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產品出口俄羅斯,需要做什麼認證
出口俄羅斯的產品認證一般分為三類:GOST R認證、防火認證和衛生認證。
三類認證的管理機構不同,分別是計量和技術管理局、緊急事務部和衛生部。其中衛生認證和防火認證是俄羅斯特有的認證,防火認證歸結為材料測試,是GOST R認證的前提,衛生認證強調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一、GOST R認證
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主要包括電子和電器產品、通信產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傢具、家用化學品、消費品包裝材料、玩具、機械設備、壓力設備、個人防護設備、建築材料、汽車、農用機械以及用於爆炸性環境的設備。所有在GOST R認證范圍內的電氣產品都需進行安全測試,進行EMC測試的產品則包括電線電纜、電容器、家用與類似用途器具開關、家用電器、安裝附件和連接裝置、燈具、 測量儀器、醫療器械、IT和辦公設備、低壓電器、大功率開關設備、安裝保護設備、安全變壓器、攜帶型電動工具、電子設備、娛樂產品。
二、衛生認證
衛生認證涉及的產品有: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防腐劑、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製品等;食品、化妝品加工設備;用於與食物或飲水有關的產品(例如電冰箱、飲水機等);放射X 射線的產品(例如影像顯示器以及電視接收器等);釋放微波輻射的產品(例如手機,無線電話,電腦零件,筆記本電腦等 );接觸皮膚的產品(如兒童用品、化妝品和香水、服裝鞋類等);家用葯品、殺蟲劑、消毒劑、農用化學品等。
三、防火認證
防火認證涉及的產品有:電氣產品(如房間加熱器、絕緣電纜、電冰箱、壓縮機及聖誕燈串等相關產品);發熱產品(如煤氣爐、燒烤架、發熱器等);火警、消防及滅火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如供消防人員使用的設備和類似工作環境的裝備); 建築施工材料(如索道、防火材料、牆面覆蓋物、屋頂材料,壁紙、耐火磚、地毯、電纜導管、門等); 成品生產材料(如絕緣材料、塑料、鑲板等)。
② 俄羅斯市場上的製冷劑需要些什麼證書嗎
強制認證的商品種類頗多,包括食品,包括食品,煙草,化妝品,香水,個人衛生用品,醫療器械,葯品,服裝和鞋,家用產品和家用電器,傢具,玩具,視聽產品,電訊產品,工具,運輸工作,汽油和沒脂,化工品機械產品等等。
根據俄羅斯法律,商品如果屬於強制認證范圍,不論是在俄羅斯生產,還是進口
,都應依據現行的安全規定通過認證並領取俄羅斯國家標准合格證書(縮寫GOST合格證)。沒有GOST證書產品不能上市銷售,對許多進口產品來說,連海關也不能通過。
俄羅其產品進行認證程序為:生產廠家選擇一家相應的俄羅期認證機構,辦理所有必辦的手續領取合格證即可。至於進口商品辦理認證,出口商應將樣品運到俄羅斯,辦理特殊的商品進口海關手續,尋找相應的認證機構,通過俄羅斯銀行交付認證費用等,但對出口商來說很不方便。
為解決這一問題,俄羅斯國家標准委員會委託國際認證及檢驗機關按俄羅斯標准在發貨之前在出口國進行認證發放GOST合格證。
因此,即使是在台灣、中國大陸和香港也能領取到一份標準的GOST合格證。在俄羅斯海關辦理入關手續和在俄羅斯市場上出售商品時,這份文件完全有效,毋需任何補充的確認。
③ 中國的酒類商品出口俄羅斯,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中國的酒類商品出口俄羅斯一般走正常的海關程序即可,包括產品的質量認證等都需要有。
俄羅斯的進口限制放寬了許多。和前蘇聯解體前嚴格的控制相比,目前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可以不必經過特殊的注冊手續就能夠從事進口貿易,而且幾乎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自由進口。只有部分商品才須申請辦理進口許可證以及其他一些管制手續。
俄羅斯的盧布從1996年6月開始在外貿交易中就完全可以自由兌換了,1998年1月俄羅斯重新劃分了盧布的幣值單位。在那之前,俄羅斯的出口商只被允許保有硬通貨的50%的收入,剩餘的必須兌換成盧布。而對於進口商來說,為了購買外幣進行商品進口,他們甚至還得提供相關的文件加以證明。
俄羅斯海關關稅的劃分方法是基於商品描述和代碼的海關協調編碼體系(HS),對於大多數的進口商品來說,基本的稅率范圍從3%~33%。俄羅斯聯邦海關同時還給與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特殊的關稅地位待遇,這其中包括中國大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從這些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商品只需交納基本稅率的75%,但這其中不包括諸如像合成纖維製成的服裝、鞋、珠寶、仿珠寶製品、組裝電子元件、電話、集成電子晶元、手錶、鍾表以及玩具等產品。
除了進口關稅,大部分的進口商品還需交納增值稅(VAT)。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增值稅的徵收標准從原來的20%下調到18%。
為了保證進口商品的質量,一些進口商品,包括消費品在內,必須符合俄羅斯相應的產品安全標准。所以進口商必須出具由俄羅斯聯邦國家標准化及度量衡委員會(簡稱GOST)或它的授權機構頒發的安全標准證書。
俄羅斯正致力於加入WTO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談判,並根據這兩個組織的規則繼續修改相關法律。
一、貿易投資法律體系
俄羅斯與貿易投資管理相關的法律主要包括:
1.貿易管理政策與法律
2003年11月以來,俄羅斯國家杜馬(聯邦議會下院)和政府頒布了一系列與貿易有關的法律和政策。
2003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關於針對進口商品的特殊保障、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聯邦法》,並於2003年12月以第165號聯邦法頒布。該法的宗旨是"在俄羅斯關稅區內出現商品進口增加、進口商品傾銷和受補貼商品進口時,保護俄羅斯商品生產者的經濟利益",並就採取和實施相關措施的具體程序做出了規定。
2003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外匯調節與監督法》,以確保國家統一外匯政策的落實,保障俄羅斯盧布和外匯市場的穩定。該法允許俄自然人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成員國或反洗錢金融措施工作組成員國境內的銀行開設賬戶。
2003年12月通過的《對外貿易活動國家調節原則法》取代了《對外貿易活動國家調節法》。新法旨在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貿易領域最大限度地接近WTO的各項原則與規則,並規定除了針對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調節措施,針對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貿易的禁止與限制措施,以及新法所規定的促進外貿發展的經濟措施和行政措施以外,不允許實行其他的對外經濟活動國家調節措施。2004年3月,俄聯邦政府頒布了《調整肉類進口管理辦法》,對肉類進口配額的使用辦法進行了調整,主要內容是:如某一國家爆發嚴重動物疫情,持有從該國進口肉類許可證的俄羅斯進口商有權改從未發生疫情的國家進口肉類。
俄羅斯其他與貿易管理相關的政策和法律主要有:《特許證法》、《商品標志、服務標志和商品產地名稱法》、《海關稅則》、《產品和服務驗證法》、《廣告法》、《在對外商品貿易中保護俄羅斯聯邦利益措施法》、《出口發展聯邦綱要》、《出口監督法》、《外貿產品種類表及關稅稅則》、《電子數字簽名法》、《海關法典》、《租賃法》、《關於對自俄羅斯聯邦出口的兩用產品和技術進行監督的辦法條例》。
2.投資管理政策與法律
俄羅斯與投資有關的法律有:《外國投資法》、《產品分成協議法》、《土地法典》、《農用土地流通法》、《對部分有關發展住房抵押信貸的俄羅斯聯邦法律法規的修改和補充》、《有限責任公司法》、《股份公司法》、《實施國家監督過程中法人和個體經營者權益保護法》、《貨幣調控與外匯管製法》、《法人國家登記法》、《不動產權和交易國家登記法》等。
3.其他相關政策與法律
2004年4月,俄羅斯國家杜馬批准了俄羅斯與烏克蘭、白俄羅斯及哈薩克建立統一經濟空間的協定。
俄羅斯聯邦政府《國家對外經濟政策》旨在有效地實現俄羅斯與國際勞動分工體系的一體化,並使這一進程成為一種長期的經濟任務,以便對俄羅斯經濟進行結構性的改革,保障俄羅斯對外經濟業務參與者的利益。
二、貿易管理制度
1.關稅制度
俄羅斯關稅稅率表所標稅率為基本稅率,對來自享受最惠國待遇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計征關稅,對來自其他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的兩倍計征關稅。俄羅斯實行多種關稅優惠措施,對來自與俄羅斯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獨聯體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進口產品,免徵進口關稅;對來自享受普惠制待遇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的75%計征關稅,中國屬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國家之一。
目前,俄羅斯進口關稅平均稅率為10.5%~11%,絕大部分進口貨物按從價稅計征關稅,小部分商品實行從量稅和復合稅。近年來,實行復合稅的貨物種類漸趨增多。
1996年7月,俄羅斯曾全面取消出口關稅。1999年1月起又恢復了部分產品的出口關稅,需繳納出口關稅的產品包括:煤、石油、天然氣、成品油、部分化工產品、有色金屬、木材、皮革原料、大豆、油菜籽、葵花籽及部分海產品等。
2.進口管理
根據俄聯邦經濟發展貿易部1997年5月簽發的第21-154號公函,自1997年5月起,俄羅斯禁止在其境內銷售無俄文說明的進口食品;另外,根據俄聯邦國家關稅委員會1997年10月簽發的第N01-15/18803號公函,自1998年7月起,禁止在其境內銷售無俄文說明的進口商品。
1998年12月,俄羅斯頒布《關於對在俄羅斯聯邦境內銷售的商品和產品粘貼防偽標志和統計信息條以及對其流通情況進行統計的程序條例》,規定從1999年7月起,禁止在其境內銷售條例所附清單列出的無防偽標志及統計信息條的商品和產品。該條例所附第一批商品清單主要包括酒類製品、音像製品和電腦設備等。
3.出口管理
俄羅斯主要採用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等方法實施出口管理。
(1)出口配額和出口許可證
俄羅斯對以下三類產品實行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管理:第一類是國際協議規定要求限制數量的產品,如紡織品、個別黑色金屬製品、碳化硅等;第二類是某些特殊產品,包括野生動物、葯物原料、密碼破譯設備、武器及軍民兩用產品、核材料及其裝置、貴金屬及寶石、礦物及古生物學的收藏資料、半寶石及其製品、麻醉劑、鎮靜劑、毒葯、有關能源信息等;第三類是俄羅斯國內需求較大的產品,如1998年10月俄政府決定,自1998年11月起對未加工皮(牛皮、羊皮及其他皮)和油籽(葵花籽、油菜籽、大豆)的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無數量限制)。出口配額的分配主要是通過招標和拍賣進行。配額如有剩餘,亦可根據出口實績進行增發。出口許可證由經濟發展貿易部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負責發放。
(2)軍民兩用產品的出口監督
1996年10月,俄羅斯政府發布了《關於對自俄羅斯聯邦出口的兩用產品和技術進行監督的辦法條例》,規定出口軍民兩用產品和技術需申領出口許可證,以出口產品和技術與俄羅斯聯邦承擔的有關國際義務是否一致作為出口許可證頒發的依據。
(3)出口合同登記制
從1996年10月起,俄羅斯要求對所有金額超過5萬美元的進出口合同進行登記。合同登記工作由俄羅斯經濟發展貿易部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負責。
(4)統一驗證制度
1996年1月起,俄羅斯對出口商品的數量、質量和價格實行統一的強制性驗證制度,規定出口商品,特別是重要的戰略性原料商品,均須在起運地接受驗證機構的檢驗,驗證其數量、品質是否與報關單上填寫的內容一致,其價格是否合理。驗證完畢後,由驗證機構向出口商出具"驗訖證書",對缺少該證書的出口商品,海關不予放行。自1996年3月起,這一制度不再具有強制性。目前,由於技術原因,"統一驗證制度"尚不能全面實施,實踐中只能對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煤、黑色及有色金屬、木材、礦肥等部分商品進行驗證。
(5)加工貿易出口
俄羅斯將來料加工和本地購料加工均納入加工貿易管理范圍,加工貿易產品出口時可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4.其他相關制度
除了關稅、進口管理、出口管理等方面外,俄羅斯其他貿易管理制度有:
(1)海關監管
自2004年1月起,俄羅斯實施修改後的《海關法典》,進一步簡化海關監管手續,提高通關效率,相關准法律文件數量從3000件減少到100件。
(2)稅收制度
俄羅斯對進出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和增值稅。
自1993年2月起,俄羅斯對部分進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征稅不區分進口產品的來源地。目前,被征稅的產品包括酒類、香煙、汽油、首飾、小轎車等五大類。
俄羅斯對部分出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包括石油和天然氣,以及通過易貨合同出口的產品,同時規定向非獨聯體國家出口的產品(石油和天然氣除外)免徵消費稅;向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三國出口的、以非自由兌換貨幣結算的產品,免徵消費稅。
自1993年2月起,俄羅斯對來自非獨聯體國家進口產品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稅基為產品海關申報價值、進口關稅額、消費稅額三項之和,稅率為20%(部分食品和兒童用品的稅率為10%)。2004年1月起,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降至18%,同時,在俄羅斯境內加工和銷售進口商品過程中的新增價值部分也需繳納增值稅。
俄羅斯規定向獨聯體國家出口產品徵收全額增值稅,一般產品增值稅稅率為20%,部分食品和兒童用品為10%。向非獨聯體國家出口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投資管理制度
《俄羅斯外國投資法》明確規定,除俄羅斯聯邦法律另有規定外,給予俄聯邦境內外國投資者的法定待遇不得低於本國投資者。此外,第9條第2款規定,參與優先投資項目的外國投資者和外資商業組織享受專門的優惠和法律保障,保證其投資條件的穩定性,在一定時期內不受俄羅斯法律法規變化的影響。
《俄羅斯聯邦農用土地流通法》第1章第3條規定,擁有法定資本50%以上的外國公民或法人可以以租賃方式擁有農用土地,租期不超過49年。
《俄羅斯聯邦稅法典(第二部分)》中規定將利潤稅稅率下調到24%,將增值稅稅率下調到18%,將各種社會繳納費用(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養老保險費)改為統一社會稅,稅率從原來的相當於企業工資總額的40%左右下降到35%。
④ 中國近年出口俄羅斯最多的是什麼
2013年中俄雙邊貿易概況據俄羅斯海關統計,2013年中俄雙邊貨物進出口額為683.3億美元,下降9.0%。其中,俄羅斯對中國出口166.4億美元,下降30.8%,佔俄羅斯出口總額的5.7%;俄羅斯自中國進口516.9億美元,增加1.3%,佔俄羅斯進口總額的18.0%。俄方逆差350.5億美元,增長29.8%。中國為俄羅斯第六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地。2013年,礦產品、木及製品和化工產品是俄羅斯對中國出口的主要產品,三類產品出口額分別佔俄羅斯對中國出口總額的51.7%、13.4和9.5%,出口額分別為86.1億美元、22.3億美元和15.8億美元,分別為下降45.5%、增長8.2%和減少35.1%。2013年,俄羅斯對華出口商品增長最快的是運輸設備、動植物油脂、食品飲料煙草和皮革製品,增幅分別為554.8%、183.2%、115.5%和99.6%,傢具、玩具、雜項製品,光學、鍾表、醫療設備分別增長62.1%和30.1%。植物產品下降42.4%。俄羅斯自中國進口的主要商品為機電產品、紡織品及原料和賤金屬及製品,2013年進口額分別為235.0億美元、51.6億美元和40.9億美元,佔俄羅斯自中國進口總額的45.5%、10.0%和7.9%。除上述產品外,傢具玩具、鞋靴傘等輕工產品和運輸設備也是俄羅斯自中國進口的主要大類商品。植物產品和木及製品的進口額增長明顯,增幅均為8.2%。
⑤ 請問出口俄羅斯的全膠合板木箱,必須要出具檢驗檢疫證明嗎
您好,根據問題首先需要確認您的包裝木箱用來存放的哪類產品?
比如食品類,那麼根據海關聯盟技術法規CUTR005/2011「關於包裝的安全性」測試項目:
1.機械強度
2有害物質檢測
3.符合微生物污染標准
4.耐高溫測試
5.堅固性測試
只有通過了解存放產品類別才能通過法規005確認如何對包裝箱進行認證。一般情況下可以申請辦理EAC符合性聲明。只有特殊情況比如存放放射性物品或醫用產品的包裝箱需要申請辦理GOSTR強制性認證。
⑥ 出口俄羅斯一般需要什麼證書
一般俄羅斯出口的要找大一點的貨代。最好是集團公司。有幾個船公司都很牛的,聯系他們。另外的方法是讓客戶自己指定個貨代給你,方便清關,不然搞死的。
⑦ 您好,請問下出口到俄羅斯的GOST認證能介紹下嗎
俄羅斯認證(GOST)自1995年俄羅斯聯邦法律《產品及認證服務法》頒布之後,俄羅斯開始實行產品強制認證制度,對需要提供安全認證的商品從最初的數十種發展到現在的數千種,商品上市實行產品認證准入制度,要求國內市場上市商品必須有強制認證標志。近年來,俄羅斯逐步加強了進口商品的強制性認證管理,將產品強制認證擴展到了海關,俄羅斯《產品及認證服務法》第14條規定「對於按照俄羅斯聯邦法令規定需要進行強制認證的產品,其進口合同中應寫明要出據合格證和合格標記」、「產品合格證應與貨物海關申報單一起向海關出示,並作為主要文件用以獲得進入俄羅斯聯邦境內的許可」。
俄羅斯政府規定的強制認證產品范圍1996年和1999年俄羅斯聯邦國家海關委員會兩次公布了「進入俄羅斯聯邦海關領土需要具有強制認證證明的商品清單」,主要包括:食品,家用電器,電子產品,輕工業品,化妝品、傢具、玩具、陶瓷等。與我國出口俄羅斯商品對比可知,我國向俄羅斯出口的大多數產品都屬於強制認證范圍,動物性產品還必須有動物檢疫證明,食品還必須有衛生證。
國外商品通過俄羅斯標准強制認證的意義 根據俄羅斯法律,商品如果屬於強制認證范圍,不論是在俄羅斯生產的,還是進口的,都應依據現行的安全規定通過認證並領取俄羅斯國家標准合格證書(縮寫GOST合 格證)。俄羅斯國家標准合格證書分交付批證書和成批生產證書兩種,一種是交付批證書,針對出口商只對一批產品有效,由於俄羅斯未對我國實驗室認可,在我國 不能發放。成批生產證書對我國企業非常合適,一旦通過工廠檢查,在三年有效期內,允許產品在俄羅斯銷售。如果出口企業不經過俄羅斯產品認證,貨物到達俄羅斯以後辦證非常不方便,要付海關檢測費和海關倉庫存儲費,其費用有可能超過該筆交易的利潤,且耗費時間較長。更為嚴重的是沒有GOST證書產品根本不準上市銷售。對企業來說,取得俄羅斯強制認證證書(GOST),一方面可以直接上市銷售,獲得俄羅斯GOST證書和衛生證書後,可以在俄設立委託銷售或直接銷售。二是可長期解決使用證書的問題。一旦通過認證,在三年有效期內,每出口一批產品,領取一份證書復印件,即可作為有效證明保證出口和上市。 三是可以使用俄羅斯強制認證標志,提升產品價值,為企業開拓俄羅斯市場提供信譽保證。
認證機構:俄羅斯標准協會(GOST STANDARD)
列入強制認證產品名單的產品上需標示GOST-R標志 ,標志下標示出發證
單位識別代碼 (例如 BZ02, BE01或 AЯ46)
GOST認證包含 EMC測試內容
實行年度工廠審查,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每年繳納證書更新費用
認證產品范圍
目前在俄羅斯實行的商品認證制度是以現行的勞動保護法和維護消費者利益法為依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商品對人體健康和環境保護不構成危害。根據商品可能對消費者造成的危害,俄羅斯國家標准委員會確定哪些商品必須通過強制認證,哪些可以自願進行認證。
強制認證的商品種類頗多,包括食品、煙草、化妝品、香水、個人衛生用品、醫療器械、葯品、服裝和鞋、家用產品和家用電器、傢具、玩具、視聽產品、電訊產品、工具、運 輸工具、汽油和油脂、化工品、機械產品等等。把這些產品同中國向俄羅斯出口商品結構作一個比較便可發現,中國向俄羅斯出口的大多數產品屬於強制認證范圍。因此,中國出口商了解俄羅斯認證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根據俄羅斯法律,商品如果屬於強制認證范圍,不論是在俄羅斯生產的,還是進口的,都應依據現行的安全規定通過認證並領取俄羅斯國家標准合格證書(縮寫GOST合格證)。沒有GOST證書產品不能上市銷售,對許多進口產品來說,連海關也不能通過。
一、電子設備
● 家用電器
● 電纜、電線,儀器的開關和自動轉換裝置
● 成套設備和接合裝置
● 照明技術產品
● 調整保護設備
● 低壓控制裝置
● 小功率變壓器
● 電焊設備
● 個人電腦和筆記本電腦
● 化學供給源
● 小型和中型的發動機
● 測量工具
● 電子儀器設備
● 游戲機
● 信息技術設備和辦公設備
● 電影攝影技術設備和用具
● 無線電通信、無線電廣播、電視設備
● 通訊及傳真設備
● 低壓成套設備,高壓設備
● 電熱設備
● 醫用技術設備
● 商用及公共飲食用工藝設備
● 洗衣和乾洗設備
● 有絕緣柄的安裝工具
● 農用和園林用機器設備
二、化學、石油化工產品和石油加工產品
● 無機化工品
● 聚合產品材料
● 日化產品
● 礦物肥料
● 橡膠技術和石棉產品
● 石油產品( 淺色,深色)● 潤滑油
三、木材工業產品及包裝
● 膠合板和板材
● 傢具
● 紙
● 硬紙板
● 包裝(木包裝,金屬包裝,聚合材料包裝,紙包裝,玻璃包裝,瓶蓋,金屬蓋,冒,軟木塞)
● 學生用本子,牆紙和紙漿產品
四、紡織品和輕工業產品
● 細紗
● 織物,非織亞麻布,記件產品(棉織,亞麻,毛紡,絲綢,粗紡)
● 絕緣漆布
● 針織品
● 人造皮革
● 縫紉製品
● 日用百貨
● 衛生用品
● 掛毯和毯子產品,地板革
五、餐具和日常用品
● 黑色和有色金屬餐具
● 玻璃製品,瓷器,陶製品
● 家用食品加工器具
● 塑料餐具及製品
六、機械製造
● 食品工業、肉及奶製品工業、水產品加工業和穀物類分包包裝設備
● 手動及攜帶型氣壓機
● 日常用工具
● 園藝工具和器材
● 地面交通用防護玻璃
七、食品和食品原料
● 烤麵包類產品,通心粉類產品
● 糖果製品,糕點
● 油脂工業產品
● 罐頭和烘乾蔬菜製品
● 葡萄酒釀造業產品
● 烈性酒的、含酒精的產品,啤酒釀造產品和不含酒精的飲料
● 茶類,鹽類,煙草類,食用濃縮產品
● 肉禽蛋加工產品
● 乳及乳製品
● 水產類產品
●谷類作物,油料作物;塊莖植物,蔬菜,瓜類作物
八、化妝品
● 彩裝:睫毛膏,眼影,粉餅,唇彩,唇油,口紅,腮紅,眼線筆,唇線筆,粉底液,指甲油,洗甲水
● 香水,花露水
● 美發用品:洗發水,燙發劑,定型劑
● 護膚品:潤膚霜,防曬霜,護手霜,護足霜,凡士林,甘油
● 脫毛膏
認證的具體程序
根據申請人所提出的申請和呈交的文件決定認證的程序。根據產品的性質、是否符合國際標准和所申請的證書種類,認證內容可包括:
審閱申請人呈交的合格聲明和技術文件;
抽取樣品、進行測試;
分析生產廠家的生產條件和質量體系。
基本認證程序
審查技術文件
交付批證書(A)
申 請
檢驗/抽樣
審查技術文件
實驗室測試
交付批證書(A)
工廠評估/抽樣
審查技術文件
實驗室測試
成批生產證書(B)
合格標志許可
工廠評估
審查技術文件
成批生產證書(B)
合格標志許可
俄羅斯衛生檢疫部門發放的衛生證
(1)下列商品必須辦理由俄羅斯衛生檢疫部門發放的衛生證書:
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和防腐劑、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製品;
化妝品和香水;
服裝和鞋類;
兒童用品;
家用電器;
包裝設備;
食品、化妝品加工設備;
傢具;
合成建築材料;
與人體接觸的產品
(2)辦理衛生證明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生產企業發出的安全確認書,註明食品對人體無害;
包裝安全確認書;
產品的配方及原料清單;
生產廠家所在國官方權威機關頒發的安全證書。
⑧ 出口到俄羅斯是不是必須要GOST認證
您好,出口到俄羅斯的產品不一定必須辦理GOST認證,不同的產品都有相應的技術法規要求,認證也就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