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人和菲律賓女孩結婚需要什麼
中國男人和菲律賓女人結婚需要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以及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B. 中國男人和菲律賓女人結婚需要什麼
法律分析: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C. 娶外國媳婦需要什麼手續
娶外國媳婦需要的手續:第一步、領取申請表;第二步、填寫申請表;第三步、復印身份證、戶口簿,照相;第四步、交費;第五步、向工作人員提交資料;第六步、取證。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四款:規定了對外國人的要求: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D. 中國人與菲律賓人結婚需要什麼證件
涉外婚姻申請登記程序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長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甲.中國公民: (一)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身份證); (二)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乙.外國人: (一)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三)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婚姻狀況證明。 丙.外國僑民: (一)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免交) (二)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三)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婚姻狀況、職業、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一)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 (二)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六.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華要求離婚的,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有關規定,向該管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要求復婚的,按結婚辦理。 七.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由本人自理。
E.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呢
中國人和外國人結婚需要如下手續:
(一)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
(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申請進行審查;
(三)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F. 中國娶菲律賓女孩手續怎麼辦
中國男性和菲律賓女性結婚,現在跨國婚姻很普遍。有兩個方式:
第一個就是在國內登記結婚,那麼就需要女方來准備相應的出生證明,無犯罪證明,單身證明,然後這些手續在菲律賓進行公證認證,在中國大使館認證。然後帶回國後,你們可以在國內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如果需要這個結婚證在菲律賓也被認可。那就海需要在做一個在國內的結婚證的公證認證,然後去菲律賓大使館做登記,菲律賓大使館會給菲律賓外交部發照會。
第二個就是在菲律賓登記結婚。流程其實一樣,只是這戲需要提前准備材料的是男方。把相應的出生證明,無犯罪證明,單身證明在國內公證認證後,在菲律賓大使館做認證,然後帶到菲律賓來做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後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G. 我女朋友是菲律賓人,我想讓她到中國來和我結婚,而我不需要去菲律賓,他要申請什麼簽證才能來中國
您好,您同菲律賓女朋友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男方簽證累計一年以上後,到中國大使館開單身證明。(女方到政府部門開單身證明)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結婚當事人須持的證件:1、中國公民應持下列證件:本人的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單位、企業單位出具的記有本人基本情況和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以下證件: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 選擇任何一個市政廳注冊結婚,一個月左右可以出結婚證。
4. 在到NSO(菲律賓國家統計局)再次開具結婚證明,再拿結婚證到中國大使館做公證。這時,女方開始申請去中國的一年簽證。
5. 回中國後,女方到男方戶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居住證,申請合法逗留中國一年,簽證到期之後離境。再重新辦理一年探親簽證到中國,【在中國累計居住五年,每年不低於九個月即可以申請綠卡】
H. 跨國婚姻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
1.外國人一方需要提供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2.其他學生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再婚者需提供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
3.雙方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4.外國人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以及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有關機關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證明。
5.詢問雙方是否自願、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6.對於符合條件的當場准予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咐物好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螞伍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衡鉛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I. 中國人去菲律賓和菲律賓女人結婚需要的文件
你需要准備以下的材料:
護照
出生證明
無犯罪證明
單身證明
以上材料需要你在當地的公證處公證,然後再到中國外交部和菲律賓大使館進行認證,因為菲律賓是雙認證國家(這個一般當地的外事機構都有專責的,他們會幫你郵寄處理,而不需要你親自去做,但是原始證明和公證是你自己去做)。這些准備好了,你就可以帶著來菲律賓,在菲律賓注冊結婚了。不過善意提醒一下哦,菲律賓是不準許離婚的國家。
如果是菲律賓人來中國結婚,她准備的東西一樣,只是同樣的一套東西在菲律賓辦理。
有事找巔峰
J. 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一、中國人與外國人結婚要什麼材料?
1、中國內地居民和外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提供的手續是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對方要提供有效護照,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駐華領事館出具的當事人無配偶的證明。准備好這些手續以後,可以直接到自己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領結婚證。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4)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要什麼證件?
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主要有該外國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經過其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或者使領館認證的無配偶證明。其與之結婚的中國公民需要身份證、戶口簿、單身證明以及與該外國人無血緣關系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