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企業到俄羅斯投資應注意什麼
進入21世紀以來,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被捲入到全球資本流動的潮流中。不過,與以往不同的是,發展中國家不再僅僅是充當國際投資的東道國,被動地接受發達國家的投資,而是成為國際直接投資母國,大規模對外投資,包括對發達國家投資。近幾年,這一趨勢進一步加強。可以說,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的興起與大發展,是當前國際資本流動領域最重要的現象之一。對這一現象的特徵及其形成機制,應當認真研究,認真思考。
一、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的特徵
21世紀以來特別是近幾年來,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FDI)最直觀的特徵就是其迅速發展。表1顯示了2000年以來發展中經濟體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情況。數據表明,在網路經濟繁榮和跨國並購高潮的2000年,發展中經濟體對外直接投資達到創紀錄的1438億美元,大大超越了20世紀90年代600億~700億美元的水平。但隨著網路泡沫破滅和跨國並購落潮,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一路下滑,2003年降為359億美元。此後,經過數年調整,2004年和2005年投資再度大規模攀升,分別達到1128億美元和1175億美元,佔全球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13.9%和15.1%。2006、2007、2008這三年,發展中經濟體對外投資進一步增長,分別達到2153億美元、2855億美元和2927億美元,佔全球對外投資流出量的比重也穩定在15%左右的水平。
表1 2000年~2008年發展中經濟體對外直接投資流出量
單位:10億美元,%
區域/國家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非洲 1.5 -2.7 0.3 1.2 1.9 1.1 7.1 10.6 9.3
拉美和加勒比 60.0 32.2 14.7 15.4 27.5 32.8 63,6 51.7 63.2
亞洲 82.2 47.1 34.7 19.0 83.4 83.6 144.4 223.1 220.1
西亞 1.5 -1.2 0.9 -2.2 7.4 15.9 23.9 48.3 33.7
東亞 72.0 26.1 27.6 14.4 59.2 54.2 82.3 111.2 136.1
中國 0.9 6.9 2.5 -0.2 1.8 11.3 21.2 22.5 52.2
南亞 0.5 1.4 1.7 1.4 2.1 1.5 14.9 17.8 18.2
東南亞 8.2 20.8 4.6 5.4 14.7 12.0 23.3 45.8 32.1
大洋洲 0.0 0.1 0.0 0.0 0.0 0.0 0.0 0.0 0.0
發展中經濟體 143.8 76.7 49.7 35.6 112.8 117.5 215.3 285.5 292.7
世界 1244.5 764.2 539.5 561.1 813.1 778.7 1396.9 2146.5 1857.7
發展中經濟體的比重 11.6 10.0 9.2 6.3 13.9 15.1 15.4 13.3 15.7
數據來源:聯合國貿發會議《2006年世界投資報告》、《2009年世界投資報告》。
新世紀以來,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發展的另一個顯著特點是從單純綠地投資向跨國並購轉變。20世紀90年代,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多以較為初級的綠地投資形式進行,且主要是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相互投資。進入新世紀以來,發展中經濟體通過跨國並購向海外進軍的步伐明顯加快,包括到發達國家進行跨國並購,收購發達國家的企業。全球金融危機以來,這一趨勢更顯著加強。
發展中國家的對外並購主要是由亞洲發展中經濟體以及金磚四國等發展中大國引領的,致使發展中經濟體跨國並購佔全球跨國並購的比重大幅上升。從金額上看,1987年~2005年間來自發展中經濟體的跨國公司在全球跨國並購中的份額從4%上升到13%;從並購數目上看,則從5%提高到17%。2006、2007年,發展中經濟體跨國並購走上高峰,2008年,由於全球金融危機的發生,整個國際直接投資大幅度下滑,跨境並購也大幅度下滑。但是,從跨境並購交易額看,發展中國家在全部跨境並購中所佔的比重卻分別從2006、2007年的16%、13%上升到2008年的18%。這表明,2008年的金融危機重創了全球直接投資包括跨境並購的發展,但發展中國家所受的影響小於發達國家,表現為其在全部跨境並購中所佔比重明顯上升。
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發展的又一個顯著特點是投資的多樣性和投資動因的復雜性。通常,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是利用自己在技術、品牌和知識產權等其他方面的優勢進行投資。而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由於常常缺乏明顯的壟斷優勢,故投資基礎很多時候不是壟斷優勢的利用,呈現出復雜性和多樣性。對於一些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國家的跨國公司來說,有可能利用相對優勢到其他發展中國家投資;另一些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則希望通過到發達國家投資並購學習和獲取發達國家的技術、知識、品牌、設備、人才等有形或無形資產;還有一些企業依靠政府的支持以及依賴文化和關系構成的優勢進行投資。此外,還有另外兩個因素推動發展中國家跨國公司走向國外:一是許多發展中大國(如中國和印度)的快速增長使它們擔憂關鍵資源和經濟增長的投入會出現短缺,因而展開對自然資源和能源的海外投資;二是發展中國家的跨國公司越來越意識到自己是在全球經濟而不是在本國經濟內活動,因此,對國際化抱有強烈願望。
二、從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看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新機制
中國作為亞洲發展中大國,又是金磚四國之一,在此次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與跨國並購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發展中國家跨國投資與並購的典型代表。據統計,目前我國從事跨國投資與經營的各類企業已發展到3萬多家,遍及世界160多個國家和地區。2003年~2008年,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總規模年均增長70%以上,而以跨國並購形式進行的對外直接投資達到接近50%的水平。表2顯示了2002年~2010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發展狀況。
表2 2002年~2010年中國非金融對外直接投資流量
單位:億美元
年份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流量 27 28.5 55 122.6 176 256 418 433 178.4
增長率(%) - 5.6 93.0 104.7 43.5 45.5 58.6 3.6 43.9
註:*上半年數據。
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及國家商務部網站。
近幾年來,中國對外投資不僅增長速度很快,更重要的是,在其迅速發展中呈現出一些新特點。這些特點,既代表了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對外投資的新趨勢,也顯現出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的新機制。
(一)跨國並購迅速崛起,與綠地投資一起成為對外投資的主要形式
從1992年起,中國對外直接投資進入較快發展階段,1992年和1993年,投資金額分別達到40億美元和44億美元。此後,投資額有所回落。直到2001年,基本上在20億美元~30億美元間浮動。2001年,對外直接投資額大幅上升,高達68.85億美元,但此後又一直在30億美元~50億美元間徘徊。從2005年開始,對外投資才真正進入大發展時期,2005年達到創紀錄的123億美元。從2007年起,則每年都在200億美元以上,2008年為559億美元,其中非金融對外直接投資418億美元,2009年非金融對外直接投資為433億美元。
在分析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中,更應注意到的一個趨勢是以跨國並購方式進行的投資迅速發展,這表明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對外投資已經擺脫了主要為綠地投資的初級階段,跟上了跨國並購的國際潮流。
就整個發展中國家的情況而言,2005年,發展中國家在全球跨國並購中所佔的比重,按交易額為13%,按並購交易件數則達到17%。2006年,發展中國家跨境並購佔全球跨境並購投資的比重為16%,2007年降低為13%,2008上升到18%,2009年上半年則為16.9%[1]。從中國情況來看,2008年全部的559億美元對外直接投資中,以跨國並購方式實現的對外投資達到302億美元,佔54%。其中非金融跨國並購達到207億美元,佔全部跨國並購投資的68%。總體說來,中國非金融對外直接投資中以跨境並購方式進行的投資約占總額的一半左右。這雖然低於全球平均的80%左右的水平,更大大低於發達國家幾乎100%的水平,但就中國本身而言,這一比例的增長速度非常迅速,接近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
表3顯示了2008年發展中國家10起最大的跨境交易。其中,中鋁收購力拓的並購案可以列當年全球最大跨境並購案的第8位[2]。
表3 2008年發展中國家10起最大的跨境收購案
單位:百萬美元
收購方 所屬國家/地區 被收購方 所屬國家/
地區 交易額
中鋁公司 中國 Rio Tinto plc 英國 14284
中國聯通 中國 中國網通(香港) 中國香港 7785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 標准銀行集團 南非 5617
淡馬錫控股 新加坡 美林公司 美國 4400
NNS控股 埃及 Lafarge SA 法國 4141
Evraz集團 俄羅斯 IPSCO公司 加拿大 4025
華能集團 中國 Tuas能源公司 新加坡 3072
未披露投資方 沙烏地阿拉伯 Oger電信 阿聯酋 2850
投資者集團 印度 SG國際機場 土耳其 2656
未披露投資方 中國 Avilco ASA 挪威 2501
數據來源: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09 資料整理。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後,全球FDI呈現大幅下降的態勢,2008年和2009年都以30%左右的幅度下滑,而同期中國的對外投資不僅沒有下滑,反而迅速增長。中國企業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展並購成為這一時期對外投資的新特點之一,也是使中國對外投資中並購比例大幅度提高的基本因素。
(二)對發達國家投資迅速增長,與對發展中國家投資互為補充、相得益彰
傳統上,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的對外投資以到周邊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投資為主,其基礎是利用自身的相對優勢。這一狀況已為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理論所證明。至於對發達國家的投資,往往是小規模投資,以學習先進技術、獲取新知識、新信息為主要目的,這同樣為發展中國家跨國投資理論中的學習模型和策略競爭模型所證明。
但是,以中國的情況來看,近幾年對外投資中的一個重要現象是對發達國家的投資大幅度增加,且多是以大宗並購的形式進行的。表4顯示了到2008年末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前20位國家或地區的情況。
表4 2008年末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前20位的國家(地區)
單位:億美元
序號 國家(地區) 存量 序號 國家(地區) 存量
1 中國香港 1158.45 11 巴基斯坦 13.28
2 開曼群島 203.27 12 加拿大 12.68
3 英屬維爾京群島 104.77 13 蒙古 8.96
4 澳大利亞 33.55 14 韓國 8.5
5 新加坡 33.35 15 德國 8.45
6 南非 30.48 16 英國 8.38
7 美國 23.9 17 奈及利亞 7.96
8 俄羅斯聯邦 18.38 18 尚比亞 6.51
9 中國澳門 15.61 19 沙烏地阿拉伯 6.21
10 哈薩克 14.02 20 印度尼西亞 5.43
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8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
從表4情況可見,中國對外投資覆蓋的國家和地區雖然在不斷增加,但總體上呈現出兩個趨勢:一是集中於避稅地和有歷史地理淵源的地區;二是向發達國家直接投資多於向發展中國家投資。
中國香港地區是中國對外直接投資最為主要的目的地,佔全部對外投資存量的63%;開曼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屬於典型的國際避稅港,吸納了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的近20%,合計超過80%以上。除去前三位特殊政策的國家(地區)和中國澳門以外,其餘16個國家中有7個發達國家,9個發展中國家。但從投資總額存量看,投向發達國家的投資占總額的57%,發展中國家佔43%,而且發展中國家高度集中於周邊國家和非洲等資源型國家。
(三)製造業投資與並購迅速發展,投資的產業結構走向高級化
在產業分布上,中國對外直接投資集中於製造業、批發零售業、服務業、采礦業和建築業。截至2008年末,製造業佔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份額最大,為31.3%,上述五大行業共佔78.5%。
在製造業中,又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成熟產業技術適用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對外投資,這些投資大多投向其他發展中國家,著眼於相對優勢的利用和過剩產能轉移;另一種情況是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並購,雖然起點低,但發展較快。其中,一些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的海外投資和並購往往投向發達國家,以知識、技術密集型為主,如信息技術、生物技術、電子通信、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產業,而國內企業並購發達國家的企業也往往是為了獲得對方的技術、知識、品牌、專利、設備、人才等有形和無形資產,通過並購建立核心競爭力。這類投資均屬於產業高級化的投資。近年來發生的許多海外投資並購案例都屬於這類投資,如過去幾年有名的TCL先後收購德國施耐德、法國湯姆遜的彩電部門和阿爾卡特的手機部門,京東方收購韓國現代集團TFT-LCD業務,聯想收購IBM PC部門,上汽集團並購韓國雙龍汽車,海爾收購美國美克電器,以及金融危機以來發生的騰中重工收購悍馬,廣州企業收購法國皮爾·卡丹,北汽收購薩博,吉利收購沃爾沃等。
(四)對外投資動因呈現出多元化趨勢,對傳統投資理論提出挑戰
經典國際直接投資理論不支持發展中國家的大規模對外投資,而發展中國家跨國投資理論則強調相對優勢利用以及學習型投資。但是,近年來中國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大國)對外投資的全面發展和多元化趨勢,明顯超越了相對優勢和學習型投資的框架。從對外投資的多種形態來說,至少有三類動機在發揮作用:
第一種,以獲取國際資源、原料等為目的投資。發展中大國(後發大國)的經濟崛起必然產生對國際原料能源等的巨大需求,加工製造中心地位更使中國成為全世界的製成品供應者從而原料需求者。為保障獲得穩定的原料、能源,通過對外投資控制生產能力是一種必然選擇,這促成了大量的跨國投資與並購。
第二種,以利用相對優勢為目的投資。隨著經濟不斷發展,一些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後發大國的企業競爭力不斷提高,在技術、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特色和國際競爭優力。通過在其他發展中國家乃至發達國家投資利用這些優勢,成為發展中國家企業「走出去」的主導力量之一。
第三種,以尋求壟斷優勢與核心競爭力為目的投資與並購。在早期,這類投資主要是通過在發達國家設立研發中心、實驗室等小規模機構,試圖接近產業技術中心,掌握最新技術發展趨勢。近幾年,此類投資進一步演變為直接收購某些國外企業或業務,獲得品牌、技術、專利等無形資產,以及生產設施、研發團隊、銷售渠道等有形資產,期望通過收購在短時間內迅速形成國際競爭所需要的壟斷優勢,提升產業水平和競爭力。
三、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道路的一些思考
僅停留在特徵與機制的認識上是不夠的。一個具有理論意義的挑戰是: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的理論基礎與發達國家是否有所不同?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中國等後發大國)是否有可能走出一條不同於西方主流的對外投資道路?
任何經濟活動、經濟行為都是有其經濟理論基礎的。根據經典國際直接投資理論,企業之所以有必要、有可能進行對外直接投資,是因為一些企業具有壟斷優勢,如技術、專利、商標、品牌、規模、管理經驗、營銷技巧等。通過國際投資在更大范圍內利用壟斷優勢進而獲利,是企業國際化的基本動因,而這種優勢也是企業能夠克服海外投資的種種不利條件和額外成本,在競爭中擊敗當地競爭者的保證。也就是說,擁有壟斷優勢是對外投資的必要條件。
但是,進入新世紀以來,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直接投資迅速增長,而發展中國家的企業,一般說來並不擁有明顯的壟斷優勢。於是,就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壟斷優勢究竟是不是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必要條件?缺乏優勢的企業為什麼大舉對外投資、跨國並購?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許多經濟學者開始研究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的基礎問題,並提出了一系列新解釋。
早期的解釋包括美國經濟學家劉易斯 威爾斯的「小規模技術論」(該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具有一些特殊優勢,如小規模製造工藝、更適合發展中國家市場需求的技術等,這構成了發展中國家企業對外投資的基礎)、印度學者拉奧的「技術地方化理論」(該理論強調,發展中國家引進外資後對技術的吸收、改造和本地化、更適用的技術、發展中投資國與發展中東道國之間共同或相似的文化背景與基礎等形成一些特定優勢)、英國里丁大學的坎特維爾和托倫蒂諾的「技術創新產業升級理論」(該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通過引進外國技術並不斷消化、吸收、改造,隨著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其產業也不斷升級並在某些領域有了與發達國家競爭的能力,並沿著周邊國家—其他發展中國家—發達國家的軌跡展開對外投資)等。
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以來,隨著中國企業的對外直接投資進入高速發展時期,中國經濟學者的相關研究成果不斷出現。其中,比較有影響的,包括「兩階段模式」、「學習模型」以及「技術擴散與策略競爭模型」等。「兩階段模式」認為,發展中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通常要經歷虧損階段(第一階段),然後在積累經驗、提高競爭力以後,才會進入獲得利潤的第二階段。「學習模型」將發展中國家對發達國家的直接投資稱為FDI-Ⅰ,將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的投資稱為FDI-Ⅱ。FDI-Ⅰ實際上是一種學習型投資,其目的在於獲得發達國家的技術、知識、管理經驗等壟斷優勢。而FDI-Ⅱ是策略競爭型投資,具有一般意義的贏利目的。隨著投資的發展和積累, 對發達國家的投資會逐漸轉變為FDI-Ⅱ。此外,還有一些研究認為,傳統跨國公司理論只注意到利用壟斷優勢,而忽視了對外投資也是形成優勢的過程。跨國投資的過程既可以是發揮優勢的過程,也可以是尋求優勢的過程。
綜觀整個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發展,無論是傳統的以發達國家為背景的直接投資理論,還是試圖探索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基礎的新理論,實際上都是圍繞著「壟斷優勢」這一概念展開的。傳統理論將壟斷優勢看作對外投資的前提條件,而晚近的理論將壟斷優勢看作對外投資的目標和結果。據此,判定對外投資是否成功,前者主要看壟斷優勢利用得如何,是否帶來投資收益;而後者則要看是否獲得了壟斷優勢,形成了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以中國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通過海外並購獲取壟斷優勢與核心資產的嘗試,可以說是上述理論的某種實踐基礎。不過,僅僅提出通過跨國並購與投資謀取壟斷優勢仍然是不夠的,因為並非所有發展中國家都有能力展開這樣的投資,僅僅是少數發展中大國表現比較明顯。那麼,為什麼這些國家的這些企業可以展開優勢尋求型對外投資?在什麼條件下投資者才能真正獲得有價值的資產,並建立起自己的核心優勢與國際競爭力?
近年來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與跨境並購的突飛猛進,很大程度上得益於少數「後發大國」的對外投資,這些國家占據了發展中國家對外投資的絕大部分。而這些後發大國之所以能夠在對外投資上走在前面,得益於其經濟的迅速發展,更得益於「大國效應」,包括巨大的經濟規模和市場規模、高速經濟成長、發展不平衡的多元結構、國際收支順差和外匯儲備充裕、政府的強勢作用等。
然而,即使是後發大國,其優勢尋求型對外投資要獲得成功,實現其初衷,也需要以下條件:
第一,通過海外並購是否能夠真正獲得具有長期價值的資產。發展中國家進行跨國並購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有價值的優勢資產,特別是無形資產,如技術、專利、品牌以及與之相聯的機器設備、人才團隊、資料軟體等,以縮短自主研發和創新的周期,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建立自身的核心競爭力,與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展開全球競爭。問題是,通過收購的方式是否能夠獲得尚處資產生命周期上升期和持續期的具有長期價值的資產並非沒有疑問,至少需要拿來證據。一般說來,出售者是不會將生產周期前期技術、核心技術和主線產品、一線品牌出售的,特別是不會出售給未來有可能與其形成正面競爭的同業企業。能夠出售的往往是邊緣技術、非核心資產和生命周期晚期的技術。當然,在商業競爭中,不排除一家公司陷入經營困難時將主流技術和核心資產出售的情況。
第二,通過海外收購獲得的資產是否能夠內部化為自身的資產。通過跨國並購方式獲得的海外優勢資產,包括無形資產,雖然可以在一定時間內使收購者通過這些資產獲利,但發展中國家海外並購更主要的目的是將海外優勢資產內部化為自身的優勢,「嵌入」自己機體之中,與自身既有的資產水乳交融為一體。否則,如果如油水難於相容,或可獲利於一時,但終將成為與自身資產格格不入的附著在體外的異已物,特別是對於品牌、商譽等具有深層文化內涵的資產,以及技術、知識等具有高度路徑依賴特點的資產,更是如此。
一個品牌,經過幾十年上百年的積淀已經成為某個民族、某種文化的一部分,即使外來者可以將其購得,卻很難「本土化」為自身的東西。經驗地看,還很少有哪個國家的著名品牌是通過海外資產收購獲得的。一國具有國際影響的知名品牌,都是土生土長自主創新的結果。此外,技術與知識具有很強的選擇性和路徑依賴,除非將自己原有技術路線完全放棄,否則,很難通過直接收購方式使外來技術與自身技術有機融合在一起。
第三,海外並購的結果是將「母體」國際化而不是將「客體」本土化。發展中國家通過跨國並購方式獲取海外優勢資產,目的是為了培育自身競爭力與國際大企業展開競爭,立足於國際市場。因此,這類並購成功與否的依據,主要是看其能否提升國際競爭力、影響力,並在國際市場上獲利。
然而,通過海外並購方式獲得的資產有可能是已經過氣的資產,或者由於文化土壤不同並購後即貶值,或者無法融入母體而孤立存在。不過,由於後發大國國內市場廣闊,即使發生上述情況仍然可能通過國內市場擴張為並購者帶來不錯的收益,按照一般跨國並購成功的標准衡量,這種並購仍是成功的。關於發展中國家跨國投資的某些既有理論也正是這樣看待問題的。在它們看來,只要發展中國家企業的海外投資能為其國內經營帶來利潤並使公司總體業績改善,跨國投資就是成功的。但是,這種狀況雖然符合一般企業海外投資的邏輯,卻不符合如中國這樣的後發大國海外投資的邏輯,因為它無助於改善後發大國的國際競爭力,培養自己的跨國公司。只有當海外並購獲得的資產植根於自身企業體內並帶動整個企業的競爭力提升和國際化經營,海外並購才能被認為是成功的。
㈡ 到俄羅斯去建立公司需要那些手續
外國人在俄的四種經營方式
一、注冊法人;
二、購買公司的股票,並在股份公司入股;
三、開設外國公司的分公司或是代表處;
四、注冊個體戶。
—— 公司類型
1. LLC和JSC都可以根據俄羅斯法律進行任何合法化商業活動,但需要獲得該類型業務的許可證。
2. LLC公司參與者或股東不得超過50人,但是股份公司並沒有真正限制參與者的數量。
3. 股東至少一名。
4. 外國公司,外國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作為LLC和JSC的創始人。
5. 公司需要每年舉行年度股東大會。
6. 有限責任公司,州統計委員會,養老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社會保障基金也必須進行注冊。
7. 股東的權益和義務是根據股權結構中的實際股本劃分的。
8. 稅務機關需進行季度報告。
9. 代表處無權在俄羅斯從事商業活動,但分支機構可以。
10. 分支機構和代表處都必須進行注冊。
11. 分支機構的設立不需要設定最低資本額。
㈢ 與俄羅斯做生意應注意什麼
日麗與俄歲斯做生慈應往慈以卜特點和l刊趣: (一)易貨的絕大多數商品需要申領出口許可證,而這些都控制在中央,地方自主權仍未獲解決。因此所簽合同能否落實,最終還得看是否領取了許可證。 (二)最近俄羅斯採取了加稅措施,目的是為了控制原材料出口,這就增加了易貨的難度。『(三)貨幣匯率不穩定。每美元在伯力兌110盧布,有時次日就變為90盧布;而且各地也不一樣,那霍德卡為1:100,海三泡為.1: 130,基輔則為1『130。俄方認為1:30才是正常的,這種情況直接影響到易貨生意。 (四)談生意要有決心和耐心,而且還要具有相當的靈活性。他們每一筆生意幾乎都要請示,而上邊辦事節奏特慢,必須留給人家充分的時間去研究決策請示報告。 (五)在運輸方面要動更多的腦筋,因為滿洲里、綏芬河西口岸進出貨物都已暴滿,必須考慮開辟新的陸海口岸,如佳木斯、黑河和充分利用大連港開展對俄海運等。 華貿@華貿<正> 目前與俄羅斯做生意應注意以下特點和問題:(一)易貨的絕大多數商品需要申領出口許可證,而這些都控制在中央,地方自主權仍未獲解決。
㈣ 去俄羅斯開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根據《關於境外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在中國的商務中國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辦理境外開辦企業的核准手續或者審批手續。
2、准備在俄羅斯登記注冊公司所需要的文件和信息資料:
基本信息:
(1)關於擬開辦俄羅斯注冊公司:名稱(俄文、英文、全稱和簡稱)、經營范圍、總經理(護照復印件、中國地址、俄羅斯地址、電話)、注冊地址(通訊地址)、管理機構設置,特別是總經理和董事會的職權劃分。
(2)中國股東的基本情況:名稱(英文、俄文)、登記號碼、登記時間、稅務登記號、統計號碼、地址、主營業務、總經理、股東地址。
需要在中國准備的文件:
(1)公司營業執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稅務登記證;
(4)給在俄羅斯辦理公司登記注冊經辦人員的授權委託書;
(5)公司在俄羅斯注冊公司的決定書;
(6)中國政府主管部門關於允許在俄羅斯開辦公司的批准證書。
㈤ 中國對俄羅斯礦產投資的法律風險防範
中國實行「走出去」的戰略是中國經濟全球化、深入參與世界市場和在石油天然氣等礦產能源領域實現世界范圍內的最大佔有率的必然要求。但在這一進程中由於我國在境外投資方面經驗有限、立法滯後、缺乏法律策略、國際人才資源不足和法律風險監控機制缺位等文化准備不夠(而其中首先體現在法律准備不足),使我國境外投資面臨巨大風險,形成了法律上的安全隱患。
隨著我國「走出去」戰略的實行,我國包括國家與地方的大量能源礦產企業如中石油、中石化及地方企業如龍興國際資源開發集團公司和鶴崗礦業集團為代表的一批企業對俄投資工作在迅速地展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企業對俄進行巨額礦產投資上卻存在可能導致投資失敗的法律上的不安全因素,即法律風險。對此,中央和地方主管機關和企業投資主體並未引起足夠的重視。
對俄羅斯礦產投資的法律風險是指,投資人在決策和進行具體投資行為時因自身人文、法律准備不足和對東道國投資的人文、法律環境缺乏系統調查和對策而導致的法律不利後果發生的可能性。法律風險與經濟、政治風險是緊密相連的,因為經濟、政治因素的惡變都可能導致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一旦發生,企業自身難以掌控,往往帶來相當嚴重的後果,有時甚至是顛覆性的災難。」
由於我國對俄羅斯投資參與國外競爭性產業,與西方資本輸出國的各種投資商相比又缺乏境外投資的經驗,所以面臨的法律風險很大,本應投入較高的法律風險防範經費。然而事實上,我們的企業管理人員對境外投資缺乏法律安全意識,對法律風險的防範投入甚微,幾乎沒有採取任何安全措施。這些都反映了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大型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還沒有充分認識到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危險」。以下就我國企業對俄羅斯能源礦產投資突出存在的四個方面的法律風險問題進行闡釋。
一、境外投資項目缺乏全面深入的法律評估
經過調查,我們發現我國多數對俄礦產投資項目的評估集中於經濟、技術論證,涉及法律內容的也只是很表面的缺乏針對性的形式化的表述,缺乏對俄投資的法律因素的深層注意和專業性分析,即缺乏對東道國與投資密切相關的物權法律關系網、法律規范的調查,如對他物權、土地權利、公示制度、登記規則的系統調查及境外資本制度、公司法律等的分析,這必將為企業後續經營和資本與資源的迴流埋下風險。
我們的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往往是給上級主管看的漂亮的文字,有的報告樂觀到不真實的地步,缺乏真實的法律動態信息,掩蓋了潛在的問題,對俄羅斯投資環境、投資立法和民族性的不穩定因素視而不見,只分析可行性,而避開對不可行性方面的深入研究。
一個境外投資項目,無論經濟、技術論證多麼完美,如果在法律的准備上存在疏漏,就會使法律風險暗藏其中,如此將導致事實上的執行障礙和錯誤,其結果必然造成項目的損失甚至失敗。
圍繞企業境外投資的經濟、技術論證不能取代法律方面的工作。境外投資法律上的風險潛藏於自項目啟動到經營活動中的一切環節。從東道國招投標的設計、吸引外資進入的策略、當地執法機關對人流、物流控制的手段到股權出讓公司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公司股份出讓的真正原因和動機及其合法性、礦產使用許可證的效期、許可證被收回或取消的實際狀態、公司股東在其所有的股份上設定負擔、公司在企業之間的融資行為、公司可能未公開的補償或賠償第三人的協議再到公司所有財產權屬登記上的瑕疵等,都會給投資人帶來法律上的負面後果甚至滅頂之災。這些問題是任何一個涉外投資項目都不能迴避的,不僅如此,要弄清這些基本問題,完成對項目涉及主體、東道國投資的人文、法律環境及上述所列各項的法律盡職調查,形成法律上的意見和策略方案,由專業律師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和項目的法律意見書後,方可進入實際操作。
對於我國對俄投資企業來說,基於對俄礦產投資法律風險源頭多、分布廣並貫穿於整個項目運行過程的特點,我國應該進行必要的立法,對新的未審批礦產投資項目設立法律評估的前置程序,要求企業委託專業的國際律師進行必要法律盡職調查,提交專門的法律意見書,促進我國對外投資項目評估的實質性完善,健全評估排險的機制。對已經操作運行的項目,政府主管機關和礦產投資企業應該組織對俄經濟法律專家進行全面的法律審查,以便投資企業盡早排除潛在的風險。
二、投資主體設計缺乏法律策略考慮
從中石油在俄羅斯斯拉夫石油公司股份拍賣中被排出,到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在美國優尼科石油公司股份並購中的失利,無不顯示我國國有資本公司在海外並購中受到投資目標國的抵制。這迫使我們不得不考慮,在國際礦產能源投資競爭中,中國的投資人以什麼樣的主體資格、商事主體和法律上的身份出現,以及如何出現的問題。中國企業在國際化和在深入參與世界市場過程中,中國的本土法律文化與資源遠遠不夠,需要在全球范圍內對各個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及投資東道國的立法、規范進行調查和清理,對有利於我國經濟發展和全球化的法律文化資源進行鑒別、選擇、吸收和消化,以便激發我國法律文化建設的活力。利用國際商法上的資源和運用各種可行的法律工具,這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實現全面國際化,提高在全球范圍的競爭力和避免巨大的法律風險的一個法律技術和策略問題。
我國對俄礦產投資的企業在對俄投資的主體身份上缺乏法律策略上的考慮和防範,幾乎沒有利用任何國際商法上的資源,將自己的國有資本來源和歸屬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或很容易被俄羅斯的專業人員查清底細。
另一方面,俄羅斯人對具有公有制或國有資本背景的外來公司在俄能源礦產領域進行投資存有戒心。因為這種公司使他們感受到非市場因素和國家意志在暗中起作用。俄羅斯斯拉夫石油公司股份拍賣案就說明了這一點。在此案中,俄羅斯杜馬為了排除中國國有資本石油公司,保護俄石油公司獲勝,臨時引用《私有化法》迫使俄政府修改《招拍公告書》,使中國公司因國有股超過25%而無權參拍,中國石油集團因此遭受了很大損失。斯拉夫石油公司股份拍賣事件就中石油本身而言,是個不成功的案例,但它對整個國家的經濟的外向化發展卻有著借鑒意義。就此案例而言,中國石油集團的投資行為無論其成功與否,其意義都不僅在其自身,都應該引起中國對外經濟管理部門和各類中國對外投資企業的廣泛而深刻的反思。中國石油集團的失利如果被及時准確而全面地理解、借鑒,就會成為其他中國對外投資企業成功投資的催化劑。
在我國企業正在運行對俄礦產巨額投資的今天,此案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應該引起各級主管部門和對俄礦產投資公司的高度重視。因為我們無法確認俄羅斯方面在什麼時候用什麼方式以類似的或其他借口排除中國投資人在俄的礦產經營。
投資主體設計法律策略上的考慮,因其涉及公法關系和私法技巧等多種因素,是我國境外投資應該引起重視的一個基本的復雜的法律領域,其目的是要解決我國對外投資企業身份私法化和國際化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中國對外投資企業難於真正融入國際與東道國經濟,並為企業發展的未來埋下變數。
我國對外投資企業和法律界應形成合力對東道國的投資法、土地法、環境保護法、公司法、民法等展開深入研究,對各種離岸公司和跨國公司展開調查,探討我國對外投資企業利用各種離岸公司和跨國公司等法律工具的實戰問題、操作方法和法律技巧,從法律實務上給企業專業性的幫助和救濟。
三、境外經營人力資源和幹部隊伍薄弱
在境外取得礦產資源使用權,只是進入項目的第一步。接下來的事情要復雜得多。對俄投資80%以上的風險存在於取得礦產使用權之後。
我國「走出去」投資的資本,能否變成利潤和資源再「走回來」?巨額投資在國外的運行、使用和流轉能否失控,導致國有資產境外流失?在經營過程中如果發生各種意外事件,我們的團隊能否應付?這些都取決於我們在外經營團隊對投資東道國的俄羅斯本土的適應能力。事實上在境外投資經營風險控制的核心,就是一支訓練有素的有很強作戰能力的專業化的幹部隊伍。
據我們與對俄礦產投資企業的工作人員的接觸,我們發現他們中的多數人還不真正了解俄羅斯。非但如此,他們中的一些人還存在用自己在國內形成的思維習慣和觀念來評價衡量在俄的一切傾向,因而產生大量的不適應症。我們的現有隊伍的整體條件素質與我們在俄的工作任務之間存在著距離。中國境外投資企業「對國際市場不了解,對法律文化不了解,防範法律風險的措施以及經費都遠遠不夠,而且沒有實戰的經驗」。
我們面對的俄羅斯是這樣一個東道國,她用1000年的時間使自己民族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地主」和物權擁有者,這樣一個傳統地把土地和資源看重得高過一切,並將其與國際政治緊密相連的國家,在她的家園進行礦產投資、獲取資源,需要的是一個什麼樣的團隊?
俄羅斯民族性格的多變性,骨子裡的不規范不能保證他們的諾言一定兌現。另一方面,俄羅斯作為資本輸入國還擁有立法、執法和司法上的全面法律優勢。再者,在俄羅斯對中國問題存在著不同的政治主張。在2006年12月2日召開的俄羅斯聯邦統一黨第七次代表大會上莫斯科市市長盧日克夫就強烈批評俄羅斯現行對外經濟政策,指出「俄羅斯的經濟部是俄羅斯聯邦的,而不是中國的」,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他對中俄兩國經濟關系發展現狀的異議和心態。這些都構成中國對俄投資的潛在的政治風險因素,而這些因素自然會引發中國對俄投資的法律風險。
為了保證收回投資,保障中方投資人的各項權益,我國對外投資企業必須形成一支有巨大適應性、有能力與具有全面優勢的東道國相匹敵的操作隊伍。企業必須靠自己強悍的團隊保證企業在整個投資運行過程的安全和最終收回投資和拿到資源。幹部隊伍的薄弱,必然會給企業的投資帶來巨大風險。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有必要組織建立適應礦產國際化運作的國際法律人才隊伍。吸納具有外語條件和專業知識、同時能適應國際合作和處理國際糾紛的專業法律研究人員、執業律師為我國能源企業的跨國經營提供各項具體的法律幫助,諸如對可行性方案進行法律評估、參與談判、審查合同以及在俄合作期間的跟蹤服務等。
為解決境外投資企業幹部隊伍薄弱的問題,各級政府應設立針對國外投資經營人員的專門的機構,將對外經營人員的幹部培訓、管理和考核制度化,以此強化境外投資企業的團隊建設,增強他們對東道國文化的適應能力,克服在國內形成的習慣,盡快進入角色,能夠高效有序地開展工作,有處理危機和化解風險的應變能力,從而保證對外投資項目的人力資源和幹部隊伍符合實際要求。
四、缺乏風險監控機制
我國對境外投資的控制主要靠的是項目審批制度,對項目投資後的監管缺乏有效方法和監控機制。其結果往往是將巨額投資的風險之寶押在對外經營企業主管領導人的個人品質上,押在他們和企業每年交的幾份報告上,這等於事實上放棄或喪失了在投資東道國實地實時監督、控制和防範風險的時機和方法,這對作為財產所有人的國家和作為納稅人的百姓都是不負責任的。
為了降低巨額投資在「體外」循環所存在的風險,保證對外投資的安全,防止國有資產境外流失,規范境外經營活動,國家有必要針對所有對外投資項目進行相關立法,建立風險監控機制,必須從公法主體到私法主體建立法律風險防範體系,包括在項目論證階段的專業法律盡職調查和專業的法律評估,項目運行階段的法律跟蹤服務,及在中俄兩國實時實地的風險監控機制運行,從而實現我國對俄投資的保護。在目前立法缺位的情況下,作為應急辦法,應由政府主管部門牽頭,法律研究咨詢機構及有關專業中介機構參加,組成「對外投資風險監控組織」,對已投資項目和將投資項目在中、外兩地進行實地的全面和長期的法律風險的檢查和監督,並及時為政府提出排險建議和方案,幫助企業在境外健康運行。
㈥ 去俄羅斯開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俄羅斯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這是俄羅斯最大的畝槐毀投資優勢之一。俄羅斯的經濟支柱是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俄羅斯為了加大對海外投資者的吸引力,設置了28個經濟特區。那麼,注冊俄羅斯公司需要滿足什麼條件和資料?
一、俄羅斯公司注冊的條件
1、俄羅斯公司名稱:必須為俄語,我們可以翻譯。
2、注冊資本金:最低為1萬盧布,須實繳。
3、俄羅斯公司股東和董事:可由一個或多個自然人和法人作為股東,董事需為自然人,並進行大使館公證,一人控迅備股的法團不能作為俄羅斯LLC公司的股東。4、俄羅斯注冊地址(八戒可以提供)。
5、俄羅斯總經理:需要有一個俄籍來擔任公司總經理(我司可提供)。
二、俄羅斯公司注冊所需資料
1、公明喊司名稱(八戒免費查冊,需翻譯成俄文)。
2、公司經營范圍及業務性質。
3、所有董事股東的護照掃描件(公證+雙認證)。
4、帶有申請人簽名的成立公司授權書俄語翻譯公證件(雙認證)。
5、公司章程(應包含有關公司規章極其結構的詳細信息)。
6、俄羅斯注冊地址(八戒可以提供)。
㈦ 如何在俄羅斯做生意
一是從短期來看,因俄目前國內製鞋業生產萎縮,所以道。出口中低檔但質量好的產品將是佔領這一市場較為現實的方向。
二是從長期來看,可在俄羅斯建立合資企業,利用當地閑置的生產設備、多餘的勞動力及部分原材料進行合作生產。俄羅斯在製鞋業方面擁有較大的生產潛力,但因資金短缺,技術落後,一直無法形成規模生產。合資生產可幫助企業較順利地進口鞋仍是滿足俄國內市場需求的主要渠進入這一市場,同時進口原材料、設備均可享受免稅待遇,從而降低產品的成本。近來,俄羅斯政府對建立合資企業也持鼓勵態度,認為這有利於振興民族工業。進行合作生產將是俄市場上各廠商之間展開競爭的一個主要方向。
三是在銷售形式方面可採取靈活機動的方式:合作連鎖形式或在生產上首先定位於中檔到中高檔范圍,即使難度很大也應堅持,因為這種機制是提升自己產品品牌形象最為行之有效的辦法之一。另一種機制是到現場陳列室聯系批發商和零售商:必須記住,今天的消費者更多注意的是流行並能理解剛出現的最新趨勢。如果是合資或利潤分成的情況,俄羅斯商人私人很難接受將股份移交給外國投資者,特別是在外資控制主要股份的情況下。曾經成功的中國企業通常都已與其合作夥伴以及當地機構達成正面的個人親善關系。
四是充分利用網路工具,加大彩購商的開發與分級管理。上半年,受到非典的影響,許多采購商取消了前往中國采購的計劃,使許多廠商受到沖擊,但仍然有許多中國生產廠商利用網路工具獲得許多商機,這也充分反映了網路工具在銷售方面的重要性。利用網路,可以定期向原有的采購商發送最新款式需求訂單,另外還可以利用電子郵件以及BBS 等工具,開發俄羅斯新采購商。開發采購商時還必須做好采購商的分級管理,使銷售市場不會受到沖擊,也便於采購商的深度開發。
五是多參加俄羅斯的展會,俄羅斯行業組織經常會舉辦一些以紡織服裝、配件、鞋類為主題的行業展會,旨在促進國家間輕紡方面的商務合作。這樣的展會往往吸引很多大采購商前往尋找機會,也是供應商獲得大訂單較理想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