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戰日本戰敗後,到底賠了多少錢
根據統計,戰後日本共支付了共計22.3億美元的戰爭賠款。這筆戰爭賠款,相當於清政府1901年庚子賠款的12.6倍(庚子賠款為4.5億兩白銀。)
根據國際法,當時,中、美、英、蘇聯、荷蘭、澳大利亞、印度、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緬甸、越南、寮國、柬埔寨這13個國家,作為戰勝國有資格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
7國放棄賠款,6國主張賠款。中、美、英、蘇、荷、澳、印7國都放棄了。剩餘的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緬甸、越南、寮國、柬埔寨這6個國家,成功獲取了來自日本的戰爭賠款。其中印度尼西亞:2.23億美元;菲律賓:5.5億美元;緬甸:1.4億美元;越南:3900萬美元(後來又要了85億日元);寮國:10億日元;柬埔寨:15億日元。
4個無資格國家趁機索賠。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這四個在法律上本來沒有資格獲得戰爭賠款的國家,通過對日爭取也得到了賠款。具體數額是:韓國:3億美元,新加坡: 2500萬新加坡元馬來西亞:2500萬馬來西亞元;泰國:150億日元。
4個中立國趁機索賠。瑞士、西班牙、瑞典、丹麥這四個二次大戰時的「中立國」,也向日本提出賠償戰爭時所毀壞的他們在中國和東南亞的財產,日本的具體數額是:瑞士11億日元;西班牙20億日元;瑞典5億日元;丹麥7億日元。
1個非獨立國索賠。蒙古,戰前日本不承認蒙古是獨立國家,所以日本認為中方放棄賠款就等於蒙古也放棄了賠款。但後來日本同意向蒙古提供50億日元的無償經濟援助,作為變相的賠償。
中方雖然放棄了戰爭賠款,但是從從1947年4月開始,盟軍陸續從日本拆撤出40000餘台機器,有54%分給了我們。蘇聯則自行將「滿洲」的一些機器設備拆運回蘇聯。至此,沒有自然資源、糧食不能自給、國庫虧空、欠債巨大的日本成為了世界上窮的國家。為了支持民眾生存,美國作為佔領國不得不向日本支付了幾十億美元的經濟援助。
❷ 二戰菲律賓是日本仆從國,為何它得到的戰後賠償還能最多
因為菲律賓准備殺了日本俘虜,所以日本才賠款8億美元的。
但是,日本仍然低估了菲律賓的堅定態度。不管日本怎麼說好話,菲律賓都拒絕妥協。菲律賓對日本的討價還價感到非常反感。雙方陷入僵局。菲律賓政府甚至打算殺了日本囚犯,美國後來介入。美國專門派遣人才與他們進行協調,經過多年的努力,雙方終於達成協議。 1956年春,日本和菲律賓簽署了《日菲賠償協定》,該協定同意日本向菲律賓提供5.5億美元的凈賠償,並在十年內還清。此外,它還需要在20年內向菲律賓提供2.5億美元的貸款。全部降到8億美元。
❸ 有哪些國家接受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緬甸:
1954年,日本與緬甸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賠償緬甸戰爭損失2億美元,分10年付清。日本1963年再次向緬甸提供1億5千萬美元的無償援助和3千萬美元的借款,作為變相的增補賠償。
印度尼西亞:
1958年,日本與印尼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向印尼提供純賠款2.2億美元,分12年付清,同時日本將1952年—1958年對印尼出口商品所得的1.8億美元交付印尼,另外日本在20年之內再向印尼提供4億美元借款。
菲律賓:
1956年,日本與菲律賓達成了賠款協議。日本向菲律賓提供純賠款5.5億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內向菲律賓提供2.5億美元的借款。
越南、寮國、柬埔寨:
1958年—1959年,日本賠償越南3900萬美元,賠償寮國278萬美元,賠償柬埔寨417萬美元,由於當時越南處於南、北分裂時期,錢交給南方西貢政府。
馬來西亞、新加坡:
1967年,日本向馬來西亞、新加坡支付5000萬美元賠款,各得一半。
韓國:
1965年,日本與韓國達成協議,日本向韓國提供純賠償3億美元,分10年付清。另外在20年內向韓國提供2億美元的貸款。
泰國:
1955年,日本與泰國達成協議,日本償還戰爭時期向泰國借的54億日元,另外給予無償經濟援助96億日元。
其他一些小額的就不再說了。
中國其實是也得到了,我們要簡單回顧整個過程:
二戰結束之初,中國一直沒有放棄賠款,但當時日本的經濟已經全崩潰了,沒錢,只有用機器設備等實物進行賠償。1947年起,盟國從日本運走4萬余台機器及其他工業產品,有54%的運到中國,如新中國海軍第一代指揮艦「南昌」號的前身是日本賠償軍艦「宇治」號,國民黨海軍時稱「長治」號。
1951年9月,在美國的主持下,在舊金山召開了由52國參加的對日講和會議。蘇聯、波蘭和捷克斯洛伐克由於抗議美國不讓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代表參加會議,拒絕在和約上簽字。
當時蘇聯和英國主張由受戰爭損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派代表參加舊金山和會。然而美國卻主張邀請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雙方爭執不下,最後只好達成雙方都不邀請的妥協案,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台灣國民黨政府都沒有參加舊金山對日和會。
在舊金山和會上,美國代表說:參加會議的各戰勝國都有權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但由於日本的資源和經濟現狀,我們不得不面對日本無力支付巨額戰爭賠款這一事實。美國建議各國對日本的戰爭賠款予以寬大的處理。在美國的說服下,英國、蘇聯、荷蘭、澳大利亞都宣布放棄日本的戰爭賠款,只有那些東南亞小國強烈要求日本對其進行戰爭賠款。
國民黨政府敗退到台灣後,為了能得到美國資金和武器的援助,選擇聽命於其,1952年,在美國的要求下,日本與國民黨政府簽訂了「華日和平條約」。在條約中,國民黨政府表明放棄要求日本進行戰爭賠款的權力。
條約簽訂後,日本和台灣保持了比較密切的經濟關系,特別是日本企業對台灣的直接投資,是當時對台灣投資最多的國家。
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並未宣布放棄賠償,當時要求賠500億美元。
1972年中日恢復邦交後,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系,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雖然戰爭賠款是免了,但經濟上還是得給予扶持的,1978年,中國提出重工業發展計劃,由於缺乏資金,開始向日本大規模借款,因為當時其它國家都無意向中國提供巨額借款。1978年中國向日本提出55億美元的巨額借款要求,日本政府最後同意向中國借款3900億日元。後來日本政府又在1984年、1988年和1998年,三次向中國提供了巨額政府貸款,共計20000億日元。日元貸款的特點是:數額大,利息低(年息3%左右),償還期限長(償還期限30年),是一種少有的優惠借貸。
❹ 日本每年無償援助中國多少錢
剛看到本壇那篇日元貸款的帖子,似乎頗有褒義,看了不是滋味,下面把我知道的X省某批日元貸款的使用,告知大家這個日元貸款,對中國來說與其是援助,不如說是個毒葯。
大家首先必須知道,日元貸款的前提,是必須采購日本的設備,而且價格基本上是日方說了算,中方不得過多談判。
以1999年某省一個電信設備采購項目為例,競標的廠商有法國A、國內H、Z,德國S、和日本F,論設備性能,國內H、德國S、歐洲A都不錯,日本F提供的是過時淘汰的設備,基本沒有中標的可能。
但接下來的結果令大家大跌眼睛,日本F公司以淘汰的設備,以高於德國S、法國A、兩倍的價格、高於國內H、Z三倍的價格中標了。幕後黑手就是「日元貸款」,主要原因是日方直接找到了中央某人及省**,以日元貸款為介面,要求**直接插手這個項目,**某些領導在政績的誘惑下(爭取日元貸款及使用貸款當時算是政績),直接插手告訴X省電信局要用日元貸款采購設備。後來的結果就是這樣了,淘汰的垃圾設備賣了天價!
而且,僅僅三年後,這批當時花費數千萬元的設備,就因為性能功能無法滿足電信業務發展的要求,被國內H、Z的設備替換而退網了,退下來的日本F的設備,X省電信倉庫都不願意放,直接當垃圾處理了。幾年以後,這些數億日元的貸款,還要X省電信局按時償還。。。
據我知道不僅是電信設備采購,在一些鐵路、鋼鐵化工、重型機械的領域裡面也有這些現象,日本以他們淘汰下來的二手設備賣了不俗的價格,過不了幾年,這些設備大多都被淘汰,等待中國的,是在規定日期內必須償還借款。
日圓貸款的真相
文章作者:[真的希望] 2001-10-28
關於由日本海外基金協會(OECF)提供給中國用於長江中下游流域洪水對策事業的那一部分日元貸款,我曾是由OECF派遣到中國的案件形成促進調查(SAPROF)團的調查員之一.就這一部分日元貸款我談一下我所知道的幾點內容.
(1)經過一系列復雜的手續,日方同意對中方所申請的某個特定方面的建設進行貸款.可是許多人誤以為這筆貸款可以拿到中方手中,由中方自由支配用於這方面的建設.一般人這樣誤以為也就算了,可中方某些貸款項目負責人也這樣錯誤認為---
在會議上詢問這筆貸款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手.錯錯錯,完全錯了.
在申請貸款時,中方需對工程總費用進行所需的內幣和外幣兩部分的概算.其中所需的外幣是指需從國外購買器材產品時所需要的資金.日元貸款就是貸給你所需的外幣這部分資金---給你買外國器材產品用的.雖然原則上必須進行國際招標,但其實是由日本廠家來中標的.而貸款的錢是怎麼流動的呢? ---由中方提出采購單,由中標的廠家提供產品器材,錢則由日本政府直接來付給中標的廠家.也就是說貸來的日元根本是不會經過中方的口袋,而直接由日本政府流入日本廠家的口袋.與其說日方提供給中方日元,不如說日方讓中方分期付款購買他們的產品器材.
網上常看到有人說日元貸款是日本對中國進行二戰賠罪的一種形式,我不知道這種說法從何而來,但我明顯的看到了日元貸款不僅對中方有利,對日方更是有利.
(2)那麼,除了外幣這部分由日本政府來操縱之外,由中方自己出資的那部分內幣是否可以由中方自由支配呢.答案又是否定了.日方也要進行干涉.在進行工程打包的時候, 中方當然想盡量各城市分開來打,不同的工程分開來大,這樣的話,既可以使較多的承
包商獲利,又可以責任分開來,還有工程建設可以並駕齊驅,加快速度.可是日方卻要求要盡量合並起來打大包,最低一個包的規模不得低於10-20億日元.日方這樣做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實現外國承包商也可以來投標(我手頭上的日文資料就是這么寫的).如果包打太小了,雖然按照貸款大綱進行國際招標,毫無疑問的太小的包醞饃淌?
沒有吸引力的,必然全部由中方的承包商承包走了,日方的承包商將無法見縫插針.可是要求中方將幾個城市和起來打包實在太無理了.因為將來還債時各個城市是完全分開來還帳的.當然,日方對中方的言辭是說包打得太小的話,OECF的貸款手續會很麻煩,比如說100工程包你將它們合起來打成10個的話,那麼貸款的審查工作量就會減少10倍.注意,不是光外幣那部分日方要進行審查,而是包括內幣,外幣的總工程費用OECF都要進行審查的.
(3)在我所參加的那一次日元貸款工程中,中方概算出來的總工程費用為1,183億日元,其中需要用於購買外國器材產品的那部分外幣為510億日元左右,所以中方所需的貸款比例為43.1%.但日方卻有意將比例提升到50%.為什麼呢?是日方對中方發善心了嗎?其實非也.一個工程其所需購買的國外設備器材就那麼多,既然貸款而來的日元又不能用於其他方面,超過所需多貸來又有何用呢--只能是多還債.其實日方的目的就是希望說服中方能僱用一部分日方的設計咨詢公司來參加工程設計, 或參加工程的監督管理工作,而這一部分的錢可以使用日元貸款這一部分的錢.這也是OECF派遣我們這個調查團的主要目的.
好了,說了這么多,無非希望國人能對日元貸款有個較清醒的認識,不要以為我們是日元貸款純粹的獲利者,而日本則是慈善家.
再者,真的很希望我的同胞們,在你坐上中日雙方的會議桌之前,請你一定務必研讀清楚對方的文件條款.不要象我所遇到的那些負責貸款工作的頭家那樣,竟然到了很最後的會議里還在問什麼時候貸款的日元可以拿到手---讓人差點暈過去 !
還有,能否在會議期間里將手中的手機關掉?認真聽聽對方的言語.知己不知彼,不敗才怪.最讓我吃驚的是,竟然連翻譯也沒關掉手機.翻譯到一半,手機一響,竟然停下來去接聽,讓我實在很吃驚.如果說參加會議的都是各市處長,局長級的官員,怕萬一有急事不好關手機的話,那麼最起碼翻譯得關機吧.在日本,即使是召開公司內部的會議,職員們也是關機的.
其三
貴州,安順,某部隊倉庫內。堆積起來一定如山的日本配件長年睡在這里,其中的橡膠製品已經老化散發出最後的刺激氣味,金屬製品也多有銹蝕,但這還不是嚴重的,最大的問題是這些配件永遠也用不到了,即使,在巨大的人力、物力的保證下有些東西還完整如新。那個倉庫象迷宮一樣,在山裡,站在倉庫門口,你看不到另一頭。有些在倉庫里放不下的東西,都放在倉庫外。有一些連包裝都沒有打開過。維持著十幾年前的狀態。我指著那些東西問:「這些還有用的可能嗎?」得到的回答是:「你看這一個,十幾年了,我們只到了一個,但這幾箱有數百個;倉庫里的東西用的很少,因為產品都已經淘汰了,要這些配件還有什麼用?但我們現在需要用的配件(指用日元貨款買的設備的),還要花高價錢從日本買,非常貴,後來國內也有做的了,價格只是日本的百分之一」我不禁疑惑:「那為什麼要進口這么多配件?」「不是我們要進口的,是那次日元貨款,他們只給一定數量的機器設備,那些設備還沒有夠貸款額,就全用配件來補,可這些配件有用的很少!」我真是佩服日本人的「聰明」了,日元貨款居然是這樣的。他們名義上是貸款給我們,實際上是賣給我們設備,還用大量無用的配件來充數,而那些設備在運行幾年之後,需要更換配件時,他們又以極高的價格賣給中國配件,你不買整台設備就報廢了。我還被告知,在那些設備的使用期間,日本人就用一個拖車,後面拖著兩個集裝箱,一個箱子用來住,一個箱子用來裝配件,一直跟著中國方的施工隊伍跑,賺足了設備後期維護修理的錢。但在設備修理過程中,日本人不讓中方人員在場,以防中方人員知道維修方法,他們寧可晚上修。庫管人員不無無奈地說:「現在這些配件的唯一好處是偶爾國內有誰缺少比較稀缺的、不易找到的配件了,到這里都有可能找到!」
內蒙,某化肥廠,倉庫里,我也了解到了類似的情況。鑒於前面接觸著日元貨款的設備,我就直接問:「你估計這些設備配件能用多少年?」「100年也用不完!這些配件根本不是易損件!」
這是我所知道的日元貸款。當我知道日本停止對華貸款時,我真的滿心歡喜;當有人談到(或在新聞里聽到)日元貸款對中國發展的作用時,我眼前就會浮現出那個山中的巨大的倉庫、鼻息中似乎又聞到了那橡膠件的氣味。
❺ 二戰後,日本一共賠款多少錢
日本共賠款22.3億美元,不及各國實際損失之萬一,由於國際局勢的變化,日本幸運的逃過最大筆的戰勝國索賠,並由此崛起,相比德國的數百億美元的賠償,日本可以說幾乎沒受到什麼教訓,可能正是由於沒吃到苦頭,日本的反思顯然不夠到位。最後說一句,國家放棄索賠,但戰爭中的受害者依然有權以受害者個人名義索賠,當然,面對日本這樣一個國家,其難度自然可想而知。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主要有三類國家或地區向日本追償。第一類是直接與日本作戰的戰勝國,例如中、美、蘇。這些國家一方面是主要的戰勝國,同時也是主要的受害國。第二類是戰爭受害國,但法理上,對於賠款有爭議或不支持。例如東南亞的新、馬、越、柬、老等。第三類是中立國。他們沒有參戰,但有海外資產在戰爭中受損,例如歐洲的瑞士、瑞典、丹麥等。
第一類:主要戰勝國放棄索賠。
戰後初期,對日索賠工作主要由駐軍日本的美國主導。各國都向賠償委員會提交了自己的索賠要求,加起來達到540億美元之巨(實際最後零頭都沒賠)。眾所周知,日本戰後由美國佔領,過於貧窮的日本顯然對美國是個包袱,因而美國主觀上不太想為難日本。1945年,美國政府按照鮑來的報告,制定出30億美元的賠償計劃,成為賠償縮水的開始。
隨著美蘇對峙的升級,美國開始把日本當做「東西方斗爭的戰場,美國在遠東地區的橋頭堡」。開始大幅消減賠償金額。由此,美國正是由限制日本轉變為扶持日本。
1951年,美國糾集52個國家,在沒有中國參加的情況,召開舊金山和會,並炮製出《舊金山和約》,聲明「盟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而沒有參加的中國「被放棄」。當然,許多其他的小國並不買賬,比如許多東南亞國家,照樣追在日本屁股後面要錢。美國沒法說服他們,最後由這些國家自行與日本私下解決。
老大一發話,小弟們紛紛響應。英國、荷蘭、澳大利亞、印度等國紛紛宣布放棄追償。而最終由於種種原因,蘇、中也都放棄追償。
第二類:脫離宗主國,追償到底。
二戰前,東南亞僅有泰國是獨立國家,緬甸是英國殖民地,印尼是荷蘭殖民地,越、老、柬是法國殖民地,新、馬是英國殖民地。這些國家戰後紛紛獨立,本著不要白不要的原則,在賠款問題上死咬日本。
最先與日本達成賠償協議的是緬甸,1954年,兩國約定由日本賠償緬甸2億美元,緬甸本來挺高興,不過緊接著,印尼、菲律賓分別獲賠8億美元,緬甸心裡又不平衡了。又向日本要求再加點。最後又要來1.5億美元。而跟著法國和平投降的越老柬三國,由於損失比較小,獲得賠款從幾百到幾千萬美元不等。
最奇葩的是泰國,泰國在二戰中親日,為日本提供了很多幫助,還曾向盟國宣戰,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泰國第一時間宣布,之前向盟國宣戰無效,更奇葩的是,盟國居然同意,認定泰國為戰勝國。不僅如此,泰國還「蹬鼻子上臉」向日本索賠,最後成功拿到150億日元的援助。
第三類:法理上不成立或者中立國。
最典型的是韓國。二戰時,韓國是日本的殖民地,自然無權追償。歷史上,英、法等國殖民地也沒有追償的先例,但是韓國戰後極度貧窮,作為盟友的美國需要大量援助韓國,韓國有向日本追償的情感基礎,再加上美國撐腰,最終日本賣了美國個面子,給了三億美元。
還有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彼時它們都還是英國的殖民地。英國放棄追償,新馬自然無權,但新馬獨立後舊事重提,要求賠償,新加坡還爆發十萬人大遊行,要求賠償。在新加坡華人的不懈斗爭下,日本最終最終息事寧人,賠了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各自2500萬,馬來西亞本來沒想索賠來著,算是意外收獲了2500萬。
此外,中立國瑞士、丹麥、西班牙、瑞典也都獲得一定的賠款。
❻ 二戰的戰敗國日本:一共賠償了多少錢呢
1945年,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各個國家根據國際法開始向日本尋求戰爭的賠償,其中包括中國在內的13個國家有資格向日本尋求戰爭賠款,不過其中一部分國家放棄了戰爭賠款,而除了上述13個國家以外,還有其他國家通過一些方式獲得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外蒙古獨立
解放戰爭前
其實中國一開始是沒有放棄賠款的,二戰結束後,日本開始戰爭賠償,但因為很多接受賠款的國家,比如菲律賓、越南等國家都是英美法的屬國,自然獲得優先以及話語權,所以在戰爭賠款的分配的份額問題上,中國一直在談判。
❼ 中國給菲律賓多少經濟援助
當年越南抗美,中國給多少援助,等越南統一了,掉過槍口打中國,就是白眼狼。菲律賓就是美帝的一條狗,加上侵佔南海中國的領土,你援助它,不是肉包子打狗嗎?怎麼講?一去不回頭啊!
❽ 為什麼美國在二戰之後幫助日本而不是菲律賓
美國在擊敗日本之後的兩年裡,正是你所描述的計劃- 把日本變成一個農業國家,同時把菲律賓發展成為一個亞洲的工業中心。日本也被賦予了和平主義憲法,大企業被解散,軍事解體等等,被國家系統地閹割了。正如你所指出的那樣,美國認為把現代工業交給一個分享價值的人是比較安全的。
但是到了1947年,艱苦的生活條件和工人運動的復興發展成了戰後的日本共產主義,而且朝鮮戰爭又要求日本開始生產麥克阿瑟所需的打擊半島戰爭的物資。這導致了這些政策的完全扭轉。日本重新武裝和重新發展。許多「戰犯」被無罪釋放或被赦免,並被運回國家。美國和日本的老領導層看到共同的目標是共同的。
而其餘的,正如他們所說,是歷史。
二戰後日本的經濟復甦主要是由於自己。美國的援助實際上很小。日本和菲律賓之間的差別主要是由他們自己造成的。
在在7年經濟復甦的援助總額而言二戰後,美國給了德國$9.3十億,日本$5.2十億(2005年不變美元)。那之後什麼都沒有(1948年美元,德國獲得13億美元,日本獲得8億美元)
。相比之下,美國在1945年至1953年期間向菲律賓提供了8.03億美元的援助和贈款,這是2005年的56億美元。另外,像亞力山大肖恩一樣日本還向菲律賓提供了8億美元的戰爭賠款,其中5.5億美元是設備和機器,其餘的是1952年「舊金山條約」的私人企業貸款。這是另外50億美元的2005年美元。二戰後70年,菲律賓仍然從美國獲得大量軍事和財政援助(即2012年接近2億美元)。
❾ 請問各位美國為何沒有像扶植日本和韓國那樣扶植菲律賓
這正是美國在對待所謂「盟友」的「幫扶」問題上也實行「多重標准」的體現之一!
美國要援助誰,怎麼個援助法,主要由三個因素來決定:一是受援助的對象與美國的關系怎麼樣(關系好的,親美的,可以考慮。否則免談!~);二是受援對象對於美國的戰略價值有多大(比如說在地緣政治層面、自然資源等方面,如果沒什麼價值的免談!~);三是受援對象自身的實力怎麼樣(比如其在經濟實力、工業基礎等方面實在太差,如果要幫,需要美國投入大量資源的,基本上也免談!~)。
菲律賓就屬於最後那種(基本免談的對象),尤其是相對於日本來說。日本自近代以來,工業、經濟發展迅速,即使是經歷了二戰盟軍的沉重打擊,其基礎尚在。所以美國只需要投入少量的資源,對其進行扶植(更多是控制),就能對美國自身產生巨大的利益。而菲佣經濟落後,國小力微,自然資源或許連自己都不夠用,美國即使是幫它,也只能是投入多,產出少,做賠本的買賣。因此,美國將菲律賓作為其設在西太平洋地區的一個基地,已經是「夠瞧得起」它了。如果還指望美國在其它方面也幫助菲佣,那隻能是幻想~~
至於對仁愛礁的問題,個人認為:中國可以採取行動,但絕不能僅限於「試探」!一方面,菲佣現在還處於單獨行動的階段,且其實力與中國差距懸殊。一旦只是試探(性的行動),或許就會引起域外勢力的介入,屆時問題就比較復雜了。另一方面,既然是戰爭,就必須得要有一定的突然性。這樣才能更容易的收到預期的效果。正所謂「當斷不斷,必受其亂」。如果猶猶豫豫,磨磨蹭蹭,還不如什麼都不幹,至少沒什麼風險~~再者,仁愛礁的問題,並不僅僅局限於它自身,而只是中、菲兩國關於南海爭議的一個縮影而已。因此,如果中國要出手,就必須多點齊下(特別是要收復中業島!)。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表明態度,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