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1904-1905日俄戰爭勝利簽訂
1905年9月5日,日俄兩國在美國簽訂了《朴次茅斯和約》,背著中國,擅自在中國東北劃分「勢力范圍」。根據條約,俄國將過去所霸佔我國的庫頁島南半部(北緯50度以南)及其附近一切島嶼割讓給日本,將旅順、大連及附近領土領海的租借權讓給日本,俄國還承認朝鮮為日本的「保護國」。條約簽訂後,日、俄兩國立刻逼迫清朝政府給與承認。1905年12月,在日本的壓力下,清朝政府與日本簽訂了《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除了接受日、俄《朴次茅斯和約》中的所有規定外,還額外給日本以某些權益。
附:《朴次茅斯和約》主要內容:俄國承認日本得以「監理」名義處置朝鮮事務,俄國將旅大租借地及該租借地內的一切權益、公產等轉給日本;將長春至旅順間的鐵路連同支路、利權、煤礦等無償轉讓給日本;將庫頁島南部及附近島嶼割予日本。另外在附約中雙方規定在東北各自的鐵路線內每公里駐護路兵十五名。自此中國東北成為日俄兩國的勢力范圍,出現從一國獨占變為兩國分據南北的局面。日俄訂約後,日本又強迫清政府承認《朴茨茅斯和約》中有關中國的各項規定,並取得經營安(東)奉(天)路、修築長春到吉林的鐵路以及在鴨綠江右岸伐木等權利,又開放東三省十六處為商埠。戰後,日本加強對朝鮮的控制,至1910年(宣統二年)兼並朝鮮。
② 朝俄密約事件的背景
俄羅斯帝國是一個富有擴張性的國家,自彼得大帝以後,俄國對外擴張方向主要是西方。但到了19世紀以後,沙皇俄國的擴張逐漸力不從心了,19世紀50年代,俄國在克里米亞戰爭中失敗,其鋒芒開始移向東方,侵入中亞並鯨吞了中國黑龍江流域大片領土,甚至成為了朝鮮的近鄰;1878年俄土戰爭結束後,俄國雖然在軍事上取得勝利,但在同年召開的柏林會議中遭到西歐列強的遏制。於是俄國開始把目光投向亞洲,於是便有了俄國的「南下政策」、「亞細亞使命」等說法,引發中日等遠東國家的警惕。同時英國也害怕俄國的南下妨礙其在亞洲的既得利益,故對俄國全力遏制圍堵,從而在亞洲形成了俄英爭霸的局面。然而俄國對朝鮮半島的政策,最開始並不積極,因為俄國在新開拓的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立足未穩,同時又希望維持朝鮮人的偷渡與朝俄走私貿易以促進遠東地區生的鞏固與開發,而與朝鮮建立正式外交關系無疑會減少偷渡和走私的狀況,所以俄國無力也不願在朝鮮進行擴張。但是19世紀80年代以後,俄國的對朝政策發生變化,開始嘗試與朝鮮締約建交並向朝鮮滲透。1882年《朝美修好通商條約》簽訂以後,俄國駐華公使布策(Евге́ний Ка́рлович Бю́цов)曾請求清朝重臣李鴻章出面斡旋朝俄建交,防範俄國南下的李鴻章並拒絕了俄方的要求。隨後俄國政府委派其駐中國天津領事韋貝爾(Карл Иванович Вебер)負責與朝鮮的締約事宜,並赴濱海邊疆州考察與朝鮮的貿易狀況,最後得出結論稱與朝鮮的合法貿易刻不容緩;而俄國輿論亦不斷呼籲在朝鮮半島分一杯羹,外交大臣吉爾斯(Николай КарловичГирс)則強調:「帝國必須盡快(與朝鮮)簽訂條約,在第一時間內取得和其他國家的平等地位」。 由此沙俄勢力開始進入朝鮮半島。
當時的朝鮮王朝原本在中日的影響下對俄羅斯的擴張感到十分恐懼。而自1882年「壬午兵變」以後,朝鮮就處在中日兩國的競爭之中,並為中國實際控制,朝鮮國王李熙(朝鮮高宗)及掌握實權的王妃閔妃雖然表面上接近中國,但內心對當時內憂外患的中國並不放心,逐漸想到依靠俄國保護。尤其是1884年「甲申政變」後,日本國內與中國開戰的呼聲甚囂塵上,朝鮮王室對此十分擔心。為避免中日戰火的侵擾,朝鮮統治階級部分人士便打算尋求俄國保護。另一方面,朝鮮王室也受到了民族意識的影響,並非真正的「事大黨」,內心深處想擺脫中國的羈絆,而投靠俄國正是脫離中國的好辦法。此時朝鮮國內出現了以韓圭稷為首的親俄派,他們向高宗進言說中日都不足依賴,而俄國「據天下形勝,為天下最強,為天下最畏」,故力主引俄自衛。 高宗受其蠱惑,於是朝鮮開始謀求和俄國接近,而首先便是謀求與俄國建交,在這一點朝俄兩國可謂不謀而合。
但是,在中國政府的嚴格管束下,朝鮮的外交很難有所作為。一個人為朝俄兩國的溝通打開了門路,他就是中國政府派去朝鮮的德國人——穆麟德。穆麟德在1882年底受到李鴻章之託,任朝鮮外務協辦兼總稅務司,控制朝鮮的外交和海關。然而,穆麟德卻背叛清朝,對內一再對高宗和閔妃鼓吹「引俄拒清」,對外則暗中促成朝鮮與俄國的接觸。在穆麟德的積極撮合下,朝鮮和俄國竟能瞞天過海,於1884年7月7日背著朝鮮宗主國清朝私下締結了《朝俄修好通商條約》。此事引起了清朝的不滿,穆麟德在條約簽訂後不久就被叫去天津問話,7月23日重返朝鮮。但穆麟德並未因此悔改,甲申政變以後,穆麟德背華投俄的活動更加頻繁,終於導致了「朝俄密約事件」的發生。
③ 金日成與蘇聯簽訂的條約內容是什麼
1961年7月6日,金日成與蘇聯簽訂《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條約主要內容有:一旦締約國一方受到任何國家或國家聯盟的武裝進攻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國另一方立即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和其他援助;締約國任何一方均不締結反對對方的任何同盟,並不參加反對對方的任何聯盟及任何行動或措施;締約國雙方對有關兩國利益的一切重大國際問題,均彼此進行協商;締約國雙方保證以友好合作精神,並遵照平等、互相尊重主權與領土完整及互不幹涉內政的原則,發展和鞏固兩國間的經濟和文化聯系,彼此給予一切可能的援助,並進行經濟和文化方面的必要合作。條約加強了兩國間的友誼和合作,促進了兩國經濟和文化的進一步發展。
④ 璦琿條約主要內容
《璦琿條約》共3條,主要內容為:
1.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60多萬平方公里的大清國領土劃歸俄國,璦琿對岸精奇哩江(今俄羅斯結雅河)上游東南的一小塊地區(後稱江東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國方面的永久居住權和管轄權;
2.烏蘇里江以東的大清國領土劃為清俄共管;
3.原屬大清國內河的黑龍江和烏蘇里江只准大清國和俄國船隻航行。
條約原文:
一、黑龍江、松花江左岸,由額爾古訥河至松花江海口,作為俄羅斯國所屬之地;右岸順江流至烏蘇里河, 作為大清國所屬之地;由烏蘇里河往彼至海所有之地,此地如同接連兩國交界明定之間地方,作為兩國共管之地。由黑龍江、 松花江、烏蘇里河,此後只准中國、俄國行船,各別外國般只不準由此江河行走。黑龍江左岸,由精奇里河以南至豁爾莫勒津屯,原住之 滿洲人等,照舊准其各在所住屯中永遠居住,仍著滿洲國大臣官員管理,俄羅斯人等和好,不得侵犯。
二、兩國所屬之人互相取和,烏蘇里、黑龍江、松花江居住兩國所屬之人,令其一同交易,官員等在兩岸彼此照看兩國貿易之人。
三、 俄國結聶喇勒固畢爾那托爾木喇福岳福,中國鎮守黑龍江等處將軍奕山,會同議定之條,永遠遵行勿替等因;俄國結聶喇勒固畢爾那托爾木喇福岳福繕寫俄羅斯字、滿洲字,親自畫押,交與中國將軍宗室奕山,並中國將軍奕山繕寫滿洲字、蒙古字,親自畫押,交與俄羅斯國結聶喇勒固畢爾那托爾木喇福岳福,照依此文繕寫,曉諭兩國交界上人等。
簽約後續:
按照清朝當局事先給與奕山的命令,奕山根本無權與俄羅斯簽訂條約。因此,清政府沒有批准《璦琿條約》,並在事後對奕山等人予以處分。但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認可了《璦琿條約》。
《璦琿條約》條約簽訂後,俄羅斯將璦琿北岸的海蘭泡改名為「報喜城」(即布拉戈維申斯克)以慶祝條約成功簽訂。沙皇亞歷山大二世特頒嘉獎,以表揚侵略簽約「有功」的穆拉維約夫,同時晉封穆拉維約夫為阿穆爾(即黑龍江)斯基伯爵。
條約影響:
《璦琿條約》使中國的領土、主權蒙受重大損害,而俄國從中獲得巨大的領土利益和黑龍江、烏蘇里江的航 行權,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正如恩格斯所說,俄羅斯不費一槍一彈「從中國奪取了一塊大小等於法德兩國面積的領土和一條同多瑙河一樣長的河流」。(《俄羅斯在遠東的成功》,摘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662頁)
俄羅斯將穆拉維約夫割佔中國黑龍江地區的行動方式概括為一個侵略公式:「必須以實際佔領地方的辦法來支持俄國外交上的要求」。其後,俄羅斯通過1860年《中俄北京條約》、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等一不平等條約又侵佔了中國 烏蘇里江以東地區和 外西北地區大片領土,都是這樣乾的。《璦琿條約》的簽訂,為沙俄進一步掠奪中國領土開了一個罪惡的先例。
⑤ 誰有《韓美相互防衛條約》的相關資料
韓美於1949年1月建交。朝鮮戰爭後,1953年10月韓美簽署相互防禦條約,確立軍事同盟關系。目前美國在韓有3.4萬駐軍,掌握韓軍戰時指揮權,對韓負有安全防衛義務。
還有一個很長的內容:
一、朝鮮半島冷戰體系的一塊基石:《停戰協定》
在整個世界都進入到後冷戰時代的今天,朝鮮半島上的冷戰陰影揮之不去。1953年朝 鮮戰爭結束時交戰雙方簽署的《停戰協定》是半島冷戰體系中的一塊基石,它維系著半 島不戰不和的軍事對峙局面。雖然協定至今有效,但是依據協定設立的半島軍事對峙監 督管理機制早已處於非運轉狀態。這一局面造成朝鮮半島停戰結構的動搖。
1953年7月27日,朝鮮戰爭交戰雙方——以美國為首的聯合國軍為一方和以朝鮮人民軍 和中國人民志願軍為另一方,在「三八線」小村板門店簽署《停戰協定》。協定的目的 是要結束給雙方都帶來巨大痛苦和人員傷亡的戰爭,並保證在最終實現朝鮮半島問題和 平解決之前,完全停止敵對行為和一切武裝行動。
由於《停戰協定》維持的是一種不戰不和的軍事對峙關系,為了實現真正的和平,交 戰雙方建議:在《停戰協定》締結後的三個月內,雙方各自派出代表舉行高級別的政治 會議,商議外國軍隊撤軍問題和半島問題的和平解決。雖然這一建議作為第四條款被寫 入《停戰協定》之中,但在當時美蘇冷戰的國際大背景下,並未能夠和平解決朝鮮半島 問題。事實上,《停戰協定》的簽署反而使半島冷戰體系進一步穩固,協定本身成為半 島冷戰體系中的一塊基石。
首先,《停戰協定》是一個國際性協定,這使朝鮮問題較之戰爭爆發之前更加國際化 、復雜化。如果要改變《停戰協定》所規定的軍事對立局面,必然涉及協定各簽署國。 在《停戰協定》上的簽字雙方,實際上代表的是美國及其領導下的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和 朝、中、蘇為主的社會主義陣營。在此背景下,朝鮮問題的解決與國際大國關系息息相 關。
其次,《停戰協定》有關國家圍繞朝鮮半島構築起兩個對立的軍事同盟集團。一方是 美日韓南方三角同盟,另一方是蘇中朝北方三角同盟。美國是南方三角同盟的核心,美 日同盟和美韓同盟是其中的兩個軸。在朝鮮戰爭初始,美國就著力構築在東亞地區的同 盟國。在朝鮮戰爭期間美、日簽署的《舊金山對日和約》和《日美安全條約》,使美國 擁有了在日本長期駐軍的權利,並使日本成為美國進行朝鮮戰爭的遠東基地。《停戰協 定》簽署後,美國進一步與日本簽署了《日美共同防禦援助協定》,最終確立日本作為 美國在遠東地區同盟國家的地位。美國與韓國締結的《韓美相互防禦條約》,使得美國 陸、海、空軍將駐守韓國及其附近。這樣,以韓國為前線的南方軍事三角同盟確立。另 一方面,朝鮮也於1961年與蘇聯和中國分別簽署了《朝蘇友好合作與相互援助條約》以 及《朝中友好合作互助條約》。這兩個同盟條約明確規定,如果朝鮮受到威脅,蘇聯、 中國將竭盡全力予以援助,這就是北方三角同盟。
《停戰協定》以及隨後出現的一系列雙邊軍事同盟條約,使國際力量介入半島安全事 務制度化。由此,一個穩固的朝鮮半島冷戰體系確立起來。其中,《停戰協定》是維持 雙方軍事對峙的國際准則,是長期以來朝鮮半島冷戰體系中的一塊基石。
但是進入90年代以後,受全球范圍冷戰結束和東北亞國際力量結構變化的巨大影響, 以《停戰協定》為基石的半島停戰結構正在發生動搖。根據停戰協定設立的停戰監督管 理機制,即軍事停戰委員會和中立國監督委員會,因其中朝鮮及與朝鮮相關方面代表團 的撤回,基本處於停止運轉的狀態。其後果是朝鮮半島上的對峙雙方缺乏交流與協商機 制,致使半島停戰結構處於危險狀態之中。
二、冷戰後朝鮮國家安全的關鍵:美國
東歐突變和蘇聯解體宣告了社會主義陣營的瓦解和全球冷戰格局的結束。朝鮮半島冷 戰體系在此巨大沖擊下嚴重失衡,但是繼續殘留著。對於朝鮮來說,失衡的半島冷戰體 系繼續存在造成其國家安全處境急劇惡化。
20世紀80年代末,韓國政府迫切希望拉近與中蘇兩國的距離,力求在半島南北對抗中 掌握主動。同時,韓國企業的資金、技術對於正走上改革開放道路的蘇聯和中國來說無 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蘇、中也希望改善對韓關系。這樣,在經歷了幾十年的對抗後, 兩對國家相繼建交。
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繼承了蘇聯的外交關系。1992年,俄羅斯總統葉利欽訪問漢城, 與韓國簽署了《韓俄基本關系條約》。
與此同時,中韓關系也在快速發展。1991年開始,雙方舉行外交部長級會談,並終於 在1992年8月發表建交共同聲明。聲明提到,兩國將根據聯合國憲章原則,以及相互尊 重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惠、和平共存的原則,發展長 久的睦鄰友好合作關系。(註:《朝鮮日報》,1992年8月25日。)
蘇中兩國的改革開放以及與韓國的最終建交無疑極大影響了朝鮮。在朝鮮看來,針對 南方的朝蘇、朝中友好互助同盟條約名存實亡,蘇中朝北方三角同盟瀕臨解體。朝鮮與 俄羅斯和中國的關系由此變得極其冷淡,雙邊高層交流幾近斷絕。而且,奉行市場經濟 的蘇中兩國還改變了傳統的對朝經濟交流模式。從1992年起,俄羅斯對朝鮮的原油供給 採取國際價格和通貨結算;中國也從1993年開始要求朝鮮依據通貨進行貿易。朝鮮外貿 體系由此陷於崩潰狀態,能源和糧食緊缺。90年代,朝鮮出現前所未有的連續10年經濟 負增長,其安全危機因經濟危機而加劇。
尤為不利的是,美日韓南方三角同盟並未對上述變化作出相應調整。相反,美國從其 冷戰後東亞乃至全球安全戰略出發,加強與日韓的軍事合作,維持在日韓的大規模軍事 存在。並且,美國為提升與日本的安全合作關系,1997年美、日又推出新《美日安全合 作指針》。新指針擴大美日安全合作范圍,將包括朝鮮半島在內的日本周邊地區事務也 納入雙方軍事合作范圍。與此同時,美國繼續重視與韓國的關系,將美韓安全合作視為 「韓半島和東北亞穩定的中心」。(註:U.S.Department of Defense,United States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East Asia-Pacific Region,1995,「Engagement:Modernizing and Strengthening Our Alliances and Friendships」.)這樣,東北亞 的局勢雖然因為全球冷戰的結束而大大緩和,但是美國繼續保持了在東亞地區的10萬駐 軍。其中,駐韓美軍約3.7萬,駐日美軍約5.6萬。
在美日韓三方同盟中,美國是領導和核心。日韓兩國國防高度依賴美國。在對朝問題 上,美國明確將朝鮮作為本國重要的防務內容。柯林頓政府提出同時打贏兩場地區戰爭 的構想,其中之一就是針對朝鮮半島。
首先,駐韓美軍是一線作戰部隊,他們被部署在朝韓交界的「三八線」南側。美國認 為,「美軍需要部署在第一線以使朝鮮清楚認識到美國將自動和立刻捲入任何沖突」( 註: U.S.Department of Defense,United States 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East Asia-Pacific Region,1995,「Sustaining Deterrence in Korea」.),這樣有利於美 國有效控制半島形勢。
其次,韓國軍隊受美軍統帥。駐韓美軍與韓國軍隊共組韓美聯合軍司令部,駐韓美軍 司令兼任韓美聯合軍司令,這使韓國軍隊長期受美軍統帥。雖然韓國軍隊於1994年末恢 復了和平時期的軍隊控制權,但其作戰指揮權始終歸屬美軍。
再者,朝鮮半島一旦發生戰爭,美軍將動員規模龐大的增援部隊。駐韓美軍和韓國軍 隊用於維持第一階段的戰事。緊接著,將有大量的駐日美軍、美國太平洋艦隊乃至本土 美軍迅速增援半島。增援部隊包括陸、海、空軍以及海軍陸戰隊,總數可達6.9萬。(注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the Republic of Korea,Defense White Paper 200 0(English Version),p81.)
綜上所述,隨著冷戰的終結,朝鮮半島冷戰體系發生嚴重失衡。北方三角同盟瀕臨解 體,美日韓三角同盟卻繼續存在並且加強,朝鮮國家安全受到極度威脅。曾經是國際冷 戰前沿的朝鮮開始獨立承擔來自美日韓三方軍事同盟的壓力。由於美國是美日韓三方中 的領導和核心,美國成為影響朝鮮國家安全中的關鍵因素。
三、朝鮮關於締結朝美「和平協定」的構想
在上述朝鮮安全處境不斷惡化的過程中,朝鮮提出了締結朝美和平協定構想。最初是 在1974年,當時,中蘇分裂,中美、中日關系緩和,受其影響,1974年3月20日,朝鮮 最高人民會議第5屆3次會議提議締結對美和平協定。
但是,朝鮮將締結朝美和平協定提升為國家安全戰略的核心目標則是在80年代中期以 後。當時,中國已分別與日美恢復邦交,蘇中兩國都在推行改革開放。隨著1988年漢城 奧運會臨近舉行,蘇中兩國都有意派團參加,韓國與蘇中之間的關系呈現逐步和解的跡 象。在此背景下,朝鮮迫切需要改善對美日關系,以平衡半島冷戰體系結構中出現的失 衡。鑒於美國在美日韓三國中的絕對領導地位,朝鮮將安全戰略的核心置於對美關繫上 。朝鮮希望締結朝美和平協定,廢除《停戰協定》,突破殘存的半島冷戰體系對國家安 全的束縛,在體制安全的前提下融入國際社會,並取得與韓國對等的國際地位,盡可能 主導半島形勢。
1984年1月10日,朝鮮召開中央人民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會議常設會議的聯合會議,會上 提議舉行朝美韓「三方會談」,協商和平協定等問題。提議主要內容是:(1)為了緩和 緊張、結束朝鮮半島的軍事對峙狀態,舉行朝美韓三方會談;(2)在三方會談中,朝美 之間討論締結和平協定問題,朝韓之間討論北南互不侵犯宣言問題。和平協定中將包含 駐韓美軍的撤離問題,互不侵犯宣言中將包含朝韓互不使用武力和兩國的裁軍問題;(3 )在分別締結朝美和平協定和達成朝韓互不侵犯宣言之後,朝韓之間召開政治協商會議 ,討論創設「高麗聯邦國家」。(註:《南北對話》,第34號,韓國漢城:國土統一院 南北對話事務局,1984年4月30日發行,第39頁。)
這一建議與以往的不同在於提議同時舉行朝美、朝韓會談。其中,朝鮮一貫堅持的由 朝美雙方締結和平協定的立場並未改變。朝鮮的變通在於朝美和朝韓關系同步改善,即 在改善對美關系並解決駐韓美軍問題的同時,協商北南和解問題。實際上,朝鮮的對美 和平協定建議長期遭到美國冷遇,且為韓國堅決反對。韓國指責朝鮮試圖將其排除在外 的朝美協商,是意在迫使美軍撤離,最終顛覆、赤化韓國。韓國要求南北直接對話締結 和平協定。朝鮮的三方會談建議是對美韓反對作出的妥協,希望由此將美韓吸引到談判 桌前。
朝鮮的三方會談建議仍然遭到堅決反對。美國對此作出反應,指出半島問題須在南北 之間解決,在為半島統一而召開的國際會議中必須包括《停戰協定》簽署國中國。(注 :《南北對話》,第34號,韓國漢城:國土統一院南北對話事務局,1984年4月30日發 行,第59頁。)韓國國土統一院長官孫在植也對朝鮮三方會談提議作出反應。他發表對 北聲明,表示半島統一是韓民族內部問題,通過南北對話恢復相互的理解和信任非常重 要,要求南北直接對話。(註:「孫在植國土統一院長官對北聲明」,《南北對話》, 第34號,韓國漢城:國土統一院南北對話事務局,1984年4月30日發行,第32—34頁。) 對於美韓的立場,朝鮮政務院總理在1984年3月7日給韓國國務總理的書信中加以反駁: 「美軍強占著南朝鮮,美軍司令官擁有對南朝鮮國防軍的統帥權,在此條件下,南 朝鮮 當局和我們無法解決諸如停戰協定轉化為和平協定、美軍撤離、達成互不侵犯宣言 、裁 軍、消除軍事對峙等等問題;貴方提議的半島問題相關國家參加會談並不妥當,因 為除 美國外並無其它國家對半島問題負有直接責任」。(註:《南北對話》,第34號, 韓國 漢城:國土統一院南北對話事務局,1984年4月30日發行,第66,67頁。)
盡管始終遭到反對,朝鮮關於締結朝美和平協定的立場此後沒有發生根本變化。相反 ,隨半島冷戰體系的日益失衡以及國內經濟的不斷惡化,朝鮮對於締結對美和平協定的 要求更趨強烈和急切。朝鮮關於締結朝美協定的提議不斷,包括1994年4月28日的《朝 鮮外交部關於確立朝鮮半島和平保障體系的聲明》、1996年2月22日的《朝鮮外交部發 言人關於締結朝美暫定協定的談話》、2000年再度發表的《朝鮮外交部關於建立朝鮮半 島和平保障體系的聲明》以及2002年的締結朝美互不侵犯條約等等提議。其中,1996年 朝鮮建議的「暫定協定」,是朝鮮認識到締結和平協定將涉及美朝關系正常化、半島和 平機制建立等一攬子復雜問題,難度頗高,故欲先易後難,以「暫定協定」將美國拉到 談判桌前。當時朝鮮表示:「我們始終一貫地堅持,如果要在朝鮮半島建立起全面、廣 泛而長久的和平機制,必須在朝美之間締結和平協定」;「但是,考慮到美國的對朝鮮 政策以及目前朝美關系的水準,為了防止朝鮮半島再起武裝沖突和戰爭,需要盡快准備 ,即使在最小程度上建立制度性設置也行」。2002年,朝鮮提出締結朝美互不侵犯協定 ,這也是朝鮮要求締結對美和平協定的另一種表現。由於朝鮮核危機不斷升級而美國態 度日趨強硬,10月25日,朝鮮提議朝美締結互不侵犯協定。
四、朝鮮力求締結對美「和平協定」
為締結對美和平協定,結束《停戰協定》所維持的軍事對立,擺脫半島冷戰體系失衡 狀態下的朝鮮安全困境,朝鮮一手採取日趨靈活的積極姿態謀求朝美協商,另一手則利 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向美國施加壓力。
在外交領域,朝鮮展現積極姿態,以期改善對美關系。1974年朝鮮正式提議締結朝美 協定時,其構想是首先改善對美關系,在取得較為有利的國際地位後再拓展外交空間。 但在實際的操作中,由於美國始終不與朝鮮對話,朝鮮轉而展開與韓日協商,以期側面 推動朝美會談。1984年提議三方會談後,朝鮮主動向韓國災民伸出援助之手,以後,朝 韓對話逐步提升。在經過多次總理級會晤後,兩國於1991年末達成《南北和解、互不侵 犯與交流合作協議書》。協議書宣布南北和解,互不為敵,共同努力將停戰狀態轉變為 和平狀態,組建南北共同軍事委員會,開通軍事熱線電話等等。朝鮮意在促進朝美協商 同步展開。朝鮮外交部發言人曾這樣表示:「朝鮮北南已經締結了互不侵犯協議書,連 北南共同軍事機構都已產生,朝美間如果能夠締結一個暫定協定,將意味著和平新時期 的到來。」事實上,由於朝美一直未能就和平協定進行協商,南北協議書簽署後,朝鮮 回復消極態度,協議書條款未得履行。
20世紀90年代末,上述情景再度上演,朝鮮比上一次更加大膽。朝鮮不僅快速熱切與 中、俄關系,與歐盟、亞太諸多國家建交,而且在2000年與韓國舉行首腦峰會。這一次 ,朝鮮多方位外交攻勢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朝美會談,但還是未能突破敵對關系。
在經濟領域,朝鮮表現出趨向改革的積極意向,尤其在朝鮮與諸多國家建交並與韓國 實現首腦峰會後,這一意向更趨明顯。2002年,朝鮮在經濟領域連續採取重大舉措,引 起國際社會普遍關注。7月,朝鮮廢除了實施已久的糧食配給制,提高工資;9月,朝鮮 將與中國交界的新義州指定為特區,頒布類似香港基本法的《朝鮮新義州特別行政區基 本法》;朝鮮與韓國同時啟動兩國東海沿岸鐵路和公路以及新義州至漢城之間的鐵路和 公路連接工程;10月,為搞活金剛山旅遊,朝鮮頒布允許國際社會自由投資開發金剛山 旅遊區的政令。這些具有開放和改革意向的重要舉措,意在改變朝鮮的國際形象,朝鮮 希望由此促進對美和解。
另外,對於美國所關注的駐韓美軍問題,朝鮮暗示將作讓步。一直以來,朝鮮主張駐 韓美軍撤離半島,北南自主解決統一問題。這意味著朝鮮所追求的對美和平協定將導致 駐韓美軍撤離半島。隨著冷戰後美國明確表示將維持在東亞地區的10萬駐軍,朝鮮調整 其立場。1996年,朝鮮「亞洲太平洋委員會」副會長表示,如果美軍能夠改變與韓國的 關系,在半島扮演和平維持軍的角色,朝鮮可以考慮美軍的繼續存在。(註:Kim Keun- sik,「Changes in Pyongyang's Attitudes Regarding Peace on the KoreanPeninsula after
South-North Summit,」Vantage Point,Vol.25 No.3,March 2002,p. 46.)這一信息在2000年6月朝韓首腦會晤時通過韓國總統金大中再次傳遞給世界。
在積極姿態的另一方面,是朝鮮加速研製核、導彈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以此為手段 向美國施加壓力。朝鮮一直將和平協定問題與美國密切關注的核、導彈等問題掛鉤,指 出惟有締結朝美和平協定才能消除緊張。1994年4月28日,朝鮮中央通訊發表外交部聲 明:「現在停戰協定已不能保障半島和平」,「一定得將停戰協定轉化為和平協定,成 立代替現在的停戰機構的和平保障體系」;「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政府向美利堅合 眾國提議,就能夠遏止朝鮮半島上的武力增強和制止戰爭再發,能夠實際而可靠地承擔 起鞏固和平與安定的新的和平保障體系舉行協商」。2000年,《朝鮮外交部關於建立朝 鮮半島和平保障體系的聲明》表示,朝鮮半島出現核武器等一系列復雜而尖銳的問題是 因為繼續存在著停戰體系。朝鮮《勞動新聞》評論,朝鮮核問題是由於美國推行對朝敵 視政策而產生的,朝鮮核問題必須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必須舉行朝美磋商。(註:《勞 動新聞》,2002年11月9日。)
同時,朝鮮不斷向國際社會表明,《停戰協定》及其運作機構已不再有效。朝鮮認為 ,在美國肆無忌憚地往南朝鮮運輸武器裝備之下,停戰協議根本發揮不了它的制約功能 ,停戰協議早已失效。朝鮮外交部1994年這樣表示:「由於美國不正當的處理方式,現 朝鮮停戰協定已不能保障半島和平,軍事停戰委員會事實上已成為沒有主人的有名無實 的機構」;「朝鮮停戰協定和停戰機構,在安定朝鮮半島形勢、遏止武力增長上,不能 提供任何的支持」;「我們不能再期待這樣的協定和機構」。該年5月,朝鮮撤回駐軍 事停戰委員會的朝鮮代表團。同時,另組「人民軍駐板門店代表團」取代其功能。同年 8月,朝鮮派特使訪問中國,向中方指出朝鮮半島需要建立新的安全保障機制,要求中 國撤回代表團。中國考慮到朝鮮方面的要求,並根據朝方已召回軍事停戰委員會的朝方 代表和軍事停戰委員會已停止運轉的現實狀況,接受朝方建議,於12月召回了駐板門店 的軍事停戰委員會中方代表團。(註:陳峰君,王傳劍著:《亞太大國與朝鮮半島》,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35頁。)另外,從1993年至1995年,朝鮮分別讓捷克和波 蘭成員離開中立國監督委員會。(註:Lee Jong-sun,「The Political Implicationsof North Korea's Demand for a Peace Treaty with the U.S.,」Vantage Point,Vol .23 No.9,September 2000,p.44;Kim Keun-sik,「Changes in Pyongyang's Attitudes Regarding Peace on the Korean Peninsua after South-North Summit,」VantagePoint,Vol.25 No.3,March 2002,p.49.)這樣,監督執行《停戰協定》的軍事停戰委員 會和中立國監督委員會都處於不完整狀態。
五、結論
在冷戰走向終結的過程中,以《停戰協定》為基石的半島冷戰體系嚴重失衡,朝鮮安 全處境急劇惡化。朝鮮必須獨自承擔來自美日韓三方軍事同盟的壓力。由於美國是美日 韓三方同盟中的核心,朝鮮力圖締結朝美和平協定。朝鮮希望和平協定的締結能夠結束 《停戰協定》所維護的軍事對立,徹底擺脫殘存的半島冷戰體系,在體制安全的前提下 融入國際社會,並取得與韓國對等的地位,盡可能主導半島形勢。由於遭到美韓兩國的 反對,朝鮮運用各種可能的方式加以推進。朝鮮既採取積極姿態推動朝美協商,又利用 核、導彈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向美國施加壓力。但是,朝美和平協定鮮有進展,相反, 核、導彈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使半島危機不斷。目前,小布希政府推行強硬的對朝鮮政 策,將朝鮮列為邪惡軸心國家和先發制人的核打擊對象。朝鮮半島形勢更加嚴峻。
⑥ 哪個不平的條約使朝鮮和俄國變成鄰國
中俄《北京條約》
規定烏蘇里江以東地區40餘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割讓給俄國
⑦ 朝俄密約事件的第一次密約事件
1884年12月初,朝鮮的親日開化黨發動甲申政變,很快政變就被清廷駐朝將領袁世凱率軍鎮壓。日本因捲入這場政變,因此與中國的關系頓時變得緊張起來,風傳中日即將於朝鮮半島開戰,高宗李熙和閔妃對此感到不安。於是穆麟德趁機建議說:「俄國之為鄰國,宜預請該國,萬一日清在朝鮮開啟戰端之日,務仰該國之保護。」 他在1884年12月14日與禮曹參判徐相雨一起訪問日本,在與日方談判之餘,會見了俄國駐日公使達維多夫(Алексей Павлович Давыдов),明確提出把朝鮮置於「俄國保護國」(русский протекторат)的地位,並派遣士兵保護高宗。 這是朝鮮方面首次對俄國提出的「保護」要求。達維多夫沒有當即答應,而是派參贊士貝耶(Алексей Николаевич Шпейер)訪問朝鮮,以探明朝鮮的形勢與朝鮮政府的意圖。1884年12月30日,士貝耶抵達朝鮮首都漢城(今韓國首爾),1885年1月1日覲見高宗,他還在漢城與中日代表接洽,並特別會見了穆麟德。穆麟德又一次極力慫恿俄國保護朝鮮,他說雖然朝鮮感激清軍平定甲申政變,但朝鮮需要更強大的保護者,故希望俄國視朝鮮如保加利亞而予以保護;如果俄國不想這樣做,那麼就把朝鮮變成比利時那樣的中立國作為回報,朝鮮租借給俄國一個不凍港(如迎日灣)作為軍港,雙方為此要簽署秘密條約。 但是,士貝耶只是來探明情況的,並沒有締約的委任,故朝俄雙方未在這時達成密約,不過這為後來的朝俄密約做好准備。
士貝耶回日本後,通過駐日公使達維多夫將朝鮮的情況報告給外交大臣吉爾斯。吉爾斯在給沙皇亞歷山大三世的上奏中認為俄國若答應朝鮮的請求「既要和中國發生沖突,也會激化和日本的關系,這要求我們很努力,並要做出一定的犧牲,而這些付出大概勉強同我們獲得的有限的好處相抵消」。 所以那時俄國很矛盾,一方面不想放棄這次插手朝鮮的機會,另一方面又擔心激化和其他國家的矛盾。經過一番權衡後,決定既不給朝鮮正式承諾,也不讓朝鮮失去希望。接下來外交部指示達維多夫,讓其在處理朝鮮問題時遵循這樣的原則:在確信保護朝鮮不會和中日發生沖突前不採取行動,對朝鮮提出的保護請求,要向其表示,俄國駐朝公使韋貝爾到任後與穆麟德商量出一個保護朝鮮安全的萬全之策。
就在穆麟德、士貝耶往來於漢城與東京的同時,朝鮮高宗又派出了近臣金鏞元、權東壽、金光訓、申先郁四人為密使,於1885年2月11日由朝鮮慶興府渡圖們江潛入俄境,向俄國邊境當局遞信稱:「盡管朝鮮和日本訂立了條約,但是由於發生了暴亂事件(甲申政變),我們現在不指望它的友誼;至於中國,雖然它把我們國家變成它的保護對象,但是我們對它也不抱有希望。我們把目光轉向了貴國……」他們還表示:「朝鮮不希望請中國人來防衛,因為我們懼怕清軍的強化和完全的隸屬」。 俄國沙皇聽說後要求濱海邊疆州當局保護朝鮮,滯留俄國的另一名朝鮮人趙重協(後改名趙重應)則抄錄了這份敕諭,內有「命皇城(指北京)之大臣出使朝鮮,批准國書陸路通商一事,專任此大臣與朝鮮政府相議,審度利害,務使朝鮮有利無害」「命東海濱省將軍及東海水師諸大將自行駕駛兵船,巡視朝鮮沿海,盡心保護,無受他國侵犯」等內容。 朝鮮與日本與1885年1月9日簽訂《漢城條約》,其中第一條規定朝鮮派使臣攜國書到日本「表明謝意」,於是朝鮮政府任命徐相雨為全權大臣、穆麟德為副大臣再赴日本。穆麟德受閔妃集團委託,負有與日本政府交涉引渡金玉均、朴泳孝諸人及引進俄國勢力以對抗中日這兩項使命。2月15日,徐相雨、穆麟德一行抵達日本東京,4月5日返回朝鮮漢城。在使團滯留日本的期間內,穆麟德與俄國駐日公使達維多夫當面提交了有自己簽名的德文備忘錄,備忘錄中有「朝鮮王國只有被置於比這(中日)兩國更強大的第三國的保護之下,才可能有正常的發展,而這個國家只能是俄國」的言辭,備忘錄還寫道:「俄朝關系如何決定——是對日中兩國使朝鮮中立化並保全之的俄、日、中三國協定或者保證、關於軍事性保護的協定或者保證朝鮮獨立的一般性保護——選擇哪一項必須聽憑俄國政府的決定。……在日本提出的要求中,包含讓中國把軍隊撤出朝鮮的條款,日軍也一定會和清軍同時離開漢城,由此就產生了朝鮮需要本國的軍事組織的問題,招聘歐洲人教官也在所難免。」 由此可知穆麟德已從由主張俄國單獨保護轉變為中日俄的共同保證,並加入了聘請俄國教官訓練朝鮮軍隊的要求。這主要是由於他對形勢的判斷由中日開戰轉變為中日撤兵所致的。隨後穆麟德與達維多夫、士貝耶展開秘密談判,最終簽訂了所謂的「朝俄密約」。這份「密約」未任何載於任何檔案資料,只能從後面的交涉中了解相關內容,而主要內容則在於聘請俄國軍官4名、士官16名為朝鮮訓練軍隊,朝鮮因財力短缺,可能會讓出利權以抵付俄國教官薪俸。
就在此時,發生了英國強占朝鮮巨文島的事件,巨文島事件促使俄國對「朝俄密約」作出迅速反應。俄國外交大臣吉爾斯在1885年5月7日上奏沙皇時強調:「我們在朝鮮最終目的不是取得同其他國家同樣的地位,而是在這個國家確立我們絕對的影響力,取得這樣的結果不僅會對我們太平洋地區產生有益的影響,還會影響其他國家。朝鮮對於我們在遠東的地位而言,如果不是危險的鄰居,那麼就是在復雜的政治環境中我們不得不顧及的鄰居。」 5月16日,穆麟德會同嚴世永為處理巨文島事件第三次渡日,他利用這個機會在長崎致電達維多夫公使,表示朝鮮國王已經同意了「朝俄密約」,請按既定計劃實行。而此前,達維多夫就已經收到了關於沙皇敕裁「朝俄密約」的通報,遂於5月18日派士貝耶再赴漢城以履行「朝俄密約」的內容。 然而,此時朝鮮國內的事態發生了變化。此前在高宗和閔妃的授意下,由穆麟德和金鏞元等人分兩路行動,進行勾結俄國的秘密外交,朝鮮政府及中日等各國毫不知情。但是金鏞元、權東壽等人的行動被中國吉林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偵知,遂由吉林將軍希元轉咨北洋大臣李鴻章,李鴻章乃於1885年6月5日命駐朝商務委員陳樹棠質問朝鮮。 在此稍早前,金鏞元等人的活動也被朝鮮內部知情人告發。 當時的朝鮮政府主要由金允植、金炳始等「事大黨」(親華派)把持,因此均不同意聯俄,此事遂敗露了。朝鮮高宗對此矢口否認,外務督辦金允植則招來趙重協(趙重應)、金光訓、申先郁對質,最後把他們及金鏞元等5人流放了事。
金鏞元等人的詭秘行動東窗事發以後,高宗和閔妃迫於中國及朝中事大黨的壓力,不得不暫時放棄聯俄的計劃,再加上《中日天津會議專條》已經締結,中日將同時從朝鮮撤軍,戰爭陰雲消散,因而貪圖苟安的高宗和閔妃也就不再堅持引俄自衛了。但是士貝耶並不了解朝鮮的變化,仍按原計劃出使朝鮮,於1885年6月9日抵達漢城。士貝耶來朝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和穆麟德秘密制定了《俄國陸軍教官招聘協定細案》。穆麟德害怕朝鮮政府中的事大黨官員反對,沒有經過朝鮮政府,直接秘密將此《細案》呈給了國王。但是穆麟德所託呈約稿之人將約稿內容報告給了外務督辦金允植,於是繼金鏞元等人的活動後,穆麟德的行動也跟著敗露了。金允植知道了此事後聯合金宏集(金弘集)、金炳始等人向國王力諫「此非小事,萬不可輕准」 ,阻止國王接受。但是高宗不想放棄此次「引俄」的機會,秘密派了三個近臣去見士貝耶。這三人告訴士貝耶,國王同意接受俄國軍事教官,但是由於事大黨的掣肘不得不秘密進行,國王近稱臣和士貝耶約定:高宗會見士貝耶時,先不提聘請俄國軍事教官的事;士貝耶離開漢城時,高宗會給他一封聘請俄國軍事教官的親筆信,等俄國軍事教官來朝鮮己成為事實後,高宗再命令政府簽署聘請俄國教官的正式協議。
兩天後高宗的計劃變了,讓士貝耶先和金允植談判,若不能成功的話,高宗再給士貝耶一封聘請俄國教官的親筆信,高宗讓近臣將這個計劃秘密通知士貝耶。士貝耶只好和金允植在外衙門進行談判,共會談了三次(6月20日、6月24日、7月2日),士貝耶按照事先在日本與穆麟德的約定,強迫朝鮮接受俄國教官練兵,質問朝鮮外衙門為何要將朝俄密約泄露給中國人,穆麟德在此期間也為士貝耶鼓噪說:「十中國無如俄國,何恃其不可恃而不恃其可恃?竊為朝鮮危之。此約未成,中國必百方阻之,此約已成,中國亦無如之何」,「朝鮮政府每事屈於人,何獨逞強於俄國乎?」 金允植則不為所動,獨當一面,強調「朝俄密約」是穆麟德的擅自行動,以士貝耶沒有俄國正式委任狀及朝鮮已決定聘任美國教官為由,拒絕談聘請俄國軍事教官問題,最後士貝耶無功而返。 6月22日,士貝耶又覲見高宗,試圖通過國王的渠道來解決此事,誰知高宗竟然拒絕了士貝耶的要求,後來也沒有按秘密約定的那樣給士貝耶親筆信。金允植也在談判期間展開外交活動,一方面向中國駐朝商務委員陳樹棠和日本駐朝代理公使高平小五郎發出照會,請求居中調停,阻止俄國的舉動,另一方面則催促美國派教官來朝,以化解俄國的圖謀 (自1883年以來朝鮮一直請求美國派遣教官,但因美國反應消極而一度中止,朝俄密約事件後再度提起),甚至中日兩國在朝鮮的代表也請求美國趕緊派教官來。 士貝耶在漢城四面楚歌,黔驢技窮,遂於1885年7月7日灰溜溜地離開朝鮮回日本去了。此前俄國軍方對向朝鮮派遣軍事教官很感興趣。士貝耶到朝鮮後不久,陸軍部長萬諾夫斯基就迫不及待地要派軍事教官去朝鮮,經上級批准後,他派什奈烏爾中校為團長的軍事代表團去朝鮮了解朝鮮軍隊的現狀及對軍事教官的需求情況。在士貝耶離開朝鮮後,沒過幾日什奈烏爾中校軍事代表團就來到漢城,鑒於士貝耶和朝鮮沒能達成什麼協議,他們一行很快離開了朝鮮。
士貝耶剛走,高宗就派吏曹參判南廷哲來到中國天津見李鴻章,商定對俄方針及要求清軍暫緩撤軍。 1885年7月20日,日本外務卿井上馨又委託駐華公使榎本武揚將自己擬的《朝鮮外務辦法》八條獻給李鴻章,這實際上是日本調整對朝、對華政策的一個體現,裡面全是承認中國宗主權的內容及教中國如何防俄的問題。 由此可見日本為了成為朝鮮半島最終的大贏家而採取的靈活策略,即先假借中國之手抵制強大的俄國,避免俄國攪局,其後再打敗中國。此後清廷在朝鮮行事基本與《朝鮮外務辦法》吻合,李鴻章在第一次朝俄密約事件後所撰的《復朝鮮國王》也多有引用《朝鮮外務辦法》的內容。不久,李鴻章下令罷黜第一次朝俄密約事件的關鍵人物——穆麟德,以美國人墨賢里(H.F.Merrill)和德尼(O.N.Denny)取代穆麟德,分別任朝鮮海關總稅務司和外交顧問。另一方面,李鴻章也知悉了高宗和閔妃的貳心,便於1885年10月放回了壬午兵變後一直軟禁在中國的國王生父興宣大院君李昰應,藉以牽制高宗和閔妃。同時,又任命負責護送大院君的武官袁世凱為駐扎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以三品道員的頭銜監視朝鮮,加緊對朝鮮的控制。第一次朝俄密約事件就以這樣的結果這樣收場了。
⑧ <中俄密約>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中俄密約》主要內容:
1896年6月3日(光緒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困境,藉口「共同防禦」日本,誘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拔諾夫、財政大臣維特在莫斯科簽訂《御敵互相援助條約》。又稱《防禦同盟條約》。一般稱為《中俄密約》。全約共六條,內容是:日本如侵佔俄國遠東或中國以及朝鮮土地,中俄兩國應以全部海、陸軍互相援助;非兩國共商,締約國一方不得單獨與敵方議和;開戰時,中國所有口岸均准俄國兵船駛入;為使俄國便於運輸部隊,中國允於黑龍江、吉林地方接造鐵路,以達海參崴,該事交由華俄道勝銀行承辦經理;無論戰時或平時,俄國都可通過該路運\送軍隊軍需品;此約自鐵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根據《密約》第四條,同年9月8日由中國駐德、俄公使許景澄與華俄道勝銀行代表在柏林簽訂了《中俄合辦東省鐵路公司合同章程》。合同規定成立中國東省鐵路公司,其章程照俄國鐵路公司成規辦理。至此,俄國獲得了使西伯利亞大鐵路穿過中國領土直達海參崴的特權。《密約》的簽訂和築路權的攫取,為沙俄侵略勢力進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國東北地區提供了各種方便,大大加強了沙俄在遠東爭奪霸權的地位。
2.《中俄密約》,即俄國與清政府訂立的秘密條約,1896年6月3日(光緒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困境﹐藉口「共同防禦」日本﹐誘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鴻章與俄國外交大臣羅拔諾夫﹑財政大臣維特在莫斯科簽訂《御敵互相援助條約》。又稱《防禦同盟條約》。一般稱為《中俄密約》。
⑨ 朝鮮屬於北約還是華約
你好,朝鮮既不屬北約也不屬華約,且世界上已經不存在華約這個軍事同盟了。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