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俄羅斯聯邦國務院是什麼機構
俄羅斯聯邦國務院即俄聯邦國務委員會。
根據《俄羅斯聯邦國務委員會法》,明確了俄聯邦國務委員會的法律地位、成立程序及職權范圍。根據該法案,俄聯邦國務委員會為憲法賦權的國家機構,由俄總統領導並出任主席,其成員包括俄政府總理、聯邦委員會及國家杜馬主席、總統辦公廳主任和各地區行政長官。根據俄總統決定,國務委員會成員還可包括在國家杜馬中有席位的政黨代表、地方政府代表及其他人士。該法案規定,俄國務委員會的宗旨在於協調政府機構工作,確定俄內政外交政策的主要方向以及俄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方向。
⑵ 俄羅斯聯邦會議的職權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舉行會議。為聽取俄羅斯聯邦總統咨文、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咨文和外國領導人的演講,兩院也可以舉行聯席會議。兩院的會議一般公開舉行,在會議規則規定的情況下,有權舉行秘密會議。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在其成員中選舉主席和副主席,主持院的會議和管理院的內部程序。兩院一般下設各委員會,就所管轄的問題進行議會聽證。兩院還可組成審計院,對聯邦預算情況實施監督。
聯邦委員會的職權是批准俄羅斯聯邦主體間邊界的變更;決定能否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羅斯武裝力量的問題;確定俄羅斯總統的選舉;罷免俄羅斯總統的職務;任免審計院副主席及半數檢查員;立法提案權;審議國家杜馬通過的有關法律並可否決之,但在國家杜馬不同意聯邦委員會的決定的情況下,如果國家杜馬再次表決時有不少於占國家杜馬代表總數的2/3的代表投票贊成,則聯邦法律視為通過。
國家杜馬的職權是同意總統對總理的任命;決定對總統的信任問題;任免審計院主席及半數檢查員;實行大赦;提出罷免俄羅斯總統的指控;通過聯邦法律。
在立法程序上,經國家杜馬和聯邦委員會通過的法律應在 5 日內送交總統簽署和頒布。如果總統在收到法律之時起的14日內駁回該法律,國家杜馬和聯邦委員會可根據憲法所規定的程序重新審議該法律,如在重新審議時,聯邦法律未加修改地獲兩院各自代表總數的不少於2/3多數票的贊成,則總統必須在7日內簽署和頒布。
⑶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的介紹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即俄羅斯議會上院,是1994年1月舉行第一次會議的。此前一個月,即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公民在全民公決時通過了俄羅斯新憲法,這部憲法執行到現在。憲法規定了俄羅斯國家權力機關的基本任務、權利和義務,聯邦委員會是國家權力機關中的重要機構。2014年3月1日,俄羅斯聯邦委員會批准普京提出向烏克蘭派遣武裝力量的申請。
⑷ 俄羅斯聯邦委員會的職責權力
俄羅斯國家元首是總統,他是最高領導人,是憲法的保障,也是最高統帥。執行權力機關的職能是管理政府。而聯邦會議(聯邦委員會是兩院之一),根據憲法的規定,則是立法和代議權力機構。
國家杜馬通過的某些法律不一定非要經過聯邦委員會審議,如果聯邦委員會在兩周內不審議,這些法律就可以不經過上院直送總統簽發。
立法並非是聯邦委員會的唯一職責。它的職權范圍還包括處理一些重大的國家事務,如批准俄羅斯聯邦主體間邊界的改變,以及批准俄羅斯總統下達的實行軍管和緊急狀態的命令等。有關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羅斯武裝力量的問題也要由聯邦委員會決定。
聯邦委員會還要解決國內許多重要的人事任免問題。根據總統的推薦,上院任命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命或解除俄羅斯總檢察長的職務;任命或解除審計署署長及審計署一半官員的職務。
根據憲法和法律,上院還要負責確定總統選舉的日期;如果國家杜馬提出彈劾總統的動議,上院還可以依據有關彈劾總統的復雜法律程序,作出彈劾總統的決定。
⑸ 俄羅斯議會的聯邦委員會(上院)
批准俄羅斯聯邦各主體之間的邊界變動;批准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實行戰時狀態的命令;批准俄羅斯聯邦總統關於實行緊急狀態的命令;解決在俄羅斯聯邦境外動用俄聯邦武裝力量的可能性問題;確定俄聯邦總統選舉;罷免俄聯邦總統職務;任命俄聯邦憲法法院、俄聯邦最高法院、俄聯邦高等仲裁法院法官職務;任命和解除俄聯邦總檢察長職務;任命和解除審計署副審計長職務及其半數成員。聯邦委員會就俄聯邦憲法劃歸其管轄的問題作出決議。
國家杜馬就聯邦預算問題、聯邦稅收和集資問題、財政、外匯、信貸和海關調整問題、貨幣發行問題、批准和廢除俄聯邦的國際條約問題、俄聯邦國家邊界的地位和保護問題、戰爭與和平問題所通過的聯邦法律必須在聯邦委員會審議。
聯邦憲法法院有權對聯邦委員會批準的法律、決定作出裁決。 1993年俄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每個主體有2名代表參加聯邦委員會,即各聯邦主體的國家權力代表機關和國家權力執行機關各1人。當年12月舉行選舉產生的第一屆聯邦委員會任期2年。以後的聯邦委員會每屆任期4年。法定任職年齡21歲以上。同一個人不能同時擔任聯邦委員會委員和國家杜馬議員。
1995年年底通過的《聯邦委員會組成法》規定,每個聯邦主體派駐聯邦委員會的議員為當地的立法和行政長官,從此聯邦委員會開始真正向代表各地方利益的機關轉變。由於各地的立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期限各不相同,聯邦委員會的議員輪換期也不同。普京執政以後,俄對一些聯邦主體進行合並,對聯邦委員會的組成程序法律進行了調整,每個聯邦主體的2名聯邦委員會議員的產生辦法改變為,當地行政長官任命1名議員,任期與其本人任期相同,當地立法機構選舉產生1名議員,任期與該立法機構任期相同。在個別實行議會兩院制的聯邦主體,由上、下兩院輪流推選代表出任本聯邦主體的聯邦委員會議員,任期為相應上(或下)院任期的一半時間。當前俄聯邦主體數量為83個,聯邦委員會共166名議員。
2009年2月,俄通過《聯邦委員會組成法修正案》,規定有權當選或被任命為聯邦委員會議員的必須是當地聯邦主體議會或市級代表機關的議員。該修正案將於2011年1月1日生效。在此期限之前為過渡期。 聯邦委員會從其委員中選舉聯邦委員會主席及其副主席。聯邦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主持會議並管理內部制度。聯邦委員會成立各種委員會,就其管轄的問題進行立法論證、舉行議會聽證會。聯邦委員會通過議事規則並解決自身活動的內部程序問題。
現聯邦委員會設一位第一副主席和4位副主席。主席、副主席、各委員會主席組成聯邦委員會理事會,理事會為常設機關,預先籌備並審議聯邦委員會活動的各種組織性問題,逐月批准聯邦委員會會議安排及議事日程等重要事項。
現聯邦委員會共設28個委員會,各委員會及其主席分別為:憲法性立法委員會,法律和司法問題委員會、聯邦事務與地區政策委員會、地方自治問題委員會、國防與安全委員會、預算委員會、金融市場與貨幣流通委員會、與俄聯邦審計署協作委員會、國際事務委員會、獨聯體事務委員會、資格和議會活動組織委員會、社會政策與衛生委員會、教育與科學委員會、青年事務與旅遊委員會、經濟政策、企業經營與所有制委員會、工業政策委員會、自然壟斷委員會、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委員會、農業、食品政策和漁業綜合體委員會、北方和少數民族事務委員會、信息政策委員會、保障聯邦委員會活動監督委員會、國家海洋政策委員會、文化委員會、住房政策與公用住宅事業委員會、公民社會制度發展問題委員會、體育和奧林匹克運動發展委員會。
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各有一位俄聯邦總統全權代表,負責協調兩院工作。 聯邦委員會在選舉後第30天召開首次會議。聯邦委員會首次會議由俄聯邦總統主持召開。以後由主席、副主席輪流主持聯邦委員會的會議。
聯邦委員會例行會議按法律規定在固定時間內召開,主要討論立法問題。聯邦委員會會期分為春秋兩季會議,每年7月中旬和8月休會。議會例會期間,議員並不是每天開會,實際上是宣布議員正式工作的開始和議會內部機構的工作時間。在此期間,議員未經議會准假,不得離開舉行會議的城市,不得出訪或進行其他與開會無直接關系的活動。
聯邦委員會可以在議會例會之外逢國家遇到關系全局的重大事件而召開非常會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一般作出決定即算完成當次會議的任務,因此這種會議的會期較短,一般只有幾天。有權提出召開非常會議的人員或機構一般包括:國家元首、政府、聯邦委員會理事會、若干聯邦主體、一定數量的議員等。 俄羅斯聯邦憲法和《俄聯邦會議代表地位法》在規定議會兩院代表所享有的權利及應當承擔的義務的同時,還對其所享有的工作、生活以及法律上的各種保障措施作出規定,目的在於使其能夠更好地行使權力。
1.議員的權利
立法提案權聯邦會議兩院代表享有立法提案權,其有權向國家杜馬提交法律草案、法律草案的修正案、對俄現行法律修改與補充的法律草案以及承認相關法律失效的法律草案,並提出立法建議以制定和通過新的聯邦憲法性法律和聯邦法律。對於修改和重新審議俄聯邦憲法條款的建議,聯邦會議兩院中任何一院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均有權提出。
質詢與詢問權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質詢的主體為聯邦會議兩院的任何代表或是代表小組;質詢的對象為俄羅斯聯邦政府、俄羅斯聯邦總檢察長、俄羅斯聯邦中央銀行行長、各聯邦執行權力機關領導人、聯邦主體各執行權力機關和地方自治機關領導人;質詢需要以書面的形式在兩院各自的會議上提出;被質詢的機關或是個人應當在受到質詢之日起15日或是質詢人所規定的期限內對質詢作出答復,答復可以採用口頭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詢問可以由國家杜馬的任何一位代表或代表小組向俄聯邦政府的成員提出。詢問仍是以書面形式提出,聯邦政府的相關成員應國家杜馬相應機關的邀請出席杜馬會議並作出回答。
走訪國家機關的權力兩院代表在任職期間有權走訪俄羅斯聯邦國家權力機關、地方自治機關、企業、組織、社會聯合組織、部隊及其他軍事組織,並有權在走訪期間同這些機關、機構、組織的領導人進行迅速會面。代表可以向上述人員索要相關信息,提出有關問題,上述領導人應當及時提供相關信息,並對代表所提出的問題予以答復。對於一時難以解決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研究的問題,被走訪的機關及相關人員應當自走訪之日起一定時日內將結果向代表通報。另外,代表還有權參加對其所提問題的審議,甚至是一些秘密會議。在此種情況下,調查機關、偵查機關和法院系統機關不得干預代表的活動。
2.議員的義務
與選民的聯系機制聯邦委員會代表和單席位制選區當選的杜馬代表負責同相應選區的選民建立聯系,對於在全聯邦選區當選的國家杜馬代表,則由其所在的議會黨團負責確定該代表與何地選民建立聯系。代表可以通過與選民見面或大眾傳播媒介的方式向選民通報自己的活動情況,與選民溝通。代表必須認真對待選民所提建議、意見,必要時將有關建議、意見送交相關國家政權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和社會聯合組織。
收入與財產的公開義務兩院議員均有義務向聯邦稅務機構提交一份個人收入與私人財產申報單,並同時將這份申報單的復印件上交其所在的聯邦委員會或國家杜馬。代表違反規定的行為將會被公布在《俄聯邦聯邦會議公報》上。
不得兼任的義務
同一個人不得同時兼任國家杜馬代表和聯邦委員會代表。
3.保障措施
為使代表在任職期間能夠有效、充分地行使職權,俄羅斯聯邦憲法和議會代表地位法為兩院議員規定了工作、生活及法律方面的各種保障措施。
工作保障主要體現在議員獲得信息的權利方面。兩院議員有權及時掌握聯邦會議兩院通過的文件,俄羅斯聯邦總統辦公室、俄羅斯聯邦政府、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俄羅斯聯邦最高法院、俄羅斯聯邦最高仲裁法院以及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聯合組織正式散發的文件,信息資料以及其他參考資料。同時,在其走訪有關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時所需要獲得的信息也必須得到及時、充分的提供,並且這種對於代表的信息公開不受文件機密級別限制。
此外,為保障兩院議員的正常工作,兩院議員有權在本院辦公樓里擁有自己的辦公用房;在實施議員活動時,有權使用有關的通訊設備,免費使用火車、飛機、公共汽車、輪船等交通運輸工具;議員在為實施議員活動而出公差時,可以享受有關單位優先而快捷的服務,有權擁有5名在編助手。
法律保障聯邦會議兩院議員在其整個任期內享有法律上的不受侵犯權。除在犯罪現場被拘捕外,未經聯邦會議相關院的同意,兩院議員不得被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得被審查和司法機關拘留、逮捕、搜查或訊問。除為保障他人安全,聯邦法律另有規定外,聯邦會議兩院議員不得被搜身檢查。議員的法律豁免權還適用於其住宅、辦公用房、行李、私人及公用的交通工具、書信、通訊器材及個人文件。議員在任期內的發言、表決時的立場以及與議員地位相符的其他行為(不包括議員對他人的誣告和公開誹謗以及聯邦法律禁止的其他違法行為),在其任期內和任期結束後均不得被追究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只有根據俄聯邦總檢察長的提議和聯邦會議相關院作出的決定,才能剝奪議員的法律豁免權。
另外,就其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了解到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情況,兩院議員有權拒絕舉證。議員在任職期間內免服兵役,並免交國家徵集的軍事收費。此外,如果議員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因受到肉體傷害或其他方面的健康傷害而最終導致死亡或者造成殘疾、長期或短期內喪失勞動能力,則國家保險機關應向其支付保險金;對於致殘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國家還應當每月補償其原有工資額和現退休金之間的差額。
生活保障首先,這體現在議員的工資待遇方面。除國家杜馬主席之外,國家杜馬所有代表的月工資額均相當於俄羅斯聯邦政府部長的月職務工資與附加工資的總和,國家杜馬主席的月工資額則相當於俄羅斯聯邦政府主席的月職務工資和附加工資的總和。而對於聯邦委員會的代表而言,則可以根據其個人選擇,國家或是支付其原工資額,或是支付其與國家杜馬代表相同的月工資額。
其次,還體現在議員的工作職務待遇方面。議員任職期間的工作年限應計入其總工齡和連續工齡,或專業工齡與服役期。在代表任期結束後,應允許其從事原工作或擔任原職務。徵得代表同意後,可以允許其在原單位從事另一同等勞酬的工作或擔任另一同等勞酬的職務,也可以到其他企業、機構或組織工作。 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均設有辦公廳、研究局等助理機構。
為對聯邦預算的執行情況實行監督,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聯合組成審計廳,其構成與活動程序由聯邦法律規定。議員除領取工資外,享受2倍於月工資的醫療補貼,可配5名助手,每月可得到2倍於月工資的助理補貼,享受免費交通工具、電信費。 聯邦委員會開展較為活躍的對外交往。近年來逐漸機制化的「聖彼得堡經濟論壇」和「貝加爾經濟論壇」即為聯邦委員會最初主持召開的。積極參與上海合作組織、歐洲委員會議會、亞洲議會大會、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議會大會等活動。與獨聯體國家的議會交往最為機制化,包括與國家杜馬聯合組成9個同獨聯體國家議會交往的跨議會合作委員會。
其經費來源為聯邦預算撥款。2009年,受國際金融和經濟危機影響,俄聯邦預算重新編制,議會對外交往經費略有減少。
⑹ 俄羅斯的國家體制是什麼樣的,權利機構是怎樣分配的
俄羅斯聯邦目前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來調整其國家的政治生活的。《俄羅斯聯邦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是共和制的民主聯邦制國家,實行三權分立原則和總統制。
第一,總統。總統是國家元首,是憲法、人和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的保障。總統按照憲法和法律履行職責。經國家杜馬同意任命。
第二,議會。俄羅斯聯邦議會,由聯邦委員會(上院)和國家杜馬(下院)組成。是俄聯邦國家權力機關的獨立組成部分,是俄羅斯聯邦的代表與立法機關。 俄羅斯聯邦議會的主要權力是通過聯邦憲法和法律。根據俄聯邦憲法的規定,所有的法律草案都要提交國家杜馬。聯邦法律由國家杜馬通過。聯邦委員會審議批准國家杜馬通過的法律。對總統、政府和司法機關具有監督權。議會的上院即聯邦委員會可以罷免俄羅斯聯邦總統的職務,議會的下院即國家杜馬可以提出罷免俄羅斯聯邦總統的指控,決定對俄羅斯聯邦政府的信任問題。
第三,憲法法院。俄羅斯憲法法院是法院系統用以制約總統和議會,平衡行政、立法、司法權力關系的一個機構。它有權對政府首腦頒布的行政命令和議會制定的法律作違憲性審查,即看它是否符合憲法,並有權宣布違反憲法的行政命令和法律無效。
⑺ 俄羅斯---政治
一、俄羅斯總統
俄羅斯總統是國家元首,是俄羅斯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
總統的主要職權是:經國家杜馬同意後任命俄羅斯政府總理;有權主持政府會議;作出政府辭職的決定;向國家杜馬提出國家中央銀行行長的任免人選;根據政府總理的提議,任免政府副總理和部長;向聯邦委員會提出憲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法官的人選以及總檢察長的人選供任命;向聯邦委員會提出解除總檢察長職務的建議;任命其它各級聯邦法院的法官;組成並領導俄羅斯安全會議;批准俄羅斯軍事學說;組建總統辦公廳;任免總統全權代表;任免武裝力量最高統帥部;與議會協商後,任免俄羅斯駐外國和國際組織的外交代表;確定國家杜馬選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解散國家杜馬;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決定全民公決;向國家杜馬提出法律草案;簽署聯邦法律;向俄羅斯議會提交國情咨文;領導俄羅斯的外交政策和俄羅斯政府的強力部門;主持談判並簽署俄羅斯國際條約;宣布在俄羅斯境內實行戰時狀態和緊急狀態,並立即將此決定通報國家杜馬;實行赦免。
總統機構
1、安全會議。由總統組建並領導,是總統的咨詢機構,日常工作由安全會議秘書主持。
2、總統辦公廳。由總統組建,是總統的日常辦事機構。下設主要機構有:
(1)總統助理局。由總統組建,設有若干名助理。其任務是協助總統工作。
(2)總統新聞局、由總統組建,協助總統制定新聞政策和管理新聞機構。
(3)國家法律管理局。由總統組建,協助總統制定有關法律和總統令。
另外還設有國籍問題委員會,婦女、家庭和人口問題委員會,慈善問題委員會,國家獎勵委員會,人權委員會,政治鎮壓受害者恢復名譽委員會,體育運動協調委員會等機構,分別處理有關方面的問題。
3、國防會議。負責研究軍事建設、實施安全會議有關國防戰略和政策問題,並起草相應決議。總統任主席,聯邦政府總理任副主席。秘書由總統任命,成員由總統批准。
二、俄羅斯議會
俄羅斯議會稱為俄羅斯聯邦會議,是俄羅斯的代表和立法常設機關。聯邦會議由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兩院組成,前者稱為上院,後者稱為下院。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舉行會議,為聽取總統咨文、憲法法院咨文和外國領導人的講話,兩院可舉行聯席會議。
(一)聯邦委員會。
由俄羅斯每個聯邦主體分別選舉2名代表組成:1名聯邦主體國家代表權力機關的代表和1名聯邦主體國家執行權力機關的代表。俄羅斯共有89個聯邦主體,故聯邦委員會委員的法定人數為178名。聯邦委員會設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由聯邦委員會全體委員選舉產生。他們主持本院的會議和管理本院的內部規章。聯邦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專門委員會,它們對其所管轄的問題進行議會聽證會。
聯邦委員會的職權范圍有:批准聯邦主體間邊界的變更;批准總統關於實行戰時狀態的命令;批准總統關於實行緊急狀態的命令;決定能否在俄羅斯境外動用俄羅斯武裝力量的問題;確定總統的選舉;罷免總統的職務;任命憲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最高仲裁法院的法官;任免總檢察長;任免審計院副主席及其半數審計員;對國家杜馬通過的涉及聯邦預算,聯邦稅收和收費,金融、外匯、信貸與關稅調節、貨幣發行,國際條約,俄羅斯國家邊界的狀況與保衛,戰爭與和平等問題的聯邦法律進行復審。
(二)國家杜馬。由450名代表組成,每4年選舉一次。其中225名代表按政黨或競選聯盟在選舉中的得票率分配,另外225名代表由選民在按全國人口劃分的225個單席位選區選舉產生。年滿21歲的俄羅斯公民可以當選為國家杜馬代表。國家杜馬代表為專職常任工作,不得兼任聯邦委員會委員,不得擔任國家執行權力機關的公職,不得從事其他有報酬的活動,教學、科研以及其他創造性活動除外。國家杜馬在其代表中選舉主席、第一副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負責主持本院的會議和管理本院的內部規章。國家杜馬下設若干個專門委員會,它們對其所管轄的問題進行議會聽證會。
國家杜馬的職權范圍是:同意總統對政府總理的任命;決定對政府的信任問題;任免中央銀行行長;任免審計院主席及其半數審計員;宣布大赦;任免人權全權代表;提出罷免總統的指控;在俄羅斯憲法未作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單獨通過聯邦法律等。
三、俄羅斯政府
根據俄羅斯憲法和俄羅斯政府法的規定,俄羅斯政府是國家最高執行權力機關,在俄羅斯總統指導和總理主持下開展工作。
(一)政府的組成及其建立程序。政府成員包括政府總理、2-3名第一副總理、若干名副總理、各聯邦部長和國家委員會主席。俄羅斯聯邦境內的各共和國政府總理以及俄羅斯政府辦公廳主任也是俄羅斯政府成員。根據總理的提議,俄羅斯總統可以把政府下屬的其他中央國家管理機關的領導人列入俄羅斯政府成員。政府總理由總統徵得國家杜馬同意後任命。第一副總理、副總理、部長、國家委員會主席以及其他中央管理機關領導人由總統根據總理的提名任免。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內務部長、對外情報局長等聯邦政府的強力部門領導人由總統直接任免。
政府成員及其副職不得在國家、商業、社會機關和組織內擔任其他職務,無權從事企業經營活動以及其他有償工作,但教學、科研和其他創造性工作除外。他們不得同時兼任國家杜馬代表。
政府成員會議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討論政府工作的重要問題。會議由總理主持。只要有不少於2/3的成員出席會議,就符合法定人數。總統有權主持政府成員會議,總統代表可以出席會議。聯邦主體行政長官可以列席會議。會議決議由多數票通過。
政府主席團是政府的常設機關,由總理、第一副總理、副總理、財政部長、經濟部長、外交部長、國防部長、內務部長、國家財產管理委員會主席、政府辦公廳主任等人組成。主席團決議以其委員總數的多數通過,不得與政府成員會議的決定相抵觸。
(二)政府的職權。制定並向國家杜馬提出聯邦預算並保障其執行,向國家杜馬報告聯邦預算執行情況;保障在俄羅斯實行統一的金融、信貸和貨幣政策;保障俄羅斯在文化、科學、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生態領域實行統一的國家政策;管理聯邦財產;實施保障國家防禦、國家安全和貫徹聯邦對外政策的措施;實施保障法制、公民的權利與自由、保護財產和社會秩序以及與犯罪現象作斗爭的措施;履行俄羅斯憲法、聯邦法律和俄羅斯總統令賦予的其他職權。
四、俄羅斯總統、議會和政府之間的相互關系
聯邦法律一般由國家杜馬代表總數的多數通過,俄羅斯憲法有其他規定的情況除外。需呈報聯邦委員會同意的聯邦法律,國家杜馬應在本院通過後5日內轉交聯邦委員會審議,如果聯邦委員會半數以上的委員投票贊成,或者聯邦委員會在14日內未作審議,則聯邦法律被視為聯邦委員會贊成。如果聯邦委員會否決國家杜馬通過的聯邦法律,兩院可建立調解委員會消除分歧,並由國家杜馬對聯邦法律進行復議。如果國家杜馬再次表決時有不少於國家杜馬代表總數2/3的代表投票贊成,則聯邦法律被視為通過。通過的聯邦法律應在5日內遞交俄羅斯總統,總統應在14日內簽署並頒布。如果總統在14日內駁回該法律,在重新審議時,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以2/3的多數再次通過後,則總統必須在7日內簽署並頒布。
俄羅斯總統根據俄羅斯憲法和聯邦法律確定國家杜馬的選舉,根據憲法規定的程序解散國家杜馬。根據憲法第111條規定,在國家杜馬3次否決總統提出的俄羅斯政府總理人選後,總統可以任命政府總理,解散國家杜馬並確定新的選舉。憲法第117條規定,在國家杜馬對俄羅斯政府表示不信任後,總統有權宣布政府辭職,或不同意國家杜馬的決定。如果國家杜馬在3個月內重提對政府的不信任,總統可以宣布政府辭職,或宣布解散國家杜馬。政府總理可以向國家杜馬提出對政府的信任問題,如果國家杜馬拒絕政府提出的信任問題,總統應在7日內作出政府辭職或解散國家杜馬的決定。但是,國家杜馬在選出後一年內,不得根據憲法第117條規定的理由被解散。國家杜馬從對總統提出指控之時起到聯邦委員會作出相應的決定前不得被解散。國家杜馬在俄羅斯全境內實行戰時狀態或緊急狀態時期以及在總統任期屆滿前的6個月內不得被解散。如果俄羅斯總統犯有叛國罪或其他嚴重罪行,國家杜馬可以提出罷免總統的指控。該指控必須在不少於1/3的國家杜馬代表提議並在國家杜馬成立的專門委員會作出結論的情況下經2/3代表表決同意後才能通過關於提出指控的決定。根據國家杜馬提出的指控,最高法院應作出關於總統行為中是否有犯罪跡象的結論書,憲法法院應作出關於國家杜馬的指控是否符合規定程序的結論書。如果上述結論書確認總統犯有叛國或其他嚴重罪行,聯邦委員會就可以根據國家杜馬提出的指控以2/3委員表決同意後作出關於罷免總統的決定。但是,聯邦委員會關於罷免總統職務的決定應在國家杜馬提出指控總統後不遲於3個月內作出。如果聯邦委員會未能在這期間作出決定,則視為對總統的指控被駁回。
總統可以作出政府辭職的決定;政府可以提出辭職,總統可以接受或拒絕。政府向新當選的俄羅斯總統卸任。總統可以廢除與俄羅斯憲法、聯邦法律和總統令相抵觸的政府決議和命令
⑻ 俄羅斯法律
俄羅斯聯邦法(按通過年度排列):
http://lawrussia.ru/
⑼ 俄羅斯資料
俄羅斯位置
全稱俄羅斯聯邦。位於歐洲東部、亞洲北部,地跨歐亞兩洲。北瀕北冰洋,東臨太平洋。鄰國有西北面的挪威、芬蘭,西面的愛沙尼亞、拉托維亞、立陶宛、波蘭、白俄羅斯,西南的烏克蘭,南面的喬治亞、亞塞拜然、哈撒克斯坦,東南面的中國、蒙古、朝鮮。
俄羅斯地理
面積1707.5萬平方千米,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
全境地勢東高西低。國土70%為平原和低地,多分布在西部地區。以烏拉爾山脈為界分東歐平原和西西伯利亞平原。東半部為高原和山地。主要有中西伯利亞高原、南西伯利亞山地、東北西伯利亞山地和遠東山地。大高加索山脈坐落於南部。主峰厄爾布魯山海拔5642米,是全國也是全歐洲最高峰。境內河流和湖泊眾多。主要河流有葉尼塞河、鄂畢河、伏爾加河、阿穆爾河等。其中伏爾加河全長3530千米,為歐洲第一河。主要湖泊有拉多加湖、貝加爾湖、奧涅加湖等。貝加爾湖深1637米,是世界上最深的淡水湖。
俄羅斯氣候
大部分地區屬溫帶和亞熱帶大陸性氣候。冬季漫長寒冷,夏季短促涼爽。一般年降水量在600~3000毫米之間。
俄羅斯資源
礦藏資源豐富,主要有鐵、錳、石棉、石油、鉀鹽、天然氣等。水力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達43.9%。
俄羅斯政區
全國劃分為21個共和國、6個邊疆區、2個自治市、49個州和1個自治州。
俄羅斯歷史
15世紀下半葉建立國家。1547年伊凡四世改大公稱號為沙皇。1721年改稱俄羅斯帝國。20世紀初成為軍事封建帝國主義國家。1917年11月7日十月革命後建立社會主義蘇維埃政權,1922年成為蘇聯的主體部分。1991年12月蘇聯解體,俄羅斯聯邦獨立。實行總統制。
國慶12月21日。
俄羅斯人口
人口1.48億。主要為俄羅斯族人,占總人口的82%。此外還有韃靼人、烏克蘭人、白俄羅斯人等。
官方語言為俄語。
居民主要信奉東正教,其次為伊斯蘭教。
俄羅斯經濟
屬發達的工農業國家,綜合國力居世界前列,國內生產總值約2766億美元。工業基礎雄厚,主要部門有電力、化學、鋼鐵、石油、冶金、機械等。農產品以麥類、玉米、馬鈴薯、豆類、甜菜為主。畜牧業和漁業發達。主要出口能源、工業原材料、機械產品、燃料等,進口糧食、消費品、機器設備、輕工產品等。
對外貿易總額為1536億美元。
通用貨幣為盧布。
俄羅斯軍事
軍銜 分7等20級:俄羅斯聯邦元帥,將官4級(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級(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2級(高級准尉、准尉),軍士4級(大士、上士、中士、下士),兵2級(上等兵、列兵)。
總兵力 現役部隊的編制人數為120萬人,實有約115.9萬人(含20萬名國防部人員及其直屬部隊)。
俄羅斯的行政體系:
由89個聯邦主體組成:
(1)21個共和國:阿迪格共和國(阿迪格)、阿爾泰共和國、巴什科爾托斯坦共和國、布里亞特共和國、達吉斯坦共和國、印古什共和國、卡巴爾達-巴爾卡爾共和國、卡爾梅克共和國-哈利姆格坦格奇、卡拉恰伊-切爾克斯共和國、卡累利阿共和國、科米共和國、馬里埃爾共和國、摩爾達維亞共和國、薩哈共和國(雅庫特)、北奧塞梯共和國、靼韃斯坦共和國(靼韃斯坦)、圖瓦共和國、烏德穆爾特共和國、哈卡斯共和國、車臣共和國、楚瓦什共和國-恰瓦什共和國;
(2)6個邊疆區:阿爾泰邊疆區、克拉斯諾達爾邊疆區、克拉斯諾亞爾斯克邊疆區、濱海邊疆區、斯塔夫羅波爾邊疆區、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
(3)49個州:阿穆爾州、阿爾漢格爾斯克州、阿斯特拉罕州、別爾哥羅德州、布良斯克州、弗拉基米爾州、伏爾加格勒州、沃洛格達州、沃羅涅日州、伊萬諾沃州、伊爾庫茨克州、加里寧格勒州、卡盧加州、堪察加州、克麥羅沃州、基洛夫州、科斯特羅馬州、庫爾干州、庫爾斯克州、列寧格勒州、利佩茨克州、馬加丹州、莫斯科州、摩爾曼斯克州、下諾夫哥羅德州、諾夫哥羅德州、新西伯利亞州、鄂木斯克州、奧倫堡州、奧廖爾州、奔薩州、彼爾姆州、普斯科夫州、羅斯托夫州、梁贊州、薩馬拉州、薩拉托夫州、薩哈林州、斯維爾德洛夫斯克州、斯摩棱斯克州、坦波夫州、特維爾州、托木斯克州、圖拉州、秋明州、烏里揚諾夫斯克州、車里雅賓斯克州、赤塔州、雅羅斯拉夫爾州;
(4)2個聯邦直轄市:莫斯科、聖彼得堡 ;
(5)1個自治州:猶太自治州;
(6)10個民族自治區:阿加布里亞特民族自治區、科米彼爾米亞克民族自治區、克里亞克民族自治區、涅涅茨民族自治區、泰梅爾(多爾干-涅涅茨)民族自治區、烏斯季-奧爾登斯基布里亞特民族自治區、漢特曼西斯克民族自治區、楚科奇民族自治區、埃文基民族自治區、亞馬爾-涅涅茨民族自治區。
俄羅斯是個聯邦制的國家。所以這些共和國就是隸屬於它管轄的獨立政治體系!這就猶如中國的香港,澳門一樣!不過,就是說明這些政治實體有自身的政治權利。比如:首相任命權,獨立選舉權,首相出訪權,一定的軍事權力,立法權(是在俄聯邦憲法的前提下,就是不得違背聯邦憲法)等等。
俄羅斯政府當然不願意它們以後成為獨立的主權國家了!從俄羅斯政府對車臣共和國的處理上就可以看出來這一點!但是,最近的幾年中俄車臣地區的獨立運動十分的頻繁!俄羅斯是個聯邦制的國家,就是各個邦國,以及各個州等的集合體!所以說它們日後是否可以獨立成為主權國家也不是隨便可以說得!這要看日後俄羅斯的政治走向,俄羅斯國內的穩定程度,俄羅斯與歐美等大國之間的政治聯系等等這些不確定的因素!不過,從目前看來這個可能性很小!
附;
俄羅斯政治: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聯邦舉行全體公民投票,通過了俄羅斯獨立後的第一部憲法。同年12月25日,新憲法正式生效。這部憲法確立了俄羅斯實行總統制的聯邦國家體制。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總統是國家元首,是俄羅斯聯邦憲法、人和公民的權利與自由的保障;總統按俄羅斯聯邦憲法和聯邦法律決定國家對內對外政策;總統任命聯邦政府總理、副總理和各部部長,主持聯邦政府會議;總統是國家武裝力量最高統帥並領導國家安全會議;總統有權解散議會,而議會只有指控總統犯有叛國罪或其他十分嚴重罪行並經最高法院確認後才能彈劾總統。根據憲法,俄羅斯聯邦會議是俄羅斯聯邦的代表與立法機關。聯邦會議由聯邦委員會(上院)和國家杜馬(下院)兩院組成。聯邦委員會由俄羅斯聯邦每個主體各派兩名代表組成:一名來自國家代表權力機關,一名來自國家執行權力機關,主要職能是批准聯邦法律、聯邦主體邊界變更、總統關於戰爭狀態和緊急狀態的命令,決定境外駐軍、總統選舉及彈劾,中央同地方的關系問題等。國家杜馬是俄羅斯的立法機構,由450名代表組成,每4年選舉一次,其中半數席位由全國225個大選區各選一名代表產生,另半數席位則由在選舉中得票率超過5%的競選黨派按得票多少分配產生。根據俄憲法規定,任何沒有跨越5%得票率「大關」的黨派不僅不能參與黨派競選席位的分配,而且該黨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在地方選區當選的代表也無權在國家杜馬中單獨組成議員團。國家杜馬的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和制定國家法律、審議總統對政府總理的任命以及決定對總統的信任等。國家杜馬下設國際事務委員會、安全委員會、國防委員會、立法委員會、經濟政策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等20多個委員會。(國家杜馬最早成立於1906年,是沙俄時代經選舉產生的立法機構,1917年3月被解散。1991年蘇聯解體後,俄羅斯於1993年12月選舉產生了第一屆國家杜馬。)但國家杜馬關於提起訴訟的決定和聯邦委員會關於解除總統職務的決定,必須經過議會兩院全體議員三分之二票通過,而且須由國家杜馬不少於三分之一的議員提出建議。憲法規定,俄羅斯聯邦政府是俄羅斯聯邦的執行權力機構。聯邦政府由聯邦政府總理、副總理和聯邦部長組成。憲法還規定,各聯邦主體(共和國、邊疆區、州、自治州和自治區)的權利、地位平等。俄羅斯聯邦主體的地位只有在俄羅斯聯邦和俄羅斯聯邦主體根據聯邦憲法進行相互協商後才能改變。
⑽ 俄羅斯委員會什麼意思
俄羅斯委員會意思是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即俄羅斯議會上院,1994年1月舉行第一次會議。此前一個月,即1993年12月12日,俄羅斯公民在全民公決時通過了俄羅斯新憲法。憲法規定了俄羅斯國家權力機關的基本任務、權利和義務,聯邦委員會是國家權力機關中的重要機構。
1993年9月21日俄羅斯總統鮑里斯·尼古拉耶維奇·葉利欽發布《俄羅斯聯邦逐步進行憲法改革》的第1400號總統令,從而建立了新的兩院制議會,即由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和國家杜馬(議會下院)組成的聯邦會議(議會),1993年12月通過的俄羅斯憲法對議會的地位作了明確規定。聯邦委員會(議會上院)負責確定國家民族政策的落實措施,對解決民族關系中出現的爭端和沖突提出建議,保障各共和國參與解決全國性的問題。聯邦委員會決議需得到三分之二的多數票方可通過,並應得到總統令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