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俄羅斯稅收政策
225.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的納稅人
礦產資源使用人,即應當取得許可、以下列方式使用礦產資源的單位(《稅法》第18條)和個體業主(第26條),是礦產資源稅(以下簡稱為稅)的納稅人:
(1)如《稅法》未作其他規定,在俄羅斯鄰邦領土、其大陸架和(或者)特別經濟區內普查和勘探礦產地、開采礦產;
(2)建設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除本條第2部分第4款所規定的情形之外,使用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
有無許可證使用相應種類礦產資源,是認定礦產資源使用人為納稅人的依據。
226.特定情況下的非納稅人
按照國家礦產資源基金管理機關或者土地委員會機關頒發的文件列為以下某一種類型的使用人,不是納稅人:
(1)在屬其所有或佔有或者租賃的土地區塊上、以直接滿足自己需求為目標、按規定程序開采普通礦產和(或者)地下水(不銷售礦物原料或者用其製造產品,以及不使用上述礦產或者地下水進行生產和滿足工業需求)的土地區塊所有人、佔有人或承租人,以及使用地下水維持層壓的;
(2)開展區域地質物探工程、地質調查、其他用於地下資源綜合研究的地質工程、地震預測及火山活動研究的地質工程、工程地質勘察、古生物研究、地球生態研究、地下水動態監察,以及其他對礦產資源完整性無實質性破壞工程的礦產資源使用人;
(3)取得礦產資源區塊、用於構建具有科學、文化、美學、衛生保健或者其他社會意義的特別保護地質項目(科研及教練靶場、地質保護區、禁區、自然遺跡、岩洞及其他地下洞穴)的礦產資源使用人;
(4)取得礦產資源區塊、用於保護俄羅斯聯邦國家儲備資源量的礦產資源使用人。
本部分第2至第4款中所指的礦產資源使用人,指不是使用這類礦產資源方面的納稅人。
227.俄羅斯地下資源使用稅的納稅對象
如許可證中作出如下約定,取得地下資源使用權、使用礦產資源,以及(或者)發生明確的事件即被認定為納稅對象:
(1)取得礦產資源的獨家使用權,包括礦產開采權(一次性付款———分紅);
(2)如在許可證中約定,出現一定的事件,包括開始開采(一次性付款———分紅);
(3)作為礦產獨家開采權組成部分而獲得的普查、評價和(或者)勘探權(定期付款———出租);
(4)開采礦產(定期付款———特許權使用費);
(5)建設和(或者)使用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定期付款)。
228.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的稅基
(1)稅基是由納稅人按礦產資源每一種使用類型和開採的礦產原料種類來分別確定。
(2)在礦床普查、評價、勘探時,稅基按納稅人有權開展此類經營活動的許可區塊面積、在扣除其返還部分後來確定。
(3)在開采礦物原料時,稅基按決算期內其開采量和銷售價計算出的、採到礦物原料的成本來確定。這種情況下,上述價格中不包含增值稅、消費稅、將礦物原料送交購買人的服務費的金額。
如納稅人把礦物原料銷售給有相互聯系的買家,用於進一步處理,或以來料加工方式或者無償地交付工業加工,以及供給自用,那麼要按照市場價格計算採到的礦物原料成本來確定稅基,如本法第53條所界定的稅基一樣(不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按合同條款將礦物原料從生產者倉庫或從發運車站、港口及碼頭發送給買方的服務費)。
在開采貴金屬時,稅基按精煉貴金屬產量和精煉貴金屬銷售價來確定(如貴金屬銷售給俄羅斯聯邦國家貴金屬與寶石基金,則按俄羅斯聯邦政府規定的程序來確定銷售價格)。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價格中不包括從精煉工廠到精煉金屬收貨人的送貨服務費。
礦產資源使用人出口銷售礦物原料時,按照出口銷售價、扣除消費稅、海關稅費、出口運費來確定納稅額。出口運費包括輸送費和轉運費、混裝費和罐裝費、裝卸費、口岸服務費、貨運費和代理服務費。
如采礦時發生的損失超過了礦山工程年度計劃所規定的標准,且該標準是同國家礦山監督機關協商同意,按納稅人開採的每一種礦物原料而單獨制定的,則稅基提到此類開采損失的成本水平,按決算年度礦物原料的平均銷售價格計算(不含增值稅,消費稅和發貨給買方的服務費)。油田、凝析油田、油氣田開發過程中,石油、凝析油、天然氣和液化氣的額外損失是因本身需要超過工業消耗額的消耗這些物質,以及天然氣、凝析油田開發和安裝設計未作出規定的損失(輸油管斷裂、井噴、儲油池損毀和滲漏)。
開采時稅基按每一個礦物種類單獨確定,包括國家礦產儲量平衡表登記的、相伴采出的組分。
(4)在建設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時,稅基按這類設施的實際造價來確定。
(5)在使用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時,稅基按納稅人對其保養和使用費用來確定。
229.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的稅率
(1)在礦產資源使用權許可證中規定了使用礦產資源時定期交稅的稅率。在本條第2、第3部分所確定的范圍內,租金和特許權使用稅率則是按照競標或者拍賣的結果來確定。在這種情況下,設定的稅率不得低於優勝人競標建議書和(或者)競標(拍賣)條件中所標注的稅率。
本法生效前頒發的許可證中所規定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稅率數額,除本條第2部分和本法第455條所規定的情形外,不再重新審查。
(2)在普查、評價和勘探礦床過程中,針對所開採的礦種和許可區塊所處的地理位置,規定了以下最低和最高稅率額,見表4-1。
表4-1 不同礦種及許可區塊最低和最高稅率額表單位:盧布/平方千米
如許可證最初規定的普查、評價、勘探工作期限進一步延長,延長期間租金稅率就比許可證規定的提高1.5倍。
如果許可區內開展普查、評價與勘探工作的礦權多於一個礦種,則採用一個較大的稅率。
(3)采礦時,針對不同的開采礦種,設定了以下最低和最高的特許權使用稅率(表4-2)。
表4-2 不同礦種最低和最高的特許權使用稅率表
對於額外損失的礦產,其稅率加倍。
(4)建設和使用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時,納稅額取決於供其使用的、相應礦產資源區塊的大小、礦產資源的良性情況、使用時的生態危險程度及自然氣候條件,稅率則是由此類設施建設使用權許可證依法頒發機關來確定。
這種情況下,最低和最高稅率作了相應的規定:
1)0.5%~1%,指建設地下設施;
2)1%~3%,指使用地下設施。
(5)當確定未依礦產資源法取得許可證而使用地下資源的情形時,按照本條第3部分對不同礦種設定的最高稅率,對企業、組織和自然人實際采礦量征繳稅收。
230.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的稅收優惠
當存在相關狀況時,依據俄羅斯聯邦地下資源法頒發地下資源使用權許可證的機關,可以按照俄羅斯聯邦政府規定的程序、以作出決定的方式降低本法第454條所規定的稅率(直至全部取消)。
作出降低稅率決定的依據是:
(1)開采難以回收的儲量和(或者)貧礦;
(2)儲量開採的晚期;
(3)開采非工業指標的儲量;
(4)採用降低主要礦產和伴生礦產損失(貧化)程度方法和工藝;
(5)採用新的、最新方法和工藝,以及生態安全的方法和工藝。
俄羅斯聯邦主體立法機關在俄羅斯聯邦主體相應預算稅額范圍內,有權對個別級別的納稅人提供稅收優惠。
231.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的計算方法
(1)定期交稅部分中,納稅人可以按本條規定的方法獨自確定納稅額。
(2)紅利數額按照競標或者拍賣的結果來確定。最低(起始)紅利額由相應的競標(拍賣)條款確定,這種情況下,是否有采礦紅利不是競標或者拍賣的必要條件。
許可證中設定的紅利數額不得低於競標(拍賣)條款所確定數額,也不得低於優勝人競標建議書中提出的每一種紅利額。
(3)租金額按稅基和稅率計算。
(4)按照聯合許可證,在供給納稅人采礦用的劃撥地界內對該種礦產開展勘探時,采礦初期不收入租金。
(5)特許權使用稅額按稅基的百分數及其相應的稅率計算。
這種情況下,額外損失所形成的稅基部分,其中付稅金額只能按照納稅期間的結果來確定。
(6)建設和(或者)使用與采礦無關的地下設施時,定期納稅額按照稅基的百分數及其相應的稅率計算。
232.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決算期的確定
(1)對於屬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的小型企業,以及個體業主是每個季度。
(2)對於其他納稅人是每個公歷月份。
一次性付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1)在取得礦產資源使用權許可證時就要交納50%的簽字紅利,其餘款項在取得該許可證之日起3個月內支付;
2)采礦紅利在達到許可證約定的開采水平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
這種情況下,在同一期限內納稅人必須向礦產資源使用地的稅務機關報送稅單,而在統計地稅務機關則報送稅單的復印件。
采礦時,靠額外損失累計的部分特許權使用稅,每年一次按照控制測量計算的礦產資源儲量注銷結果,並確定額外損失量。
233.俄羅斯礦產資源使用稅決算期的稅單格式
地下資源使用稅的稅單格式和填寫方法,由俄羅斯聯邦稅務局與俄羅斯聯邦財政部會商後批准。
234.俄羅斯自然人財產稅的納稅人
俄羅斯自然人的財產稅(以下簡稱稅)的納稅人為自然人———課稅對象財產所有者。
如果納稅對象承認的財產屬於幾個自然人所有物的共同份額,則納稅人承認自然人此財產的每一份額。如果此財產屬於自然人及企業(機構)所有物的共同份額,則納稅人在相似程序中確定。
如果納稅對象承認的財產,屬於幾個自然人共同所有物,則他們承擔相同納稅義務。此情況下納稅人可以是協議所確定的任何一人。
235.俄羅斯自然人財產稅的納稅主體
納稅對象被認定以下財產種類:
房屋、住宅、別墅、車庫、其他建築物和處所。
236.俄羅斯自然人財產稅的稅率
由地方自治機構授權標准法律條款根據登記總額確立住宅、建築物的稅率。地方自治機關代表可以在所規定范圍內根據登記總額、使用方式及其他標准確定登記稅率。稅率在以下范圍內確立:
俄羅斯聯邦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指南
237.俄羅斯自然人財產稅的稅收優惠
(1)對以下公民免除自然人財產稅收:
蘇聯英雄及俄羅斯聯邦英雄以及榮獲三級榮譽勛章者;
二級殘廢者、自幼殘廢者;
民事戰爭及偉大衛國戰爭的參與者,其他保護蘇聯戰爭活動的軍人,在軍事部門、司令部及機構、軍隊的服務人員及從前的游擊隊員;
在衛國戰爭時期進入軍隊編制、在作戰部隊各部門、司令部和機關佔用正式編制的蘇軍、海軍、內務和國安部門的志願受僱人員;或者是在這個時期參加過所在城市的保衛戰、其參與曾經被記入服務年限以按照作戰部隊為各部門規定的優惠條件派放養老金的人員;
根據俄羅斯聯邦《切爾諾貝利通信航空兵大隊災難放射影響的人民的社會保護法》獲得優惠的人員,以及在聯邦法《1957年在燈塔生產聯合會及河流放射來源會議事故放射影響的人民社會保護法》中的第2、第3、第5、第6條所指定的人員;
軍人以及在軍事服務領域內由於達到最大退役年齡、健康狀況或機關編制措施有關的退役公民,其總的軍隊服務時間滿20年或以上;
直接參與核武器及熱核武器試驗的特殊危機、清除武器材料及軍事目標核裝置故障部門的人員;
失去供養人的軍人家庭成員。失去供養人的軍人家庭成員的優惠,以退休證為基礎,提供給在戰爭中犧牲中的寡婦(鰥夫、母親、父親)或有相關的簽名、提供退休證明的機構領導人保證簽名及此機構的印章。如果所規定的家庭成員不是退休人員,則以死亡證明為基礎向其提供優惠。
(2)以下不必徵收建築、住宅及設施稅:
俄羅斯聯邦退休法規定程序中的領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軍隊服務退役的公民或招收至戰爭軍隊,在阿富汗和其他國家履行國際義務,在其進行軍事活動。以優惠權證明和區域軍事委員會、軍事部門、軍事訓練機關、企業、機構或蘇維埃內事部機構或俄羅斯聯邦相關機構頒發的證明為基礎提供優惠;
軍人、國家公務人員、在執行任務中犧牲的人員父母及丈夫或妻子。以國家相關機構發放的軍人死亡證明或國家服務人員證明為基礎向其提供優惠。國家公務人員的丈夫或妻子,在執行公務時死亡,只在他們沒有再婚的情況下提供優惠;
屬於文化、藝術活動、民間大師的特殊建築設備、房屋、住宅(包括民宅);
園藝及非盈利聯合民用別墅居住面積少於50平方米及農業建築及房屋總面積小於50平方米。
238.俄羅斯自然人財產稅的稅收優惠及計算規則
(1)稅收計算由稅收機關進行。
《俄羅斯聯邦自然人財產稅法》(以下簡稱《自然人財產稅法》)第4條所規定的有權享有稅收優惠的人必須自主向稅收機關提交文件。
(2)建築房屋及設施以每年1月1日的盤點資料的狀況為基礎計算。
對於屬於幾個所有人共同所有建築、房屋及設施,由每一個所有人按其相應份額支付稅款。
對於沒有確定份額的屬於幾個所有人共同的建築、房屋及設施,由所規定的所有人之一根據所有人間的協議支付稅款。不協調的情況下,由每一個所有人平均支付。
(3)實現不動財產登記權及契約的機關,以及技術登記機關有義務在每年3月1日前向稅收機關提交必需的登記證明。
(4)對於新的建築房屋及設施從其進行改建或獲得之後進行征稅。
對於轉化為遺產的建築房屋及設施,繼承人自遺產開放之日起征稅。
對於完全損壞的建築房屋及設施,自其損壞之日起停止征稅。
對於建築房屋及設施的所有權從一方轉給另一方時,由最初的所有人征稅至失去規定財產的所有權,新的所有人,自繼承所有權當月起征稅。
(5)在一年中出現優惠權時,自優惠權出現當月重新計算稅收。
在不適宜享有稅收優惠的情況下,稅收總額按納稅人的書面證明不超過3個月進行重新計算。
(6)繳納稅款的通知單由稅收機關每年不晚於8月1日發放給納稅人。
(7)所有人在兩個時期內可繳納相同稅款———不晚於9月15日及11月15日。
(8)沒有及時繳稅的人員不得晚於3年付清。
(9)不正確的征稅要在3年內重審。
239.《俄羅斯聯邦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之納稅人
根據俄羅斯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任何從事生產型或者農業及狩獵業產品銷售的合法機構形式的企業不屬於利潤所得稅支付者;這里所指的產品還包括在本企業生產和再加工的農業產品,但俄羅斯聯邦主體法律機構確認的已被列入產業型農業企業清單中的農業企業除外。
240.俄羅斯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的稅收優惠
如果所規定種類活動的進款超過產品(工作、服務)銷售總額的70%,進行生產及改建農產品的小企業在工作的前兩年不支付利潤所得稅,如糧食品、日常用品、材料建設、醫療技術、葯物及醫用製品生產;住宅、生產、社會及自然保護用途(包括維修建設工作)建設。
如果所規定種類活動的進款占銷售產品(工作、服務)進款總額的90%以上,在工作的第3年和第4年本款第1段規定的小企業在所規定的利潤所得稅率的25%~50%范圍內支付稅款。
所規定的優惠不提供給停辦(改造)的小企業及其分支和機構部門。
在小企業活動停止的情況下,為其所提供的稅收優惠,在5年期滿前(自國家登記之日起開始)稅收利潤額在其整個活動時期內計算,並擴大由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為使用銀行貸款所確定的補充付款額,在相關總結時期,應當記入聯邦預算。
處於遭受放射性污染影響地區的完成設計結構、建築安裝、汽車運輸及維修工作的企業,製作不少於消除放射性災難影響的設計結構及零件工作總量的50%,少於上述工作總量50%的企業及機構,利潤部分從完成此工作中獲得。地區清單由俄羅斯聯邦政府確定。
接手完成建設安裝工作及提供顧問服務的外國法人及俄羅斯法人,在整個時期實施社會目的———住房、建築、工程的經濟計劃(規劃),及包含由外國法人及自然人國際機構及外國政府根據政府間和國家間協議,以及俄羅斯聯邦政府授權簽署的靠借貸和無償財政幫助的軍人、在服軍役人員及其家屬的職業培訓中心。
在其投資回收期限內重建項目(不包括貿易、供應銷售及藉助機構活動所建的生產)不得超過3年。特殊部門生產承認的重新生產在新的生產力基礎上(取得或建築),其價值超過兩千萬盧布,在有技術經濟基礎的情況下,同俄羅斯聯邦國家權力執行機關相一致。為承認重新建設生產的生產,以作為綜合財產獲得的生產力為基礎組織。
俄羅斯聯邦立法(代表)機構主體和地方自治代表機關藉助本條所規定的優惠有權在預算額范圍內為單獨種類稅收確定補充稅收優惠。
241.俄羅斯企業特殊種類收入的稅收
俄羅斯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企業及機關利潤所得稅法》第9條第1款中的a、b款所規定的收入稅,按15%稅率徵收。不以收入紅利的形式征稅,以及不以執行所規定的產品分成協議投資所獲利潤的形式征稅。
242.執行產品分成協議時收入及利潤的征稅特點
(1)身為產品分成協議投資者,根據聯邦法「產品分成協議」簽訂的法人或沒有法人地位,作為協議投資者出席聯合會的參與者,在執行產品分成協議時根據協議按協議未規定的其他活動形式確定征稅利潤、計算及支付利潤所得稅。此情況下在整個產品分成協議期間,利潤所得稅按協議簽署之日的稅率徵收。
(2)根據產品分成協議徵收的利潤計算符合中心市場產品利潤份額的協議所規定條件屬於投資人的總值。此情況下,此總值減少到投資人為使用土地資源的支付總額,根據產品分成的條件為使用資源或其他一次性的非投資人賠償的支付,計算組成及規則在確定征稅利潤時按產品分成協議由俄羅斯聯邦法確定。征稅利潤擴大到按產品分成協議的附加額計算的百分比,包括投資人賠償的費用。如果此投資費用的總額在計算百分比扣款之外超出屬於投資人產品利潤份額的價值,所征的利潤所得稅減少到下一時期至完全賠償期間相應的差額。
在計算稅收利潤時不考慮屬於投資人日常產品的份額,依靠相關國家產品(包括應當轉發給俄羅斯聯邦主體的部分)利潤減少份額,根據聯邦法「產品分成協議」實現的,如果俄羅斯聯邦主體法和(或)地方自治機構法律條款不規定投資人免稅或免其他費用。
(3)本法第6條規定的利潤所得稅的優惠在徵收利潤所得稅時根據產品分成協議不適用。
(4)按照《產品分成協議法》,利潤所得稅以當地稅率向聯邦主體預算機構繳納,該聯邦主體指的是礦產所在地或依據《產品分成協議法》而開展工作的地方,而不是納稅人注冊地。如《產品分成協議法》進行的工作地分布在多個俄羅斯聯邦主體預算轄區,則依據《產品分成協議法》的規定,利潤所得稅應向管轄的每個聯邦主體預算機構繳納。
(5)根據產品分成協議對生產分享所得稅以實物或價值形式支付。
如果對會計的生產共享協議的條款和報告對上述協定是外幣保持工作表現,在這種貨幣計算稅款,並以外幣支付,或到稅務估價數額盧布在俄羅斯銀行的會計日率。
(6)在生產分享協議的履行雙方簽訂之前使該聯邦法生效分享協議生產項目,應用的計算和所得稅,包括稅率的協議規定的付款條件。
243.《俄羅斯聯邦海關關稅法》(以下簡稱《海關關稅法》)的徵收目的和適用范圍
(1)本法律規定了俄羅斯聯邦海關關稅的辦理程序及使用,貨物或物品通過俄羅斯聯邦海關時,俄羅斯聯邦海關關稅作為俄羅斯聯邦調整國內商品市場和與之相關的國際市場貿易政策的工具。
徵收海關關稅的主要目的是:
使進口俄羅斯聯邦的商品機制合理化;
保持商品進出口的合理化關系和俄羅斯聯邦境內的貨幣流通穩定;
為俄羅斯聯邦生產機構和商品消費的進步和改變創造條件;
保護俄羅斯聯邦經濟,使它不受到國外商業競爭的影響;
保障俄羅斯聯邦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基本條件。
(2)俄羅斯聯邦統一海關地域為本法適用范圍。
244.俄羅斯海關關稅的分類
在俄羅斯聯邦使用以下幾種關稅:
從價稅———以征稅對象的價格為標准徵收的關稅,在稅則中通常以百分比來表示。
從量稅———以徵收對象的計量單位為標准計算關稅的數額。
混合稅由從價稅和從量稅組成。
245.俄羅斯海關關稅的季節性關稅
為有效調整商品的進出口,俄羅斯聯邦政府制定了季節性關稅。在這種情況下,不適用原來的海關關稅。季節性關稅的有效期為6個月。本聯邦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出口貨物的季節性關稅稅率不得超過所規定條款的范圍。
246.俄羅斯海關關稅的特殊關稅
為保護俄羅斯聯邦進口商品進入俄羅斯聯邦海關領域的經濟利益根據俄羅斯聯邦有關特殊稅、反傾銷及補償范圍內的法律而暫時採取的一種特殊關稅:
包括:專項稅、反傾銷稅和補償稅。
247.俄羅斯海關關稅的優惠
除《海關關稅法》第35、第36、第37條規定的情況以外,本法令規定的關稅的優惠不具備單一性,關稅優惠按俄政府決定特別提供。
因此,關稅優惠可理解為在俄羅斯聯邦實現商品貿易優惠政策時,在商品過關時以償還預先支付稅款、免除關稅、降低稅率、規定進口(出口)特惠商品稅率限額的方式,提供的相互或單方的條件。
《海關關稅法》規定的提供優惠方式由俄羅斯聯邦政府規定。
248.俄羅斯海關的免稅
以下條件可免稅:
(1)用於進行國際運送貨物、行李、旅客以及物質上技術上供給和裝備的運輸設備,為了避免事故或損壞,在路上,中間站和國外購買的必需的燃料儲備和其他物品。
(2)為了保證俄羅斯籍的海洋漁業船隻租船運貨出口的物質技術上的供給和裝備,燃料,儲備和其他物品以及進口的海洋漁業產品。
(3)根據俄羅斯聯邦法律或俄羅斯聯邦簽訂的國際協議,由具有免稅進口此種商品權力的國家,自然人提供的,供國家或個人使用的商品。
(4)俄羅斯貨幣、外匯(以收藏為目的貨幣除外)和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的有價證券。
(5)俄羅斯聯邦法律規定,屬於國家財產的商品。
(6)作為以消除事故、災難、自然災害的影響及補助貧困學生,學齡前兒童,設立醫療機構為目的,人道援助的進出口商品。
(7)作為國家、政府、國防組織的慈善目的的無償援助,包括提供技術合作的進出口商品。
(8)通過俄羅斯聯邦海關向第三國過境運輸的商品。
(9)根據《海關關稅法》,自然人通過海關不用於生產和其他商業活動的商品。
(10)根據俄羅斯聯邦國際合同由外國和國際財政機構提供的設備,包括機器、裝置及供應成套設備裝置的材料,硬體設施,依靠借貸進口俄羅斯聯邦海關。只有俄羅斯聯邦國際合同規定的情況下免海關稅。
該設備在俄羅斯聯邦政府確認的清單中沒有國產的同類近似產品;還包括用外國或者外國政府向俄羅斯聯邦提供的相關貸款資金獲得的生產嬰兒食品的設備(配套件和備件)。上述優惠適用於為了執行「俄羅斯兒童」總統規劃中的「發展嬰兒食品工業」計劃項目而輸入到俄羅斯聯邦關稅區的生產嬰兒食品的設備(配套件和備件)。
(11)根據俄羅斯聯邦政府清單所確定的貨物(設備,包括硬體及其部分儲存),根據合同(協議、條約)進(出)口俄羅斯聯邦海關境內,在1998年8月1日前撥款,依靠俄羅斯聯邦政府擔保的外國政府、銀行及公司的借貸實現。
(12)在俄羅斯國際法院登記表上登記的法院。本條所規定的享有的優惠,自接受海關報單之日起45日內報關人需向海關機構提供俄羅斯國際法院登記表的法院登記消息,及支付登記稅的文件復印件。
『貳』 俄羅斯的關稅是什麼樣的,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俄羅斯的關稅政策取決於貨物的來源和去向以及進出口性質,一般以關稅率、進口關稅、出口關稅和進出口報關稅為主。優惠政策則包括:一是部分貨物可享受協定關稅率;二是部分貨物在加工貿易中可享受出口免稅;三是部分貨物可享受免稅進口;四是部分貨物可享受稅率降低的優惠;五是部分貨物可享受征稅抵減和退稅;六是部分貨物可享受特殊關稅待遇;七是部分貨物可享受出口退稅和貸款。
『叄』 誰能告訴我俄羅斯的企業利潤稅和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不知你屬於哪種情況,簡要列舉如下:
1.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所有的俄羅斯居民和非居民。非永久性居民個人,即一個日歷年度在俄羅斯境內居住少於183天的人,只就其在俄羅斯獲得的所得納稅。俄羅斯個人所得稅變通稅率為13%,適用於工薪所得、經營所得、利息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不動產所得和資本利得。股息所得適用6%稅率。特定所得如彩票所得按35%稅率征稅。
2.公司利潤稅的納稅人是所有設在俄羅斯國內的公司。俄羅斯企業就其來自全世界的所得征稅;企業只就通過在俄羅斯的常設機構實現的所得和來源於俄羅斯大陸架或經濟特區的所得征稅。
俄羅斯公司所得稅的稅率一般不超過35%,其中,聯邦政府統一11%的稅率徵收;地方政府各地稅率不一,但最高不超過24%。不過,對銀行、交易所、保險公司上、經紀和中介組織等的高盈利經營活動,最高稅率可達43%,即地方政府最高可以按照32%的稅率徵收。
資本利得納入普通所得征稅,但資本損失不能沖抵應稅所得。
對外國法律實體來源於俄羅斯的所得徵收預提稅:利息、股息以及在俄羅斯參股的所得,預提稅稅率一般為15%;特許權使用費、租賃費和其他來源於俄羅斯的所得,預提稅稅率為20%,對運輸收入、預提稅稅率為6%。已簽署稅收協定的,按照稅收協定規定的優惠稅率征稅。
『肆』 俄羅斯一年的稅收多少
俄羅斯聯邦稅務局局長米哈依爾·米舒斯津在第16次「統一俄羅斯黨」代表大會上總結2016年聯邦稅務局工作時指出,俄羅斯的立法體系已經形成,在沒有提高稅率、增加稅收負擔的情形下,稅收征管效率大大提高,保證了聯邦預算收入的穩定增長。
過去的5年,俄羅斯稅收收入扣除物價因素增長16%,高於經濟增長10個百分點。2016年組織國家預算收入14.5萬億盧布,同比增收7000億盧布,增長5%。其中:增值稅2.7萬億盧布,同比增長8.5%;企業所得稅2.8萬億,同比增長6.6%;個人所得稅3萬億盧布,同比增長7.5%;消費稅1.3萬億盧布,同比增長27.6%,其中酒精飲料消費稅增長27%。
『伍』 哪些是稅收最多的國家前十位
稅收最多的國家排名如下:
1、阿根廷:137.3%
2、玻利維亞:83.7%
3、塔吉克:80.9%
4、哥倫比亞:75.4%
5、爾及利亞:72.7%
6、茅利塔尼亞:71.3%
7、巴西:69%
8、幾內亞:68.3%
9、法國:66.6%
10、尼加拉瓜:65.8%
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稅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稅收的職能和作用是稅收職能本質的具體體現。
(5)俄羅斯為什麼稅高擴展閱讀:
稅收分為國稅和地稅。地稅又分為:資源稅、個人所得稅、個人偶然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稅收主要用於國防和軍隊建設、國家公務員工資發放、道路交通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研究、醫療衛生防疫、文化教育、救災賑濟、環境保護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