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澳大利亚的总督和总理是做什么的
澳大利亚总督为英国女皇的代表,澳大利亚总督实际上不干预政府的运作。澳大利亚政府为联邦制,有六个州及两个领地(北领地和首都领地),各州设有州长,负责州内事务。澳大利亚政府由众议院多数党或党派联盟组成,每届政府任期三年。内阁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关,现共有30名部长。
澳大利亚总理是国家最高的行政领导人。联邦政府由众议院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该党领袖任总理,各部部长由总理任命。政府一般任期三年。2013年9月,澳大利亚自由党-国家党联盟在议会选举中获胜。
⑵ 澳大利亚的首领为什么是总督
因为澳大利亚为英联邦成员国,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英国的君主——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为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
政治:英国女王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为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总督由总理提名,由女王任命。在联邦行政会议的咨询下执掌联邦政府的行政权,为法定的最高行政长官。联邦议会是澳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女王(由总督代表)和参、众两院组成。1992年12月17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内阁会议决定,澳大利亚的新公民不再向英国女王及其继承人宣誓效忠。
⑶ 澳大利亚为什么现在还有总督
澳大利亚是英联邦国家,英国女皇是澳洲国家名义上的元首,女皇要派总督代表她。所以,澳洲到现在还有总督。
澳洲曾对是不是退出英联邦做了一次全名公投,结果反对退出的是多数。这样澳洲政府顺从民意,还在英联邦,还有总督。
⑷ 澳大利亚总督是什么级别
澳大利亚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Australia)是英国的君主在澳大利亚的代表。按照现行的澳大利亚和英国法律,澳大利亚和英国共有一个君主,而这个君主常驻在英国。因此,澳大利亚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行使着国家元首的职务。
现任澳大利亚联邦总督昆廷·布莱斯
作为君主的全权代表,总督在法理上拥有很大的权利。宪法赋予他国家的最高行政权。他也是三军统帅,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并且有权任命和罢免议会,各部部长和总理。但是,按照英国的西敏制传统惯例,总督不干涉行政,并按照总理的建议行使权力。
同样,法理上总督由总理提名,而由君主任命。但自从英国在1930年代确认了各自治领地独立地位以后,君主就没有拒绝过澳大利亚总理的提名。同样的,在总督任命的问题上,君主只遵循澳大利亚总理的意见,而不考虑英国首相和议会的建议。实际上,总督的任命和罢免都掌握在澳大利亚总理手中。
⑸ 加拿大总督和澳大利亚总督属于国家元首吗,与英国女王是什么关系
澳大利亚民主党前主席玛格莉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澳大利亚目前仍然将英国女王作为国家的元首,但事实上,英国政府和伊丽莎白女王均应对澳大利亚的土着人做出道歉。
玛格莉丝对记者说,澳大利亚要求女王做出道歉的举动是合情合理的,英国是澳大利亚的宗主国,女王是国家元首。
联邦议会是澳大利亚的最高立法机构,由女王和参、众两院组成。1931年,澳大利亚获得内政、外交和自主权,成为英联邦内的一个独立国家。
⑹ 现在的澳大利亚等国家还在是属于英国吗为什么他们的国家元首称总督,而不是总统呢
现在的英联邦还有几个成员,好象马来西亚,新西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是属于英联邦的成员,他们都叫做英联邦的自治领.澳大利亚是议会制共和制政体,他们的政府是由议会中获得胜利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组织内阁,总理是由获得胜利的政党或者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总理只是他们的政府首脑,而这些自治领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英国女王派遣总督对这些自治领进行统治,不过这些都是名义上的.实际权利全部都有内阁行使.就象以前的加拿大总督就是华人后裔伍冰芝(女的).请大家一定要记得有的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一个人比如美国,法国等.而有些则是分开的比如中国,日本,英国,印度,德国等...我国的国家元首是国家主席而政府首脑是国务院总理..
⑺ 澳大利亚总督的介绍
澳大利亚总督(Governor-General of Australia)是澳大利亚君主1的代表。按照现行的澳大利亚和英国法律,澳大利亚和英国共有一个君主,而这个君主常驻在英国。因此,澳大利亚总督在一般情况下行使着国家元首的职务。
⑻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些国家的总督是怎样的职务是国家元首的象征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早年都是英国的殖民地,殖民政府的总督是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现在两者都是独立国家,同时也是英联邦成员,总督只是象征性的职位而已,没有行政实权,主要职责是召集和解散议会,任命民选产生的总理及其政府。因为英联邦的元首是英国女王,总督只是女王的代表。
⑼ 澳大利亚等国的总督制是怎么回事
英国国王在尊其为国家元首的英联邦(除联合王国以外的)各成员国的代表。在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总督是英王在中央或国家一级的代表;在加拿大各省还有省督,在澳大利亚各州,还有州总督。总督职位随英联邦国家的宪法地位的演变而变化。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总督最初,是国王和英国政府的双重代表;19 26年的帝国会议决定,总督在供职国家的作用和英王对联合王国政府所起的作用完全一样,这就意味着总督不再是联合王国政府及其利益的象征。总督任命的程式也发生了变化。最初,是根据联合王国政府的建议(事先和当地政府进行过蹉商)而得到任命的;但1930年帝国会议通过协定,确认总督应经过同国王的非正式协商、根据英联邦有关国家政府的建议而委任。 在某些英联邦国家的现代宪法中,有专门条款对总督选举作出规定。在早期,总督通常来自英国。现代习惯作法是任命一个“当地”人为总督。现代总督是实权总督,他们行使职能而无需将他代表的国王置于优先地位;不过,总督通常像英王在联合王国一样,行使其宪法及礼仪职能。
⑽ 加拿大,澳大利亚,总督和总理什么关系
总督是英国女王派遣到英联邦(即包括以前的殖民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权力代表,代表女王行使各种象征性的权力,可代表女王在形式上任命总理,也可行使外交的权力。但基本无实权,不得干涉总理施政,他国的国事。总理不必听命于总督,仍是国家的最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