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菲律賓推動南海仲裁的總統是誰
貝尼尼奧·西梅翁·科胡昂科·阿基諾三世(Benigno Simeon Cojuangco Aquino III,1960年2月8日-),菲律賓政治人物,菲律賓前總統。
阿基諾三世1960年生於馬尼拉,出身於政治世家—阿基諾家族,是已故前總統阿基諾夫人的獨子。1998年步入政壇,當選菲律賓國會眾議員,2001年和2004年成功連任。2006年3月起任菲律賓自由黨副主席,2007年5月,阿基諾三世在菲律賓國會中期選舉中當選參議員。2010年6月30日,阿基諾在馬尼拉市黎剎公園基里諾檢閱台正式宣誓就職,成為菲律賓第15任總統。2016年6月30日,卸任總統職務
2012年4月,中菲黃岩島事件爆發後,4月17日,菲律賓外交部長稱「要
南海仲裁庭
和中國一同到國際法院尋求解決途徑」。 阿基諾三世在4月29日5月10日菲方稱美國保證將保護菲律賓在南海免遭任何形式的攻擊,並將繼續尋求將黃岩島問題移交國際法庭。稱相信中國不會對菲動武,5月7日他又變相示弱,建議對南海邊協商邊開發,政治與商業分開。
同年9月,阿基諾三世簽署命令,將包括中國南海部分水域在內的菲律賓群島以西海域命名為「西菲律賓海」,他並且要求所有政府機關、學校此後在文件、課本及國內外往來信件中都必須使用這一名稱。
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提起所謂南海仲裁案。提起仲裁案後,中方堅持不接受、不參與,態度鮮明。阿基諾三世覺得單憑菲律賓無法與中國抗衡,於是一方面在東盟內部挑撥離間、拉攏所謂「聲索夥伴」,另一方面將目光投向了美、日等域外國家。阿基諾三世不滿足於僅僅向美日等國購買艦機等裝備,還與美國簽訂《加強防務合作協議》,向美國開放多個軍事基地,企圖藉此對抗中國。
⑵ 南海仲裁是什麼時候
2013年1月22日。該仲裁庭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登記在PCA的名下。仲裁一結束,該仲裁庭立刻解散。 2016年7月12日,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作出非法無效的所謂最終裁決。對此,中方多次聲明,菲律賓共和國阿基諾三世政府單方面提起仲裁違背國際法,仲裁庭沒有管轄權,中國不接受,不承認。
南海仲裁只是個鬧劇,全世界都應該知道的事:什麼是南海的「自古以來」!「南海諸島自古以來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南海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這句話可不是一句簡單的外交辭令,而是有著眾多中外歷史文獻和考古發現作為證據支撐的。
⑶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確認15項請求中的7項具有管轄權。問菲律賓提出哪15項請求確認哪
菲律賓共提出15項仲裁請求,其請求仲裁庭裁決:
(1) 中國在南海的海洋性權利,如菲律賓一樣,不能超過《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允許的范圍;
(2) 中國主張的對「九段線」范圍內的南海海域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以及「歷史性權利」與《公約》相違背,這些主張在超過《公約》允許的中國海洋權利的地理和實體限制的范圍內不具有法律效力;
(3) 黃岩島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
(4) 美濟礁, 仁愛礁 和渚碧礁為低潮高地,不能產生領海,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並且為不能夠通過先佔或其他方式取得的地形;
(5) 美濟礁和仁愛礁為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一部分;
(6) 南薰礁和西門礁(包括東門礁)為低潮高地,不能產生領海,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但是它們的低潮線可能可以作為分別測量鴻庥島和景宏島的領海寬度的基線;
(7) 赤瓜礁, 華陽礁和永暑礁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
(8) 中國非法地干擾了菲律賓享有和行使對其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生物和非生物資源的主權權利;
(9) 中國非法地未曾阻止其國民和船隻開發菲律賓專屬經濟區內的生物資源;
(10) 通過干擾其在黃岩島的傳統漁業活動,中國非法地阻止了菲律賓漁民尋求生計;
(11) 中國在黃岩島和仁愛礁違反了《公約》下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
(12) 中國對美濟礁的佔領和建造活動:違反了《公約》關於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的規定; 違反了中國在《公約》下保護和保全海洋環境的義務; 構成違反《公約》規定的試圖據為己有的違法行為;
(13) 中國危險地操作其執法船隻給在黃岩島附近航行的菲律賓船隻造成嚴重碰撞危險的行為違反了其在《公約》下的義務;
(14) 自從2013年1月仲裁開始,中國非法地加劇並擴大了爭端,包括:干擾菲律賓在仁愛礁海域及其附近海域的航行權利;阻止菲律賓在仁愛礁駐扎人員的輪換和補充;危害菲律賓在仁愛礁駐扎人員的健康和福利;
(15) 中國應當停止進一步的違法權利主張和活動。
仲裁庭對菲律賓提出的15項仲裁請求中的3、4、6、7、10、11、13項具有管轄權,保留其它項請求至審議實體問題階段再予以考慮。
⑷ 南海仲裁結果
法律分析:海牙法庭對南海仲裁案作出裁決,指在九段線內,中國沒有「歷史權利」宣稱主權。
該案由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仲裁,菲律賓稱中國在南海區域的活動違反了國際法。
中國宣稱擁有南海島礁和島嶼90%的主權。但其它國家也宣稱對其擁有部分主權。
中方此前宣稱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不承認、不執行仲裁結果。
這項裁決具有約束力,但沒有執行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二條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