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拿一個成年人的角度來看《掃毒2》的結局,為什麼劉德華死了
[摳鼻]深層觀影,肥貓才是幕後最大的毒販,但是他不吃窩邊草,具體販毒地點是歐洲,荷蘭是大本營,這就是華仔為什麼能調動境外兄弟過來清場,而香港四大毒販毫無反抗能力的原因,從華仔境外兄弟武裝和配合協調和港島毒販壓根不是一個層級,這證明在歐洲經常和當地頌孝態黑幫火拚才能培養這樣的戰術小隊,包括醫院救人一邊倒屠殺和直升機安排飛公海以及飛機上中槍兄弟說洗白,注意不是金盆洗手,古仔葬禮對著媒體說華仔帶隊荷蘭9死13傷,都是在告訴你這點,古仔外號地藏,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暗喻是警方卧底,警察泳池保護古仔,護送古仔離境,包括警方對港島四大毒販瞭若指掌了資料庫都證明了這點,華仔後來進入金融業其實就是幫肥貓洗黑錢,這事只有親侄子能放心,開頭台詞告訴你了,他是你叔叔,你永遠不可能忤逆他,上樑不正下樑歪,後來華仔娶了嘉欣金融行業精英,但華仔卻是主席,以及華仔公開承認嘉欣是老師,嘉欣點評華仔有天分,問題就出來了,華仔沒有嘉欣天分,那嘉欣慎啟都沒有成主席,華仔怎麼發財成上市主席的,尤其影片開頭華仔家境根本不行,這就證明華仔是在用肥貓的境外毒資在港洗白上市,肥貓一直強調想見見嘉欣,就是想看看這侄子媳婦究竟能不能進入毒販核心,證明華仔涉毒最隱晦的暗線是嘉欣想盡辦法都生不出孩子,唯一私生子丹尼還涉毒在親父眼前墜亡,暗合香港人尊崇的因果報應,即壞事做盡,斷子絕孫,丹尼是在菲律賓染上的毒癮,華仔認為丹尼的死和港島四大毒販東南亞販毒網有關,所以要滅毒清場為兒子報仇,未必沒有清場完畢自己插手的想法,嘉欣調查華仔之後明白他用毒資洗錢,加上丹尼慘死,而自己生不出來認為是報應,所以協議離婚,至於嘉欣慘死有很多暗線,例如毒販兄弟集團復仇,女毒販境外大佬等等,但肯定不是古仔下的手,不然不會接電話反應那麼奇怪,個人傾向於華仔港島清場太多,得罪境外關聯毒販利益,加上上億懸賞過於高調,境外毒販派殺手小隊過來想宰了他,華仔錯以為是古仔下手,華仔一直沒有看穿古仔是卧底,只當他是區域毒販,古仔對華仔大哥是有情義的,一直憤慨華仔不信他砍了他手指,但華仔對古仔是沒情義的,只當他手下,冷酷無情,符合毒販設定,最後古仔了解華仔給了他殺自己的機會,也槍殺了華仔了結恩怨,警察槍殺古仔是因為職位太低,無法得知古仔卧底身份,在太平紳士和毒販之間不難選擇,最後警察賬戶里的錢是古仔給的,華仔夫婦已經有戒毒基金會了,最意味深長的2個鏡頭一是嘉欣聽古仔說華仔涉毒涉黑情緒激動要告古仔,二是華仔在丹尼死後瞬間能控制情緒,只有在見丹尼的時候有過 情感 流露野源,證明華仔很會偽裝,包括對嘉欣撒謊,警察說他偽君子都是提示,但是華仔究竟在不在乎唯一私生子丹尼,港島如此慘烈清場足以說明一切,最後華仔瀕死幻想就是一家三口,足以證明親情在他心中的地位!幼年越缺什麼,長大以後越想擁有什麼!
《掃毒2》中劉德華飾演的余順天最後的死亡其實從電影一開始開始就已經註定了。
從電影角度而言,掃毒2是一部以 禁毒為題材的商業類型片,
所以不管過程(劇情)怎麼樣,掃毒行動必然成功,代表罪惡的一方也必定被正義的一方所消滅,
那麼問題來了: 毒販地藏的死亡無可厚非,可余順天是以何種「身份」死亡呢?
如果你足夠細心,就會發現電影海報文案的劇透爆點是: 以毒攻毒 ,
導演編劇的直白已經很明顯的將他們的意圖說清楚了,
第二個「毒」字代表的是受到攻擊的毒販地藏,第一個」毒「」字,自然也就是「天地對決」這個大看點中帶「天」字的余順天,
余順天和地藏的同歸於盡,在劇中是彰顯正義的重要鏡頭 ,所以觀眾對於他的死毫不意外。
可是為什麼余順天被冠以「毒」字作為商業巨子之外第二重「身份」的屬性?
如果看過《掃毒2》的觀眾就會有一個清楚的認知:
余順天的人生一片悲涼,他的憤怒「理所當然」,他對毒販的「狠毒」是對殘酷人生最真實的反饋。
爺爺吸鴉片父親嗑毒品,直系親人因毒而亡,所以對毒品深惡痛絕,
然而從小就有涉黑的污點身份,這為之後余順天的暴戾行事作派埋下伏筆 ,(他對待毒販是態度有太多的江湖匪氣)
余順天有一個撫養他長大的南叔,是他特別敬重的人,是他從小到大不曾忤逆過的長輩,
還有一位交情頗深,彼此之間保持二十幾年兄弟情誼的「同事」地藏,
在身不由己的執行家法過程中,釀成誤會兄弟斷其手指的「大錯」,最終導致「天地對決」悲劇的發生,
棄「黑」從商之後,通過自身努力和妻子的幫助下,成為有著「財術天王」之稱的商業巨子,
可惜私人生活並不如意,妻子非常優秀彼此非常恩愛,但妻子隱瞞自己患有無輸卵管阻塞懷孕幾率很小的事實,導致兩人一直沒有小孩,
好在老天開眼,患癌症的前女友寫信告訴他,在離開他之前懷了他的骨頭,出生後取名叫丹尼,可惜已經染上毒癮,
當余順天想要接兒子感受父子親情的時候,卻親眼目睹兒子服毒生幻墜樓而亡,這么沉重的打擊讓余順天更加仇視毒販,厭惡毒品
之後與妻子鄒文鳳離婚,卻還是連累她被毒梟地藏派來的殺手槍擊身亡,這讓余順天萬念俱灰,感到憤怒異常,
這些因素的累積疊加,終於塑造出一個對毒販「無比狠毒」並願傾其所有滅毒成仁的余順天,
他下定決心憑自己的力量繞過法律私下裁決毒販,他的極端反毒行為甚至成為危害 社會 公共安全的隱患,
所以余順天是一個間接被毒品逼瘋的「惡人」, 盡管他並沒有沾毒,反而從始至終都在反毒,
但是在公民心中絕不能容忍一個被「黑化」的余順天來主持正義,「黑」就是「白」的對立面, 余順天可以說是死在觀眾非黑即白的是非觀里頭 ,
無論他的本意和初衷如何,都已經不符合大眾對維護法紀主張正義的「英雄」定義,何況他還是知法犯法,
通俗點來說, 觀眾覺得身有污點,無視法律,被仇恨蒙蔽雙眼的余順天「該死」,
所以余順天的死是上合天理下順民意的事情,
他的「被」死亡是導演示意觀眾「多關注」的友情卡,所以在站在導演編劇的角度來說,余順天的死亡價值是「功德無量」的,
編劇其實在余順天的名字上也有自己的考量和「騷操作」,
順天,順天而為,這個「而為」就是余順天給自己安排的「使命」,除掉香港所有毒販,
「順天除惡」才無愧於編劇在他身上付出的心血,這個的法外裁決的正義身份,是他決定「用生命執法」的自我慰籍,
這也解釋了,余順天毫不惜命跟地藏決斗的事情,畢竟劇中余順天並沒有得絕症,還有能力繼續和毒販「乾耗」下去,卻選擇了迫切的向毒販發起進攻,
而觀眾對余順天在復仇這件事情上的急不可耐有點難以接受,
所幸他的死標志者正義的絕對勝利,毒販地藏和余順天同歸於盡,警察林正風得到懸賞金了,
觀眾也就釋然了,余順天的身死道消絕非導演對觀眾的妥協,
反而說明觀眾和導演還是站在同一地平線,有著相同的價值觀念,畢竟都是希望余順天死去的同類人!
你看,余順天的死亡不是最好的結局嗎?
餘生悲苦難如意,
何不放手滅毒窩,
管它仙人或地藏,
順天除惡解心魔。
對於《掃毒2》的結局只能這樣了,為什麼這么說了,對於地藏來說,不管是最後的死亡,還是被警察逮捕,結果是一樣的。
然而對於余順天來說,他是個亦正亦邪的角色,站住觀眾的角度來看,他類似於梁山好漢里的人物一樣,替天行道,觀眾是不希望最後被逮捕,而站在警察的角度去看,他觸犯法律必須要逮捕他,不管余順天是為民除害也好還是怎麼的,總之是觸犯了法律,即使最後沒有和地藏同歸於盡,也會被警察逮捕的。
所以《掃毒2》的結局是三人對決,最後林正風活了下來,不過最後的結局中林正風沒有起到實質的作用,只能是一個配角的存在。
最後的三方對決應該是余順天和地藏的兩人對決,警察是來打掃戰場,維持秩序的。
有幾個問題沒有太明白!
1,余順天的老婆說他們彼此都不坦白,所以離婚的。但是余除了私生子和曾經是幫會成員,就沒有其他秘密了,那為什麼他老婆還說他們彼此不坦白呢?
2,線人說,有人想做香港最大的毒梟。此時余順天拿一個億殺最大的毒梟,鏟除了Ca姐他們三個以後,就剩地藏了,地藏又拿1.1億出來殺余,so,地藏真的是最大的毒梟?
3,地藏死了,警察親自給他的檔案寫上「死亡」,這個場景有點兒深意。
4,地藏最後地鐵飆車暈過去,幻想出來剁余順天的手指,讓人想到前面的,誰碰毒品我剁誰。以及後來又說,你有沒有想過,是南叔搞錯了?
5,中間不止一次提到過卧底,戲份還挺多的。所以,後面是否暗示著後面還有卧底?
6,余順天老婆要出國的時候,槍戰那場戲,很明顯歹徒打的都是輪胎,沒想殺他老婆。而且後來地藏知道余的老婆死了,是非常詫異的。那麼余的老婆到底是誰殺的?
想到這里,到底誰是好人,誰是壞人?越想越糾結…
這,很多事看破不說破吧,就電影而言,劉德華飾演的余順天和古天樂飾演的地藏最終成了一對冤家。但最早他們是兄弟,兩個人的命運似乎就從余順天砍下地藏三根手指時結下了死結。
地藏因為被冤枉販毒而被余順天砍了三根手指,所以地藏決心做最大的毒品賣家。這時心中滿是對現實的不公和因兄弟的不信任導致的憤恨。電影既然用了這種故事敘事,就證明這兩個人的命運被綁在了一起,後來地藏販毒,余順天成了禁毒主席,更是成了勢不兩立的對頭。
而後,兩人的爭斗一直未能停止,直至到了地鐵隧道中的火並,兩人都被打死,最終同歸於盡。因為兩人曾出同門,因為兩人曾經都不碰毒品,因為兩人因毒品結仇,因為兩人最後成了絕對的對立,有太多瓜葛,所以編劇用了這樣一個結尾,除了殊途同歸外,更是有些天道好輪回的寓意。
從另一個角度講,雖然余順天離開幫會後成了金融翹楚,但在販毒這件事,他為了指使手下人破壞毒販生意,動用暴力甚至殺人,已經凌駕於法律之上,也是一個十足的罪犯。所以結局兩人也必須都得死,否則審片很可能過不了,這也符合壞人都得死的基本設定。
在原來的香港電影中,類似壞人都得死的設定其實是不存在的,但近年來,因為監管越來越嚴,這也是一個必然趨勢。
從余順風懸賞一億港幣抓捕擊殺地藏,就註定了他的結局。
首先現在是法制 社會 ,任何個人都沒有權利去判定另一個人的生與死。一切都應以政府為主導,法律為依據。通過法律的手段去懲誡犯罪,做為公民,我們有義務和責任更好的配合政府,積極響應,盡而可更快更好的打擊犯罪;其次以暴制暴只會更加影響甚至擾亂 社會 治安,個人與政府在處理問題必不一樣。個人更注重目的和結果,盡而導致會涉及到無辜的人及事;而政府就考慮得更全面更完善,有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可以更好的解決問題。以暴制暴,在現實 社會 帶著更多的隱患,諸如曾有報道抓住小偷,打傷、打死小偷等,當事人因處理不當而導致自我也受到法律懲罰的事件,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因個人處理方法的不當,而造成對自身的傷害,得不償失。最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論你的 社會 地位有多高,對 社會 有多大貢獻,都不能因個人英雄主義而去觸犯法律,法律是公正公平的,是維持 社會 和諧發展的基石。
人人守法,人人護法,配合和支持執法部門,共同維持 社會 穩定發展,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相信大家應該記得,電影中有一幕,華仔看電視,電視裡面新上任的菲律賓總統,發表演說,要大力治毒,而現實中的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也確實是這樣做的。
但是,這一行為在國際上,尤其是國際人權組織,飽受爭議。其主要原因就是,菲律賓的治毒行為與電影里劉德華的做法如出一轍(我相信電影的靈感應該也是來源於此)。面對毒販,菲律賓政府毫不留情,甚至法外執法,大量的販毒嫌疑人未經審判就被處決。
鑒於此,電影中劉德華的死,也是表明了電影製作方的態度,毒品雖可惡,但也不支持法外執法。如果劉德華不死,而得善終,極有可能引發部分極端人權組織的不滿,從而引發爭議,這是電影房方不願意看到的。
電影上映當晚就去看了,本人是華仔和古仔的忠實粉絲
㈡ 1971年女子監獄電影叫什麼
《玩偶屋》。
《玩偶屋》是1971年上映的美國、菲律賓動作電影,由Jack Hill執導,Judy Brown 、Pam Grier 、Pat Woodel等主演。
本片講述了紅發女Collier因謀殺指控被判在菲律賓監獄服20年勞役,她與獄友及強壯的黑人女子老大Grier一起越獄的故事。
劇情:
Grier想把Collier作為自己的新寵物,Collier不懼淫威並很快與兇悍卻富於正義感的Bodine(Pat Woodel飾)成為朋友。獨來獨往的金發女Alcott實際上很有心計,一天在勞動時她成功挑釁Grier並將其制服,成了牢房的新老大。
向監獄犯人兜售商品的Harry和Fred是兩個小色狼,Harry垂涎Grier的美色,並答應助其越獄。一天變態女警官把Collier帶走並打算刑訊逼供,眾獄友也被鎖進蒸氣室,被孤立的Grier也想助一臂之力,卻被曾經的跟班割喉慘死。
時間緊迫,Bodine和Alcott等人開始了營救Collier並越獄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