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菲律賓入境時出生證是曾用名被罰500人民幣,出生證能更改名字嗎
不能,出生證是證明出生日期和地點最原始的資料,一個人只有一個出生證,出生證不能更改任何信息,所以我們在辦新生兒出生證時會看到溫馨提示名字要想好確定了再辦,因為無法更改。
⑵ 菲律賓工作為什麼要辦理旅遊簽證,菲律賓工作簽證怎麼辦理
我來說下具體的情況。
一般我們出國工作都是必須要辦理工簽的。辦理工作簽證基本都是移民局來弄的,菲律賓的大使館不具備辦理工簽的功能,也就是菲律賓政府沒有給大使館辦理工簽的權利,那就只能到旅遊簽證到了菲律賓,然後去移民局辦理工簽了。
有一些歐美國家的工簽,大使館是可以審核的,給工簽紙,但是到了目的國後,還是需要到移民局去辦理勞工卡的。菲律賓的9G工簽也是一個卡片。
對於很多不發達國家來說,不存在什麼非法務工的情況,而且花錢就可以辦理工簽的。所以大部分都是採取的旅遊簽證到了目的地,然後再辦理工簽。而發達國家就不一樣了,有錢也辦理不到工簽的,但是很多人願意留在當地非法務工,工簽就很難搞到手的。所以通過旅遊簽證過去是拿不到工簽的。
所以來菲律賓工作的人,都是旅遊簽證到了這邊。然後辦理工簽的
一般來說這邊的工簽是包含了長期的工作簽證,還有臨時工簽。
一、我們常見的9G工簽就是長期的工簽了,這個簽證就相當於id了,可以在當地買房,住酒店,辦理銀行卡,都是沒有問題的。有效期有一年的,兩年的,三年的。價格一般要1-2萬人民幣的。而且政府也給菠菜從業者專門的工簽,但是幾乎沒有人用過,因為不想拿著這個工簽回國。9g工簽的話是通用的,國內不知道了在幹嘛。
二、臨時工簽,有效期是三個月了。因為是臨時工簽的,所以你的旅遊簽證也不能夠過期。一般現在旅遊簽證有效期是14天,7天,30天等。來公司辦理臨時工簽後,旅遊簽證快到期的時候,公司也會給了辦理旅遊簽證,特別是7天有效期的,來到了公司,公司立馬就會去給了續簽旅遊簽證和臨時工簽了。所以如果離職的話,有的人賠付就多了,因為續簽旅遊簽,臨時工簽加起來基本要花上四五千人民幣的費用的。這個還不包含過來的機票簽證保關等費用的。
所以總的來說想來工作的人都知道的,合同期,如果不想吃苦,如果不打算長期干,建議不要來這邊的。如果長期乾的。這邊是很好的選擇的
⑶ 現在規定不能改名字了嗎
只要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就可以改名的。
第十七、十八條規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3)菲律賓為什麼不能改名擴展閱讀: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8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
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信息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採納!
⑷ 為什麼不能改名
你好!網路用戶名一經注冊就既不能更改,也不能注銷了 !
是終生使用的!因為用戶名就是你的注冊身份證
也就是說相當於戶口上的身份證號碼,
一改動網路就無從對你認定了!
如果你不喜歡可以不用,你還可以重新注冊一個!
⑸ 為什麼不可以改名
中國法律上16歲以後就不能換了 還是14歲?忘了 反正你年齡超了
⑹ 為什麼不讓改名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周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周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周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准,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抵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
⑺ 菲律賓自認是高貴的國家,曾經想把國名改成什麼
公元1519年8月10日,這一天在世界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一直認為“地球是圓的”的葡萄牙航海家麥哲倫,在西班牙國王卡洛斯一世的指令下,以特里尼達號為旗艦,率領著4條船從西班牙出發了。
在這之後,菲律賓人不斷發動起義,反對西班牙的殖民統治,卻讓美國人漁翁得利。公元1898年4月,美西戰爭爆發,僅僅3個月後,菲律賓就宣布獨立。而獨立不久,菲美戰爭爆發,在公元1901年,菲律賓領導人阿奎納多被美軍俘獲,宣布投降,自此菲律賓成為美國的殖民地。
直到1946年,才脫離美國的統治,獨立建國。
如此來看,菲律賓這個國名的確有著殖民主義色彩,是菲律賓人的恥辱。這引起菲律賓現任總統杜特爾特的不滿,他曾公開表示,要把國名改為“馬哈利卡(Maharlika)”,按照加祿語的意思就是“貴族”或者“自由人”的意思。
⑻ 怎麼不能改名
點擊「你的圖像」再把滑鼠移到「昵稱」那裡,就可以改了;或,在你的
這里,點擊右鍵,再點個人資料,再點「昵稱」再改
⑼ 為什麼不能改名字啊
改姓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你列印好拿去給戶籍部門看法律去!不然微博他幾萬條,錄視頻抄下他工號並找律師告他行政不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