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你好,國內有一詐騙犯去了菲律賓,我怎樣能把他從菲律賓弄回來謝謝
中國與菲律賓簽訂了引渡條約,符合規定的可以請求引渡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菲律賓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願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在打擊犯罪領域建立更為有效的雙邊合作關系,希望締結互相引渡罪犯的條約,
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引渡義務
雙方同意根據本條約的規定,互相引渡在被請求方境內發現的受到請求方通緝的人員,以便就本條約第二條規定的犯罪提起刑事訴訟、判處或者執行刑罰。
第二條 可引渡的犯罪
一、可引渡的犯罪是指根據雙方法律均可被判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更重刑罰的犯罪。
二、如果為執行刑罰的目的請求引渡,則還要求尚未服滿的刑期至少為六個月。
三、為本條的目的,在確定某項犯罪是否根據雙方法律均可被判處刑罰時,不應當考慮雙方法律是否將該作為或者不作為歸入同一犯罪種類或者規定同一罪名。
四、如果對某項可引渡的犯罪已經同意引渡,也應當對引渡請求中指明的其他犯罪同意引渡,即使就這些犯罪可判處的刑罰少於一年,只要其他的引渡條件得到滿足。
第三條 國民的引渡
一、雙方均有權拒絕引渡本國國民。
二、如果被請求方行使此項權利,請求方可以請求將案件移交給被請求方的主管機關,以便根據被請求方的法律對該人提起刑事訴訟。
第四條 應當拒絕引渡的理由
一、如果被請求方有充分理由相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則不應當引渡被請求引渡人:
(一)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是政治犯罪;
(二)請求引渡的實際目的是基於該人的種族、宗教、性別、國籍或者政治見解原因而提起刑事訴訟或者予以處罰;
(三)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純屬軍事犯罪。
二、如果被請求方已經對被請求引渡人就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作出了生效判決,或者終止了刑事訴訟程序,則不應當引渡該人。
三、如果由於被請求方或者請求方法律規定的原因,被請求引渡人已經獲得釋放或者赦免,或者針對該人的刑事訴訟被禁止,或者針對該人的定罪判決被撤銷,則不應當引渡該人。
第五條 可以拒絕引渡的理由
一、如果被請求方認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拒絕引渡:
(一)被請求方對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有管轄權,並且將就該項犯罪對被請求引渡人提起刑事訴訟;
(二)考慮到案件的各種因素,包括被請求引渡人的年齡、健康或者其他個人原因,引渡該人不符合人道主義原則。
第六條 推遲移交或者臨時移交
一、如果被請求引渡人在被請求方境內就其他任何犯罪正在被提起刑事訴訟或者被處以刑罰,應當推遲移交直至刑事訴訟終結或者刑罰執行完畢。
二、如果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推遲移交將造成請求方就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提起刑事訴訟的時效屆滿,或者妨礙請求方對引渡請求所針對的犯罪進行調查,被請求方可以在本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根據雙方商定的條件將被請求引渡人臨時移交給請求方。
第七條 請求和所附文件
一、 請求和相關文件應當通過外交途徑遞交。
二、 請求應當附以下材料:
(一)關於被請求引渡人的盡可能准確的描述,以及其他有助於確定該人身份、國籍和所在地的材料;
(二)關於引渡請求所針對的每項犯罪的說明,以及該人就每項犯罪被指控的作為和不作為的說明,包括犯罪時間和地點的說明;
(三)關於定罪量刑和刑事追訴時效或者執行刑罰時效的法律條文。
三、如果請求系針對被指控的人員,還應當附請求方法官或者其他主管機關簽發的逮捕證副本。
四、如果請求系針對已經由終局判決判定有罪的人員,還應當附以下材料:
(一)該判決的副本;
(二)關於該判決是可執行的以及所需服刑的說明。
第八條 證明
一、根據本條約第七條和第十一條隨引渡請求遞交的文件,如經證明,應當在被請求方境內的引渡程序中被接受為證據。
二、為本條約的目的,文件按照以下手續得以證明:
(一)由請求方法官或者其他經授權的官員簽署或者確認,或者由請求方主管機關正式蓋章;
(二)由被請求方派駐請求方的外交或者領事官員認證。
第九條 文字
根據本條約提交的請求和所附文件,應當以被請求方的官方文字或者英文寫成,或者譯成該種文字或者英文。
第十條 臨時逮捕
一、在緊急情形下,一方可以在提出引渡請求前,請求臨時逮捕被請求引渡人。臨時逮捕的請求可以通過外交途徑遞交,或者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菲律賓共和國司法部直接聯系。
二、臨時逮捕的請求應當包括以下材料:
(一)關於被請求引渡人的描述;
(二)關於已經獲知的該人所在地的說明;
(三)關於案件事實的簡要說明,包括可能獲知的犯罪時間和地點;
(四)所觸犯法律的條文;
(五)關於對該人已經簽發逮捕令或者已經作出定罪判決的說明,並附該逮捕令或者定罪判決的副本;
(六)關於即將提出引渡請求的說明。
三、如果自臨時逮捕之日起三十天後沒有收到引渡請求,應當終止對被請求引渡人的臨時逮捕,除非請求方能夠說明繼續對
該人予以臨時逮捕是合理的。在此種情形下,在不超過另行延長的十五天的合理期限屆滿後,應當終止臨時逮捕。如果隨後收到引渡請求,本規定不應當妨礙對該人
予以重新逮捕或者引渡。
第十一條 補充材料
一、如果請求方提交的材料不足以使被請求方根據本條約作出決定,被請求方應當要求提交必要的補充材料,並且可以根據本國法律指定接收補充材料的期限。如果請求方提出合理請求,這一期限可以再延長十五天。
二、如果被請求引渡人已經被逮捕,而提交的補充材料根據本條約是不充分的,或者在本條第一款指定的期限內沒有收到補充材料,則應當釋放該人。此種釋放不應當妨礙請求方重新提出引渡該人的請求。
第十二條 數國提出的請求
如果一方和第三國同時對某人提出引渡請求,被請求方在作出決定時應當考慮各種因素,包括:被請求方和第三國之間生效
的引渡安排,各項犯罪的嚴重性和犯罪地點,各項請求的提交日期,被請求引渡人的國籍和經常居住地,以及再引渡給另一國的可能性。在此情形下,被請求方如果
將該人引渡給第三國,應當向另一方提交說明該項決定理由的材料。
第十三條 費用
一、被請求方應當承擔在其境內由引渡請求所引發的任何程序的費用。
二、如果執行引渡請求明顯會產生超常費用,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如何承擔這些費用。
三、 請求方應當承擔將被引渡人從被請求方領土帶離的費用,包括過境費用。
第十四條 安排移交
一、 被請求方在就引渡請求作出決定後,應當盡快將該項決定通知請求方。
二、 如果將引渡某人,被請求方的主管機關應當將該人送至其境內經雙方協商同意的方便地點。
三、 在遵守本條第四款規定的前提下,請求方應當在雙方協商同意的期限內將該人帶離。如果在上述期限內該人沒有被帶離,被請求方可以拒絕就同一犯罪移交該人。
四、 如果一方由於其無法控制的原因不能移交或者接收被移交人,該方應當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當協商確定新的移交日期,並且應當適用本條第三款。
第十五條 移交財產
一、如果同意引渡請求,被請求方在本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並經請求,應當向請求方移交以下財物,包括金錢:
(一)可以作為犯罪證據的財物;
(二)被請求引渡人通過犯罪所獲得、並且由該人佔有或者隨後被發現的財物。
二、如果本條第一款提及的財物是被請求方境內程序中的標的物,或者為進行該項程序所需要,被請求方可以基於財物將被免費歸還的條件,臨時移交這些財物。
三、上述規定不應當損害被請求方或者除被請求引渡人以外的人的權利。如果存在這些權利,則應當在程序終結後,盡快免費將這些財物歸還被請求方。
四、經請求方請求,即使由於被請求引渡人死亡、失蹤或者脫逃而不能引渡該人,仍應當移交本條第一款提及的財物。
第十六條 特定規則
一、被引渡人僅得就引渡前所犯的以下罪行被提起刑事訴訟,判處刑罰或者為執行刑罰的目的被羈押:
(一)同意引渡所針對的犯罪;
(二)由據以同意引渡的事實所表明的較輕犯罪,無論其罪名如何,只要該項犯罪根據本條約是可引渡的犯罪;
(三)根據本條約可以同意引渡的其他犯罪,而且被請求方同意就該犯罪對該人提起刑事訴訟、判處刑罰或者羈押。
二、如果被引渡人有機會離開請求方,但在可自由離境的四十五天內沒有離境,或者離境後又返回,本條第一款不應當適用。
三、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被請求給予同意的一方可以要求提交本條約第七條提及的文件或者說明。
第十七條 再引渡
一、如果某人已經由被請求方引渡給請求方,該人不應當就引渡前所犯的罪行被引渡或者移交給第三國,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請求方同意該引渡或者移交;
(二)該人有機會離開請求方,但在可自由離境的四十五天內沒有離境,或者離境後又返回。
二、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被請求給予同意的一方可以要求提交本條約第七條提及的文件或者說明。
第十八條 過境
一、一方在本國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並經書面請求,可以同意經其領土過境。如果使用航空運輸並且沒有計劃在過境方領土著陸,則本條規定不適用。
二、同意被引渡人過境應當包括同意該人在過境時受到羈押。
第十九條 與其他條約的關系
本條約不應當影響雙方根據其他條約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第二十條 協商
因本條約的執行或者解釋所產生的爭議應當通過外交途徑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生效和終止
一、本條約需經批准。批准書在馬尼拉互換。本條約自互換批准書之日起第三十天生效。
二、本條約的規定適用於其生效後提出的請求,無需考慮請求所載明的犯罪的實施日期。
三、任何一方可以隨時通過外交途徑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條約。在此情形下,本條約自另一方收到該通知起六個月後失效。?
下列簽署人經各自政府正式授權,簽署本條約,以昭信守。
本條約於二OO一年十月三十日訂於北京,一式兩份,每份均以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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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菲律賓共和國代表
唐家璇 赫爾南多·佩雷斯
❷ 菲律賓回國被派出所傳喚
法律分析:正常,現在中國籍公民在國外工作學習都需要在到派出所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
❸ 在菲律賓被抓要咨詢哪裡
可以聯系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或者領事館獲得幫助。
首先要想到的就是求助菲律賓駐中國大使館,哪怕是找一個可以用英語幫助自己溝通的人也行。還有就是可以聯系代辦機構,他們會派人到關押的地方進行事件的處理,在符合程序的情況下,可能一天的時間就能夠出來,畢竟簽證延期或者是勞務的問題都是可以進行罰款處理,然後就能夠釋放的,這個時候再辦理回國手續也會更方便,也可以在簽證有效的情況下繼續在菲律賓停留。
一般情況下,菲律賓會把外籍人員抓起來是因為個人的行為在菲律賓處於非法的,比如說非法務工,就是沒有工作簽證在菲律賓進行工作。還有就是非法滯留,自己的簽證過期或者是偷渡過來的人,沒有正規的簽證所以導致自己非法逗留,因此也會被抓起來,還有就是和當地的人起沖突等,都會被菲律賓的移民局抓起來。抓起來之後會有一個審訊的過程,如果是會英語的人,在解釋清楚並調查清楚的情況下,根據流程幾天的時間就能夠出來。如果是語言不同,又舉目無親的情況下,那可能會被滯留的時間更長,而且最好的結果是可以遣送回國。否則會被關更長的時間。
❹ 在國外犯法了回國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在國外犯罪,而根據國內法律不為犯罪的或者國內法律也為犯罪但判刑在3年以下的,國內法律也不予追究。如果都認為是犯罪,若國外量刑大於國內法定刑的,回到國內不再處罰。如果國外量刑少於國內法定刑的,回到國內按照國內法律繼續執行,但要對應減去在國外受罰部分。中國人在國外犯罪,一般適用屬人管轄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❺ 菲律賓博彩回國判多久
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罰: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結合司法實踐,現就辦理網路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明知是賭博網站,而為其提供下列服務或者幫助的,屬於開設賭場罪的共同犯罪
(一)為賭博網站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空間、通訊傳輸通道、投放廣告、發展會員、軟體開發、技術支持等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
(二)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收取服務費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幫助收取賭資20萬元以上的;
(三)為10個以上賭博網站投放與網址、賠率等信息有關的廣告或者為賭博網站投放廣告累計100條以上的。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規定標准5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❻ 菲律賓遣返回國的人現在什麼情況
網路跨境賭博被抓的,如果參與賭資較大可能會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進行行政拘留;如果是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國家《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以等待這4萬人回國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❼ 菲律賓遣返回國要坐牢嗎
法律分析:偷渡到國外被遣送回國,如果不是組織者,不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眾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奸、拐賣等犯罪行為,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❽ 急!我在菲律賓,護照和簽證紙都被扣押,目前有護照的照片和身份證的復印件,我想回國需要怎麼辦
你好,根據護照法第二條,扣押護照行為本身就是非法的。無論在哪裡,都是可以直接報警或者走訴訟程序處理的。
其次,不是注銷護照,是掛失重辦。
第三,不在原簽證有效期內也可以辦新簽證
聯系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補辦護照。海關都有你的入境記錄,沒問題的。
或者也可以這么做:
辦理流程:
① 領取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回國證明申請表》;
② 領取號碼牌,排隊等候,提交相關資料;
③ 回去等待取件電話通知,一般兩個工作日可領取。
(三)前往機場辦理航班記錄證明(航空公司截屏證明,有當時的登機牌最好)。
(四)帶上以上三種證明前往移民局辦理回國證明。
辦理流程:
① 在21、22窗口繳費3000p,辦理回國證明;
② 前往三樓306、314蓋章。
(五)辦妥之後就可以訂票,打的去機場了。
三、注意事項
辦理旅行證其實不需要警局的掛失證明,掛失證明是為了能讓你住酒店並保證安全,不過移民局辦理證明可能需要用到。
護照復印件是不能回國的,各位不用嘗試了。
切記辦理的是旅行證!旅行證!旅行證!千萬不要補辦護照!辦理護照需要的時間較長,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你沒那麼多時間耗在這里的。但是,如果你已經是菲律賓工作簽證,你是無法辦理旅行證的。
原則上,空白旅行證只能作為回國使用,拿到後還要到移民局補辦入境簽證,如果簽證過期還要進行續簽,若入境超過6個月則要辦理ARP和ECC才能出境。
辦理證明時不要集中一起去,盡量保持低調,建議用Grab打車去,免得被坑。
移民局大把被坑的小白,不會英語也能回國。
出國前最好先把相關身份證明做好備份,並隨身攜帶復印件。建議將身份證復印件、護照首頁和簽證頁照片、戶口本照片、機票行程單照片備份在郵箱或網盤中。
美亞等公司的旅遊保險都有旅行期間證件丟失及補辦期間的行程延誤等損失的賠償條款。如果你有投保,那麼請保留好警察局的證明、使館補辦的證明和行程延誤期間酒店、機票等經濟支出的憑證,索賠的時候會用到。
最後祝你生活愉快,滿意採納
❾ 菲律賓逮捕320名涉賭中國人,為何他們寧願被關菲律賓也不願被遣送回國
2019年9月18日,菲律賓移民局稱,320名涉嫌參與非法網路賭博及其它犯罪的中國人被依法逮捕,而等待著他們的便是法律的制裁。這個消息一傳到網路便引發了廣大的討論,網友們在為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的同時也有一個疑問,這些在國外觸犯法律的犯人會在哪裡接受處罰?是在菲律賓當地進行處罰還是引渡回國?其實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一般跨省抓捕就已經非常困難,更別說是跨國抓捕,警方為此要進行非常多的准備。
這320名涉嫌賭博的犯人當中,只有一小部分是長期居住在菲律賓的,其餘的大部分都是短期居住,就是為了在這段時間逃避法律進行賭博,但是沒成想最後卻落得個這個地步。中國人都是比較戀家的,所以就算是接受刑罰還是想要回到中國,畢竟在中國還有家人的探望,要是在菲律賓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帶上幾年,那真的是度日如年。但是中國也不是這么好回的,前文中我們說到跨國抓捕是非常困難的,需要兩個國家的警方進行溝通,並且制訂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方案才可以,所以在方案制定出來之前這些犯人就只能夠呆在菲律賓的監獄當中。
何鴻燊被人們稱為“賭王”,但是他一輩子都沒有過賭博,並且他也是直言:沒有一個人能靠賭博賺到錢。很多人因為賭博而家破人亡,但是又有多少賭徒能夠吸取教訓?真的希望他們能夠好好反思,爭取出來之後做一個正常的人。
❿ 去菲律賓旅遊因疫情被困半年,回國後被派出所談話怎麼處理
根據查詢相關資純扒絕料顯示:可能是疫情原因,然後進行排查,不要緊張,正常做姿去就可以了,只要沒此升有做違法犯罪的事情,被派出所談話也是沒有關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