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分別是什麼行政級別
1.三者並無明確行政級別。所謂級別,只是參照,我國的駐外大使除個別是副部級以外,一般都是司 局級,總領事及領事的級別會相應低一些。
2.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
3.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派駐對方國家某個城市並在一定區域執行領事職務的政府代表機關。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4.國家在對方國家設置各種領館級別,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
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
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現今,中國在175個建交國中設有170個大使館、98個(總)領事館 。
⑵ 大使的級別駐外大使是什麼級別
一般駐美國、英國、法國、德國、俄羅斯、日本、朝鮮等國大使,以及駐歐盟、駐聯合國代表都是副部級,而其它國家大使是正副司級。
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涵蓋副部級、正司級、副司級和處級,其中以司級居多,副部級及處級都比較少見,中國駐外大使的行政級別通常與駐在國的重要性、與中國的關系等因素有關。
20世紀90年代之前,中國駐外大使只有派駐聯合國總部、其他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以及朝鮮等國特命全權大使為副部級。
大使的主要職責:
1、代表派遣國與接受國政府進行交涉。
2、在接受國國境內保護本國及本國國民利益。
3、以合法手段調査接受國任何情況並向本國報告。
4、促進兩國各方面關系的發展。
⑶ 中國駐外大使館級別一覽表
我國駐外外交人員的職務分為外交職務和領事職務。
外交職務分為特命全權大使、代表、副代表、公使、公使銜參贊、參贊、一等秘書、二等秘書、三等秘書、隨員。
領事職務:領事是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駐外大使館通常設立領事部,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或兼任領事官員。領事職務分為:總領事、副總領事、領事、副領事、領事隨員。
外交銜級設七級: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一等秘書銜、二等秘書銜、三等秘書銜、隨員銜。
駐外外交人員的外交銜級,根據其在駐外外交機構中擔任的職務、公務員職務級別和外交工作需要確定。
大使本人在國內的級別最高者是副部(目前約有10來人)、司、副司級。公使及公使銜參贊一般是司、副司級;參贊是副司、正處級;一、二等秘書為處、副處級;三等秘書、隨員為正、副科級。
總領事屬司、副司級;副總領事是副司、正處級;領事多為處、副處級;副領事、領事隨員則屬科、副科級。
大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大使」,是最高一級的外交使節。由一國元首向另一國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兩個等級(公使、代辦)的外交使節更高的禮遇,有權請求駐在國元首接見,與駐在國高級官員談判。
公使:全稱為「特命全權公使」或「全權公使」。公使為外交使節的第二等級,由國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禮遇僅次於大使,但實質地位、職務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權與豁免同大使相同。
臨時代辦:在外交代表大使或公使缺位或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被委派代理其職務的外交人員,稱臨時代辦。臨時代辦由外交人員中等級最高者擔任,他以臨時代辦的名義行使使館首長的職權。
參贊:使館中職位低於大使的外交官。參贊分為公使銜參贊、
⑷ 大使,總領事等駐外官員都是什麼級別的
大使是外交使節的最高級別,分別為臨時外交使節的大使和作為常駐外交使節的大使。前者以作為國家代表出席在外國舉行的儀式或監時會議為目的,後者又稱特命全權大使,常駐國外。
大使的級別:
一級 副部級以上大使;
二級 正司級大使、公使、大使銜總領事,軍職武官;
三級 副司級大使、公使銜參贊、大使銜總領事,正
司級參贊、總領事,正師職武官;
四級 副司級參贊、總領事、副總領事,副師職武官;
五級 處級大使、參贊、總領事、副總領事,團職武
官,副師職副武官;
⑸ 大使與總領事分別是什麼級別他們是什麼關系
大使是大使館的最高行政長官。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總領事是領事館的館長,領事館是一國政府派駐對方國家某個城市並在一定區域執行領事職務的政府代表機關。
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也就是說,大使有權管理總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