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的酒類商品出口俄羅斯,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中國的酒類商品出口俄羅斯一般走正常的海關程序即可,包括產品的質量認證等都需要有。
俄羅斯的進口限制放寬了許多。和前蘇聯解體前嚴格的控制相比,目前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可以不必經過特殊的注冊手續就能夠從事進口貿易,而且幾乎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自由進口。只有部分商品才須申請辦理進口許可證以及其他一些管制手續。
俄羅斯的盧布從1996年6月開始在外貿交易中就完全可以自由兌換了,1998年1月俄羅斯重新劃分了盧布的幣值單位。在那之前,俄羅斯的出口商只被允許保有硬通貨的50%的收入,剩餘的必須兌換成盧布。而對於進口商來說,為了購買外幣進行商品進口,他們甚至還得提供相關的文件加以證明。
俄羅斯海關關稅的劃分方法是基於商品描述和代碼的海關協調編碼體系(HS),對於大多數的進口商品來說,基本的稅率范圍從3%~33%。俄羅斯聯邦海關同時還給與一些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特殊的關稅地位待遇,這其中包括中國大陸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從這些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商品只需交納基本稅率的75%,但這其中不包括諸如像合成纖維製成的服裝、鞋、珠寶、仿珠寶製品、組裝電子元件、電話、集成電子晶元、手錶、鍾表以及玩具等產品。
除了進口關稅,大部分的進口商品還需交納增值稅(VAT)。從2004年1月1日開始,增值稅的徵收標准從原來的20%下調到18%。
為了保證進口商品的質量,一些進口商品,包括消費品在內,必須符合俄羅斯相應的產品安全標准。所以進口商必須出具由俄羅斯聯邦國家標准化及度量衡委員會(簡稱GOST)或它的授權機構頒發的安全標准證書。
俄羅斯正致力於加入WTO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談判,並根據這兩個組織的規則繼續修改相關法律。
一、貿易投資法律體系
俄羅斯與貿易投資管理相關的法律主要包括:
1.貿易管理政策與法律
2003年11月以來,俄羅斯國家杜馬(聯邦議會下院)和政府頒布了一系列與貿易有關的法律和政策。
2003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關於針對進口商品的特殊保障、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聯邦法》,並於2003年12月以第165號聯邦法頒布。該法的宗旨是"在俄羅斯關稅區內出現商品進口增加、進口商品傾銷和受補貼商品進口時,保護俄羅斯商品生產者的經濟利益",並就採取和實施相關措施的具體程序做出了規定。
2003年11月,俄羅斯國家杜馬通過了《外匯調節與監督法》,以確保國家統一外匯政策的落實,保障俄羅斯盧布和外匯市場的穩定。該法允許俄自然人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成員國或反洗錢金融措施工作組成員國境內的銀行開設賬戶。
2003年12月通過的《對外貿易活動國家調節原則法》取代了《對外貿易活動國家調節法》。新法旨在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貿易領域最大限度地接近WTO的各項原則與規則,並規定除了針對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調節措施,針對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貿易的禁止與限制措施,以及新法所規定的促進外貿發展的經濟措施和行政措施以外,不允許實行其他的對外經濟活動國家調節措施。2004年3月,俄聯邦政府頒布了《調整肉類進口管理辦法》,對肉類進口配額的使用辦法進行了調整,主要內容是:如某一國家爆發嚴重動物疫情,持有從該國進口肉類許可證的俄羅斯進口商有權改從未發生疫情的國家進口肉類。
俄羅斯其他與貿易管理相關的政策和法律主要有:《特許證法》、《商品標志、服務標志和商品產地名稱法》、《海關稅則》、《產品和服務驗證法》、《廣告法》、《在對外商品貿易中保護俄羅斯聯邦利益措施法》、《出口發展聯邦綱要》、《出口監督法》、《外貿產品種類表及關稅稅則》、《電子數字簽名法》、《海關法典》、《租賃法》、《關於對自俄羅斯聯邦出口的兩用產品和技術進行監督的辦法條例》。
2.投資管理政策與法律
俄羅斯與投資有關的法律有:《外國投資法》、《產品分成協議法》、《土地法典》、《農用土地流通法》、《對部分有關發展住房抵押信貸的俄羅斯聯邦法律法規的修改和補充》、《有限責任公司法》、《股份公司法》、《實施國家監督過程中法人和個體經營者權益保護法》、《貨幣調控與外匯管製法》、《法人國家登記法》、《不動產權和交易國家登記法》等。
3.其他相關政策與法律
2004年4月,俄羅斯國家杜馬批准了俄羅斯與烏克蘭、白俄羅斯及哈薩克建立統一經濟空間的協定。
俄羅斯聯邦政府《國家對外經濟政策》旨在有效地實現俄羅斯與國際勞動分工體系的一體化,並使這一進程成為一種長期的經濟任務,以便對俄羅斯經濟進行結構性的改革,保障俄羅斯對外經濟業務參與者的利益。
二、貿易管理制度
1.關稅制度
俄羅斯關稅稅率表所標稅率為基本稅率,對來自享受最惠國待遇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計征關稅,對來自其他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的兩倍計征關稅。俄羅斯實行多種關稅優惠措施,對來自與俄羅斯簽有自由貿易協定的獨聯體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進口產品,免徵進口關稅;對來自享受普惠制待遇國家進口產品按基本稅率的75%計征關稅,中國屬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國家之一。
目前,俄羅斯進口關稅平均稅率為10.5%~11%,絕大部分進口貨物按從價稅計征關稅,小部分商品實行從量稅和復合稅。近年來,實行復合稅的貨物種類漸趨增多。
1996年7月,俄羅斯曾全面取消出口關稅。1999年1月起又恢復了部分產品的出口關稅,需繳納出口關稅的產品包括:煤、石油、天然氣、成品油、部分化工產品、有色金屬、木材、皮革原料、大豆、油菜籽、葵花籽及部分海產品等。
2.進口管理
根據俄聯邦經濟發展貿易部1997年5月簽發的第21-154號公函,自1997年5月起,俄羅斯禁止在其境內銷售無俄文說明的進口食品;另外,根據俄聯邦國家關稅委員會1997年10月簽發的第N01-15/18803號公函,自1998年7月起,禁止在其境內銷售無俄文說明的進口商品。
1998年12月,俄羅斯頒布《關於對在俄羅斯聯邦境內銷售的商品和產品粘貼防偽標志和統計信息條以及對其流通情況進行統計的程序條例》,規定從1999年7月起,禁止在其境內銷售條例所附清單列出的無防偽標志及統計信息條的商品和產品。該條例所附第一批商品清單主要包括酒類製品、音像製品和電腦設備等。
3.出口管理
俄羅斯主要採用出口配額、出口許可證等方法實施出口管理。
(1)出口配額和出口許可證
俄羅斯對以下三類產品實行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管理:第一類是國際協議規定要求限制數量的產品,如紡織品、個別黑色金屬製品、碳化硅等;第二類是某些特殊產品,包括野生動物、葯物原料、密碼破譯設備、武器及軍民兩用產品、核材料及其裝置、貴金屬及寶石、礦物及古生物學的收藏資料、半寶石及其製品、麻醉劑、鎮靜劑、毒葯、有關能源信息等;第三類是俄羅斯國內需求較大的產品,如1998年10月俄政府決定,自1998年11月起對未加工皮(牛皮、羊皮及其他皮)和油籽(葵花籽、油菜籽、大豆)的出口實行許可證管理(無數量限制)。出口配額的分配主要是通過招標和拍賣進行。配額如有剩餘,亦可根據出口實績進行增發。出口許可證由經濟發展貿易部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負責發放。
(2)軍民兩用產品的出口監督
1996年10月,俄羅斯政府發布了《關於對自俄羅斯聯邦出口的兩用產品和技術進行監督的辦法條例》,規定出口軍民兩用產品和技術需申領出口許可證,以出口產品和技術與俄羅斯聯邦承擔的有關國際義務是否一致作為出口許可證頒發的依據。
(3)出口合同登記制
從1996年10月起,俄羅斯要求對所有金額超過5萬美元的進出口合同進行登記。合同登記工作由俄羅斯經濟發展貿易部駐地方特派員辦事處負責。
(4)統一驗證制度
1996年1月起,俄羅斯對出口商品的數量、質量和價格實行統一的強制性驗證制度,規定出口商品,特別是重要的戰略性原料商品,均須在起運地接受驗證機構的檢驗,驗證其數量、品質是否與報關單上填寫的內容一致,其價格是否合理。驗證完畢後,由驗證機構向出口商出具"驗訖證書",對缺少該證書的出口商品,海關不予放行。自1996年3月起,這一制度不再具有強制性。目前,由於技術原因,"統一驗證制度"尚不能全面實施,實踐中只能對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煤、黑色及有色金屬、木材、礦肥等部分商品進行驗證。
(5)加工貿易出口
俄羅斯將來料加工和本地購料加工均納入加工貿易管理范圍,加工貿易產品出口時可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
4.其他相關制度
除了關稅、進口管理、出口管理等方面外,俄羅斯其他貿易管理制度有:
(1)海關監管
自2004年1月起,俄羅斯實施修改後的《海關法典》,進一步簡化海關監管手續,提高通關效率,相關准法律文件數量從3000件減少到100件。
(2)稅收制度
俄羅斯對進出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和增值稅。
自1993年2月起,俄羅斯對部分進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征稅不區分進口產品的來源地。目前,被征稅的產品包括酒類、香煙、汽油、首飾、小轎車等五大類。
俄羅斯對部分出口產品徵收消費稅,包括石油和天然氣,以及通過易貨合同出口的產品,同時規定向非獨聯體國家出口的產品(石油和天然氣除外)免徵消費稅;向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三國出口的、以非自由兌換貨幣結算的產品,免徵消費稅。
自1993年2月起,俄羅斯對來自非獨聯體國家進口產品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的稅基為產品海關申報價值、進口關稅額、消費稅額三項之和,稅率為20%(部分食品和兒童用品的稅率為10%)。2004年1月起,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降至18%,同時,在俄羅斯境內加工和銷售進口商品過程中的新增價值部分也需繳納增值稅。
俄羅斯規定向獨聯體國家出口產品徵收全額增值稅,一般產品增值稅稅率為20%,部分食品和兒童用品為10%。向非獨聯體國家出口產品免徵增值稅。
三、投資管理制度
《俄羅斯外國投資法》明確規定,除俄羅斯聯邦法律另有規定外,給予俄聯邦境內外國投資者的法定待遇不得低於本國投資者。此外,第9條第2款規定,參與優先投資項目的外國投資者和外資商業組織享受專門的優惠和法律保障,保證其投資條件的穩定性,在一定時期內不受俄羅斯法律法規變化的影響。
《俄羅斯聯邦農用土地流通法》第1章第3條規定,擁有法定資本50%以上的外國公民或法人可以以租賃方式擁有農用土地,租期不超過49年。
《俄羅斯聯邦稅法典(第二部分)》中規定將利潤稅稅率下調到24%,將增值稅稅率下調到18%,將各種社會繳納費用(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養老保險費)改為統一社會稅,稅率從原來的相當於企業工資總額的40%左右下降到35%。
『貳』 出口到俄羅斯的話,必須要哪些文件
出口到俄羅斯一般是要辦理價格單、報關單的貿促會認證,清關的時候需要用到。
『叄』 海運出口貨物基本流程有哪些
一、接收到客戶的訂艙通知單,訂艙通知單上要標明如下內容:出口日期,起運港,目的港,貨物品名,貨物毛/凈重,貨物件數,貨物體積,如果需要訂整個集裝箱,要求提供所需集裝箱的型號,如小箱,大箱,高箱等;
二、客戶還要提供起運港出貨人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傳真。目的港收貨人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傳真;
三、向客戶確認好是出小單(目的港收貨人為貨運代理公司指定的,貨運代理公司幫助目的港清關,客戶收貨人可以直接提貨)或者出主單(目的港收貨人是船公司指定的,客戶收貨人自己清關提貨);
四、貨運代理公司向船公司訂艙,訂艙時要提供客戶提供的出口船期,起運港,目的港,貨物品名,貨物毛重,貨物件數,貨物體積,所需集裝箱型號或者是拼箱等;
五、貨運代理公司還需要向船公司提供起運港出貨人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傳真。目的港收貨人的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聯系電話以及傳真;
六、確認好船公司艙位以後,向發貨人提供送貨地址和箱號,到貨時間等等。如果是需要物流上門提貨的,要同發貨人確認好提貨時間;
七、物到達倉庫,裝進集裝箱以後就可以進行報關報檢。然後貨物集裝箱登船,出口;
八、在指定日期內到達目的港,目的港清關提貨即可;
九、中間如果有任何問題都需要發貨人,貨運代理公司負責人,船公司負責人,倉庫負責人,報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目的港收貨人及時溝通解決
『肆』 急! 國際海鐵聯運的操作流程,我公司欲從天津港出口一批貨物到俄羅斯的莫斯科,從天津港海運到聖彼得堡,
找當地貨運代理。他們可以幫助你處理的。
貨代的做法也很簡單就是向船公司訂艙就可以了。
你不用關心中間是怎麼操作的。中間的操作全部有船公司完成。你要做的是給箱單發票還有就是給錢。
『伍』 我產品出口到俄羅斯,需要哪些相關證件和手續
俄羅斯與市場准入相關的法律主要有《技術調節法》、《計量統一保障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衛生防疫法》、《通訊法》、《防火安全法》等聯邦法律以及聯邦層面的技術法規(規程)。
根據聯邦法令公布的強制性認證產品清單,通過全俄產品分類代碼(OKP),產品可分為強制性認證和自願性認證。屬於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需要選擇適合的認證模式進行認證(具體使用何種認證模式由認證機構根據經驗決定);自願性認證採用自我聲明的方式。對於相似產品,如要放在同一證書下,必須為同一 OKP。
產品認證一般分為三類:GOSTR 認證、防火認證和衛生認證。三類認證的管理機構不同,分別是計量和技術管理局、緊急事務部和衛生部。其中衛生認證和防火認證是俄羅斯特有的認證,防火認證歸結為材料測試,是 GOST R 認證的前提,衛生認證強調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根據俄羅斯法律,屬於強制認證范圍內的商品,不論其是在俄羅斯生產的,還是進口的,都應依據現行的安全規定通過 GOST R 認證、獲得 GOST R 證書(俄羅斯國家標准合格證書)並加貼 GOST R 符合性標志。
GOST R 認證(GOST R Certification)是俄羅斯國家標准認證,由俄羅斯聯邦計量和技術管理局聯合聯邦海關共同管理,是一種對俄羅斯的製造商和產品出口到俄羅斯市場的出口商都非常重要的認證。
GOST R 認證涵蓋的產品范圍很廣,主要包括電子和電器產品、通信產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品、傢具、家用化學品、消費品包裝材料、玩具、機械設備、壓力設備、個人防護設備、建築材料、汽車、農用機械以及用於爆炸性環境的設備。
所有在 GOST R 認證范圍內的電氣產品都需進行安全測試,進行 EMC 測試的產品則包括電線電纜、電容器、家用與類似用途器具開關、家用電器、安裝附件和連接裝置、燈具、 測量儀器、醫療器械、IT 和辦公設備、低壓電器、大功率開關設備、安裝保護設備、安全變壓器、攜帶型電動工具、電子設備、娛樂產品。
根據 1999 年 3 月 30 日制定的《關於防止流行病保障人民衛生健康》的聯邦法規定,涉及以下幾方面的產品必須辦理由俄羅斯衛生檢疫部門發放的衛生證書(Hygienic Certificate)。衛生證書是確認產品、活動形式或技術條件符合衛生標准和健康法的文件,符合證書要求的產品允許進行生產、貯藏、運輸及銷售。
俄羅斯消費者權力機關在貨物到達俄羅斯邊境清關時需要檢查該文件,其後由貿易檢查員在貨物擺上零售店貨後進行再次檢查。衛生證書有效期最長可達 5 年,每年須繳證書更新費用,但對於交付批產品最長只有一年。若生產新型產品、採用新技術和新型原料或部件,衛生證書的有效期可能相應縮短。
1994 年 12 月 21 日頒發的第 69-FZ 號聯邦法律《消防安全法》和 2002 年 12 月 27 日頒發的《技術調節法》是防火認證的法律依據。防火安全認證體系(The system of certification of procts and services in the field of fire safety,SCFS)與俄羅斯 GOST R 認證體系緊密合作,二者通過權威機構的交流與差異協議以及其他相關文件進行管理。
其中,俄羅斯聯邦緊急事務部的防火安全服務處認可認證機構和檢測實驗室,由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向申請者提供證書。他們均需按照《消防安全法》、《技術調節法》、俄聯邦政府其他法令以及《防火安全認證規則》和《防火安全認證程序》來開展他們的活動。
『陸』 海運出口報關需要哪些材料啊
出口所需清關單據:
1.發票(發貨人提供正本)
2.裝箱單(發貨人提供正本)
3.合同(發貨人提供正本)
4.報關委託書(發貨人提供)
5.報檢委託書(發貨人提供)註:出口時如商品海關編碼跳「B」的,需要商檢,需要提供通關單或者換證憑條,換證憑條或者通關單是企業在當地商檢局取得的;。
6.出口收匯核銷單(發貨人提供,出處:外匯管理局)
7.手寫/列印報關單校驗稿(報關時報關行制單使用)
『柒』 產品出口到俄羅斯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李倩,金壽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客服代表 出口俄羅斯注意的問題 1、客人付款一定要及時,或者你們是長期合作的 ,否則建議先打款過來!或者要預付75%以上。 2、如果是海運到俄羅斯的,東方港和海參威一般是電放的,時間上比較短,莫斯科和聖比德堡等可以做其他的。 3、貨物到港後一定要兩催:一催客人付款,二催客人提貨。否則貨物到港或站後,沒有人提貨被海關把貨黑掉的,或者是你要交高昂的費用。 出口俄羅斯付款方式 1、俄羅斯方面的海關不是一般的黑,需要有思想准備。 2、客戶為了少交進口稅,一般都是採取低報關的形式,這些都要賣家自己去想辦法解決。 3、鑒於俄羅斯人拖拉的作風,一定要記住,不管是打預付,還是提貨,還是回尾款,都要及時催款。 出口俄羅斯需要提交的單據 1、 自製的發票、裝箱單肯定是要給的,還有提單也是要的; 2、如產地證等,可以很明確地告知客戶,如要簽發須在船開之前告知,因為船開之後再進行簽發產地證等,即為後發證; 3、後發證,一般簽發單位是不允許的,即使允許要提供很多的相關證明(如要提供提單正本、報關單等)。將這些提前告知俄羅斯客戶,客戶就會明白,一般也就會提早告知賣家需要准備那些清關文件。
『捌』 我想了解一下出口俄羅斯的一些流程及注意事項
我們出口報關都是一樣的流程,客人清關文件的話一般是需要報關單,發票做商會認證的,還需要產地證
『玖』 出口俄羅斯清關問題是什麼
俄羅斯與哈薩克、白俄羅斯為海關聯盟五國之一。
各類產品出口俄羅斯市場清關需要產品符合市場法規認證要求:
歸屬於海關聯盟法規的產品,需要CUTR認證(即EAC認證)
常見的機械EAC 010、電器EAC 004+020、電梯EAC 011、防爆EAC 012、個人防護EAC 019、承壓設備EAC 032等。
未歸屬於海關聯盟法規的產品,按俄羅斯GOST認證
一些特殊的高壓產品、防火產品、醫療器械、計量儀表等認證沃泰認證可以幫助企業。
『拾』 我產品出口到俄羅斯,需要哪些相關證件和手續
我們的產品出口俄羅斯認證需要做產品認證,一般產品需要做海關聯盟EAC認證和GOST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