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菲律賓首都
菲律賓首都是馬尼拉,馬尼拉建在巴石河兩岸。馬尼拉是菲律賓的首都城市和最大的港口,位於菲律賓最大島嶼-呂宋島馬尼拉灣東岸,也稱「小呂宋」。
河流把城市分成兩大部分,14個區中7個區在巴石河北岸,6個區在南岸。城區被分成兩部分,河上6座橋梁把城市南北兩部分連結起來。1976年11月,菲律賓政府決定把馬尼拉、奎松、卡洛奧坎、帕薩伊4個市和馬卡蒂等17個市鎮,組成馬尼拉大都會,即國家首都大區。
馬尼拉歷史沿革
1571年,西班牙殖民者黎蓋斯比從馬尼拉登陸,入侵並佔領了菲律賓,然後在馬尼拉市中心的巴石河南岸建立了城堡和炮台。自那時起,這里便成了西班牙殖民統治當局的首府。
1898年,美國人打進馬尼拉,取代了西班牙對菲律賓的統治,隨後又征服了附近的尼格羅族,把四周的鄉鎮和地區並入馬尼拉,使馬尼拉逐漸擴大。1901年7月31日,馬尼拉被辟為菲律賓特別城市,成了美國統治菲律賓的基地。從此,巴石河北岸的商業區內,大銀行、大公司、大飯店等高樓大廈拔地而起。
1942年,日本取代了美國在菲律賓的位置。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馬尼拉遭到嚴重破壞,城堡要塞周圍的建築物全部被炮火摧毀。
1946年7月4日,菲律賓正式獨立,將馬尼拉定為首都。
Ⅱ 菲律賓和泰國的民主政治特點.
菲律賓是議會總統制國家。
泰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
下面是兩個國家政治制度的詳細敘述:
菲律賓:
阿羅約總統執政以來,致力於消除貧困,發展經濟。政府出台多項措施,推動國內和平進程,打擊恐怖主義、整頓社會治安,旨在重建社會穩定與秩序。
2004年是大選年,國內局勢復雜因素較多。1月,"新人民軍"多次向政府軍發動武裝襲擊。軍方宣布全國軍隊處於警戒狀態。5月,菲全國大選在總體平和有序的氣氛中進行。6月,國會兩院宣布執政聯盟候選人勝選。7月,國會選舉。8月,阿羅約總統宣布菲處於"財政危機"。11月,阿羅約總統發表聲明,菲已擺脫財政危機。阿羅約連任後,將工作重點轉向鞏固政權、發展經濟、促進民族和解等方面,加強了執政地位,順利完成了內閣改組。
在推進國內和平進程方面,政府與各反政府武裝進行多輪和談,同時加大打擊恐怖主義力度。菲穆斯林領導人重申對阿呼籲國家團結、民族和解的支持。國內政局總體繼續保持穩定。
【憲法】
獨立後共頒布過三部憲法。現行憲法於1987年2月2日由全民投票通過,由阿基諾總統於同年2月11日宣布生效。該憲法規定: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政體;總統擁有行政權,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6年,不得連選連任;總統無權實施戒嚴法,無權解散國會,不得任意拘捕反對派;禁止軍人干預政治;保障人權,取締個人獨裁統治;進行土地改革。
【議會】
稱國會。最高立法機構,由參、眾兩院組成。參議院由24名議員組成,由全國直接選舉產生,任期6年,每三年改選1/2,可連任兩屆。眾議院由250名議員組成,其中200名由各省、市按人口比例分配,從全國各選區選出;25名由參選獲勝政黨委派,另外25名由總統任命。眾議員任期3年,可連任三屆。本屆國會於2004年7月選舉產生。德里隆(Franklin M. DRILON)和德貝內西亞(Jose de VENECIA Jr.)繼上屆後再次當選參、眾議長。
【政府】
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本屆內閣於2004年8月組成,此後略有調整。目前,內閣成員24名:副總統諾利·德卡斯特羅(Noli de CASTRO),文官長埃杜阿多·埃米爾塔(Eardo ERMITA),外交部長阿爾韋托·羅慕洛(Alberto ROMULO),財政部長凱撒·普里斯馬(Cesar V. PURISIMA),司法部長勞爾·岡薩雷斯(Raul GONZALES),農業部長黃嚴輝(Arthur C. YAP),國防部長阿維利諾·克魯茲(Avelino CRUZ),貿易與工業部長胡安·聖托斯(Juan V. SANTOS),公共工程與公路部長弗洛倫特·索里奎茲(Florante SORIQUEZ),教育文化與體育部長佛羅倫西奧·阿巴德(Florencio ABAD),勞工與就業部長帕特里莎·桑托·托馬斯(Patricia Santo THOMAS),社會經濟計劃部長羅慕洛·奈利(Romulo NERI),衛生部長曼努埃爾·戴里特(Manuel M. DAYRIT),土地改革部長萊納·維拉(Rene VILLA),內務與地方政務部長安吉洛·雷耶斯(Angelo REYES),環境與自然資源部長米歇爾·迪范瑟(Michael DEFENSOR),交通與通訊部長雷恩德洛·門多薩(Leandro R. MENDOZA),社會福利部長科拉松·索利曼(Corazon Juliano N. SOLIMAN),預算與管理部長艾米利亞·本科丁(Emilia BONCODIN),科技部長埃斯特萊拉·阿拉巴斯特羅(Estrella ALABASTRO),旅遊部長約瑟夫·杜蘭諾(Joseph Ace DURANO),能源部長拉斐爾·洛提拉(Raphael P. M. LOTILLA),新聞部長伊格納西奧·布涅(Ignacia "Toting" BUNYE)。
【行政區劃】
全國劃分為呂宋、維薩亞和棉蘭老三大部分。截止2004年底,全國設有首都地區、科迪勒拉行政區、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等17個地區,下設79個省和117個市。
【司法機構】
司法權屬最高法院和各級法院。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和14名陪審法官組成,均由總統任命,擁有最高司法權;下設上訴法院、地方法院和市鎮法院。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希拉里奧·戴維德(Hilario G. DAVIDE Jr.)。檢察工作由司法部檢察長辦公室負責,總檢察長里卡多·加維斯(Ricardo GALVEZ)。
【政黨】
有大小政黨100餘個,大多數為地方性小黨。主要政黨有:
(1)基督教穆斯林民主力量黨(LAKAS-CMD):執政黨,也是最大政黨,系前總統拉莫斯於1991年底創立,由人民力量黨、全國基督教民主聯盟、菲律賓穆斯林民主聯盟、團結黨等整合而成。主張實行兩黨制,通過修憲擴大地方政府權力,改革選舉制度,將總統任期六年一屆修改為四年一屆,可連任兩屆;主張通過談判實現民族和解,促進社會穩定。經濟上重視農業發展,增加就業,扶助貧困,加快私有化進程;倡導經濟外交,奉行開放政策。1992年該黨在大選中獲勝,成為執政黨。1998年大選中敗於菲律賓民眾奮斗黨聯盟。2001年阿羅約就任總統後,該黨成為執政聯盟的核心。2002年10月,該黨針對2004年大選,對執政聯盟進行再次整合改組。該黨全國主席是阿羅約總統,總裁是眾議長德貝內西亞。
(2)民族主義人民聯盟(NPC-Nationalist People's Coalition),是前總統埃斯特拉達的執政黨聯盟-民眾奮斗黨(LAMP)成員之一。2000年10月,埃被彈劾後,該黨成為獨立黨派。現為眾議院第二大黨。該黨支持修改憲法。為防止總統權力過大,主張實行議會制政體及實行兩黨制,支持加快國有企業私有化。該黨總裁是前眾議員聖胡安(Frisco F. SAN JUAN)。
(3)摩洛民族解放陣線(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簡稱摩解):南部穆斯林武裝組織。1968年創立,旨在棉蘭老地區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1987年南部各省舉行公投,建立由棉蘭老島四省組成的"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ARMM),密蘇阿里任主席。1996年,政府與摩解達成和平協議。2001年,密蘇阿里與阿羅約政府發生利益沖突,其支持者於11月在霍洛島發動武裝叛亂。政府迅速平叛,宣布密犯有叛亂罪。摩解另一派系的領導人胡安任該黨主席。密潛逃至馬來西亞沙巴,被馬政府逮捕並於2002年1月引渡回菲。
(4)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簡稱摩伊解):菲最大的穆斯林反政府組織。現有武裝力量12500人,主要活躍在棉蘭老島。1978年,以哈希姆·薩拉馬(Hashim SALAMAT)為首的強硬派從摩解脫離後建立。2003年薩馬拉特去世後,穆拉特(Al Haj Ebrahim MURAD)任主席。主張建立獨立的伊斯蘭國家,堅持武裝斗爭。摩伊解與政府雖多次簽署停火協議,但均未能得到有效執行。2000年4月摩伊解與政府沖突升級為"全面戰爭",摩伊解的營地被政府軍全部攻佔,其武裝力量潰散後,繼續以小股武裝襲擊政府軍和民用設施。自2001年開始,阿羅約政府與摩伊解重開和談,並曾簽署停火協議與和平協議,但雙方武裝沖突仍時有發生。2003年,南部地區發生多起恐怖爆炸案件,政府認為是摩伊解所為,宣布通緝其主要領導人,威脅要將摩伊解列為恐怖組織。此後,在馬來西亞協調下,雙方進行多次非正式會談,迄無明顯進展。
(5)菲律賓共產黨(Communist Party of the Philippines):成立於1930年,1967年發生分裂。1968年,在何塞·西遜(Jose SISON)主持下進行改組重建,此後發展迅速,20世紀80年代中期黨員達到3萬多人。主張通過武裝斗爭和建立統一戰線,奪取國家政權。1969年,菲共在中呂宋建立新人民軍,開展武裝斗爭。新人民軍現有1.1萬人。菲政府自1993年起與菲共舉行和談,使菲共成為合法政黨。雙方時談時戰,迄未達成實質性和平協議。"9·11事件"後,菲政府對新人民軍採取了強硬措施,包括軍事打擊。2002年,菲政府將新人民軍宣布為恐怖組織,並促使美國和歐盟也將新人民軍列為國際恐怖組織,凍結其海外資產。菲共與政府關系破裂,雙方和談停頓。2003年底,菲政府與菲共領導的全國民主陣線在挪威奧斯陸進行兩次非正式接觸,並於2004年2月重啟和談。菲共提出希望菲政府敦促美政府將其從恐怖組織中除名。美方明確拒絕,並要求菲共先承諾停止一切恐怖活動。
其它政黨有自由黨(Liberal Party)、民主行動黨(Aksyon Demokratiko)、地方發展優先黨(Promdi-Probinsiya Muna Development lnitiative)、改革黨(Reporma)、民主戰斗黨(LDP-Lanban ng Demokratikong Pilipino)、民族黨(Nationalista Party)等。
泰國:
實行君主立憲制。國王普密蓬·阿杜德是國家元首、武裝部隊最高統帥。1946年6月9日繼位,是當今世界在位最久的君主。
二戰後,軍人集團長期把持政權,局勢動盪。上世紀90年代軍人淡出政壇後,政壇黨派林立,紛爭不斷,政府更迭頻仍。
2001年,電訊業巨子塔信創建泰愛泰黨,在大選中贏得下議院過半席位,組閣執政。2005年2月,泰愛泰黨在大選中贏得下議院500個議的席中377席,塔信蟬聯總理。
2005年9月起,泰社會掀起「反塔」運動,政局出現動盪。為緩解政治壓力,塔信於2006年2月解散議會,提前舉行下議院選舉,政府轉為看守內閣。泰愛泰黨在4月的大選中再次贏得過半選票,但因三大反對黨--民主黨、泰國黨、大眾黨抵制大選,導致國會無法在憲法規定時間內成立。5月8日,憲法法院裁定4月大選中存在違憲問題,宣布選舉結果無效。9月19日,以陸軍司令頌提為首的「行政改革委員會」發動軍事政變,廢除1997年憲法,解散國會、內閣,接管政權。10月1日,普密蓬國王御准臨時憲法,任命原樞密院大臣素拉育·朱拉暖出任新總理,8日御准新內閣,12日御准立法議會,代行國會職責。政變發生後,他信旅居海外,宣布辭去泰愛泰黨黨首職務,退出政壇。2007年末,由他信親信沙馬·順達衛領導的人民力量黨在泰國大選中勝出,沙馬·順達衛成為泰國新任總理。
【憲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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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憲法為臨時憲法,於2006年10月1日獲普密蓬國王御准頒布實施。分為國王、公民權利、自由與義務、議會、內閣、法院、新憲法制定、全國大選等39條。
【議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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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稱立法議會。2006年9月19日,泰「行政改革委員會」發動軍事政變,宣布暫時接管國家行政權力,廢除1997年憲法,解散看守政府和國會。10月1日,普密蓬國王御准臨時憲法。11日根據臨時憲法任命242名立法議會議員,25日任命米猜·雷初攀為立法議會主席,乍蘭·軍拉瓦尼上將、普乍尼·塔納瓦拉尼(女)為副主席。2007年末,由他信親信沙馬·順達衛領導的人民力量黨在泰國大選中勝出,沙馬·順達衛成為泰國新任總理(兼任防長),新一屆36人內閣名單已由普密蓬國王批准通過。
立法議會現代行國會職責,下設24個專門委員會,主要負責審議制定有關法律文件,對政府政策和工作進行監督。立法議會主席兼任國民大會主席,有權任命200名制憲會議委員。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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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一名總理和不超過35名部長組成。
現政府於2006年10月成立。34位閣員名單如下:總理素拉育·朱拉暖(Gen.Surayud Chulanont)、副總理科實·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副總理派汶·瓦塔納西里他(Mr.Paiboon Wattanasiritham)、國務部長坤仁提帕瓦迪·梅莎宛(Kunying Dhipavadee Meksawan)、國務部長提拉帕·社裡朗訕(Mr. Thirapat Serirangsan)、國務部長巴實·科威拉軍(Mr. Prasit Kovilakool)、國防部長汶洛·頌塔上將(Gen. Boonrod Somtad)、財政部長察隆頗·素桑甘(Mr.Chalongphob Sussangkarn)、財政部副部長頌邁·帕實(Mr.Sommai Phasee)、外交部長尼特·披汶頌堪(Mr. Nitya Pibulsonggram)、外交部副部長雄威倪·孔詩里(Mr. Sawanit Kongsiri)、旅遊和體育部長素威·耀瑪尼(Mr. Suwit Yodmanee)、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長派汶·瓦塔納希里探(Mr. Paibool Wattanasiritham)、社會發展和人類安全部副部長蓬得·炳巴提(Mr.Poldej Pinprateep)、農業與合作部長提拉·素達布(Mr. Thira Sutabot)、農業與合作部副部長隆叻·伊沙朗軍·納·阿育他耶(Mr. Rungruang Isarangkura Na Ayuthaya)、交通部長提拉·浩乍侖上將(ADM. Thira Hao-Charoen)、交通部副部長訕盛·翁猜務(Mr. Sansern Wongcha-um)、自然資源和環境部長格森·沙尼翁·納·阿育他耶(Mr. Kasem Sanitwong Na Ayuthaya)、信息技術和通訊部長西提猜·頗凱烏東(Mr. Sitthichai Pokai-udom)、商業部長格蓋·吉拉派(Mr. Krirkkrai Jeerapath)、商業部副部長奧拉努·歐沙塔暖(Mrs.Oranuj Osatananda)、能源部長比亞沙瓦·阿瑪拉南(Mr. Piyasvasti Amranand)、內政部長阿里·翁阿拉亞(Mr. Aree Wongsearaya)、內政部副部長班雅·占塞納(Mr. Bunyat Junsena)、司法部長禪猜·里奇吉塔(Mr. Charnchai Likhitjitta)、勞工部長阿派·占塔納尊格(Mr. Apai Chandanachulaka)、文化部長坤仁凱西·西阿倫(Khunying Khaisri Sri-aroon)、科技部長勇育·育塔翁(Prof.Dr. Yongyuth Yuthawongs)、教育部長威集·西沙安(Mr. Wijit Arisa-an)、教育部副部長瓦拉功·訕郭社(Mr.Varakron Samakses)、衛生部長蒙空·納·宋卡(Mr. Mongkol Na Songkhla)、衛生部副部長莫拉哥·功格社(Mr.Morakot Kornkasem)、工業部長科實·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工業部副部長比亞布·春威占(Mr. Piyabutr Cholvijarn)。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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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全國共有76個一級行政區,其中包括75個「府」(changwat)與直轄市的首都——曼谷。這76個行政區一般被劃分為5個主要地區,包括北部、東北部、東部、中部與南部地區,每個府都是以其首府(mueang)作為該府的命名。在府底下,又有更小的次級行政區劃,稱為「區」(amphoe)與「次區」(king amphoe),根據2000年時的統計,泰國全國共有795個區與81個次區。至於首都曼谷的次級行政區則與各府的次級行政區在命名上有點出入,稱為「khet」總數達50個。
北部地區
清邁府(Chiang Mai)
清萊府(Chiang Rai)
甘烹碧府(Kamphaeng Phet)
南邦府(Lampang)
南奔府(Lamphun)
湄宏順府(Mae Hong Son)
北欖坡府(Nakhon Sawan)
楠府(Nan)
拍天府(Phayao)
碧差汶府(Phetchabun)
披集府(Phichit)
彭世洛府(Phitsanulok)
帕府(Phrae)
素可泰府(Sukhothai)
來興府(Tak)
烏泰他尼府(Uthai Thani)
程逸府(Uttaradit)
東北地區
安納乍能府(Amnat Charoen)
武里喃府(Buriram)
猜也賁府(Chaiyaphum)
加拉信府(Kalasin)
坤敬府(Khon Kaen)
黎府(Loei)
嗎哈沙拉堪府(Maha Sarakham)
莫拉限府(Mukdahan)
那空拍儂府(Nakhon Phanom)
呵叻府(Nakhon Ratchasima)
廊磨喃蒲府(Nong Bua Lamphu)
廊開府(Nong Khai)
橫逸府(Roi Et)
色軍府(Sakon Nakhon)
四色菊府(Si Sa Ket)
素輦府(Surin)
烏汶府(Ubon Ratchathani)
莫肯府(Udon Thani)
益梭通府(Yasothon)
東部地區
北柳府(Chachoengsao)
尖竹汶府(Chanthaburi)
春武里府(Chon Buri)
巴真府(Prachin Buri)
羅勇府(Rayong)
沙繳府(Sa Kaeo)
桐艾府(Trat)
中部地區
紅統府(Ang Thong)
大城府(又稱為阿如他耶,Phra Nakhon Si Ayutthaya)
曼谷(Bangkok,又稱為Krung Thep Maha Nakhon,為一直轄市)
猜納府(Chai Nat)
北碧府(Kanchanaburi)
華富里府(Lop Buri)
坤西育府(Nakhon Nayok)
佛統府(Nakhon Pathom)
暖武里府(Nonthaburi)
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
佛丕府(Phetchaburi)
班武里府(Prachuap Khiri Khan)
叻丕府(Ratchaburi)
北欖府(Samut Prakan)
龍仔厝府(Samut Sakhon)
夜功府(Samut Songkhram)
北標府(Saraburi)
信武里府(Sing Buri)
素攀府(Suphan Buri)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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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大陸法系,以成文法作為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司法系統由憲法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軍事法院構成:
憲法法院主要職能是對部分議員或總理質疑違憲、但已經國會審議的法案及政治家涉嫌隱瞞資產等案件進行終審裁定,以簡單多數決定裁決結果。由1名院長及14名法官組成,由上議院議長提名呈國王批准,任期9年。
行政法院主要審理涉及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及地方政府間或公務員與私企間的訴訟糾紛。行政法院分為最高行政法院和初級行政法院兩級,並設有由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和9名專家組成的行政司法委員會。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的任命須經行政司法委員會及上議院同意,由總理提名呈國王批准。
軍事法院主要審理軍事犯罪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
司法法院主要審理不屬於憲法法院、行政法院和軍事法院審理的所有案件,分最高法院(大理院)、上訴法院和初審法院三級,並設有專門的從政人員刑事廳。另設有司法委員會,由大理院院長和12名分別來自三級法院的法官代表組成,負責各級法官任免、晉升、加薪和懲戒等事項。司法法院下設秘書處,負責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政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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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6年12月,共有44個政黨在選舉委員會登記注冊。主要政黨有:
1、泰愛泰黨(THAI RAK THAI PARTY)。1998年7月24日成立。代黨首乍都隆·采盛。秘書長素立亞·曾隆樂吉。執委61人。在全國設有10個黨部。黨員1439,4404人。
2、民主黨(DEMOCRAT PARTY)。1946年4月6日成立。黨首阿披實·威差奇瓦。秘書長素帖·特素班。執委49人。在全國設有194個黨部。黨員407,4792人。
3、泰國黨(CHARTTHAI PARTY)。1982年7月8日成立。黨首班漢·信拉巴阿差。秘書長巴帕·普素圖。執委49人。在全國設有14個黨部。黨員260,0731人。
4、大眾黨(MAHACHON PARTY)。1998年2月10日成立(原名公民黨,2004年7月19日改為現名)。黨首沙南·卡鍾巴薩。秘書長汶樂·蓋布希。執委34人。在全國設有10個黨部。黨員230,4324人。
5、皇家人民黨(ROYAL PEOPLE PARTY)。2006年1月10日成立。黨首沙諾·天通。秘書長素拉蓬· 宋威瑟。執委7人。黨員19萬人。
Ⅲ 菲律賓特區政府在哪
馬尼拉,是菲律賓的首都城市和最大的港口,位於菲律賓最大的島嶼-呂宋島馬尼拉灣的東岸,也稱「小呂宋」,瀕臨天然的優良港灣——馬尼拉灣。
更多菲律賓特區的詳細介紹請參考:http://www.tiecou.com/853.html
Ⅳ 菲律賓是什麼時候建國的
菲律賓的獨立建國一波三折,從 1899 年到 1946 年,經過非常多的事件和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才從美西戰爭後美國的佔領地獨立成為一個主權國家。
1898 年美西戰爭後,菲律賓島上就有民族主義者 E. Aquinaldo 建立政府,並宣布菲律賓獨立。但是,在西班牙與美國的默契下,美軍登陸菲律賓並進入馬尼拉,宣布建立軍事政府。此時,菲律賓的政府還通過自己的憲法。 (注意這時候有兩個政府。)
經過美西戰爭的 1898 年 12 月 10 日《巴黎和約》西班牙正式將菲律賓割讓給美國,美國則給西班牙兩千萬美元做為賠償。 (照說,簽訂和平條約之後應該從軍事佔領階段進入友好佔領階段,但因為菲律賓國內尚有不一樣的武裝反對勢力,所以,軍事佔領階段尚未結束,此點和日本佔領台灣一樣,要經過樺山資紀的一段「平亂」階段,也像極了 1947 年台灣的二二八與其後的軍事鎮壓動亂。)
1899 年 E. Aquinaldo 公布憲法,建立菲律賓共和國,並就任首任總統。這時候,美國與菲律賓正式爆發武裝沖突。 (在戰爭法來看,就是佔領軍事政府平定佔領區的叛亂政府,在國內法層次來看,就是外國武力干涉住民自決的建國。)
後來美軍在「平定叛亂」中獲勝。
1901 年 3 月 2 日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有結束菲律賓軍事政府的權力 (當時美國也正在建立其領土憲法性法源) 。
美國軍事佔領區進行民選首長, 1901 年美國總統任命首任菲律賓民政總督,正式開啟民政治理階段。然後,美國國會通過法案,賦予菲律賓人與美國人同等的權利法案。
1907 年 7 月 30 日美國舉辦菲律賓的議會選舉。後來 1916 年 8 月 29 日美國國會通過,總統簽署著名的《鍾斯法案》 (Jones Act) 。美國通過《鍾斯法案》時說:美西戰爭並無擁有菲律賓,只想菲律賓建立穩定政府之後即撤出。
1919 年菲律賓人民到美國國會游說已經准備好獨立,菲律賓國會也通過相似宣言。
1934 年美國國會通過著名的《泰丁斯-麥克杜飛法案》 (Tydings-McDuffie Act) ,詳細規定菲律賓獨立步驟。
菲律賓人選舉制憲代表,起草憲法草案,通過憲法草案。美國總統簽署此憲法草案。菲律賓舉行公投,批准此憲法,之後 1935 年選舉首任總統 (任期六年) , 1935 年 11 月 15 日成立菲律賓國協。 1941 年 11 月 11 日選舉第二任總統。
後來出現憲法修正草案,也經過上述繁復程序,最後由美國總統批准然後公投通過。
1942 年 1 月 3 日,日本佔領菲律賓,麥克阿瑟和菲律賓政府 (總統、副總統) 撤出。
「 (麥克阿瑟的 I shall return ,以及戰爭後期美國陸海軍所謂的爭論是攻佔菲律賓或攻佔台灣的爭議。原本決議依據海軍意見來攻佔台灣,但在麥克阿瑟與羅斯福一席密談之後,決策逆轉。其實,雖不知麥克阿瑟說什麼,但是基於美國總統保護「領土」的憲法責任,跳過菲律賓恐有憲法職責上疑慮,而麥克阿瑟的 I shall return ,顯然具有憲法責任的意義。同時,陸軍也較海軍更明白「佔領法」,雖然海軍也懂戰爭 (海戰) 法。」
日本的佔領,也遵照佔領法實施戒嚴與軍事管理。
1943 年 6 月日本實施制憲會議,研擬憲法草案, 1943 年 10 月菲律賓第二共和。
此時美國國會決議延長流亡美國的菲律賓正副總統任期。後來美國國會授權美國總統在 1946 年 7 月 4 日宣布菲律賓獨立。 (注意:菲律賓獨立不是由菲律賓宣布,而是由美國宣布,美國並邀請世界各國承認菲律賓獨立。)
1945 年美軍奪回菲律賓,太平洋戰爭結束。 1946 年 4 月 23 日舉行總統大選,進而美國於 1946 年 7 月 4 日正式宣布菲律賓獨立。
Ⅳ 菲律賓共和國的政治:
實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政體。總統內閣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擁有行政權,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六年,不得連任,總統無權實施戒嚴法,無權解散國會,不得任意拘捕反對派;禁止軍人干預政治;保障人權,取締個人獨裁統治;進行土改。國會是最高的立法機構,由參眾兩院組成。最高法院擁有立法權。
Ⅵ 菲律賓的國家性質
菲律賓共和國(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國家性質】從1946年擺脫美國殖民統治之後,成為民主共和國。
【國家結構形式】實行總統制。總統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兼武裝部隊總司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Ⅶ 菲律賓有多少人口省表示什麼行政機構
馬來族佔全國人口的85%以上,包括他加祿人、伊洛戈人、邦班牙人維薩亞人和比科爾人等;少數民族及外來後裔有華人、阿拉伯人、印度人、西班牙人和美國人;還有為數不多的原住民。有70多種語言。國語是以他加祿語為基礎的菲律賓語,英語為官方語言。國民約84%信奉天主教,4.9%信奉伊斯蘭教,少數人信奉獨立教和基督教新教,華人多信奉佛教,原住民多信奉原始宗教。人口9220萬。
菲律賓全球人口最多的20個國家之一,也是東南亞地區人口增長率最高的國家。2010年底菲律賓人口數量達9,401萬。菲律賓人口委員會執行主任托馬斯·歐西亞斯說,菲律賓每年出生大約200萬人,2011年底全國總人口將達到9,580萬人,人口增長率約2.04%,與1.04%的理想增長率相差甚遠。在菲律賓,一對夫妻生育三、五個孩子相當平常,在商場里常能看到一對夫婦拖著一大群孩子逛街的情景。而未婚生育、低齡生育的現象也不罕見。
菲律賓的行政區劃簡介
菲律賓是群島國家,有7,107個島嶼,有名字的2,100多個,有人居住的1,000多個,面積30萬平方公里,人口6,861萬多(人口均為1995年統計數字,下同)。菲律賓有16個行政區、78個省、25個高度城市化市、57個普通市,1,525個社鎮,41,936個區鄉。
1、菲律賓的行政區(Region)
菲律賓人通常將全國分成三大部分:呂宋、維薩亞、棉蘭佬,菲律賓政府為了中央政府管理的方便和需要,則把全國78個省劃成16個行政區:首都區、山脈區、伊洛戈區、卡加顏河谷區、中呂宋區、南他加祿區、比科爾區、西維薩亞區、中維薩亞區、東維薩亞區、西棉蘭佬區、北棉蘭佬區、南棉蘭佬區、中棉蘭佬區、卡拉加區、穆斯林棉蘭佬自治區。每個行政區由三至十個省組成;首都區又稱為大馬尼拉區,由17個市鎮組成。中央政府的21個部及委、署、局在各行政區設辦公室(根據各部業務需要,有的還在省里設辦公室),管理有關國計民生的重大事務,協調各省市的關系。每個區成立行政區發展理事會,成員由各省省長、高度城市化市市長(有的區包括普通市市長)、各部及委、署、局駐行政區辦公室主任組成。菲總統也在各行政區委任一名總統特別助理負責了解本地區的情況,並向總統匯報。
2、菲律賓的省
菲律賓《1991年地方政府法》規定:人口25萬、財政收入連續2年超過2,000萬比索(以1991年不變價格計算,下同)、土地面積2,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某一地區,經申請批准,可劃分出來成立省。但在該法頒布之前成立的省有不少未達到這些要求,有幾個省(如巴塔內斯、卡米京、錫基霍爾)人口不到10萬,面積不足500平方公里。菲律賓人口最多的省是宿務省,2,921,145人,其次為西內格羅斯省,2,436,186人;面積最大的省是巴拉望省,14,896平方公里,其次為伊薩貝拉,10,664平方公里。最小的省是巴塔內斯省(Batanes),只有14,180人,209平方公里。
3、菲律賓的高度城市化市
《1991年地方政府法》規定,人口20萬、上一年財政收入5,000萬比索以上,經申請批准,普通市(省轄市)可轉變為高度城市化市(The Highly-Urbanized City),菲律賓現有25個高度城市化市:馬尼拉、奎松、卡洛奧坎、拉斯彬迎斯、馬里基納、蒙廷盧帕、帕拉尼亞克、巴薩伊、曼達盧永、馬卡蒂、巴石、安吉利斯、奧隆嘎波、盧塞納 、巴哥洛、伊洛伊洛、宿務、曼達維、 三寶顏、卡加顏德奧羅、武端、達沃、桑托斯將軍市、伊利甘 、碧瑤等。菲律賓的所謂高度城市化市有的類似我國的直轄市,如馬尼拉、奎松、宿務市,有的類似我國的計劃單列市,如馬卡蒂、曼達威市,但在地域上仍屬於所在省,統計人口、面積時,也統計在所在省,而行政管理權則獨立於省。實際上,只有「高度城市化市」才象「市」,而「普通市」則仍象「鎮」。一般地說,「馬尼拉」是菲律賓的第一大城市(但這是指大馬尼拉,即包括由11個市6個鎮連成片的市鎮群,9,454,040人,646.1平方公里。而馬尼拉市只有1,654,761人,38.3平方公里),宿務是第二大城市,達沃為第三大城市,伊洛伊洛為第四大城市;但實際上,達沃的土地面積比宿務要大,人口最多的城市為大馬尼拉區的奎松市,1,989,419人,166.2平方公里。
4、菲律賓的普通市和社、鎮
菲律賓不設縣,省的下一級政府為市(City)和社、鎮(Municipality),其行政長官均稱為市長(Major)。菲華文報紙把City 譯成市,而把Municipality譯成社、鎮,即經濟相對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的稱為鎮,反之則稱為社。
《1991年地方政府法》規定,人口15萬、財政收入連續2年平均超過2,000萬比索、土地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的社、鎮,經申請批准可升格為市,菲律賓現有57個普通市(省轄市),但在該法頒布之前成立的市有些未達到上述要求。西內格羅斯省是菲全國市最多的省,達到10個(包括1個高度城市化市)。但全國78個省會中仍有49個省會尚未成為市,仍是鎮。
《1991年地方政府法》規定,人口2.5萬、財政收入連續2年平均超過250萬比索、土地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區、鄉,經申請批准可升格為社、鎮。同樣,在該法頒布之前成立的社鎮有不少未達到這些要求,
5、菲律賓的區、鄉
菲律賓最基層的政府機構為區、鄉(Barangay,巴籠蓋),菲華文報紙譯成「描籠涯」,相當於我國在城市的區,在農村的鄉。《1991年地方政府法》規定,在市鎮的街區人口5,000人以上(農村的村2000人以上),外部有天然邊界而內部本身是相鄰的(島嶼除外)街區和村,經申請批准可成立新的區、鄉。菲律賓人口最多的區鄉是卡洛奧坎市的第176區,有157,578人,人口最少的區鄉只有11人;面積最大的區鄉是11,700公頃。此外,城市的街區和農村的村的組織形式,分別相當於我國城市的街道居委會和農村的村民委員會。
Ⅷ 菲律賓是哪個國家的殖民地
菲律賓曾經是美國的殖民地。
菲律賓共和國(他加祿語:Republika ng Pilipinas),簡稱菲律賓,位於西太平洋,是東南亞的一個群島國家,也是一個多民族國家。
菲律賓人的祖先是亞洲大陸的移民。在14世紀前後,建立了海上強國蘇祿王國。1565年,西班牙侵佔菲律賓,統治菲300多年。1898年美國佔領菲律賓。1942年,日本佔領菲律賓。二戰後,菲重新淪為美國殖民地。1946年,菲律賓獨立。
菲融合了許多東、西方的風俗習慣特點,富於異國風情。菲律賓群島的種族與文化為數眾多,史前的尼格利陀人可能是菲律賓最早的居民,隨後南島民族的遷徙陸續帶來了馬來文化、隨著宗教與貿易發展也帶來了印度文化、華夏文化和伊斯蘭文化 。
菲主要分呂宋、米沙鄢和棉蘭老三大部分,是東南亞國家聯盟(ASEAN)主要成員國,也是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組織(APEC)的24成員國之一。
Ⅸ 菲律賓有幾個省或大區
全國劃分為呂宋、維薩亞和棉蘭老三大部分。截止2004年底,全國設有首都地區、科迪勒拉行政區、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等17個地區,下設79個省和117個市。
菲律賓地方政府體系包括73個省、2個副省,60個市。1534個鎮及藝41657個公民會議。由鎮和市組成的省,作為中間層既在發展進程中作為行政機構而服務,又基本承擔著廣泛的地區性職責、作用和功能。市和鎮服務於一般的政府目標並在其各自職權范圍內協調有關基本的、常規的以及直接的服務。公民會議是政府的各種計劃、方針以及功能的規劃和執行單位。
從省到公民會議的各級地方政府均擁有行政權和立法權。地方的行政權主要由省長、市長和鎮長以及公民會議主席(村政府首長)所掌握。地方立法權被地方各級議會所掌握。一般來說,地方官員由各級地方政府的普選產生,任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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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菲律賓的首都是什麼
馬尼拉。
菲律賓首都是馬尼拉 (Manila) 位於菲律賓最大島嶼呂宋島西岸,瀕馬尼拉灣。它是全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也是全國最大的交通樞紐和貿易港口。
馬尼拉,是菲律賓的首都城市和最大的港口,位於菲律賓最大的島嶼-呂宋島馬尼拉灣的東岸,也稱"小呂宋",瀕臨天然的優良港灣--馬尼拉灣。馬尼拉建在巴石河兩岸。
馬尼拉建城歷史悠久,16世紀已是著名商港。1898年,美國取代西班牙統治菲律賓後,馬尼拉市區逐漸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城市遭到嚴重破壞,1946年菲律賓獨立後重建。馬尼拉市區被巴石河分成南北兩部分,建在巴石河上的六座橋梁將南北兩岸連接起來。1975年11月,菲律賓政府決定把馬尼拉、卡洛奧坎、奎松、帕薩伊4個市和瑪卡蒂等13個區組成大馬尼拉市,面積達626.58平方公里。
馬尼拉街頭的被當地稱為“吉普尼”的公交車。馬尼拉市容整潔,是一座風光綺麗的熱帶花園城市,到處可見潔白如玉的菲律賓國花──薩巴基他茉莉花,散發著馨人的香味。北岸的納安盧街是金融中心,南岸的埃爾梅塔尼是政府部門和各國使館所在地。瑪卡蒂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成為新的商業區和金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