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商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说简单,很简单,开一个网店,有人买就卖。
做正规的出口澳大利亚生意,那要学的东西太多。下面提示一下:
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权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二,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
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
依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政府的行为,为我国政府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我国经营者在国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韵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依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规范对外贸易中的垄断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修订后的外贸法针对垄断行为、不正当行为等进行了规定,有关规定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矛盾,因为外贸法只调整进出口环节,新规定填补了我国外贸法中缺乏竞争规则的空白。
关于垄断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第34条还规定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对外贸易调查
对外贸易调查一章,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该章为对外贸易主管机关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对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⑵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确定,中方同意全面开放包括农业、服务业和投资业在内所有市场。完整内容尚未确定。
The first round of talks, held in Sydney on 23 May, focused on proceral issues, including confirmation that the Chinese negotiating team will be led by Zhang Xiangchen, an experienced negotiator and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WTO Affairs in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Commerce.
Together with the Head of Australia's China FTA Task Force, Ric Wells, they discussed negotiating proceres, laying the basis for future negotiations. It was agreed that the second round of talks would be held in China in August and would involve an in-depth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During the meeting, Australia offered to provide training for Chinese officials on FTA negotiating processes. Australia offered to provide four workshops per year, based on successful workshops conc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around the region. The capacity-building workshops would be funded by AusAid.
⑶ 澳大利亚国家的经济政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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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注册公司之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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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10-15 个工作日内注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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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应该如何看待澳大利亚和美国截然不同的对华贸易政策
艾森指出,所谓“独立”通常是指“与美国走得不是很近”。他认为,“科尔曼中国之行的公开意义便是拉大了新西兰和其一水之隔的首要安全和经济伙伴的地缘政治距离”。不过2012年中国已经成为新西兰的第一大进口国。
报道称,新西兰正筹谋赢取国际支持,以期2014年年底澳大利亚结束在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的任期后获得该席位。
⑸ 澳大利亚对外经贸有哪些特点给中澳两国经贸关系带来哪些影响
澳大利亚的对外经贸主要是矿产出口与农产品出口。中国每年要进口他几亿吨铁矿砂,还有牛肉与牛奶等。由于中国的钢铁产量太大,达到10亿吨,而我们又没有多少铁矿,因此与澳大利亚形成了牢固的贸易依赖关系,尽管政治上相处的并不好。
⑹ 澳大利亚的对外贸易情况以及国家资源的情况
澳大利亚地处南太平洋和印度洋,是南大地区经济最发达的国家。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以来,澳大利亚经济保持持续增长。从1996年至2006年的十一年间,该国实际GDP平均增长率达到了3.5%,是世界上经济增长强劲的国家之一。2006-07财年,澳GDP达9257亿澳元,同比增长3.3%。人均GDP在OECD国家排名第10位。
澳大利亚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保证了国家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经受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与考验,连续16年保持快速增长,并维持了较低的通胀率和失业率。澳大利亚连续被OECD评为世界最具活力的经济体。
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和农业是澳大利亚的四大主导产业。据澳大利亚官方统计,2006-07财年澳大利亚服务业(7826亿澳元)、制造业(979.8亿澳元)、采矿业(487.5亿澳元)和农业(233.7亿澳元)的产值,分别占GDP的82.1%、10.3%、5.1%和2.5%。服务业是澳大利亚优势产业。近年来,在新兴经济体对原材料巨大需求的带动下,澳大利亚采矿业快速增长。澳大利亚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虽有所下降,但农业的产量、产值和效益均不断提高,农产品出口也在大幅增加。
2006年,澳大利亚私人消费与政府消费分别达到5433.7亿和1718.5亿澳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58.9%和 18.6%,消费在澳大利亚经济中处于更重要的地位。
澳大利亚通货膨胀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其中,2003年和2004年该国消费物价指数分别增长1.9%和2%。从2005年起,澳大利亚通胀率有所抬头,相应地提高基准利率,进一步抑制通货膨胀。
对外贸易是澳大利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澳农业产品的70%、资源产品的80%以及制造业18%用于出口,服务业出口占有相当大比重,服务业出口达到480亿美元。2007年,澳大利亚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3559亿澳元,比上年增加161亿澳元,增长4.7%。其中,出口1681亿澳元,较上年增长2.6%,进口1878亿澳元,较上年增长6.7%。货物贸易逆差197亿澳元。2007年。澳政府不断完善国际贸易环境,2004年以来,先后与新加坡、美国、泰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在多边贸易合作方面,澳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并在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等问题上,发挥积极作用。
中澳贸易最早可追溯至十九世纪末期。新中国成立后,民间贸易一直未曾中断。1972年两国建交以来,两国经济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近年来,中澳两国经贸合作往来密切、互动频繁。2003年,两国签订了中澳经贸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双边矿业、农业、服务业、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16个领域合作,2005年,两国启动中澳自贸区谈判,现已进行了11轮谈判。双边经贸关系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据中方统计,2007年,中澳双边贸易稳步增长,货物进出口总额达到438.5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3.1%。其中,中国对澳出口180亿美元,增长32.1%;从澳进口258.5亿美元,增长33.8%。澳大利亚成为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澳大利亚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第二大出口市场。
澳对中国出口的主要产品有:金属矿砂,羊毛,原油,煤炭,皮类,有色贱金属废料,食品与活畜,机器及运输设备等。澳自中国进口的主要产品有:电脑及配件,通讯设备,玩具、游戏及运动商品,家具,纺织服装,化学制品,鞋,视听收录机及电视机,塑料与金属制品,普通机械产品等。
近年来,中澳两国的相互投资也发展得很快。截止到2008年5月,中国新批澳在华投资项目8754个,合同外资金额18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5.23亿美元。分布在制造业、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领域。澳大利亚是中国吸收外资的主要来源地之一。截至2007年底, 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的中国在澳投资项目已超过340家,我对澳直接投资额17.3亿美元,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服务业、房地产及进出口贸易等领域。中澳两国已互为重要的投资伙伴
⑺ 澳大利亚与中国贸易的互补在哪些方面
澳大利亚是个矿产丰富国家,而中国是制造大国,是有互补性。
举个例子,中国房地产是支柱产业,盖房子钢筋是主要建材吧,所以中国钢铁厂特别多,但炼铁的原料是不是铁矿石,这就要从澳大利亚进口了。
⑻ 中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FTA)主要内容
2014年11月14日... 何为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TA)... 新华社报道,11月10日APEC会议期间,中国... (Free Trade Agreement)包括服务、投资、农业、工业...
⑼ 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贸易政策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都是农业国家,都鼓励出口,支持本地产业
不同点:澳洲本地没有自己的加工企业,大多数电子产品,轻工业等商品都是从中国,东南亚进口。而中国基本上都是输入,只进口能源。
⑽ 澳大利亚与中国的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贸易关系很特殊~他我们需要中国,中国需要我们 提到对华贸易,就会涉及多元化或单一化。很难深入探究该问题,因为澳内部的讨论正被辩论极端所主导。一些安全游说团体希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捍卫”国家主权——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有关代价或不想计算,只是鼓吹实施远离中国的多样化贸易政策。亲华商界则表示应对中国人几乎言听计从,因为他们是我们最大的顾客。当考量澳中经济关系未来时,任何一种观点是否实用或有益?一些事情需要考虑。
首先,就贸易和投资而言,我们总是在实现多样化。就如中国从巴西和澳运入铁矿石以实现进口来源多样化一样,(澳)企业和投资者也在这么做。
其次,即使政府想,就真能告诉企业怎么做吗?例如,在有关中国二线城市的一档系列电视节目中,我曾采访南澳葡萄酒出口商碧璞·克劳福德,她专门为山东省青岛市开发一种葡萄酒品牌。她向青岛市场倾注大量时间和投资,并大获成功。(澳)政府怎么能告诉她放弃利润丰厚的合同并转向别处?她连城市都不愿换,遑论国家了。
第三,若不选中国,还有什么替代选项?诚然,在食品和能源安全方面,韩日也很重要。东盟也是个大市场。印度崭露头角,还有欧洲、中东、非洲等地。即便如此,细察会发现,有7770家和6448家澳出口商向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出售商品。这令其他国家——例如向印尼出口的2550家、向印度出口的2176家——黯然失色。然后,是在华澳企多达3000家,相比之下在日澳企仅100家。这还尚未细究出口额、留学生与游客人数以及其他服务出口等。
自惠特拉姆宣布当选(澳)总理就与中国建交,已过去近50年。既不亲华亦不排华的他认为,即便我们不认同中国的体制或北京的所有行动,世界也必须对华交往。此后澳中关系经历千回百转,尤其是随着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一方、我们的关键贸易伙伴之一。鉴于中国对澳大利亚至关重要,这种状况仍将持续。
同时,由于中国对能源安全、食品安全、高质量专业服务、优质教育等存在巨大需求,中国也需要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