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俄羅斯內務部的現實
2010年,俄內衛部隊大約有26萬人左右,實行合同制和義務兵役制相結合的兵役制度。士兵入伍後需經過嚴格正規的訓練,軍事素質達到一定水準後才能補人勤務部隊。因此,俄羅斯內衛部隊無論數量還是質量在全世界都堪稱一流。
由於內衛部隊在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盡管俄羅斯經濟狀況困難、軍隊經費拮據,政府高層仍然重視內衛部隊的建設。。
為了使內衛部隊更適應緊急情況下作戰,俄內務部從1996年開始一逐步將原來的9個內衛部隊局改為7個內衛軍區。新組建的內衛軍區與原內衛部隊局相比較,更具有軍事機構的特點,所屬部隊也更趨於軍事化。原內衛部隊局掌管的大多為看押部隊和一些警衛部隊,而2010年的內衛軍區則大量增加了作戰分隊,達到了全部兵力的四分之三左右。此外,各內衛軍區中還建立了快速反應部隊(重點是莫斯科、聖彼得堡和歐亞交界的高加索地區),以保衛高級領導人的安全和應付突發事件。
俄政府專門制訂有《內衛部隊法》,以規范內衛部隊的行動。根據該法計的規定,內衛部隊主要擔負「維護社會秩序,保衛社會安全和國家體制;保衛國家重要目標;保衛司法機關,執行逮捕任務;在國家遭受外來侵略時保衛國家領土」的任務。
為完成國家賦予的繁重任務,內衛部隊實行特殊的編制,根據不同任務編配有:擔負應急預備隊的作戰師(團),主要應對突發事件和參與「熱點」地區的「維和」行動;擔負保衛國家重要目標的警衛旅(團),包括保衛核電站和其他要害部門;擔負逮捕和看守犯人的看守旅(團);擔負地面支援任務的特種摩托化部隊;擔負空中支援任務的空中部隊(主要裝備有直升機);擔負海上執勤、作戰任務的海上部隊(裝備內河和沿海巡邏艇);此外,還有一些技術和後勤保障部隊。
雖然俄羅斯法律賦予內衛部隊很大的權力,但又嚴格限制內衛部隊適用警察的許可權,使內衛部隊與警察部隊嚴格區分開來。只有當部隊擔負維護社會治安的特殊任務時,才被允許採取相應的警察措施。如執行戒嚴任務期間,內衛部隊可以根據相關法律盤查驗證,限制人員、車輛通行,對胡作非為的騷亂者、襲擊內衛執勤人員的暴徒,嚴重違抗戒嚴令的不法分子,持槍械和其他危險物品的流竄人員實施拘留等。只有遭到暴徒的襲擊或為了擊退武裝暴亂分於對特殊重要目標的進攻時,內衛部隊才被允許使用武器。但使用了武器後必須詳細記錄,並立即送交當地的一般監督機關——檢察院。
俄當局通過立法對內衛部隊使用武器進行的嚴格控制,既有利於防止矛盾激化,符合民眾對民主與人權的要求,但又能使平息鬧事的工作遇到較大的困難,內衛部隊也常因防護不及時而遭受較大的傷亡。
俄內衛部隊的軍人享有俄軍所享有的一切保障、權利和優待。在軍人的地位、選擇居住地、勤務時間、工資補貼、住房以及保險、稅收惠、乘坐交通工具和郵寄件、退役就業、喪失撫養者家庭成員的社會保護等等萬面的權利等,都在《軍人地位法》中有詳細的規定。
前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由於國內改革失利、政治局勢持續動盪,社會治安十分混亂,經濟狀況嚴重惡化,黑社會勢力也很猖撅,民族矛盾更加尖銳,各聯邦和地區的騷亂或鬧事事件連續發生,有的還釀成武裝沖突,這使得內衛部隊有了用武之地。
為了提高整體戰鬥力,高質量地完成維護聯邦安全和穩定的任務,2008~2013年間,內衛部隊不斷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置社會治安緊急情況的訓練,通過具有實戰性質的演習和演練,以提高各級軍事指揮人員的指揮合成能力。僅1998年上半年,俄羅斯內衛部隊就舉行了以打擊刑事犯罪、應付局部突發事件為背景的各類演習演練10餘次,內務部內衛部隊總局也多次舉亦高級指揮員集訓,研究處置重大緊事件的對策和辦法。
針對處置重大地區沖突常常需要內務部與同防部、反間諜局共同合作的實際,俄羅斯十分重視內衛部隊與其他武裝部隊的作戰協同,特別是1994年車臣危機後,如何協調使用陸海空軍、內衛軍、聯邦邊防總局緊急情況部隊和其他強力部隊執行地區防務;內衛軍的最佳織織體制;內衛軍、邊防軍和其他強力部門共同履行保衛國家任務的行動戰術;武裝力量、內衛軍、聯邦邊防總局軍隊等共同完成戰斗任務的部隊的後勤保障一體化等被列入優先研究課題。
進入21世紀,俄政府一直十分重視改善內衛部隊的武器裝備,除了先進的輕型武器、各種防暴器材以及偵察通信聯絡器材外,內衛部隊還裝備了強光燈、高壓水炮,以及催淚彈、電台警棍等武器。由於恐怖活動有愈演愈烈之勢,俄羅斯甚至為內衛部隊裝備了機動性更強、防護性能更好的裝甲車、直升機等重型武器。有些內衛部隊的裝備還根據特殊的需要進行了改裝。比如各種槍支,就對保險要求較高,以防不慎走火,俄羅斯內衛部隊裝備的9毫米微聲阻擊步槍,全長只有894毫米,卻威力強,有效射程達500米,使用穿甲彈能在300米的距離上穿透3級防彈背心。而7.62毫米AKM突擊步槍,是由前蘇聯軍隊裝備的突擊步槍改裝。該槍改進後體積和重量都有所減少,而且火力猛,故障少,動作可靠,結構緊湊,已成為當今世界名槍。
俄羅斯內務部相當於中國大陸地區的中央公安部,是俄羅斯政府強力部門之一,其主要職能是維護國家內部的安全,保護俄羅斯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捍衛法律秩序,制止和預防威脅國家統一的武裝沖突。俄內務部原來的機構設置比較復雜,按警種分為刑警勤務、公安勤務、後方勤務和移民勤務等,各勤務部門下設總局和局。除中央機關外,俄內務部在各聯邦區設有內務總局。根據改革計劃,俄內務部今後將劃分成聯邦警察和地區警察。聯邦警察作為中央機構負責阻止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保衛特殊設施。地區警察負責街道、地方和社會秩序。內務部有自己的武裝力量,分為內衛部隊和特種警察部隊,由內務部部長直接領導。俄內衛部隊約有20萬人,設7個軍區,編制有內衛師、旅、團。就性質和任務而言,俄內衛部隊相當於中國大陸地區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但其武器裝備的數量和質量明顯優於我國的武警。按照俄羅斯總統普京批準的2010年俄內衛部隊改革計劃,到2005年,內衛部隊將改編成國民近衛軍,負責維護秩序和確保總統的穩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