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俄羅斯總統普京為什麼再次當選總統,他不是只當兩任總統嗎
第十三章(一) 俄羅斯聯邦總統
第一百二十一(1)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是俄羅斯聯邦最高公職人員和俄羅斯聯邦執行權力機關首腦。
俄羅斯聯邦總統不能成為人民代表。
俄羅斯聯邦總統不在國家、商業和社會機構和團體中擔任其他職務,不享有從事企業經營活動的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2)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只能從年齡不小於35歲、不大於65歲、享有選舉權的俄羅斯聯邦公民中選出。
俄羅斯聯邦總統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
第一百二十一(3)條 俄羅斯總統的選舉由俄羅斯聯邦公民根據普遍、平等和直接選舉的權利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
任何其他選舉或任命,以及授予俄羅斯聯邦總統權力的做法均屬非法和無效。
俄羅斯聯邦總統的選舉和就職程序由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5)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
1.享有立法動議權;
2.在俄羅斯聯邦法律通過後14日內予以簽署和頒布;
俄羅斯聯邦總統可在此期限內將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通過的法律退回進行重新審議。如果在重新審議時,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兩院中每一院仍以多數票通過,則俄羅斯聯邦總統應在3日內予以簽署;
3.每年至少一次向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提出關於俄羅斯人民代表大會和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通過的社會經濟計劃和其他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國內局勢的報告,向俄羅斯聯邦人民、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和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發表國情咨文。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在多數人民代表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有權要求總統提出非例行的報告;
4.在徵得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同意後任命俄羅斯聯邦部長會議主席;
5.根據俄羅斯聯邦部長會議主席的呈請任免俄羅斯聯邦各部部長、各委員會和主管部門的領導人;
在徵得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同意後,任命俄羅斯聯邦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安全部長和內務部長;
6.領導俄羅斯聯邦部長會議的工作;
(1)向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提出關於成立、改組和撤銷部、國家委員會和主管部門的建議;
7.在徵得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同意後接受俄羅斯聯邦政府的辭職;
8.任命和召回俄羅斯聯邦外交代表,接受駐俄外國外交代表的國書和辭任國書;
9.領導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安全會議的結構、許可權和組織程序由俄羅斯聯邦法律確定;
10.代表俄羅斯聯邦進行談判和簽署國際條約和共和國之間的條約,條約經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批准後生效;
11.採取措施保證俄羅斯聯邦的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全;
根據俄羅斯聯邦總統的建議召開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非例行會議和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非例行會議;
俄羅斯聯邦總統無權解散或中止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和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的活動;
12.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宣布緊急狀態。俄羅斯聯邦版圖內各共和國境內的緊急狀態須同其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商定後宣布;
13.根據法律決定俄羅斯聯邦國籍和提供政治避難的問題;
14.頒授俄羅斯聯邦的國家獎、特殊稱號、官銜和榮譽稱號;
15.對俄羅斯聯邦法院判刑的公民行使赦免權;
16.是俄羅斯聯邦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任免高級軍官,依法頒授高級軍銜;
17.行使俄羅斯聯邦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力。
第一百二十一(6)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的權力不得用於改變俄羅斯聯邦民族國家體制、解散或中止任何合法選出的國家權力機關的活動,在相反的情況下,立即停止總統權力。
〔* 第121(6)條關於停上總統權力的部分在對新憲法草案主要條款進行全民公決之前不生效(見俄羅斯聯邦第七次人代會1992年12月12日《關於穩定俄羅斯聯邦憲法制度的決定》)。〕
第一百二十一(7)條 俄羅斯聯邦副總統與俄羅斯聯邦總統同時選舉。副總統候選人由總統候選人提出。
副總統可從年齡不小於35歲、不大於65歲、享有選舉權的俄羅斯聯邦公民中選出。
副總統不能成為人民代表。
副總統受總統委託行使總統的某些權力。
副總統在總統缺席情況下代理總統。
第一百二十一(8)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就其管轄的問題發布命令,檢查執行情況。總統令在俄羅斯聯邦全境必須遵守執行。
總統令不得與憲法和法律相抵觸。在發生抵觸的情況下,憲法和法律准則繼續有效。
俄羅斯聯邦總統有權中止俄羅斯聯邦版圖內各共和國總統和部長會議(內閣)法令的效力,以及廢除邊疆區、州、市行政機構,自治州、自治專區行政機構的法令,如果這些法令與俄羅斯聯邦法律相抵觸。
第一百二十一(9)條 俄羅斯聯邦總統和副總統不可侵犯並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二十一(10)條 在俄羅斯聯邦總統違反俄羅斯憲法和法律以及他的誓言的情況下,可予以罷免。
罷免的決定由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根據俄羅斯聯邦人民代表大會、最高蘇維埃或其兩院中的一院的動議依照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的裁決以人民代表總數2/3的多數票通過。
在俄羅斯聯邦副總統違反憲法和法律的情況下,可根據本條規定的程序予以罷免。
第一百二十一(11)條 在俄羅斯聯邦總統被罷免、辭職、不能繼續行使權力以及死亡的情況下,由前總統行使總統權力。在副總統不能行使總統權力的情況下,總統權力依次轉移給部長會議主席、最高蘇維埃主席。
2. 10月9日上午10時俄羅斯對烏克蘭宣戰總統令是什麼
沒有宣戰。有人冒充俄羅斯塔斯社的名義P出來這張圖,聲稱俄羅斯總統普京將於莫斯科時間10月9日上午10點,正式宣布對烏克蘭宣戰的總統令。
3. 俄羅斯總統的選舉方式
自葉利欽時代到普京時代,俄羅斯聯邦憲法規定,總統由擁有選舉權的公民通過直接選舉產生,任期4年 。2008年11月15日,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提出通過修憲將總統任期延長為6年,並得到通過 ,但本屆即梅德韋傑夫這一屆不予施行,而自第四任總統普京開始總統任期為6年。總統和議員任期任何一個年齡不小於35歲,在俄聯邦常住不少於10年的俄聯邦公民都可以競選總統。同一個人不得連續超過兩次擔任總統。總統選舉事宜由聯邦委員會決定。選民和競選聯盟均可推舉總統候選人。每個候選人必須向俄聯邦中央選舉委員會提交有關個人收入和財產的資料,徵集足夠的符合憲法規定的簽名,最後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做出是否同意其參加競選的決定。
根據《俄羅斯聯邦總統選舉法》,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半數以上選票的注冊候選人被認為當選。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中央選舉委員會認為總統選舉無效:參加選舉的選民沒有超過登記選民的半數;得票最多的候選人所得的贊成票數量低於完全反對票數量;如果候選人只有兩名,其中任何一名候選人都沒有得到參加投票的選民半數以上的選票。
選舉法還規定,如果候選人有兩名以上,而其中任何一名候選人都沒有當選,中央選舉委員會宣布對得票領先的前兩名候選人進行第二輪投票;如果在第二輪投票中得票領先的一名候選人所得的贊成票數量超過完全反對票數量,則當選。 如果出現下列三種情況,俄聯邦委員會將宣布重新進行選舉,
1、總統選舉被認為無效;
2、參加第二輪投票的候選人在投票當日撤選或由於其他原因退選;
3、參加第二輪投票的候選人無一當選。
在重新舉行總統選舉時,那些因其行為(或無為)而造成選舉無效或第二輪投票選舉無效的候選人不能再度成為候選人。 1990年3月,蘇聯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設立蘇聯總統職位和修改憲法》的法律。根據這一決定,「蘇聯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被廢除」,實施多黨制,蘇維埃國家的領導人為蘇聯總統。在蘇聯設立總統職位為所有加盟共和國設立類似職位(即總統)提供了可能。1991年3月17日的全民公決同意設立蘇聯總統職位。參加投票的人中,近70%的人投了贊成票。1991年4月24日,俄羅斯聯邦最高蘇維埃兩院聯席會議通過了《俄羅斯聯邦總統法》。
1996年8月5日頒布的俄羅斯聯邦總統令最終確立了總統權力的各項正式標志:總統旗(1994年2月通過)、總統徽標以及唯一的一份俄羅斯憲法正式文本。 1994年2月15日頒布了關於俄羅斯聯邦總統旗的第319號總統令。
俄羅斯總統旗 是總統權力的主要象徵。它由三條同樣寬度的色帶組成:最上方是白色,中間為藍色,最下方是紅色,這也是俄羅斯國旗的顏色。旗幟中央印有金色的俄羅斯國徽,四周鑲有金色毛邊。
旗桿上裝著一隻銀制把手,其上刻有俄羅斯總統的姓名、父稱及其在位的時間。
旗桿外鑲金屬,呈長矛狀。
在總統就職儀式上,俄羅斯總統旗與總統徽標、特殊製作的憲法文本一道交給新當選總統。
總統宣誓後,總統旗將插放在其辦公室內。按原樣復制的另一面旗幟插放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宮總統官邸上方。
總統旗幟圖案源自莫斯科大公國。沙皇彼得正是在這一旗幟的指引下,打到阿爾漢格爾斯克城下,如今其原件保存在聖彼得堡。 1999年7月27日簽署的第906號總統令通過了徽標的設計。
徽標是由黃金製成、四方等長的十字架,四個頭都延伸開去,正面鑲有紅寶石釉,各個頭之間的距離為60毫米,還有凸出的細邊。十字架正面鑲嵌有俄羅斯國徽的圖樣。反面正中是一粒圓形墜,其四周寫著「利益、榮譽和光榮」的格言,中央寫著其鑄造年份——1994年。下端是月桂枝。通過月桂枝,徽標與鏈條相連。
鏈條同樣由黃金、白銀和琺琅製成,共有17環,其中9環是俄羅斯國徽形狀,8環為寫有「利益、榮譽和光榮」這一格言的花結。鏈條背面是鑲有白色琺琅的墊片,其上用金色字母雕出了俄羅斯每位總統的姓名、父稱和出任這一職務的年份。
1996年8月5日頒布的第1138號總統令規定,新總統就職時,總統徽標由俄羅斯聯邦委員會主席交予新總統保存,直到任期結束。
總統宣誓後,總統徽標保存在位於莫斯科克里姆林宮的總統官邸內。禮賓條例對總統徽標的使用作出了規定。 1996年8月5日頒布的第1138號總統令規定,唯一的一份俄羅斯憲法正式文本也是總統權力的標志之一。
在新總統就職時,他需要手按這本憲法宣誓。
總統就職儀式中,唯一的一份俄羅斯憲法正式文本與總統旗和總統徽標一道,在新總統手按文本宣誓後,交予總統。
4. 俄羅斯---政治
一、俄羅斯總統
俄羅斯總統是國家元首,是俄羅斯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
總統的主要職權是:經國家杜馬同意後任命俄羅斯政府總理;有權主持政府會議;作出政府辭職的決定;向國家杜馬提出國家中央銀行行長的任免人選;根據政府總理的提議,任免政府副總理和部長;向聯邦委員會提出憲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法官的人選以及總檢察長的人選供任命;向聯邦委員會提出解除總檢察長職務的建議;任命其它各級聯邦法院的法官;組成並領導俄羅斯安全會議;批准俄羅斯軍事學說;組建總統辦公廳;任免總統全權代表;任免武裝力量最高統帥部;與議會協商後,任免俄羅斯駐外國和國際組織的外交代表;確定國家杜馬選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散國家杜馬;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決定全民公決;向國家杜馬提出法律草案;簽署聯邦法律;向俄羅斯議會提交國情咨文;領導俄羅斯的外交政策和俄羅斯政府的強力部門;主持談判並簽署俄羅斯國際條約;宣布在俄羅斯境內實行戰時狀態和緊急狀態,並立即將此決定通報國家杜馬;實行赦免。
總統機構
1、安全會議。由總統組建並領導,是總統的咨詢機構,日常工作由安全會議秘書主持。
2、總統辦公廳。由總統組建,是總統的日常辦事機構。下設主要機構有:
(1)總統助理局。由總統組建,設有若干名助理。其任務是協助總統工作。
(2)總統新聞局、由總統組建,協助總統制定新聞政策和管理新聞機構。
(3)國家法律管理局。由總統組建,協助總統制定有關法律和總統令。
另外還設有國籍問題委員會,婦女、家庭和人口問題委員會,慈善問題委員會,國家獎勵委員會,人權委員會,政治鎮壓受害者恢復名譽委員會,體育運動協調委員會等機構,分別處理有關方面的問題。
3、國防會議。負責研究軍事建設、實施安全會議有關國防戰略和政策問題,並起草相應決議。總統任主席,聯邦政府總理任副主席。秘書由總統任命,成員由總統批准。
二、俄羅斯議會
俄羅斯議會稱為俄羅斯聯邦會議,是俄羅斯的代表和立法常設機關。聯邦會議由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兩院組成,前者稱為上院,後者稱為下院。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舉行會議,為聽取總統咨文、憲法法院咨文和外國領導人的講話,兩院可舉行聯席會議。
(一)聯邦委員會。
由俄羅斯每個聯邦主體分別選舉2名代表組成:1名聯邦主體國家代表權力機關的代表和1名聯邦主體國家執行權力機關的代表。俄羅斯共有89個聯邦主體,故聯邦委員會委員的法定人數為178名。聯邦委員會設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由聯邦委員會全體委員選舉產生。他們主持本院的會議和管理本院的內部規章。聯邦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專門委員會,它們對其所管轄的問題進行議會聽證會。
聯邦委員會的職權范圍有:批准聯邦主體間邊界的變更;批准總統關於實行戰時狀態的命令;批准總統關於實行緊急狀態的命令;決定能否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羅斯武裝力量的問題;確定總統的選舉;罷免總統的職務;任命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免總檢察長;任免審計院副主席及其半數審計員;對國家杜馬通過的涉及聯邦預算,聯邦稅收和收費,金融、外匯、信貸與關稅調節、貨幣發行,國際條約,俄羅斯國家邊界的狀況與保衛,戰爭與和平等問題的聯邦法律進行復審。
(二)國家杜馬。由450名代表組成,每4年選舉一次。其中225名代表按政黨或競選聯盟在選舉中的得票率分配,另外225名代表由選民在按全國人口劃分的225個單席位選區選舉產生。年滿21歲的俄羅斯公民可以當選為國家杜馬代表。國家杜馬代表為專職常任工作,不得兼任聯邦委員會委員,不得擔任國家執行權力機關的公職,不得從事其他有報酬的活動,教學、科研以及其他創造性活動除外。國家杜馬在其代表中選舉主席、第一副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負責主持本院的會議和管理本院的內部規章。國家杜馬下設若干個專門委員會,它們對其所管轄的問題進行議會聽證會。
國家杜馬的職權范圍是:同意總統對政府總理的任命;決定對政府的信任問題;任免中央銀行行長;任免審計院主席及其半數審計員;宣布大赦;任免人權全權代表;提出罷免總統的指控;在俄羅斯憲法未作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單獨通過聯邦法律等。
三、俄羅斯政府
根據俄羅斯憲法和俄羅斯政府法的規定,俄羅斯政府是國家最高執行權力機關,在俄羅斯總統指導和總理主持下開展工作。
(一)政府的組成及其建立程序。政府成員包括政府總理、2-3名第一副總理、若干名副總理、各聯邦部長和國家委員會主席。俄羅斯聯邦境內的各共和國政府總理以及俄羅斯政府辦公廳主任也是俄羅斯政府成員。根據總理的提議,俄羅斯總統可以把政府下屬的其他中央國家管理機關的領導人列入俄羅斯政府成員。政府總理由總統徵得國家杜馬同意後任命。第一副總理、副總理、部長、國家委員會主席以及其他中央管理機關領導人由總統根據總理的提名任免。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內務部長、對外情報局長等聯邦政府的強力部門領導人由總統直接任免。
政府成員及其副職不得在國家、商業、社會機關和組織內擔任其他職務,無權從事企業經營活動以及其他有償工作,但教學、科研和其他創造性工作除外。他們不得同時兼任國家杜馬代表。
政府成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討論政府工作的重要問題。會議由總理主持。只要有不少於2/3的成員出席會議,就符合法定人數。總統有權主持政府成員會議,總統代表可以出席會議。聯邦主體行政長官可以列席會議。會議決議由多數票通過。
政府主席團是政府的常設機關,由總理、第一副總理、副總理、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內務部長、國家財產管理委員會主席、政府辦公廳主任等人組成。主席團決議以其委員總數的多數通過,不得與政府成員會議的決定相抵觸。
(二)政府的職權。制定並向國家杜馬提出聯邦預算並保障其執行,向國家杜馬報告聯邦預算執行情況;保障在俄羅斯實行統一的金融、信貸和貨幣政策;保障俄羅斯在文化、科學、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生態領域實行統一的國家政策;管理聯邦財產;實施保障國家防禦、國家安全和貫徹聯邦對外政策的措施;實施保障法制、公民的權利與自由、保護財產和社會秩序以及與犯罪現象作斗爭的措施;履行俄羅斯憲法、聯邦法律和俄羅斯總統令賦予的其他職權。
四、俄羅斯總統、議會和政府之間的相互關系
聯邦法律一般由國家杜馬代表總數的多數通過,俄羅斯憲法有其他規定的情況除外。需呈報聯邦委員會同意的聯邦法律,國家杜馬應在本院通過後5日內轉交聯邦委員會審議,如果聯邦委員會半數以上的委員投票贊成,或者聯邦委員會在14日內未作審議,則聯邦法律被視為聯邦委員會贊成。如果聯邦委員會否決國家杜馬通過的聯邦法律,兩院可建立調解委員會消除分歧,並由國家杜馬對聯邦法律進行復議。如果國家杜馬再次表決時有不少於國家杜馬代表總數2/3的代表投票贊成,則聯邦法律被視為通過。通過的聯邦法律應在5日內遞交俄羅斯總統,總統應在14日內簽署並頒布。如果總統在14日內駁回該法律,在重新審議時,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以2/3的多數再次通過後,則總統必須在7日內簽署並頒布。
俄羅斯總統根據俄羅斯憲法和聯邦法律確定國家杜馬的選舉,根據憲法規定的程序解散國家杜馬。根據憲法第111條規定,在國家杜馬3次否決總統提出的俄羅斯政府總理人選後,總統可以任命政府總理,解散國家杜馬並確定新的選舉。憲法第117條規定,在國家杜馬對俄羅斯政府表示不信任後,總統有權宣布政府辭職,或不同意國家杜馬的決定。如果國家杜馬在3個月內重提對政府的不信任,總統可以宣布政府辭職,或宣布解散國家杜馬。政府總理可以向國家杜馬提出對政府的信任問題,如果國家杜馬拒絕政府提出的信任問題,總統應在7日內作出政府辭職或解散國家杜馬的決定。但是,國家杜馬在選出後一年內,不得根據憲法第117條規定的理由被解散。國家杜馬從對總統提出指控之時起到聯邦委員會作出相應的決定前不得被解散。國家杜馬在俄羅斯全境內實行戰時狀態或緊急狀態時期以及在總統任期屆滿前的6個月內不得被解散。如果俄羅斯總統犯有叛國罪或其他嚴重罪行,國家杜馬可以提出罷免總統的指控。該指控必須在不少於1/3的國家杜馬代表提議並在國家杜馬成立的專門委員會作出結論的情況下經2/3代表表決同意後才能通過關於提出指控的決定。根據國家杜馬提出的指控,最高法院應作出關於總統行為中是否有犯罪跡象的結論書,憲法法院應作出關於國家杜馬的指控是否符合規定程序的結論書。如果上述結論書確認總統犯有叛國或其他嚴重罪行,聯邦委員會就可以根據國家杜馬提出的指控以2/3委員表決同意後作出關於罷免總統的決定。但是,聯邦委員會關於罷免總統職務的決定應在國家杜馬提出指控總統後不遲於3個月內作出。如果聯邦委員會未能在這期間作出決定,則視為對總統的指控被駁回。
總統可以作出政府辭職的決定;政府可以提出辭職,總統可以接受或拒絕。政府向新當選的俄羅斯總統卸任。總統可以廢除與俄羅斯憲法、聯邦法律和總統令相抵觸的政府決議和命令
5. 關於俄羅斯總統普京簽發總統令 撤銷16名將軍職務的介紹。
俄羅斯時間2月2日,普京簽發總統令,撤銷16名將級軍官和1名地區檢察長的職務。據俄官網披露,16名軍官中有3名上將、3名中將和10名少將。這些被撤職的軍官此前分別在緊急情況部、內務部以及偵查委員會等強力部門任職。俄專家指出,被撤職主要與腐敗、執法犯法、讀職相關。
6. 俄羅斯的新安全戰略
2009年5月13日,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簽署了關於《2020年前俄羅斯聯邦安全戰略》的總統令。該總統令的宗旨,是加強聯邦執法機關、各聯邦主體的國家權力機關、俄各組織和公民在保障國家安全方面付出的努力。被稱為俄羅斯聯邦「綜合性基礎文件」,闡述了在國防、內政、外交及經濟等領域面臨的主要安全威脅及應對手段,界定了俄國家安全利益所在。這個文件對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等所有領域的安全風險進行了詳細盤點,將新的挑戰、傳統威脅和經濟安全確定為重中之重。
新安全戰略指出,俄羅斯克服了由蘇聯解體導致的政治及社會經濟領域的系統性危機後果,維護了國家領土和主權的完整,並開始恢復在國際舞台上的影響。與此同時,俄也面臨著與10年前完全不同的形勢和問題,過渡時期已經結束,進入長期戰略發展的高水平時期。俄現在遇到了新的挑戰,需要新的應對方法。正如梅德韋傑夫總統在俄羅斯聯邦安全會議上說,新國家安全戰略保持了國家安全領域政策的延續性,充分反映了俄國家發展重點及國家利益體系,其主要思想是解決發展中出現的安全問題。
新安全戰略指出,北約主導的全球及歐洲—大西洋地區安全架構存在的缺陷、國際法律制度及機制的不完善等因素,對國際安全保障構成威脅。大國矛盾及某些國家反復以單邊武力手段解決國際矛盾的可能性,對俄國家利益的保障造成不利影響。為應對上述威脅,俄將繼續進行軍事改革,同時保留戰略核武器潛力,完善軍隊組織指揮結構和部署體系,增加常備部隊數量。軍隊改革新任務是,建立由聯邦行政機關負責的部隊裝備統一采購體系,以及建立統一的軍隊後勤和技術裝備保障體系。在長遠的未來,國際政治的注意力將集中於爭奪能源產地。在爭奪資源時不排除使用武力解決問題的可能,這可能打破俄羅斯及其盟國邊境附近地區的現有力量平衡。而美國在歐洲部署反導系統,大大降低了維護全球及地區穩定的可能。俄為維護國家利益,將推行「合理和務實的對外政策」,避免軍備競賽等耗費巨大的對抗。此外,俄將積極參加多邊合作,與獨聯體國家開展雙邊及多邊合作是俄外交的優先方向。
新安全戰略強調,經濟安全問題對其他安全問題影響巨大。從造成損失的規模看,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可與大規模戰爭相提並論。經濟安全甚至超越傳統安全問題,被提到了俄未來戰略安全保障的首要位置上。特別強調俄羅斯國家安全狀況,直接取決於國家經濟潛力等因素。俄未來經濟領域中的主要戰略風險包括:國家無力改變能源出口模式、本國經濟的競爭力低下、對本國資源喪失控制權等。同時指出,俄經濟發展思路,在於發展國家創新體系,提高勞動生產率,更新國家重點經濟產業,開發新的能源產地,以及完善銀行體系和金融服務行業。
2009年5月13日,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簽署命令,批准了2020年前俄羅斯聯邦國家安全戰略。這份戰略文件指出,未來國際政治的焦點將在能源爭奪上,俄羅斯可能面臨若干場爭奪資源的戰爭,而俄羅斯將不惜使用武力來捍衛本國利益。
俄羅斯曾在1997年和2000年通過類似的國家安全學說,而新的安全戰略則明確了未來10年俄在國防、內政、外交及經濟等領域面臨的主要安全威脅及應對手段。文件共13頁,其中確保能源安全成為焦點之一。文件說,在長遠未來,國際政治的焦點將集中於爭奪能源。在爭奪能源時不排除使用武力的可能,這可能打破俄羅斯及其盟國邊境附近地區的力量平衡。
世界主要國家也在為控制能源展開競爭,其范圍涉及中東、巴倫支海大陸架及北極其他地區、裏海和中亞地區。對於資源豐富的北極,俄羅斯一直堅稱,沒有打算將北極軍事化,但分析人士認為,俄國家安全戰略文件對能源爭奪戰的闡述,則暗示俄羅斯可能使用武力來捍衛自己的利益,尤其因為全球變暖使在北極開發變得更可行的情況下。近年來,北極爭奪戰悄然興起,美國、挪威、加拿大和丹麥目前都已經加入了對北極大陸架的爭奪戰,這里埋藏著數十億噸的石油和天然氣。擬在北極建軍事基地。為捍衛俄北極利益,國家安全戰略進行了詳細規劃:2011年前,俄羅斯將完成對北極地區的地理勘探,以獲得可以證明北冰洋海底部分區域是俄大陸架延伸的足夠證據;2012年至2015年,俄羅斯將力爭贏得國際社會對俄方擁有北極部分地區經濟專屬權的認可,並著手開發北極資源。國家安全戰略文件還提出在北極邊界建立「軍事基地」,從而在不同的軍事和政治局勢下,保證安全。
此外,俄將積極參加多邊合作,與獨聯體國家開展雙邊及多邊合作是俄外交的優先方向。文件還指出,俄羅斯將加強與中國、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大國的關系。
7. 6月2日普京批准俄羅斯核威懾政策!普京為何敢這么強硬
俄羅斯總統普京在6月2日簽署了總統令,批准俄羅斯核威懾國家基本政策,且該命令於當日生效。一時間在世界上引起了一陣熱議,畢竟任何人都會談核色變,俄羅斯也不會沒有事情找事,在這樣的情況下,批准核威懾也是有一定原因和俄羅斯實力的。
8. 葉利欽當選俄羅斯總統後發布了第一號總統令的內容是什麼
1991年7月20日,葉利欽當選俄羅斯總統後發布了第一號總統令,即俄羅斯聯邦國家機構非黨化命令。根據這項命令,各黨不能在本黨黨員的工作地點擁有基層組織,工作期間禁止舉行黨的活動,禁止在給國家機關的文件中對政黨和運動成員發布指示。
很顯然,這項命令是針對蘇共的,因為只有蘇共才在工作地點設有基層黨組織,其目的是首先搞垮蘇共基層黨組織,為取消蘇共中央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