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想知道菲律賓有警察嗎
看現場轉播的那些就是,其中還有。。。所謂的「特警」,不過實際效率如何,大家有目共睹。之後數天的新聞說,還有別的特種部隊,不過由於政治和派系因素,挾持人質當晚沒徵召去現場。
② 世界上除了中國的警察叫「公安」,還有哪個國家的警察叫「公安」
日本警察分為刑事警察和公安警察兩大部分,刑事警察就是普通警察,負責各種案件,各都道府縣都有自己的警察機構,除東京都的警視廳長官為警視總監外,其餘各警察本部長都是警視長。警視正以上都是國家公務員,人事權歸警察廳。
公安警察就是情報人員,而且帶有秘密警察的性質,前身是特別高等警察,常看動漫日劇或是日影的可能知道特高課,這就是公安警察。主要負責國家安全和情報工作,權力極大。
越南內務部實際上就是公安部。內務部管轄下的公安警察分為行政公安警察和武裝公安警察兩類,同時包括中央警察和地方警察兩個層次,其警種分為野戰、武裝、刑事、治安、經濟、交通、海關、鐵路、邊防等警察。中央公安警察由內務部下屬的各大總局管轄,地方公安警察中省公安司(廳)隸屬內務部的警察總局管轄;縣(市)公安局在省公安司(廳)和武裝公安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中央的人民武裝公安司令部由內務部管轄,地方的人民武裝公安指揮部由內務部和中央的人民武裝公安司令部直接領導和指揮。現行的《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是1989年2月1日頒布並實施的。其中對越南人民警察的性質、任務和許可權、警察組織制度等內容作了規定在警察銜級制度方面,越南按照軍隊做法進行。人民警察幹部、戰士由國家授予將級、校級、尉級、軍士、戰士警銜。
寮國國家政府機構中,設有公安部。公安部中又設有治安警察署和國家安全警察署。治安警察署主要負責維護社會對一般刑事案件行政偵查權;同時,負責對法院刑事案件判決的執行。刑事判決執行的方式和場所主要包括拘留所、勞動教養場和監獄。國家安全警察署主要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類特殊案件的偵查,相當於我們國家的安全部。
社會主義朝鮮沒有「警察」這個資本主義舊社會的稱謂,在其他國家被稱作警察的那種職業,在朝鮮被叫做「人民安全員」。
社會整體(包括社會秩序、公共財產、公民權利等)的治安,「公安」意思同「警察」或「警政」。維護公共治安就叫公安,警察也包括公安的意思。包括 國在內,世界上有少數國家這樣稱呼,國際上一般統稱"警察"。
而公安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它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因而它又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同時公安機關又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的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既有行政性又有司法性。
公安機關(警方)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公民身份證、國籍、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公安是解放初期為抓特務組成公安軍(公共安全),以區別邊防軍、國防軍而叫的,後來組成公安部、公安局至今。
公安一詞很早就有了,它來源於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公安委員會,那是個有生殺大權的機構。國民黨時期也用過公安局這個名稱,朱德南昌起義時就是南昌市公安局長。
警察二字是外來語,是袁世凱首創。
警察是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中國的警察制度從總體上可以劃分為人民警察、武裝警察(武警)二大體系。各個警察體系內部由於具體分管的工作性質有所不同,又可以進一步劃分為不同的警種。其中,人民警察分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與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武警又可以劃分為內部保衛部隊、邊防部隊、黃金部隊、水電部隊、防暴隊(特警)等。不過,武警有其特殊性,接受中央軍委與國務院的雙重領導。
③ 菲律賓警察和緝毒署是兩個機構嗎
是的, 菲律賓國家警察和菲律賓緝毒署(PDEA)屬於兩個部門。
④ 請大家跟我說說菲律賓警察事件的來龍去脈~~
1、顯然是警察不想殺警察。
警察也是人會有私人感情傾向,綁匪是做到了「高級督察」職務的29年老警,榮獲10佳警員稱號,其家為警察家族,弟弟兒子都是警察,在菲國警界可謂樹大根深。兔死狐悲,身處一線營救人質的特警和現場指揮官肯定不願主動狙殺他,甚至還可能是多年老友。所以他數次在車門口攜槍亮相都無事,顯然他本人也自信不會被同僚狙殺;當司機跑出後,兩個特警從安全門爬進客車,目標相當大,姿態相當高,沒有被座椅遮擋掩護,而且內黑外明是非常明顯的活體槍靶,被綁匪用M16掃射後滾爬逃出,居然無傷,可見車內綁匪不是瞄準警察射擊,只是嚇唬,否則以其「1986年菲國10佳警察」、「機動部隊高級督察」的老資格素質,身陷絕望境地,若心想射殺同僚,則此二人必死。人質事件始終,綁匪雖有對車外掃射,但沒有傷及一個警察,我估計就壓根沒有瞄準射擊車外警察的動作,只是無目的射擊示威,可見此人至死保持冷靜,可能是為了家族成員de 未來和私人名譽考慮,沒有逾越「殺警」的行為底線。
2、顯然菲國高層有人想綁匪死。
綁匪遭解職前職務已相當高位——馬尼拉警區機動部隊高級督察,因為一樁莫名其妙的勒索控訴(像個笨手腳的菜鳥),在服役29年後被驅出公務員隊伍,而正常情況他將在明年退休。這不是29年警齡的老鳥會犯的錯!「門多薩最終於今年1月被革職,取消所有退休福利」。想想中國官場,是誰想文強死,誰又有能力讓文強跌落塵埃?55歲的門多薩職務越高,正好反證出他的敵人地位有多高,能力有多大。
如果門多薩順利通過人質事件復職,或者哪怕只是令他受屈的事件獲得重新調查的機會,最坐立不安的人會是誰?想明這點就該知道,誰最希望他死,誰又有能力讓他死?死則一了百了死無對證,放了生則尾大不掉,甚至可能被翻盤。
這樣解釋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面對屢屢放出善意的門多薩,菲國談判和解救行動會表現得那麼拙劣和低效,為什麼會表現得那麼莫名奇妙。
整個談判和解救行動,就是門多薩在菲國警界政界里的敵人與朋友角力鬥法的全過程,所以一線警察始終不肯直接狙殺他,反復拖延時間。談判小組忽左忽右的搖擺過程,各種弱智莽撞的拒絕行為,不過是受正反兩方力量的干擾下的表演而已。我們必須相信,這場鬥法,必然是力量更強大的一方(門多薩的敵人)獲勝,其手法也簡單——激化矛盾,亂中取勝。等到門多薩發瘋殺人質,他的死期也到了。
港人在此事件中被犧牲掉了。
3、不要以為菲國人蠢、菲警笨蛋。
從始到終,菲國人一個受傷的有沒有?連流彈擦傷的都是香港記者。菲特警小心翼翼地接近客車,慢騰騰地動作,一點強攻的姿態也沒有,只是為了確保自己安全,任人質流血而死。他們很狡猾!菲國人很好地保護了自己、清除了政治對手,同時小小地宣洩了一把對華人的情緒。看吧,政客還會因此贏得更多選票。
開始時,咱也認為菲律賓警察太笨,但隨著事件的後續發展,這件事不是表面這么簡單。水深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