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特警用什麼槍
上海特警Shanghai Police Department (SPD)
上圖用的是CSLS-2 9mm沖鋒槍,是SPD的主力沖鋒槍之一(另一款主力是一直被大家吐槽的79式)
⑵ 特警一般配槍嗎 帶什麼槍
特警一般都配槍,要麼是95式,要麼是79式,手槍一般配92式。
⑶ 武警和特警他們都分別拿什麼槍
武警用81—C突擊步槍
特警用95式自動步槍
圖中武警手持81—C突擊步槍
⑷ 菲律賓特警是業余的嗎
表現是很不專業香港前飛虎隊警官詳細分析了菲警的5點錯誤﹕ 一,沒有設兩重封鎖線——營救行動前,要評估凶徒所持武器的射程,如事件中凶徒手持M16自動步槍,射程達150米,故第一層封鎖線應要呈圓形於150米外設立,是內圍,第二層則設於雙倍距離,是外圍。內圍和外圍的封鎖線盡量設置警車或掩護物。內圍只准參與行動人員、救援者或獲授權人士進入。外圍亦要有警員駐守,不準途人進入。據本報記者前晚在馬尼拉所見,封鎖線距離旅巴約100米,有大批巿民圍觀,結果有巿民及記者被流彈所傷。 二,沒干擾通訊——按國際慣例,警方應先切斷凶徒與外界通訊,如用干擾器阻截手機、電台、電視等信號,防止凶徒與外界或同黨聯絡,但會提供與談判專家通話用的電話。根據媒體報道,凶徒門多薩挾持人質期間多次以手機和外界聯絡,又從車上電視看到警方部署。 三,沒限制直播——執法單位可容許傳媒進入封鎖范圍,但事先必須有協議,限制進場人數及禁止在營救行動進行時直播。菲律賓當局事後亦承認直播令事態惡化。 四,行動不迅速——營救行動通常以狙擊手為主,攻擊隊為輔,狙擊手若能遠距離一槍索命,不傷人質,是上策,若狙擊失敗,攻擊隊便要在最短時間內以爆破形式進入目標位置,擊斃或制服凶徒。挾持事件持續多個小時,攻擊隊應早作準備,找一輛同類型旅遊巴做攻堅預演,但菲警臨場用鐵槌撲窗、繩索拉車門等,均是不專業的表現,明顯事前沒有演練。 該警官說,進攻旅遊巴是特種部隊常見訓練課程,「隊員通常坐特製車輛飛馳而至,因步行接近會暴露於車上凶徒的視線范圍,容易被射殺。車輛高度要與旅巴玻璃窗平排,駛至緊貼玻璃時用炸彈爆開玻璃,向車廂內投擲震撼彈,然後攻擊手沖入車內向凶徒開槍……就算第一個中伏,其餘隊員踩住屍體都要繼續前進,將目標殺掉才算完成任務,行動要一氣呵成,幾分鍾內解決」。但菲警的攻擊行動逾一小時還未完成。 五,沒救援准備——出動特警必須作最壞打算,救護車和流動醫療隊要在封鎖線內圍戒備,行動時至少要有一名「戰地醫生」,必要時深入槍戰現場,用避彈氈將傷者拖至安全點即時施手術。菲警結束行動後,第一時間趕至旅巴旁的不是救護員而是記者,救護員要徒手將死傷者從車廂拖出再送上救護車,准備明顯不足。
⑸ 菲律賓特警狙擊手用的是什麼槍
從圖片上看是M4系列的,在那個距離上狙擊手用這種槍已經可以擊斃罪犯了(他可是把整個身子都漏出來了)。但是架不住人家菲兵就是不開槍啊。
⑹ 菲律賓特警 手當槍
只找到這個。
⑺ 武警或特警使用的手槍,與普通刑警使用的手槍的區別。
普通刑警使用的手槍,一般來說是近距離防衛的小口徑手槍,射程短5-6發彈夾
武警或特警因為可能面對大規模暴力沖突或者武裝事件,以來來說用的已經接近軍用手槍了,口徑大且射程遠,彈夾多為7-11發
中國刑警標配的是64式手槍和79式微型沖鋒槍 領導幹部標配是77式手槍 邊境警察和特警標配是92手槍及95突擊步槍 武警一般標配是81-1/81-2式步槍+54手槍 狙擊手標配85狙擊步槍 特警狙擊手是88式狙擊步槍
美國警用槍械因地方不同而不同,但是最多的是格洛克系列手槍(約佔4成,通常巡警帶格洛克17,便衣警察、刑警用格洛克19),伯萊塔92F是美軍的手槍.編號M9,但受軍用槍的影響,許多州也採用作為警槍(如康涅狄格州).
還有一些州,仍使用左輪手槍,如史密斯維森,柯爾特(口徑多為點38或點357英寸),但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因為罪犯的火力提升了,因此警察也多用容彈量高、裝彈快速的半自動手槍,如P226,M9等。
還有些州,對警員用槍沒有硬性規定,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和需要選擇配槍。
對於SWAT這樣的特警隊來說,多會選用M1911的改進型,因為口徑大,殺傷力大。
⑻ 特警拿的是什麼槍
這是"79式沖鋒槍"
1979年式7.62mm輕型沖鋒槍,簡稱「79式沖鋒槍」,是在1979年設計定型,1983年生產定型。
採用活塞短行程導氣式自動方式,射速高達1000發/分以上。
使用51式7.62毫米手槍彈。彈匣容量20發,槍重1.9公斤,槍長(槍托折疊)470毫米。主要裝備武警和公安部隊。
⑼ 請大家跟我說說菲律賓警察事件的來龍去脈~~
1、顯然是警察不想殺警察。
警察也是人會有私人感情傾向,綁匪是做到了「高級督察」職務的29年老警,榮獲10佳警員稱號,其家為警察家族,弟弟兒子都是警察,在菲國警界可謂樹大根深。兔死狐悲,身處一線營救人質的特警和現場指揮官肯定不願主動狙殺他,甚至還可能是多年老友。所以他數次在車門口攜槍亮相都無事,顯然他本人也自信不會被同僚狙殺;當司機跑出後,兩個特警從安全門爬進客車,目標相當大,姿態相當高,沒有被座椅遮擋掩護,而且內黑外明是非常明顯的活體槍靶,被綁匪用M16掃射後滾爬逃出,居然無傷,可見車內綁匪不是瞄準警察射擊,只是嚇唬,否則以其「1986年菲國10佳警察」、「機動部隊高級督察」的老資格素質,身陷絕望境地,若心想射殺同僚,則此二人必死。人質事件始終,綁匪雖有對車外掃射,但沒有傷及一個警察,我估計就壓根沒有瞄準射擊車外警察的動作,只是無目的射擊示威,可見此人至死保持冷靜,可能是為了家族成員de 未來和私人名譽考慮,沒有逾越「殺警」的行為底線。
2、顯然菲國高層有人想綁匪死。
綁匪遭解職前職務已相當高位——馬尼拉警區機動部隊高級督察,因為一樁莫名其妙的勒索控訴(像個笨手腳的菜鳥),在服役29年後被驅出公務員隊伍,而正常情況他將在明年退休。這不是29年警齡的老鳥會犯的錯!「門多薩最終於今年1月被革職,取消所有退休福利」。想想中國官場,是誰想文強死,誰又有能力讓文強跌落塵埃?55歲的門多薩職務越高,正好反證出他的敵人地位有多高,能力有多大。
如果門多薩順利通過人質事件復職,或者哪怕只是令他受屈的事件獲得重新調查的機會,最坐立不安的人會是誰?想明這點就該知道,誰最希望他死,誰又有能力讓他死?死則一了百了死無對證,放了生則尾大不掉,甚至可能被翻盤。
這樣解釋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面對屢屢放出善意的門多薩,菲國談判和解救行動會表現得那麼拙劣和低效,為什麼會表現得那麼莫名奇妙。
整個談判和解救行動,就是門多薩在菲國警界政界里的敵人與朋友角力鬥法的全過程,所以一線警察始終不肯直接狙殺他,反復拖延時間。談判小組忽左忽右的搖擺過程,各種弱智莽撞的拒絕行為,不過是受正反兩方力量的干擾下的表演而已。我們必須相信,這場鬥法,必然是力量更強大的一方(門多薩的敵人)獲勝,其手法也簡單——激化矛盾,亂中取勝。等到門多薩發瘋殺人質,他的死期也到了。
港人在此事件中被犧牲掉了。
3、不要以為菲國人蠢、菲警笨蛋。
從始到終,菲國人一個受傷的有沒有?連流彈擦傷的都是香港記者。菲特警小心翼翼地接近客車,慢騰騰地動作,一點強攻的姿態也沒有,只是為了確保自己安全,任人質流血而死。他們很狡猾!菲國人很好地保護了自己、清除了政治對手,同時小小地宣洩了一把對華人的情緒。看吧,政客還會因此贏得更多選票。
開始時,咱也認為菲律賓警察太笨,但隨著事件的後續發展,這件事不是表面這么簡單。水深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