持教會社團解放模式。」我們在馬尼拉考察期間,馬尼拉主教教會秘書長阿西斯先生表示,「教會的作用是教育。通過教育,使普通人民知道,解決問題要通過正常法律的手段。如果能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就不必用非法律手段解決問題。地方許多的示威活動,都是人民自發的運動,教會是旁觀者,但教會有責任要告訴人民事實的真相。」
菲律賓的天主教會擁有巨大的政治和思想影響力,從包括人民力量運動在內的歷次菲律賓重大社會運動可以看出,天主教會具有組織、動員和控制群眾的巨大能力。但他們從來不是菲律賓現存秩序以及家族政治的反對者、顛覆者,相反他們在根本利益是與家族政治和主流精英相一致的。教會起到的是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起到了緩沖菲律賓嚴重的社會問題,嚴重的階級利益沖突的作用,他們實際上是菲律賓現存政治制度和不合理社會秩序的另一個特殊的維護者、保護者。
(二)依附型的世俗社會組織
非宗教的社會組織,包括上述第二類和第三類非政府組織,大都由菲律賓的中產階級人士為主體的。中產階級是在菲律賓的工業化進程中新生的社會階層,新的生產方式使他們精神上相對自由解放,游離於菲律賓政治庇護體系之外,並希望改變現有政治體系。但由於中產階級規模有限,掌握的經濟資源更是局促,力量相對弱小、分散,在激烈的競爭性選舉中缺乏雄厚的競選經費,在議會和地方行政首長的選舉中往往落敗。他們在政府或議會中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無法通過常規性的選舉程式和制度途徑來維護自身利益。中產階級只能寄希望通過做大「公民社會」的辦法,建立大量社會組織,服務基層,整合力量,向上層精英掌控的政權反映、維護和爭取自己的利益訴求,逐步改變這個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庇護結構,促使菲律賓從私人家族性的政治向公共性更強的政治形態演進。
非政府組織是不贏利的民間組織,菲律賓的世俗社會組織,不像天主教會有自己的經濟來源,它們需要來自自身成員或外部資金的支持。限於本組織成員的經濟狀況,大部分組織的「活動經費主要來自本國政府、國際組織和外國組織,以及其他的大非政府組織,不同資助者有著不同的意識形態、指導思想和資助目標,他們在提供資助時都會要求接受資助的非政府組織對所提供的資助負責,有時還會提出附加條件,這會對非政府組織的性質、活動目標和行為產生不同的影響,並直接影響非政府組織保持自身行動的自主性。」
這樣一類大量依靠本國政府或外國資金支持的社會組織,自然很難成為推動政治轉型的主導力量。在強大的傳統庇護制結構面前、在強大的天主教會影響面前,尚未擺脫經濟和思想依附性的世俗社會組織是弱小,在歷次政治變局中它們都不是街頭運動的領導者,而是「造反」精英的追隨者,以期能夠增加一些討價還價的資本。當年在第一次人民力量運動中,不少社會組織支持了阿基諾夫人領導的街頭抗爭,而換來的是阿基諾夫人邀請他們的一些代表加入政府,很快又被排擠出去。在推翻埃斯特拉達的過程中,阿羅約也曾獲得左派的支持,但借力上台的是一個比前任更加腐敗的總統。在菲律賓家族政治以及精英與代表中下層利益的民間組織之間存在著根本利益的沖突,但社會組織一直選擇的是策略性合作,以求自身存在和發展而從未扮演和擔任社會革命的角色。當政治形勢發生變化時,家族和上層精英所採取的最早的措施,就是冷落、排斥和拋棄曾經的合作夥伴。在菲律賓的政治變遷中,世俗社會組織一直是敲邊鼓、造聲勢的角色,是別人譜寫劇本中的群眾演員。
四、菲律賓悖論:亞洲政治發展的特殊現象
在政治發展的研究領域,菲律賓是一個謎一般的國家。它在美國式的憲政體制之下保留了傳統的家族政治,在完備的現代法律體系和司法程序之下卻是腐敗盛行。菲律賓人,淳樸樂觀、隨和友善,但在菲律賓爭凶鬥狠、鐵血殺戮的慘劇卻屢見不鮮。從現代國家普遍的經驗出發看菲律賓,會發現諸如此類的許多重大的矛盾現象。我們權且將其稱為「菲律賓悖論」。
與亞洲其他許多發展中國家相比,菲律賓發展的條件要好得多。菲律賓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獨立建國,發展起步較早,加之菲律賓自然條件比較優越,自然資源豐富,適於發展熱帶農林牧業。但是近幾十年來,菲律賓經濟社會發展每況愈下,在亞洲特別是東亞的發展中日漸落後,現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已列亞洲下游。
如果就事論事,就僅從菲律賓看菲律賓,除了大量的社會現象,似乎看不出什麼真正的門道。但如果從比較的視野觀察,將菲律賓與亞洲其他國家相比,特別是與快速和成功地實現了工業化、現代化的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就不難看出菲律賓的深層問題。菲律賓與日本、韓國、台灣,甚至印度尼西亞、泰國相比,最大的差別在於:在工業化初起時期原有的社會結構沒有經過改造,基本上保留原有社會結構。
所謂原有的社會結構是指,菲律賓的社會階級階層和利益集團的結構。菲律賓經歷了長期的殖民地歷史,加之千島之國的地理原因,形成了一個個相對獨立和封閉的封建經濟體,進而成為現代菲律賓家族經濟、家族政治的起源。在其他亞洲國家和地區,或因戰爭如韓國,或因革命如中國,或因改革如日本、台灣,原有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打破或消滅了,原有的社會利益格局或消失或被打破。原有社會結構的消失和打破,對於後來的工業化、現代化來說,無意間創造了一種社會條件,即相對平等的社會身份,為在工業化進程中廣大社會成員相對平等地、機會均等地參與和加入,掃除了身份和社會地位方面的限制和障礙。正是由於這樣的原因,我們在其他亞洲國家工業化進程中觀察到的現象是,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呈現出一種整體社會進程的表徵,即大量的身份地位不同的,尤其社會地位低下的階層都積極踴躍地選擇和進入了社會新的生產、經營活動,形成了新的生產組織。而且,由於大量社會底層的進入,社會變得更有活力、更有效率,在國際經濟活動中形成了後發的比較優勢。
但在,菲律賓則無法看到或很難看到,在亞洲其他國家工業化階段可以看的這種社會發展的內在機制和動力。在菲律賓,當外部環境改變,整個東亞開始逐步進入工業化、現代化進程時,菲律賓的家族也紛紛選擇了新的生產方式,以適應的新的時代。在菲律賓工業化的起步階段,家族在一定程度上因其選擇了新的生產方式而成為工業化的動力。但是,當工業化發展到一定階段,家族經濟因已獲得利益並佔有優勢,家族經濟行為遍轉向壟斷食利,結果轉為阻礙進一步工業化和發展的分利集團、食利階層。
在人們一般觀念里,實行民主與法治,是打破專制、限制壟斷,保障社會自由、平等的制度保證。但是,為什麼菲律賓建立起了民主、法治的憲政體制,但民主與法治卻沒有發揮實際作用?菲律賓的事實告訴我們,以憲法、法律和民選機構組成的民主憲政體制從理論上應當具有限制政治權力和保障公民權利的功能。但在實踐中,建立在傳統社會結構堅實基礎上的菲律賓家族,也會在民主憲政體制下學習,逐步學會適應憲政體制,利用憲政體制的規則,甚至改造憲政體制以為己服務。
從菲律賓調研歸來,我們更理解了菲律賓大學良政研究中心主任對我們講過的一句話:「菲律賓的民主在自我救贖」。民主是用來塑造社會的,但社會也在改造民主。究竟是民主塑造了社會,還是社會改造了民主,菲律賓正在上演這樣一出紛紜復雜的歷史戲劇。
❻ 簡介下菲律賓這個國家
菲律賓共和國(他加祿語:Republika ng Pilipinas),簡稱菲律賓(當地華僑或稱作菲律濱),位於亞洲東部,是由西太平洋的菲律賓群島(7107個島嶼)所組成的國家。19世紀末菲律賓經歷了對西班牙革命、美西戰爭、美菲戰爭之後,成為美國殖民地。二戰期間菲律賓為日本所佔領,戰後獲得獨立。美國在菲律賓留下了英語的主導地位以及對西方文化的認同。菲律賓為發展中國家,新興工業國家及世界的新興市場之一,但貧富差距很大。獨立至今,菲律賓曾經歷數次經濟快速成長。然而政局時常動盪,社會的不安定已成為阻礙其繼續發展的一大因素。 中文名稱: 菲律賓共和國
英文名稱: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簡稱: 菲律賓
所屬洲: 亞洲
首都: 馬尼拉
主要城市: 馬尼拉,奎松城,宿務
國慶日: 1946年7月4日
國歌: 《菲律賓民族進行曲》
國家代碼: PH
官方語言: 菲律賓語、英語
貨幣: 菲律賓比索
時區: UTC+8
政治體制: 民主共和制
國家領袖: 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三世
人口數量: 94,013,200(2010年)
主要民族: 他加祿人,宿務人,伊洛戈人等
主要宗教: 天主教,基督新教,伊斯蘭教等
國土面積: 299,764平方公里
❼ 總統和副總統竟然屬於不同的黨派,菲律賓為何會採用兩派均衡的總統制構架
不能總是只有一個聲音,這樣會影響國家的發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