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菲律賓仲裁事件是怎麼回事
就是南海仲裁,如果想知道南海仲裁是什麼可以追問
Ⅱ 南海仲裁案最終結果內容是什麼
Ⅲ 南海仲裁案結果
法律分析: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 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Ⅳ 南海仲裁案 是什麼
南海仲裁案,是一個臨時組建的仲裁庭,就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進行的所謂「裁決」,其實質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仲裁庭背景:
仲裁庭五人中,阿爾弗雷德·H.A.·松斯是一名教授,其餘四人都是國際海洋法法庭現任或前任法官,其中托馬斯·A·門薩是臨時仲裁庭主席。按照程序,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柳井俊二在接受菲律賓2013年1月強行提出的仲裁案後,於2013年5月組成由五名「專業人士」組成的仲裁庭。
菲律賓方面指派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德國人呂迪格·沃爾夫魯姆在仲裁庭中代表菲律賓;由於中方不參與仲裁,因此剩餘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南海仲裁案
Ⅳ 南海仲裁結果
法律分析:海牙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指在九段線內,中國沒有「歷史權利」宣稱主權。
該案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宣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中方此前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Ⅵ 南海仲裁案是哪一年
7月12南海仲裁結果 菲南海爭議仲裁庭,仲裁中國、菲律賓南海爭議的法庭,由五名仲裁員組成,應菲律賓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國提交了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國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並將菲方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 南海仲裁案實體裁決宣布在即,海內外都對之報以極大關注。既然要談國際法,我們就在法言法地辯個明白。為此,國際法促進中心發起組織了「南海法律研究組」。 中菲南海爭議仲裁庭,仲裁中國、菲律賓南海爭議的法庭,應菲律賓方面成立。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問題提起國際仲裁的照會及通知。2月19日,中方聲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並將菲方照會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場不會改變。
Ⅶ 什麼是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
所謂的南海仲裁,屬於一次帶有表演性質的笑話。不具有任何效力,中國不承認。既然不承認,當然屬於無效的。
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所謂南海仲裁庭一開始就是建立在菲律賓違法行為和非法訴求基礎上,它的存在不具備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決都是徒勞的、沒有任何效力的。針對美國對自己及其盟友打開海洋法治的「違法之門」的行為,陸慷表示美方對國際法「合則用不合則棄」的投機做法才是危險的,值得國際社會高度警惕。
Ⅷ 南海仲裁案內容
法律分析:中國是南海沿海國之一,與菲律賓海岸相向。中國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同菲律賓群島之間的距離不足200海里。中菲兩國在南海存在領土和海洋管轄權爭議。中菲兩國就通過談判協商解決在南海的有關爭議早已達成共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Ⅸ 南海仲裁案最後怎麼解決的
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對於南海問題,我國是很明確的,南海是我國所有,任何國家非法的佔有都是不合理的,也是違背國際的公約的。並且國際仲裁法院對於南海已經做出了裁決,國際仲裁法院對南海的裁決結果也已經出台,結果表明南海的主權屬於我國所有,裁決也是十分的公平公正的,具體的裁決內容可以到本文進行了解。
一、國際仲裁法院對南海的裁決結果是什麼
2013年1月22日,菲律賓共和國時任政府單方面就中菲在南海的有關爭議提起仲裁。2013年6月,菲方不顧中方強烈反對,成立了由5名人員組成的中菲南海爭議仲裁庭。 其後2013年7月,也就是臨時仲裁庭成立的第二個月,它以人力和資源有限為由,把秘書服務正式「外包」給常設仲裁法院,具體服務內容包括協助查找和指定專家,發布信息和新聞稿,組織在海牙和平宮舉行聽證會,支付仲裁員和其他人員的費用等 ,也就是選定常設仲裁法院作為案件的書記處。南海仲裁案的費用要由當事雙方承擔。在中方堅決反對的情況下,「菲律賓出了雙份錢」。2015年7月7日,法院首次舉辦了聽證會。 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作出管轄權和可受理性問題的裁決。 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九段線」,還宣稱中國對南海海域沒有「歷史性所有權」。
二、社會影響
①易導致眾多國家濫用訴訟;②使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漸盛漸強的威望之光黯然失色;③威脅南海地區的和平;④破壞亞太地區如今所取得的非凡成就。「仲裁」使菲律賓與中國長期以來的友好關系降至冰點,令菲律賓錯失發展經濟的黃金時機。而且,菲律賓也失去了與中國攜手開發南海一些尚存爭議地區的機會。南海問題的「裁決」還導致南海地區的進一步軍事化,危害該地區的穩定。「南海仲裁案」的肇始、演進、終了和貽害,堪比癌細胞入侵健康機體的過程。《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好比健康機體,其薄弱處成為「致癌病原體」侵入的突破口,內外誘因促發病變擴散,最終遺毒《公約》乃至國際法治。國際仲裁法院對於南海的裁決結果是很明確的,南海問題毋庸置疑,主權問題也是毋庸置疑,根據國際的准則以及歷史的依據,南海的主權是中國所有,任何侵佔南海的問題都是損害我國主權的利益,因此遵循國際仲裁結果,合法行使南海的主權是必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Ⅹ 南海仲裁是什麼時候
2013年1月22日。該仲裁庭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登記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結束,該仲裁庭立刻解散。 2016年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南海仲裁只是個鬧劇,全世界都應該知道的事:什麼是南海的「自古以來」!「南海諸島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南海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句話可不是一句簡單的外交辭令,而是有著眾多中外歷史文獻和考古發現作為證據支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