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俄羅斯為什麼要辦國際反法西斯大會本意是什麼
3月1日,在俄烏戰爭進入焦灼狀態之際,俄羅斯國防部長紹伊古突然的世界宣布,俄羅斯將於今年8月舉辦第一屆國際反法西斯大會,旨在團結更多國際力量打擊極端恐怖和獨裁。
據悉,俄羅斯已向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發出邀請,這其中當然也包括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集團國家。仔細想來,俄羅斯這一招十分奇妙,對北約可謂一箭雙雕,參加吧,心裡不情願,不參加,又被冠以支持法西斯的惡名。
⑵ 北約和俄羅斯1月12日視頻會議北約是那個國家
摘要 你好,北大西洋公約組織, 簡稱北約,是歐洲和北美國家為實現防衛合作而建立的國際組織,現擁有30個成員國。不代表任何一個單獨的國家。
⑶ 俄羅斯杜馬第一次會議在何時何地如何召開的
1906年4月27日,在冬宮的格奧爾基廳舉行了國家杜馬和國務會議開幕儀式,尼古拉二世致辭,表示歡迎人1選舉的「傑出人士」,並保證他「賜予」人1的法令「不可動搖」。儀式結束後,代表們前往杜馬會址——塔夫里達宮的白廳,沿途受到群眾的歡迎。下午5時,國務會議副主席弗里施受沙皇委託,宣布國家杜馬第一次會議開始,杜馬選舉了穆羅姆采夫教授為主席,多爾哥魯科夫公爵、格列傑斯庫爾教授為副主席、沙霍夫斯基公爵為秘書長,他們均是立憲1主黨人。
⑷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相當於中國的什麼機構
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是俄羅斯對內對外最高軍事決策機構,有點類似中國的軍委
⑸ 沙皇俄國的中世紀式杜馬議會是什麼
1.
伊凡四世即位初期,國內階級矛盾尖銳,王公和領主貴族(波雅爾)的割據勢力還很強大,沙皇政權極不穩固。伊凡四世依靠服役貴族和城市市民鎮壓人民起義,同時不斷同領主貴族展開斗爭。為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關系,以利於自己對全國的統治,1549年2月底,伊凡四世在莫斯科召開了有領主貴族、服役貴族、高級僧侶和政府高級官員等參加的聯席會議。會議決定編纂新法典以代替《1497年法典》,並宣布實行旨在鞏固皇權的改革。這是俄國歷史上第一次「縉紳會議」,即等級代表會議。
它的召開標志著俄國等級代表君主制的建立。後來,凡遇國家大事,均由貴族、僧侶、城市民眾3個等級代表參加的縉紳會議討論決定。貴族在會議上起著主導作用。會議的期限和議程由沙皇決定。除國家農民的代表偶爾參加會議外,占人口大多數的契約農和債農均被排擠在外。17世紀上半期,會議頻繁召開,對鞏固沙皇政權發揮了重要作用。1613年,縉紳會議選舉米哈伊爾·費多羅維奇為沙皇(見羅曼諾夫王朝)。1648~1649年縉紳會議通過的《會典》表明沙皇政權的鞏固。17世紀下半期俄國處於由等級代表君主制向絕對君主制轉變時期,縉紳會議很少召開。1683~1684年召開了最後一次縉紳會議,通過了同波蘭締結的《永久和約》。隨著絕對君主制的建立,縉紳會議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
2.
沙皇俄國原是封建專制國家。1905年革命運動爆發後,沙皇尼古拉二世為緩和政治危機,於同年9至10月間宣布召集「國家杜馬」,並賦予一定權力。1906年和1907年,產生了第一、二屆國家杜馬,但隨後不久就被解散。後來又產生了第三、四屆國家杜馬,其權力都不大,但名義上是國家的議會。1917年十月革命勝利後,蘇聯建立了「議行合一」的蘇維埃制度。蘇聯解體後,1993年,俄羅斯又恢復了「國家杜馬」的名稱。
根據歐洲王族家譜年鑒的記載,俄羅斯在1910年時實施的是普魯士式的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政體。這個政體建立於1905年10月,並且作為過渡期和自成一格的政體。然而在這天以前,俄羅斯皇帝的權利是專制而且無限的。
在十月宣言修法和第一帝國杜馬開始後(1906年4月27日),專制這個字就被謹慎地保存著,但是權力已轉為有限的程度。然而這種政權並沒有辦法成為有意義的憲法,因為還缺少了議會單位。但是無限專制卻給了自我限制專制體系一個空間,無論將會永久專制,或是只按獨裁者的意見統治及行事,都只會增加各黨間的沖突而已。因此,俄羅斯的政府系統最好定義為專制皇帝下的君主權力有限體制。
1905年10月17日,情況就改變了,皇帝自願限制他的立法權力。他認為在沒有經過帝國杜馬(一個自由選舉產生的國民議會)的同意下,任何提案皆無法通過成為法律。雖然在1906年4月28日時出現了與上述道德責任相關的法律,並且和組織法一起擴增,但同時皇帝仍然握有解散杜馬的權利,並且他也行使了這項權利。
根據1906年2月20日制定的法律,帝國議會和帝國杜馬合並成為立法的上議院,並且皇帝的立法權從這個時候開始只有和兩議院合作才能正常運作。
受到1905年俄國革命的影響,於同年8月6日謝爾蓋維特發表宣言召開國家杜馬,在最初杜馬不過被認為和清朝立憲運動的資政院同等的產物,在十月宣言發布之後,尼古拉二世承諾這個議會將用以維護人民的基本自由,國家杜馬會在各界廣泛的參予下組成,國家杜馬將被賦予監督以及立法大權。然而尼古拉二世其實還是想保留它自身專制的權力,在1906年杜馬成立以前先頒布了憲法,其中明定沙皇未喪失部長的任命權,也不用向杜馬負起行政上的政治責任,甚至可以隨心所欲的解散議會。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簡稱二元君主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統治者妥協的產物. 其主要特徵是:世襲君主為國家元首,擁有實權,由君主任命內閣成員,政府對君主負責,議會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1871年~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1889年~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國家.現在,約旦、沙烏地阿拉伯、摩洛哥等少數國家仍保留這種制度.
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咨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通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產生於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
君主立憲制亦稱「有限君主制」,是資本主義國家君主權力受憲法限制的政權組織形式,是資產階級同封建勢力妥協的產物.有二元制和議會制兩種.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是君主和議會分掌政權,君主任命內閣,內閣對君主負責,君主直接掌握行政權,而議會則行使立法權,但君主有否決權.在現代,二元制的君主立憲制只有個別國家實行:約旦、摩洛哥、賴索托、史瓦濟蘭、科威特、巴林等國,主要在中東地區。
⑹ 俄羅斯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俄羅斯的政治制度是總統共和制的民主聯邦制。
蘇聯解體之後,俄羅斯進行了復雜而深刻的變革,確立了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內閣對議會負責、三權分立、地方自治的政治制度,形成了總統共和制的民主聯邦國家。1993年12月12日經全民投票通過俄羅斯的《憲法》,同年12月25日正式生效。該憲法是俄羅斯獨立後的第一部憲法,規定俄羅斯是共和制的民主聯邦法制國家,確立了總統制的國家領導體制。
總統共和制,是國家最高權力由總統和議會按不同職能分別執掌和行使的一種政體形式。總統共和制下,總統和議會分別由選舉產生,任期限定,內閣由總統組織並對總統負責(又稱之為組閣),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與議會之間有權力制約關系。以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由總統直接領導政府,政府不對議會負責而對總統負責的國家政體形式。
聯邦制是一種復合制的國家結構。聯邦制實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權,中央政府即聯邦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力劃分,由憲法明文規定,除非通過修憲,不能任意變更。雙方在憲法規定的許可權內,獨立行使權力,不受對方干預。在雙方法律發生沖突時,聯邦憲法及法律高於地方憲法及法律。概而言之,聯邦制是一種多中心的復合共和制。
⑺ 普京出席俄羅斯能源周全會,此次會議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主要的內容就是,針對能源進行討論,針對能源危機進行討論,針對能源出現的這些問題進行討論,針對能源的供應問題進行討論,針對能源的需求進行討論,這就是此次會議的主要內容。
⑻ 俄羅斯聯邦會議的組成部分
根據1993年12月12日全民投票通過的《俄羅斯聯邦憲法》,俄羅斯聯邦會議由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組成。聯邦委員會由俄羅斯聯邦每個主體 ,包括直轄市、共和國、邊疆區和州等各派 1名國家代表權力機關代表和 1 名國家執行權力機關代表組成,應有議員為178名。國家杜馬由450名代表組成,其中半數由全俄劃分 225 個選區各選出一名代表,另一半由參加競選的黨派和社會團體產生。
凡年滿21歲並有選舉權的俄羅斯公民可以當選為國家杜馬代表。國家杜馬代表為專職常任工作,代表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職務。國家杜馬每 5年選舉一次(第一屆任期2年)。自新一屆國家杜馬開始工作之時起,上一屆國家杜馬的權力停止行使。
葉利欽執政時期,由於國家杜馬多數派多為反對派掌握,總統、政府與議會之間的紛爭不斷。普京擔任總統後通過加強對政治、政黨體制的規范和治理,由統一俄羅斯黨主導的國家杜馬以及組成方式改革後的聯邦委員會與當局積極配合,議會與執行和司法機構關系得以理順,議會兩院之間的關系也更加協調順暢,聯邦委員會駁回已經國家杜馬通過的法律的比例大為減少,立法效率大大提高。
俄國議會的全稱為俄羅斯聯邦聯邦會議,是俄國主要的立法機關,由兩個院——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和國家杜馬(議會下院)——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根據俄羅斯聯邦憲法制定和通過各項法令,並對國家管理的重大問題做出決定。 聯邦委員會擁有下述許可權:
1.確認俄羅斯聯邦各主體之間的邊界;
2. 批准俄羅斯聯邦總統發布的實行軍事和緊急狀態令;
3.決定是否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國武裝力量;
4.規定總統選舉事宜;
5.彈劾總統;
6.任命憲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和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 國家杜馬由450名代表組成,其中的一半(225席)由各政黨代表產生,如果一個政黨在選舉中獲得了不少於5%的選票,其代表有權出席國家杜馬。政黨獲得的選票越多,其在國家杜馬的議席就越多。另一半席位由各單席位選區產生,候選人獨立報名參選,選民不為某一政黨或意識形態,而為某一具體的個人及其綱領而投票。
俄羅斯法律的通過需經過集體討論。法律草案一般先由國家杜馬通過,再由聯邦委員會予以核准。如果上議院14日內未審議國家杜馬通過的聯邦法律,可以視為該法令已經得到聯邦委員會贊同。憲法闡釋的聯邦法有兩重涵義:一指聯邦委員會通過的所有法令,另指憲法沒有直接規定、不受聯邦憲法或憲法修正案調節的普通法(參看第4條第2款)。聯邦憲法確認聯邦法律對於各聯邦主體法律的權威性(參看第4條第2款和第76條第5款),只有屬於聯邦主體特殊許可權的問題例外。
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就某一法律草案產生意見分歧時,兩院有權組建協調委員會。如果國家杜馬不贊同聯邦委員會的決議,再次投票時該法律必須取得占總票數2/3的贊同票才能通過。其法律效力的最終獲得則是在總統簽署和頒布之後。
聯邦憲法性法律只有在取得大多數議員的贊同(聯邦委員會3/4以上,國家杜馬2/3以上)的情況下才能視為通過。聯邦憲法性法律只制定與俄聯邦憲法文本中規定的條款相關的法律(第71條),按照第76條第3款,所有聯邦法律不得與憲法相抵觸。
俄羅斯立法動議權屬於總統、聯邦委員會、聯邦委員會委員、國家杜馬代表、各聯邦主體政府和立法(代議)機構。
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也可以在自己的許可權內向國家杜馬和聯邦委員會提交法律草案。
聯邦委員會委員的職責在於審查國家杜馬通過的關於聯邦預算、聯邦稅收以及財政、外匯與海關調控、貨幣發行、批准與否決國際條約、邊境的狀態與防禦、發動戰爭與締結和約等方面的法律條款。
國家杜馬代表和聯邦委員會委員在其任期內其權利神聖不可侵犯(參看俄聯邦憲法第98條),不得對其進行羈押、逮捕、搜查或私人盤查,在犯罪現場拘押和聯邦法《俄羅斯聯邦主體立法(代議)機構及執行機構的一般原則》為保障他人安全而規定的情況除外。
總統有權在兩種情況下解散國家杜馬:三次表決均未批准總統推舉的政府主席人選或第一次對政府投不信任票遭到總統否決後三個月內再次對政府投不信任票。總統應在解散議會下院後指定選舉日期以便新選出的杜馬能在原杜馬解散後四個月內重新運作。
國家杜馬選舉四年舉行一次。聯邦委員會委員的權力及其行使期限由他所選自的聯邦主體的立法(政府)機構決定(《俄聯邦聯邦會議聯邦委員會章程》)。
⑼ 俄羅斯聯邦議會在國內地位如何,為何人們經常聽到杜馬卻不知俄聯邦會議
因為杜馬就是俄羅斯聯邦會議,並且是“會議”,不是“議會”,杜馬就是“會議”的俄語“дума“的音譯,當然俄羅斯聯邦會議包括上議院與下議院,即俄羅斯聯邦委員會與俄羅斯國家杜馬,不過一般都是國家杜馬來審議法案,所以國內就用”杜馬“來指整個俄羅斯聯邦會議。並且杜馬多麼簡短好記,要是寫全稱實在是太湊字數了。
並且杜馬的權力也進一步受限。雖說是議會制度,但是國家杜馬通過的法案還需要上議院的通過,總統就是上議院的一部分,可以選擇是否簽署法案,並且雖然有彈劾總統的權力,但是總統也有否決彈劾總統法案的權力,杜馬的權力遠遠小於總統的權力。所以俄羅斯的政治制度,與其說是資本主義民主三權分立,不如說是“三權分立下的總統集權制”。
⑽ 俄國立憲會議是如何被取消的
立憲會議在塔夫利達宮開幕。在立憲會議舉行的第1次會議上,斯維爾德洛夫代表全俄中央執行委員會宣讀《被剝削勞動人民權利宣言》並要求會議予以批准。可是,參加立憲會議的大多數人卻拒絕討論這個《宣言》。於是,布爾什維克黨團和左派社會革命黨團要求休會,以便各黨團能分別討論《宣言》。休會期間,列寧在布爾什維克黨團會議上提議:復會後宣讀他起草的布爾什維克黨團聲明並退出立憲會議。列寧的倡議得到了布爾什維克黨團的一致贊同。
復會後,所有布爾什維克黨團的代表和左派社會革命黨人陸續離開了會議大廳,退出了立憲會議。
當其餘的代表來到塔夫利達宮門前,准備繼續開會時,卻被衛兵擋在了門外。負責警工的德賓科向衛兵下達了命令:「禁止立憲會議繼續開會。」
面對布爾什維克的強硬態度,孟什維克和社會革命黨人的代表十分氣憤,他們立刻組織示威遊行以示抗議。列寧對此早有準備,布爾什維克的赤衛隊員們嗚槍驅散了遊行隊伍。列寧當即宣布:「茲命令在塔夫利達宮內執行衛生勤務的衛兵和水兵同志不得對立憲會議中的反革命成員採取任何暴力行動。應准許所有人自由離開塔夫利達宮。但非經特別批准,任何人不得入內。」
斯大林制訂新的《五年計劃》。這樣,立憲會議於1918年1月19日停止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