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食品違法可以分成幾類不同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是什麼
【違法分類及處罰】
一、違反《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銷毀導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吊銷衛生許可證,並同時按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1、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數10人以下,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至三萬元的罰款;
2、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數在11人至30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千元至四萬元的罰款;
3、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數在31人至100人,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
4、造成中毒或者疾患人數101人以上或者人員死亡,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四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三萬元至五萬元的罰款。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和《食物中毒診斷標准及技術處理總則》的規定確定食物中毒事故。
二、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實施行政處罰時,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以下情形的,可免予並處吊銷衛生許可證:
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所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危害後果的;
2、主動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行為的。
三、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取締,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至三萬元的罰款。取締可以收繳、查封非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者查封其非法生產經營場所,或者予以公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查處:
1、擅自超越或者變更衛生許可證上核定的內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
2、衛生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的;
3、取得衛生許可證後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而擅自進行改建、擴建的;
4、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塗改、出借衛生許可證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收繳衛生許可證,並按照下列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罰款;
2、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百元至一萬元的罰款。衛生行政部門收繳衛生許可證後應當及時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違反《食品衛生法》第八條規定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可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衛生許可證。
六、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九條規定,生產經營禁止生產經營食品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除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銷毀尚未出售和公告收回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外,並應當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衛生許可證。
1、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一萬元以下的,並處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違法所得在一萬元至五萬元的,並處違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罰款;違法所得超過五萬元的,並處違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罰款;
2、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至五萬元的罰款。
七、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七條規定,生產經營不符合營養、衛生標準的專供嬰幼兒的主、輔食品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除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銷毀尚未出售的和公告收回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外,並應當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並處吊銷衛生許可證。
1、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一萬元以下的,並處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違法所得在一萬元至五萬元的,並處違法所得二至五倍的罰款;違法所得超過五萬元的,並處違法所得三至五倍的罰款;
2、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至五萬元的罰款。
八、違反《食品衛生法》第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和使用不符合食品添加使用衛生標准和衛生處理辦法規定的食品添加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或者使用,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准、擅自使用未經批準的品種、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的;
2、以掩蓋食品腐敗或以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3、經營或使用未經批準的,受污染或者變質的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劑的;
4、其它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衛生管理辦法的食品添加劑。
九、違反《食品衛生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或者使用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或者使用,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1、未按規定獲得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許可即擅自生產經營本條所列產品的;
2、採用的原材料、助劑違反國家規定的允許使用的品種、范圍和使用量的;
3、本條所列產品中的有害物質,造成食品污染的;
4、其他不符合衛生標准和衛生管理辦法規定的。
十、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千元至五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衛生許可證:
1、未經衛生部審查批准,而以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以下簡稱"保健食品")名義生產經營的;
2、未按保健食品批准進口,而以保健食品名義進口、經營的;
3、保健食品的名稱、標簽、說明書未按照核准內容使用的。使用已被衛生部撤銷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從事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的,按未經衛生部審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生產經營查處。
十一、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定型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包裝標識或者產品說明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處以五百元至一萬元的罰款:
1、不按規定標明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2、虛假標注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份、保質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3、在國內市場銷售的食品不標注中文標識。包裝標識不清楚、不易辨識的,按前款第一項查處。
十二、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處以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有效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
2、不按規定調離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的。
Ⅱ 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最高可處違法貨值金額多少倍的罰款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二)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三)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四)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五)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六)生產經營添加葯品的食品。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外,可以由公安機關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拘留。
Ⅲ 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處罰如下:1、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2、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Ⅳ 俄羅斯造假判什麼刑
俄羅斯已批准對其《刑法》進行修訂,其中增添了偽造商品條形碼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罰款和監禁。
他們將把修正案的生效時間推遲6個月,以便讓市場上的企業適應新的立法。它目前涵蓋了葯品、煙草產品、鞋類、毛皮大衣、乳製品、香水、古龍水、輪胎、照相機和手電筒以及一些輕工業產品。
Ⅳ 俄羅斯發生多起假酒中毒事件,銷售人員將會面臨什麼處罰
煙酒的利潤都是非常大的,煙草是被相關部門控制的,所以控制的情況越來越好,現在假煙的數量是基本上沒有了,只要不在網路上買煙的話,基本上就沒有什麼假煙的情況出現,如果有假煙的話還可以進行舉報,可以有效的杜絕不法分子的壞目的,但是說煙草已經控制的很好,但是很多人會在酒上下功夫,因為包裝是很容易做出來的,他們只要把包裝放出來,再把裡面的酒進行勾兌,那麼就可以按照正常的價格去售賣了,從而賺取更多的錢財,俄羅斯發生多起的假酒中毒事件,銷售人員將會面臨什麼處罰呢?讓我們一起看一下吧!
總之,酒對自己身體非常不好,盡量不要喝,要買酒的話也要仔細辨認是真酒還是假酒,否則喝到假酒的話,自己身體就會得到嚴重的損害。
Ⅵ 食品安全管理的各國措施
食品580-食品安全法服務平台,
法規查詢:提供多維度檢索方式,依託專業的食品鏈法規標准資料庫,幫助企業快捷識別適用法標,實現法標庫動態更新
危害查詢:提供潛在危害識別查詢,危害資料查詢和FDA水產品危害控制指南查詢功能。依託強大的市場風險信息資料庫,有助於企業准確識別自身產品的數據信息,識別危害控制點,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
HACCP:提供基於GB/T 22000、GB/T 27341、GB 14881、FDA水產品危害控制指南、美國117法規的五個線上應用模版,幫助企業進行危害分析和建立食品安全計劃,實現HACCP體系的快速應用。
批記錄管理:提供成品批記錄管理服務,實現企業成品批記錄和檢驗報告的線上保存與查詢,提供相關方在線申請查閱,幫助中小企業實現生產過程追溯管理。
供方管理:提供供方基本信息的存儲和協助供應商篩查,幫助企業規范供方篩選標准,協助建立動態的供方管理體系。
文件管理:提供企業文件存儲錄入,實現文件的有效分類、統一管理和法規的適時更新通知。
Ⅶ 蘋果在俄羅斯被罰1200萬美元,被罰的原因是什麼
俄羅斯認為蘋果公司濫用應用市場的主導地位。所以違反了俄羅斯的反壟斷法,並對它處於大約1,200萬美元的罰款。首先俄羅斯相關部門經過調查認定蘋果公司,它有妨礙研發人員研發家長監控程序,再加上在蘋果應用商店,它准入規則是不夠公開和透明,並沒有明確到底怎麼樣的能進入,怎麼樣的不能進入,更多的是模糊不清的條款和規定。
雖然說從蘋果公司的利益角度來看,他這么做也無可厚非,而且他們還一度認為自己的作為不會被人發現,畢竟這些都是私下解決的事情。但經過俄羅斯的反壟斷局介入,事情才得到了反轉,也保護了開發者的權益。畢竟只有讓市場有一定的競爭性才能活躍起來,否則都處於壟斷水平的話,整個市場也就缺乏創新力和開拓性,這樣是不利於市場的發展。
Ⅷ 在歐美等國家,超市售賣過期食品,會受怎樣的處罰
在國外管理非常嚴格。
英國《食品安全法》條例嚴厲,一般違法行為根據具體情節就會被處以5000英鎊的罰款或3個月內的監禁。情節和後果十分嚴重的,最高會處以無上限罰款或2年監禁。英國食品安全監管由聯邦政府、地方主管部門及多個組織共同承擔。
Ⅸ 食品安全法處罰措施是什麼
食品安全法處罰措施是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二)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的製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十)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一)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生產者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四)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葯品。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未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
(二)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准未依照本法規定備案;
(四)未按規定要求貯存、銷售食品或者清理庫存食品;
(五)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
(六)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進行處置、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
(二)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規定出口食品。違反本法規定,進口商未建立並遵守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處罰。第九十條違反本法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台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第九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第九十二條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第九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依法對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違反本法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違反本法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第九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第九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第九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第九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Ⅹ 假如違反食品安全法會受什麼處分
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一、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2條規定:
1、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2、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3、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4、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二、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3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2、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3、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4、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5、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6、生產經營添加葯品的食品。
三、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4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1、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2、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3、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4、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5、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6、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7、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9、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四、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5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1、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2、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3、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
4、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五、根據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6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1、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
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3、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4、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5、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6、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8、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9、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10、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11、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12、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13、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
(10)俄羅斯食品違法有什麼處罰擴展閱讀:
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對違反該法的經營主體范圍更加明確和擴展: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27條規定,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30條規定: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台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135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
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其承諾。
參考資料來源:全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