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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美國人喜歡菲律賓辣妹

發布時間:2023-05-04 20:43:30

A. 介紹一種風味小吃,突出它的色,香,味,形

油炸臭豆腐

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時候,一放學就往街上跑,當然,這是在口袋裡有幾個錢的時候。穿過小巷,翻過小橋,就可聞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經營油炸臭豆腐的是個瘦瘦的老人,眉毛鬍子全白了,他總是挑一副擔子,擔子其實是木頭做的箱子,前面一個箱子放著臭豆腐、醬油、辣椒醬和一疊小盤子,還有一個罐頭瓶,裡面插著幾雙筷子。後面一個箱子安放著一隻小煤爐和一口鍋。

老人總是站在街的拐角,專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從沒有聽過他的吆喝聲,但總有許多食客尋著香味而來,在他的小擔子前站成一圈。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別的臭豆腐沒有什麼兩樣,但一入鍋再一出鍋,就變得金燦燦、香噴噴,塗上一層醬油或辣椒醬(他的辣椒醬是自製的,紅艷艷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黃黃紅紅,煞是好看。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為非常燙),外黃內白,外酥內嫩,香辣刺激,此時已不是在吃而是舌頭打著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總是只炸幾塊,炸好幾塊賣幾塊,所以等的人都是一個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搜源注目禮。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這擔子前就都變成「辣妹子」了,辣椒醬塗了厚厚的一層還要塗,女人此時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紅,涕淚交加,熱汗直冒。老人只是不住地說:辣得結棍,勿要吃得格許多。說歸說,他也不去阻擋。所以,老人的辣椒醬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時,我父親每月給我五毛錢,至少有一半的錢是貢獻給臭豆腐了。一塊臭豆腐一分錢,吃完一塊,這一天才能安靜下來。有時候沒有計劃好超支了,那麼,我就剋制住自己不往那裡跑,怕自己的眼睛裡會長出鉤子來。不過,那樣的時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擔子前,老人總會洞察一切,好象發現了我的口袋裡沒有半分錢,就會笑眯眯地炸一塊最脆最嫩的送給我吃。不好意思白吃,等下個月父親寄錢來的時候,我馬上就去還給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塊臭豆腐給我。

離開那個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沒有吃過那樣美味的油炸臭豆腐(雖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過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總是差了一點)。它總是出現在我的夢里,和它一起出現的還有那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白鬍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頭粥

我只吃過一次肉骨頭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個星期日的早晨,一向節儉的舅母突然提出帶我去吃肉骨頭粥。我受寵若驚,一路屁顛屁顛地緊跟在她身後,生怕她又突然改變主意。

沿著青石板路,穿過熙熙攘攘的菜市,拐進一條小巷。遠遠看見一個小鋪子飄出陣陣白霧,還聽到鐵勺敲鍋沿的聲音。舅母領著我走進這間鋪子,鋪子里已經座無虛席。大家都在唏哩嘩啦地喝這叫肉骨頭粥的東西,好象這東西真的很好吃。

老闆娘把我們領進里間的灶旁,滿臉歉意地說:「就在這里吃吧。」老闆娘是一個40來歲的女人,頭發齊耳,一絲不苟地用黑色的發卡別在耳後。我生怕舅母臨陣脫逃,趕緊自做主張說:「可以可以。」結果招來舅母兩個白眼。「好吧,來一碗肉骨頭粥。」老闆娘一手抄起大鐵勺,一世慧態手揭開大鍋蓋,頓時一股熱浪席捲著肉粥的香味撲鼻而來。她用大鐵勺在鍋里攪了攪,盛了一大碗粥遞給我。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經煮得不見原形,粥面上還點綴著幾小塊肉骨頭。我小心翼翼地嘗了嘗,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我就這樣站在大灶旁,端著大碗,呼啦呼啦地喝著有生以來第一次肉骨頭粥。最後還像小狗一樣把那幾塊肉骨頭啃得乾乾凈凈。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錢。

後來,舅母告訴我,煮肉骨頭很麻煩。先要把肉骨頭(連著些肉的骨頭)煮上幾小時,然後再把新米淘好放進去,再煮。不能煮焦,關鍵是要掌握火候,細火慢熬才行。最後放上鹽和味精。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頭粥的,費時費力還不經喝。她還警告我,街上的肉骨頭粥不能多吃,因為有的老闆為省錢把客人吃過的骨頭,又重新放進鍋里煮。也不知她說的是真是假。反正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吃過肉骨頭粥,不是因為害怕不衛生,而是口袋裡的錢還不夠分配的呢。

不過,我還是經常到那家肉骨頭粥鋪去,主要是想看看她們怎麼處理吃完的骨頭的。可老闆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圖,總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來吃一碗啊。」然後,我撒腿就逃。

陽春面

陽春面名字挺好聽,很高貴的樣子,其實是江南老百姓最愛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氣掏錢的大眾麵食。《上海的早晨》中資本家徐義德為了逃避公私合營裝窮,叫小伙計送的午飯就是這個陽春面,可見,陽春面是屬於勞苦大眾的專利。碧脊至於為什麼取這樣一個陽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義吧,但我敢肯定,取這個名字的人絕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別喜歡吃陽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帶領全家到鎮上的面館去吃陽春面。兩個表弟興高采烈,但我卻很不喜歡。陽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蔥花就沒有別的了,光溜溜的,一點味道都沒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每次我都沒有方法把一碗陽春面吃完,我總是旁敲側擊地提醒舅舅還是吃餛飩好,至少還有點肉味。但舅舅堅決不肯,說餛飩太貴,又不經吃,同樣一角錢,陽春面吃得飽飽的,而餛飩卻只能塞牙縫。舅舅的牙縫好大。不喜歡吃,但每個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為這是他們的節日,整整六天他們都在等著這一天。鎮上那家面館都認識舅舅,每次一來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陽春面來,然後,舅舅一家就開始埋頭苦幹,並製造出幸福的聲響來。每當此時,我就望著面前的陽春面愁眉苦臉。

陸文夫在《美食家》里專門提到過陽春面,說第一鍋的陽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趕早去吃頭湯。我想,舅舅們吃得絕對不是這種陽春面。但不管怎麼說,我對陽春面是沒有興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餅

光餅是福州的小吃。據說是記念戚繼光而來的,總之和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關系。

小的時候總喜歡站在高高的桶爐前面,看師傅做光餅。做光餅的師傅到處都有,一個案板,一個爐子就是全部的道具。光餅師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鹼水和鹽水的面團摔得啪啪作響,然後分成一個一個劑子,用手左右一拍,一個小圓餅就出來了,再用一根竹簽往中間戳一個小洞,就勢往桶爐內壁一貼,等著吧,不一會,爐內就飄出香味來。估計差不多了,光餅師傅就用小鐵鏟利索地一鏟,焦黃的光餅就跳出來了。

這光餅硬梆梆、黃通通的,咬得很費勁,沒有一口好牙和頑強的拼搏精神是對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後總是吃了一塊還想帶走第二塊。光餅耐嚼還耐儲藏,放它十天半月沒有問題,堅韌不拔,很有民族氣概,可能這就是它和戚繼光的關系吧。光餅很便宜,一分錢一塊,那時經常光顧光餅爐,買上一兩塊,一路嚼著上學校。

冬天光餅師傅比較幸福,守著爐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陣還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爐子上嗤嗤作響。我就不敢買了,因為那光餅里必定也有光餅師傅勤勞的汗水。

前段時間,在福建「老鄉」處提到光餅,他們都說那玩意好吃而且對牙齒有利,經常嚼嚼絕對比「白箭」「綠箭」效果好。但不知現在還有沒有了,都好多年沒有吃過了。但願,這光餅爐子還能在福州的某個街角看到。

芋頭果

芋頭果是福州的早點之一,也稱三角糕。據說是把檳榔芋煮熟後剝皮碾成糊狀,再摻入米粉揉合而成。然後,切成一塊一塊三角形狀,放到油鍋里去炸,直炸得兩面焦黃,出鍋。吃的時候,用一張紙包著芋頭果的下端(因為很油),以一個角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內嫩(內色灰白),還有一股芋頭的清香,嗯,味道好極了。

炸芋頭果的攤子也是到處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頭巷尾支起的一個個攤子,煙霧繚繞,香氣四溢,買芋頭果的人端著碗或提著小竹籃,等著芋頭果出鍋。往往炸出一鍋就買出一鍋。但也有買不完剩下的,擱一兩個時辰也不要緊,吃起來還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條,登陸不久就成了嚼不爛的老油條。所以,賣芋頭果的攤主都很自得,有時候上午九十點鍾了,還不見他們收攤子,慢悠悠地守著還沒有賣掉的幾塊芋頭果。他們知道總有肚子容易餓的人自會尋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鍋邊糊外加一隻芋頭果就解決了早飯問題,既好吃也實在,吃完後,打一個飽咯去上班,這革命干勁足得沒法說。

鍋邊糊

一次在辦公室里和同事們侃吃,我說要論吃,還是福州的鍋邊糊好吃。他們齊聲問:什麼叫鍋邊糊?這幫平日里吃遍天下無敵手的傢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東西。我得意洋洋地開始向他們介紹福州小吃——鍋邊糊。

鍋邊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許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卻從來沒有看到過,不出產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沒有一種叫「蝦油」的調味品,而鍋邊糊沒有加蝦油就不成為鍋邊糊了。

鍋邊糊的製做很復雜,要先把大米淘凈浸泡幾小時,然後磨成糊狀待用。支一口大鍋,煮上一鍋湯,湯里放上蝦米、蟶干、香菇、蔥、蒜、芹菜,最後放進必不可少的蝦油若干勺,這濃湯就做成了。這還沒有完,萬里長征第一步。將湯倒出另裝,下清水若干燒到七成熱時,鍋邊抹勻花生油,然後舀一碗米糊繞鍋澆一圈,蓋上鍋蓋。三分鍾後見鍋邊米漿起卷時,用鍋鏟鏟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復上述行為。當最後也就是第四次澆完時,放入一份濃湯料,並視情再加入蝦油等輔助調料。煮熟後盛放在另一口鍋中,用微火保持溫度,待售。

總之這是一個循環反復的過程,沒有耐心是做不成的。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鍋邊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買。福州的大街小巷飯店小攤都有買,而且很便宜。鍋邊糊味道特別,海鮮味濃,每片米糊都打著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蔥,非常爽口,再配上黃黃的蝦米、蟶干,黑黑的香菇,綠綠的蔥蒜,色澤鮮明,令人食慾大開。

聽到這里,同事們的喉嚨都動了一下。然後商量,什麼時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嘗嘗這鍋邊糊。我補充說,在福建,鍋邊糊都是作為早點和茶餘飯後的點心的,並不把它當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飽的緣故吧。想想本地品種單一而又甜得發膩的小吃,大家都說: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餛飩

我想,大概沒有什麼小吃有餛飩那麼普及和名稱多樣了。餛飩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雲南廣西一帶叫雲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餛飩。

內容差不多,形式卻有些差別。福建的餛飩注重鮮,加蝦油是它的一大特色。小時候總是被喜歡吃餛飩的母親支出去買餛飩,買來買去,也就買出經驗來了。知道街頭的那家餛飩味太濃,吃完後就要趕緊灌開水;而街尾的那家餛飩味道尚好,就是只見皮不見肉;最好的是穿過幾條街的那家「野」店,說它野,是因為時開時不開的,好像全憑主人興趣。這家的餛飩量足味最地道,每隻餛飩雪白剔透,中間一點紅紅的肉餡若隱若現,再配上幾粒蔥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蓮。福建的餛飩一般都很節儉,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點再往餛飩皮上一翻,一隻餛飩就完成了,往往一盤肉泥可以對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餛飩。吃餛飩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們可以不計較得失,慢悠悠地翹起蘭花指,用小調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餛飩往櫻桃小口裡送。所以,較之其他小吃,福建餛飩更顯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餛飩則個性鮮明,陽剛味十足。首先一大特色是沒有湯,第二大特色是辣得過口不忘。那一年去成都調研,特地拜訪「抄手」,誰知端上來的是幾只乾巴巴的結結實實的餃子狀餛飩,上面還澆了一層紅彤彤的辣椒油。仗著本人吃辣還有一些功底,掙扎著把這碗「抄手」給吞了。結果,除了辣,我已經不記得它還有沒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帶,餛飩是最常見的小吃,這里的餛飩分為大餛飩和小餛飩兩種。大餛飩里餡比較多,有鮮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餃子那樣皮厚餡足,江南人總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樣乾脆利落地做出餃子風格,他們總要保持餛飩的傳統,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變。江南大餛飩是放大了的小餛飩,樣子象修女的帽子,湯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飽的感覺。

正宗的江南小餛飩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講究,貼著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紋,真正是薄如蟬翳。肉要精瘦的,處理得細膩無渣,燒好後的餛飩,皮子晶瑩舒展,「白里透紅,與眾不同」,象一隻只美麗的白蝴蝶 。這時候的注意力就不會在吃上了。不過,這樣的小餛飩現在已經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經缺少了這份精緻的心情。取而代之的是滿街都是的大眾小餛飩,簡單一裹,完事,連皮也不擀了,買現成的。

在北方讀書的時候,思念餛飩(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齒。北方同學很不以為然,說,那有什麼好吃的?清湯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餃子實在。

是的,要想實在,吃北方餃子;要想苗條,吃江南餛飩。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來不吃羊肉,但對羊肉串卻來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那一天,從北京圖書館查資料出來,拐到白石橋附近,那裡有一片飯店餐館和小吃攤點。先買了仿膳食品窩窩頭,吃得直冒酸水,發了一通諸如慈禧太後的胃口怎麼這么好對付之類的牢騷後,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攤子前。並沒有想要吃,的的確確是被那種香里帶膻的味道吸引過來的。

同學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乾的精神令我佩服。他先買了三串,然後視死如歸地說:「我先吃吃看。」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著就加快了頻率。我盯著他上下翻飛的大嘴,直問:「哎,別顧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他「嗯嗯」地一氣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滿意地說:「不吃真傻。」趕緊掏錢,一手抓一把,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膩,焦香十足,還有一種特有的,說不出來的怪怪的味道(後來才聽新疆的同學說,那是孜然的味道)。我們就這樣邊走邊吃,吃完了,就地再買,反正羊肉串攤子到處都有。直吃得飽咯里都帶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們非得變成草原牧民了。

本來以為羊肉串就是這樣好吃了,誰知新疆的同學說:那算什麼羊肉串?真正好吃的是咱們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第一次那麼羨慕新疆人,真正覺得新疆是個好地方。

咱也沒有機會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當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後,也見過羊肉串,但不僅外貌小里小氣,味道也完全變了樣,如果說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麼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偽劣了。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發現了久違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樣。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顧斯文地大嚼起來。以後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設法地溜到新街口去過過癮。

但總是心有不甘,有事沒事總鼓動頭兒:「咱們也到烏魯木齊去開個讀者作者聯誼會?」

羊肉泡饃

有了羊肉串墊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饃的時候就好象有了膽量。

看過雄赳赳氣昂昂的兵馬俑,摸過楊貴妃的洗澡池,躲過小商小販的圍追堵截,吃過田裡剛採下來的草莓,當然也爬過大雁塔和古鍾樓,接下來就是品嘗西安小吃的時間。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夾饃和羊肉泡饃。不過,肉夾饃我連看都不看,一塊大肥肉塞在一塊大餅里,肥油直冒,盡管肉饃的主人說怎麼怎麼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不是怕胖,而是從小就不吃肥肉。肉夾饃是放棄了,但羊肉泡饃是一定要吃的。

於是就去找。在古樓附近轉來轉去,轉累了就在一個小攤子上坐下來。坐定後才發現對面一個老頭在專心致致幹活:把一塊硬硬的饅頭掰成顆粒狀。他神態專注地不緊不慢地掰呀掰,掉下來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裡。他在幹嘛?是不是牙口不好?正想著,又見老頭把掰好的產品倒進一個盛滿濃湯的大海碗里,那碗濃湯頓時就變成了一碗漿糊。老頭有滋有味稀里嘩啦地喝完了這碗漿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鬍子上的殘留物,打了個響亮的飽咯,滿臉都是幸福感。突然好象明白了什麼,趕緊找來伙計問:「那是什麼?」「羊肉泡饃啊。」老天,這糊里糊塗的東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饃?小的時候就最恨把饅頭放進湯里 ,軟不啦及的,要口感沒口感要味道沒味道,再好吃的饅頭再好喝的湯都給攪渾了。

所以,很遺憾,在西安最大的收獲是買了一堆民間工藝品,而在吃上,卻是一片空白。

看了賈平凹寫的陝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筆墨形容羊肉泡饃的精彩,但我還是沒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來。這在我看關於吃的書籍的歷史中是少見的。

朝鮮涼面

初到東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鮮人和朝鮮文字還是大驚小怪的,後來看多了,就見怪不怪了。然後就開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鮮民族文化,比如,他們的飲食文化,更具體地說,如何吃遍學校周圍的朝鮮小吃店。

於是,先去朝鮮泡菜攤子前偵察一番,和買泡菜的朝鮮族老大媽套近乎,問:「道拉及是什麼意思?」朝鮮族老大媽真的很象《奇襲》里的老大媽那樣慈祥,她不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兒園水平的問題,還推薦我買了朝鮮泡菜的代表作——桔梗。嘗了桔梗後,對朝鮮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兩色世界。從澡堂出來,頭發一會兒就凍成柴火棒。並不覺得冷,只是渴得慌。就到處找有水源的地方,後來發現一面「朝鮮涼面」的幌子正迎風招展,涼面?正好解渴。一頭扎進去,裡面已是高朋滿座,人人都端著一個大海碗往肚子里灌涼面,很舒服的樣子。於是也要了一碗。等端上來後,才覺得好象有點不對勁。鮮紅的面湯上波瀾不興,面條當然是潛伏在湯底的,只是這湯,怎麼看都好象是剛從自來水龍頭里出來,冷不說,還有股漂白粉的味道。懷疑歸懷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說。結果,渴是解了,但我體內的那點余溫可全給帶走了。一路跑著回到宿舍,又是捂熱水袋又是灌開水,折騰了半天,才把胃裡的那塊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東北人和南方人本來就不一樣,他們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凍梨吃冰棒,那是因為他們有從小就鍛煉出來的堅強的胃。所以他們可以裹著大棉襖吃涼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時候。

但,我還是沒有勇氣再去品嘗朝鮮涼面了。甚至一想到這四個字,我的胃就開始冒涼氣。

不怪朝鮮涼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燒雞

說來慚愧,自己在外求學幾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究其原因,一是學校食堂乏味的飯菜,使自己時常處於飢餓狀態;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為天」嘛,自己當然也不例外。

於是,剛到長春不久,就打聽到「道口燒雞」挺有特色,忙親臨考察。果真,擺在櫥窗里的燒雞肥嫩嫩、黃燦燦、熱騰騰,撒發著迷人的香氣,又看到買燒雞的人排成了長隊,更證實了此燒雞的名不虛傳。此後三年間,只要錢包里有點余錢,便忙不迭地往燒雞店送,買不起整隻就買半隻;買不起半隻就買雞雜碎(雞肝、雞卵等構成,便宜而味極佳,是窮學生最親睞之物)。那種拎著一小袋燒雞走路的愉快,無法言喻,只覺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麼美好。此時若去攻讀書關,再厚的「磚頭」也能毫不費勁地「啃」下來,這就是「道口燒雞」的威力。有時,人的胃口會比腦袋重要得多,換句話說,就是物質有時也能毫不客氣地戰勝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過生日,無例外地都要買只「道口燒雞」以饗大家。雞上檯面後,往往還沒等打開塑料袋,大家就已經操起傢伙躍躍欲試了。那香噴噴、熱騰騰的燒雞,嫩而無渣,連骨頭都是酥的,一塊雞肉在舌頭上還來不及停留就溜進肚子里去了。而此時往往有師兄師弟尋著香味不請自到,說句「生日快樂」就一屁股坐下來大嚼起來。那時候,要求師兄師弟辦事或反過來他們求我們辦事,都言不二價:一隻道口燒雞。

在長春的三年,可以說是伴著「道口燒雞」的香味渡過的。(雖不能常吃,但離學校不遠的一家燒雞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飄來的香味,使我們的讀書生活變得有滋有味起來。)

臨畢業的時候,有人告訴我,有一家大餅店專營夾肉大餅,味道好得沒法提。可惜沒有機會了。要不然,現在又會有一樣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B. 菲律賓條件一般,為什麼英國人還喜歡湧入

菲律賓這個國家在大多數人眼裡屬於發展比較落後的地區,隨著當今國際社會在新時代發展背景下的經濟突飛猛進,一些落後地區的捉襟見肘更是讓人親眼目睹,包括菲律賓這個以“菲佣”聞名全球的國家,菲佣都作為菲律賓的特色,很明顯的可以體現出菲律賓這個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大多數人所從事的工作特殊性。

除了在菲律賓這些外來人的經濟收入可以使他們成為高端人群以外,因為菲律賓所處的熱帶地區沒有寒冷的冬季,也非常適合退休後一些中老年人的養老生活,沒有冬季的酷寒,一年四季處處陽光明媚,而且作為世界級的旅遊聖地,菲律賓這樣的旅遊國家對於他們而言近在咫尺,那麼還有什麼理由不到菲律賓養老呢?

C. 我喜歡的歌手Pink的資料

Pink7歲時她因在夏令營中被頑皮的男孩當眾扯下褲子並大喊「看吶!她變成粉紅色啦!」 而從此得到了「Pink」這個綽號。 14歲在俱樂部里擔任歌手,正式使用的藝名:Pink(p!nk)這位留著亮麗粉紅色短發,一身酷炫裝扮的新世代辣妹Pink,有著菲律賓的血統,卻在法國尼斯舉辦的超級模特兒選秀表演會上,一鳴驚人而被唱片公司發掘,並成為新世代酷炫樂團TLC的師妹。不同的是,雖然有著類似的外表,但除了酷似TLC以重節奏的Hip-Hop舞曲為主外,Pink更唱出足以和Janet Jackson、Toni Braxton媲美的節奏藍調情歌,尤其在轉音和渾厚的嗓音運用上,也令人驚訝不已,是以讓LaFace將其視為秘密武器。雖然年紀輕輕才30歲,Pink卻已被媒體贊譽為「下一個麥當娜」。縱然這個推論尚言之過早,但這位頂著粉紅驚世發色的女歌手,確實已經撂下了「我要接收全世界,然後把它漆成粉紅色」這樣的豪語。自信、率真、直言不諱,Pink常說她的主要目的就是打破陳規。而身為一位在人才濟濟的節奏藍調樂壇中打拚的白人女歌手,事實上她可說已經粉碎了這個主戰場中既有的慣例了。 Alecia Moore出生在一個音樂世家。從小就在擅長吉他的保險業務員父親教導下,學會許多鮑布狄倫和唐麥克林的歌曲,而她母親則是個喜歡把自己打扮的跟個歌手似的新潮老媽 早在小學一年級時,Pink就知道自己以後想當歌手,而事實上,她在學校里除了體育成績最為突出之外,音樂儼然占據了她課余的所有時間。 1992年,13歲的PINK開始了她的音樂的道路。在結識了堪稱是良師益友的費城舞池 高手Skratch後,PINK開始為他的Rap組合Schools Of Thought擔任和聲。在這個短暫的工作之後,她繼續在費城目前已關閉的舞廳Club Fever中磨練音樂技巧,那兒的DJ准許她在每周五晚上出場表演5分鍾。 1993年,Alecia Moore已經正式開始在當地的俱樂部里擔任歌手,並且這時候她已經開始自己獨立的創作歌曲,並且在俱樂部演唱她們,並且在演唱時正式使用的藝名Pink。在俱樂部工作期間Pink也曾經偶爾為一些當地的小樂隊和樂團工作,並且曾經受到了MCA公司的誘惑而前去試音, 在一次演出之後,有個MCA唱片公司的代表主動表示,希望Pink能夠加入一個名為Basic Instinct的演唱組合。於是Pink與另外兩個女孩便草草成軍,但沒多久她就被踢了出來「她們討厭我」,Pink坦誠地表示,「不過我不在乎,我根本不覺得自己屬於任何一個團體。」 僅管演唱之路出師不利,但不信邪的Pink又加入了另一個更有前景的節奏藍調三人女子組合Choice。在沒有經紀公司撐腰的情況下,她們寄了許多試聽帶給各大唱片公司,而五大唱片公司也對她們表示了高度的興趣。最後Choice選擇與LaFace唱片簽約,主要是因為她們希望能與金牌製作人Babyface合作。緊接著,LaFace安排三人到亞特蘭大總部受訓(這時Pink剛好被退學),她們在一間木屋裡頭接受體力與聲音上的密集訓練。 1997年,12月,正在樂團准備著手錄制單曲的時候,音樂製作人Daryl Simmons請Pink幫助他完成一首沒有寫完的單曲,Pink非常出色的完成了任務,Pink表現出來的創作才華給這名製作人還有唱片公司的高層人物留下了相當深刻的印象,與此同時,蓄勢待發的Choice在La Face的年終耶誕派對上,特別為公司老闆L.A. Reid進行了一場演出。Reid對於Choice的演出沒有太大興趣,但對Pink倒是印象頗深,但是由於Choice樂團的三名成員由於在音樂觀念上的分歧無法彌合,而在不久之後宣布散夥。但是由於此前留下的良好印象,Pink很快就得到了LaFace唱片公司的個人演唱合同。 於此同時,Pink也發現了自己的創作能力,並且繼續磨練自己力道十足的女高音。她先是為戴瑞西蒙的作品《Just To Be Loving You》譜寫了副歌,接著又受Reid之邀一起與She'kspeare、112甚至Babyface等人共同創作。在短短幾個月之間,Pink不但完成了處女作中超過半數的歌曲,還與EMI簽下了值錢的創作合約。 2000年,4月4日,Pink如同她的名字一樣將她的頭發染成了粉紅色,在Reid與Babyface的監制下,Pink推出了自己的首張個人專輯《Can』t Take Me Home》,不滿21歲的Pink的這張專輯是一張純粹的面對青少年的流行專輯,她的這張專輯相當的受歡迎,長期保持在Billboard 200排行榜較好的位置上,並且銷量超過了兩百萬張,並且在其中誕生了多首排行榜前十名的單曲。 早在這張專輯上市之前,首支單曲《There You Go》就已經進占告示牌排行前10名並熱賣了50萬張之多。雖然來自媒體的評價不一,但是年輕樂迷們卻表現出熱烈的支持,在六月號的青少年版《Teen People(人物)》雜志中,Pink便被點名為「25歲以下最熱門的25位明星」之一。 不過在經歷了夏天和當時人氣巨旺的男孩組合*N Sync(超級男孩)一同開展的巡迴演唱會之後,Pink發現她並不能和其他偶像明星一樣做一名純粹面對青少年群體的流行歌星,Pink開始朝著自己的道路上發展。 2000年,9月,《Can't Take Me Home》已經成為白金唱片。 2001年,Pink為了電影《Moulin Rouge》的原聲碟而和另外三名女歌星Christina Aguilera,Lil』 Kim和Mya一起翻唱了老牌女歌星Patti LaBelle的《Lady Marmalade》,這首單曲迅速引起了轟動,她席捲了英國和美國的單曲榜,並且在MTV頒獎典禮上收獲了最佳年度錄影帶和最佳電影錄影帶兩項大獎,並且在2002年第44屆格萊美頒獎典禮上,獲得了最佳流行合唱獎(Best Pop Collaboration With Vocals)。 2001年,下半年Pink發行了非常成功的單曲《Get the Party Started》,在這首單曲的出色成績帶動下,Pink的第二張專輯《M!ssundaztood》在2001年的11月20日正式發行之後在商業上大獲成功,銷量迅速超過了上一張專輯,至今銷量已經超過480萬張,而更重要的是從這張專輯開始,Pink已經形成了自己的風格和特點,著名的搖滾樂隊Aerosmith的主唱Steven Tyler以及Bon Jovi樂隊的吉他手Richie Sambora,還有前4 Non Blondes樂隊的成員Linda Perry對於Pink風格的變化和成熟,以及這張專輯來說是功不可沒的,她的這種變化也被評論界認為是非常成功的,並且獲得了很高的評價。 2003年,夏天Pink又為好萊塢的養眼電影《霹靂天使2:全速進攻(Charlie』s Angels: Full Throttle)》的原聲碟貢獻了單曲。11月11日,Pink的第三張個人專輯《Try This》正式發售 2006年,12月19日,歌手Pink在巴黎音樂會中激情演唱。 2007年,4月26日,Pink在澳大利亞墨爾本開始「我心無死」(I'm Not Dead)巡演首夜 這是她第二年來到澳大利亞完成世界巡演,澳大利亞站的巡演共30天,此次主要的目的是宣傳她的新專輯《我心無死》。 2008年,10月28日,Pink發行了第四張個人專輯《Funhouse》,專輯首周也空降billboard專輯榜第二名,這是Pink所有專輯中最好的空降成績。專輯首支單曲《So What》在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也都取得了冠軍。 2010年,11月12日,Pink發行了個人的首張精選輯《Greatest Hits...So Far!!!》,並且空降澳洲專輯榜冠軍。首支單曲《Raise Your Glass》也在多國奪得了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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