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海在什么地方
国际法 上指不包括国家 领海 或 内水 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 专属经济区 、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 领土 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公海自由 公海自由是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⑤捕鱼自由,但受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的规定的限制。⑥科学研究的自由,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
船舶的国籍 每一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 国籍 ,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船舶在公海上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 ,必须而且只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船舶在一国登记、取得其国籍的条件,由该国的国内法规定。有些国家为了获取大量船舶登记费,对船舶的构造、装备、适航条件、船员的劳动条件和训练等方面要求很低,并把取得船舶国籍的条件放得很宽,借以吸引别国船舶登记。为了防止这种“方便船旗”的做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有权悬挂其旗帜航行的船舶有专属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法律管辖并受其保护。军舰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专门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的船舶亦同。
② 请问澳大利亚(公海中游)是地方名称还是什么
请问澳大利亚公海中有是地方名称好像是什么?当然是地方名称。
③ 请问在公海上有没有无领土归属的岛屿
没有的。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十九条规定:对公海主权主张的无效,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
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公海应只用于和平目的。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国籍。船舶在其领土内登记及船舶悬挂该国旗帜的权利的条件。船舶具有其有权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国籍。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
(3)澳大利亚公海有哪些岛屿扩展阅读:
公海的相关要求规定:
1、每艘船舶,在登记前及其后适当的间隔期间,受合格的船舶检验人的检查,并在船上备有船舶安全航行所需要的海图、航海出版物以及航行装备和仪器;
2、一个国家如有明确理由相信对某一船舶未行使适当的管辖和管制,可将这项事实通知船旗国。船旗国接到通知后,应对这一事项进行调查,并于适当时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补救这种情况。
3、每一国家对于涉及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在公海上因海难或航行事故对另一国国民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或对另一国的船舶或设施、或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每一事件,都应由适当的合格人士一人或数人或在有这种人士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查。
④ 太平洋公海上的岛屿有多少都有归属国吗
太平洋上的岛屿都有归属国,没有的也被其发达国家托管了。太平洋上大多数岛屿都在18至19世纪被烈强霸占,多以英、法、德、美、日、西班牙等国占有为主,二战后部分岛屿归属权改变。如日本的南太平洋岛屿中途岛、关岛,马里纳群岛等岛屿被美国接管。德国部分海外岛屿被英美法分占。也有部分岛屿独立成国家,如奥大利亚、新西兰、瓦努阿图,斐济,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等这些国家原属英国,现在也是英联邦成员。新喀里多尼亚、波利尼西亚属法国,萨摩亚属美国。夏威夷原是独立王国后来加入美国。
⑤ 每个国家的公海有多大,相邻海域的国家如何划分领海
公海不属于某一国家。海域划分与海岸线、所属岛屿、外海或内海有关,要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我国领海宽度是12海里。
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岸国家从海岸基线起算,可以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内所有资源归沿岸相关国家拥有。
⑥ 什么是公海,有几个公海
公海,应该只有一个吧?
也就是不属于各国内海的,都算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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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
国际法 上指不包括国家 领海 或 内水 的全部海域。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是不包括在国家的 专属经济区 、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内的全部海域。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 领土 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公海自由 公海自由是公海法律制度的基础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自由包括:①航行自由。②飞越自由。③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④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⑤捕鱼自由,但受公海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的规定的限制。⑥科学研究的自由,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
船舶的国籍 每一国家,不论其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船舶悬挂某一国家的国旗即具有该国 国籍 ,这个国家即该船的船旗国。船舶在公海上只服从国际法和船旗国的法律。在公海上行驶的船舶 ,必须而且只许悬挂一个国家的国旗。船舶在一国登记、取得其国籍的条件,由该国的国内法规定。有些国家为了获取大量船舶登记费,对船舶的构造、装备、适航条件、船员的劳动条件和训练等方面要求很低,并把取得船舶国籍的条件放得很宽,借以吸引别国船舶登记。为了防止这种“方便船旗”的做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要求“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船旗国对在公海上有权悬挂其旗帜航行的船舶有专属管辖权。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法律管辖并受其保护。军舰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专门用于政府非商业性用途的船舶亦同。
关于维护公海秩序的体制 有以下几个方面。
制止海盗行为 海盗行为是指船舶或飞机的船员、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进行非法的强暴、扣留或掠夺行为。海盗行为是一种国际罪行。任何国家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的船舶或飞机,均可扣押海盗船舶或飞机,逮捕船、机上的人员并扣押船、机上的财物。扣押国的法院可对海盗行为人进行审判处刑,并决定对船舶、飞机或财物的处理,但须尊重善意第三者的权利。如果拿捕无适当理由,拿捕国应赔偿因拿捕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
制止贩运奴隶 贩卖奴隶是一种国际罪行。从非洲掠夺的奴隶大部由海上贩运到美洲,运送奴隶也属于贩卖奴隶的罪行。每个国家都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惩罚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贩运奴隶。在任何船上避难的任何奴隶,不论该船悬挂何国国旗,都当然获得自由。
禁止未经许可的广播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未经许可的广播指船舶或设施违反国际规章在公海上播送旨在使公众收听或收看的无线电传音或电视广播,但遇难呼号的播送除外。遇有上述情况,可向船旗国、设施登记国、广播人所属国、可以收到这种广播的任何国家、或得到许可的无线电通信受到干扰的任何国家的法院,对从公海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国家可逮捕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的任何人或船舶,并扣押广播器材。
登临权 军舰在公海上遇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盗行为或奴隶贩卖嫌疑、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无国籍或虽悬挂外国国旗而事实上是与军舰同一国籍时,有权登临该船进行检查 ,并于必要时予以拿捕。登临权不得对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行使。为了防止登临权被滥用,《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都规定,如果嫌疑经证明为无根据,而且该船舶并未从事涉嫌的任何行为,被登临的船舶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予赔偿。
紧追权 沿海国有权对违反该国法律的外国船舶进行紧追。紧追必须在该外国船舶或其小艇之一在追逐国的内水 、领海或 毗连区 内开始。如果外国船舶违反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规章,紧追也可从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开始 。追逐只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的停驶信号后,才认为开始。紧追必须连续不断进行,不得中断。当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即应中止 。紧追权只能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经特别授权的政府船舶或飞机行使。进行紧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可以在公海上逮捕被紧追的船舶,并押送到该国海港。如果在不应行使紧追权的情况下,在公海上命令外国船舶停驶或逮捕外国船舶 ,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予赔偿。
公海捕鱼与生物资源养护制度 由于世界人口增加和捕鱼技术日益进步、捕鱼量不断增加,造成了鱼源普遍枯竭的危险。各国经济技术发展又不平衡,发达国家发展远洋渔业,到别国近海滥行捞捕,对沿海国的渔业资源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公海捕鱼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必须照顾到各个国家的利益和整个世界的共同利益。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制定了《捕鱼及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规定公海捕鱼自由受该公约关于养护的各项规定的限制,并须尊重沿海国权益。该公约指出,所谓“养护”是使公海生物资源能保持最适当的持久产量,以保证食物及其他海产的供应。所有国家,特别是沿海国和有国民在某区域捕鱼的国家,必须与其他国家合作实施养护措施。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有类似规定。该公约并特别指出,养护和管理也适用于海洋哺乳动物。
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 海洋环境保护是海洋法中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涉及沿海国的管辖权问题。海底资源的开发,陆上工业的发展,核能的利用,石油运输和使用中发生的漏油现象等情况,都会造成对海洋的污染、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严重威胁以及对海洋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制止和防止这种事态的发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肯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为履行这一义务,各国应自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与别国联合,并尽力协调它们的政策(见 国际环境法 )。
⑦ 公海上无人岛有哪些
公海是相对于领海而言的,公海上现在是没有无人岛的,既算是以前有,被人占了,那岛周围12海里就成为别国的领海了,200海里内为专属经济区。所以公海上没有无人岛(除非还有未发现的),但有主权的无人岛却到处都是。我国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无人海岛6763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则有上万个。浙江,则是中国拥有无居民海岛最多的省份之一,占全国无居民海岛数量的43%。
⑧ 全世界有多少岛屿中国有几个还有公海有多少岛屿,面积有多大
全球岛屿总数达5万个以上,总面积为约为997万平方千米,大小几乎和我国面积相当,约占全球陆地总面积的1/15。从地理分布情况看,世界七大洲都有岛屿。其中北美洲岛屿面积最大,达410万平方千米,占该洲面积的20.37%;南极洲岛屿面积最小,才7万平方千米,只占该洲面积的0.5%。南美洲最大的岛是位于南美大陆最南端的火地岛,为阿根延和智利两国所有,面积48400平方千米;南极洲最大的岛屿是位于别林斯高晋海域的亚历山大岛,面积43200平方千米。
从成因上讲岛屿可分为大陆岛和海洋岛两类。大陆岛是大陆的“本家”。多呈花彩链状分布在大陆边缘的外围。在地质构造上与附近大陆相连,只是由于地壳变动或海水上升,局部陆地被水包围而成岛屿。我国的台湾岛就是最典型的大陆岛。海洋岛按成因不同又可分为火山岛、珊瑚岛和冲积岛。由海底火山喷发,火山喷发物堆积而形成的岛屿叫火山岛。太平洋中的夏威夷岛是典型的火山岛。塑造珊瑚岛的主力军是珊瑚虫。珊瑚虫遗体堆积而成的海岛叫珊瑚岛。珊瑚岛主要分布在南北纬20°之间的热带浅海地区,以太平洋的浅海比较集中,如澳大利亚东北面的大堡礁。我国南海诸岛中的多数岛屿均为珊瑚岛。冲积岛则是由河流或波浪冲积而成的岛屿。我国长江口的崇明岛就是我国最大的冲积岛。
岛屿与大陆的标准是相对的。通常人们把澳大利亚大陆定为最小的大陆,这样格陵兰岛就成了世界最大的岛屿。
世界十大岛屿
(1)北美洲的格陵兰岛:217.5万平方千米
(2)大洋洲的伊利安岛(又称新几内亚岛):78.5万平方千米
(3)亚洲的加里曼丹岛:73.4万平方千米
(4)非洲的马达加斯加岛:59.5万平方千米
(5)北美洲的巴芬岛:50.7万平方千米
(6)亚洲的苏门答腊岛:43.4万平方千米
(7)欧洲的大不列颠岛:23万平方千米
(8)亚洲的本州岛:22.7万平方千米
(9)北美洲的维多利亚岛:21.5万平方千米
(10)北美洲埃尔斯米尔岛:20万平方千米中国的岛屿 中国共有大小岛屿5000多座,岛屿岸线总长1.4万多公里。按其成因可分3类: 基岩岛、冲积岛、珊瑚礁岛。东海约占岛屿总数的60%,南海约占30%,黄、渤海约占10%。 基岩岛 由基岩构成的岛屿占中国岛屿总数的90%以上,它们受新华夏构造体系的控制,多呈北北东方向,以群岛或列岛形式作有规律的分布。台湾岛和海南岛是中国两个最大的基岩岛。 台湾岛 台湾岛面积3.578万平方公里,为中国第1大岛。岛上山地占2/3,平原占1/3。台湾岛地质构造上位处西太平洋岛弧带,渐新世至上新世时由地槽回返成为年轻的褶皱带,因而岛上新构造运动强烈,地震活动频繁,第四纪冰期低海面时,台湾岛曾与大陆相连。在地形上,台湾西部为平原台地,东部为山岭。主要山脉有台东海岸山脉、中央山脉、玉山山脉和阿里山山脉,最高峰玉山主峰海拔3997米。整个岛屿及山脉走向均为北北东。河流多循断裂发育。浊水溪形成台湾最大的西螺—台南冲积平原,淡水溪形成屏东平原。台湾东海岸为断层海岸,岸线顺直,崖壁陡峭。 海南岛 海南岛面积3.22万平方公里,为中国第2大岛。海南岛地势中央高四周低,水系呈放射状。台地平原占总面积的65%,山地丘陵占35%。主峰五指山海拔1867米。海南岛在更新世早中期才与雷州半岛分离。海南岛北部玄武岩分布广泛,并保留有完好的火山口。沿岸发育不少典型的沙坝和□湖港湾,湾内生长红树林。 其他基岩岛屿 分布在下列几个地区: ①辽东半岛沿海。长山列岛位于辽东半岛东南沿海,共50多座岛屿,可分为3个岛群:北为石城列岛,包括石城岛和大、小王家岛等;西南为长山列岛,包括大、小长山岛、广鹿岛等;南为外长山列岛,包括海洋岛、獐子岛等。其中以大长山岛最大,海洋岛最高,海拔388米。构成长山列岛的基岩为震旦—寒武系地层。受棋盘格构造制约,岛屿排列有一定的规律。此外,在辽东湾内也散布一些小岛。 ②山东半岛沿海。庙岛群岛居渤海海峡,共有30多座岛屿,可分3个岛群:北岛群有南、北隍城岛和大、小钦岛;中岛群有砣矶岛、高山岛等;南岛群有南、北长山岛和大、小黑山岛、庙岛等。其中以南长山岛为最大,面积20.4平方公里。群岛主要由前震旦系变质岩构成,岛屿排列方向与构造线一致,呈北北东向。此外,山东半岛沿海还有刘公岛、田横岛及灵山岛等,并发育了一些陆连岛,如芝罘岛等。 ③浙闽沿海。 舟山群岛为中国最大的群岛, 由大、小共1339座岛屿组成,其中以舟山岛最大,面积472平方公里,为中国第4大岛。其次有六横岛、朱家尖岛、普陀岛、岱山岛及泗礁岛等。群岛为浙闽隆起带向海延伸部分,主要由中生代火山岩构成。浙江沿海除舟山群岛外,尚有韭山、鱼山及南麂、北麂列岛等。福建沿海主要有台山、四□、马祖及白犬等列岛。 ④华南沿海。万山群岛位于珠江口外,共有150多座岛屿,主要有香港岛、 高栏岛和上、 下川岛等及担杆、万山等列岛。这些岛屿主要由燕山期花岗岩组成。此外,华南沿海还有东海、硇洲、涠洲、斜阳等岛散布。 ⑤台湾附近海域。澎湖列岛位于台湾海峡南部,共64座岛屿,八罩水道分其为南、北两岛群。北岛群有澎湖、渔翁和白沙岛,组成澎湖港;南岛群有八罩岛、花屿和大屿等。澎湖列岛主要由玄武岩组成的火山岛,周围发育裾礁。钓鱼岛列岛位于台湾东北约100海里外,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组成。此外,还有绿岛、兰屿等。 冲积岛 河流入海,泥沙常在口门附近堆积形成沙岛,或称冲积岛。 崇明岛 位于长江口,面积1060.5平方公里,为中国第3大岛,也是中国最大的冲积岛。在公元7世纪前,长江口就出现东沙和西沙,其后沙洲游移不定,现在的崇明岛即是在16世纪长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世纪50年代以来,加固堤防,稳定坍势;同时围海造田,使崇明岛面积扩大了80%。崇明岛南面的长兴、横沙两沙岛原也是一群沙洲,100年前这里尚是几片分散的河口沼泽地,19世纪下半叶开始围垦,近二三十年来修筑堤坝、人工促淤,渐成现状。 珠江河口沙岛 或由河口心滩发育而成,或受基岩岛屿阻拦,在其隐蔽处积沙而成。起初珠江口的汊道宽阔,沙洲散布,后经围垦和促淤,汊道束狭,逐步形成汊道纵横的珠江三角洲。现今沙岛仍在不断伸展,尤以万顷沙、灯笼沙淤涨最快。 台湾西岸沙岛 台湾西岸浊水溪和曾文溪三角洲外的几列沙岛是典型的由河口沙嘴发育而成的沙岛。沙岛断续分布,其内侧与陆地之间为□湖。 此外,在滦河、黄河和韩江三角洲等地亦有沙岛分布。
⑨ 国际法上所说的九大海域都是哪些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⑩ 各国海域面积排名。
各国领海面积排名:
美国1218>法国1008>澳大利亚850>俄罗斯757>新西兰668>印尼611>加拿大560>英国546>日本447>中国396>智利367>巴西363>墨西哥317>印度261>丹麦254。
领海的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但是,“在海岸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如果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的划定可采用连接各适当点的直线基线法”。
直线基线法就是在岸上向外突出的地方和一些接近海岸的岛屿上选一系列的基点,各基点依次相连,各点间的直线就连成沿海岸的折线。 关于基线向外的宽度有个发展过程。
(10)澳大利亚公海有哪些岛屿扩展阅读:
中国于1958年9月4日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1海里≈1.852千米),该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把12海里规定为领海宽度的最大限制。但目前世界各国领海宽度有3海里、12海里、200海里等多种类别。
1992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