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社会头目的财产处置
近年来,有组织犯罪在我国日趋严重,有的已经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其活动范围越来越广,组织程度越来越严密,犯罪气焰越来越嚣张。与此同时,境外黑社会势力也不断向内地渗透,加速了内地有组织犯罪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演变的趋势。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手段残忍,无恶不作。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行索取‘保护费’;有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或者抢劫、绑架、伤害、杀人;有的放高利贷、替人讨债或者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法庭’;有的走私贩毒,经营地下赌场和色情场所;有的操纵选举,篡夺基层政权,公然对抗社会;有的以暴力、贿赂等手段,非法垄断经营,疯狂聚敛财富。黑社会性质组织还千方百计以贿赂、威胁等方法,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其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有的加紧向国家机关渗透,借助权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猖獗活动已经成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突出问题,如果不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任其存在、发展和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我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反黑除恶斗争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精心部署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严打整治斗争,捣毁了许多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应当看到仅仅靠一个接一个‘严打’行动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完善我国的‘反黑’法律体系。长期以来,我国原《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共同’、‘集团’犯罪条款,但对‘黑社会犯罪’却没有明确规定,随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悄然出现,其发展在有呈现瘟疫蔓延的态势,造成刑法规定相对滞后,有鉴于此,我国于修订后的《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专门规定了惩罚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活动的条款,一举解决了多年来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无明文规定’的弊端。
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符合立法原意,对司法机关适用刑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起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规定并非尽善尽美,相反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地方。笔者认为,根据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及世界各国为严厉打击‘涉黑’犯罪的通行做法,应当在《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处罚中增设财产刑,以从重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和一切侵犯财产犯罪一样,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
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称霸一方, 为非作恶, 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根据2002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立法解释,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乾成员基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般表现为独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他们有的包娼包赌,有的从事绑架、偷渡、抢劫、强迫交易或敲诈勒索,更有甚者走私毒品、军火进行跨国犯罪活动,其目的不外乎为了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的甚至拥有‘合法’的公司、企业,其成员均可以从组织中获取较固定的收入。
不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还是通过正常经营活动获取经济利益,不论其经济实力是较为雄厚还是较为薄弱,只要将其获得的经济利益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就可以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之一。
福建宁德市以陈向其为首的犯罪团伙,漳州市以吕其太为首的犯罪集团,龙岩市以林文金、胡武龙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其首要分子均是刑满释放人员或解除劳教人员。他们以此作为逞凶的资本,纠集本地和外来不法青少年为帮凶,发展骨乾分子,少则十几人,多则二三十人,形成各自的地盘和势力范围。吕其太犯罪集团成员23人,由13名骨乾成员按9个‘股东’集资8万元,形成股份制‘公司’。‘公司’账目、货物运输、打人抓人、疏通关系等都有专人负责,集团成员分头包办各村镇乃至外县、区的竹笋、猪皮、液化气等垄断经营。他们还建立相应的经济保障制度,明确规定因‘公司’事务造成个人财物损失或身体伤害以及打通关节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司’实报实销。在严密组织下,该团伙从强买强卖迅速发展到公然打、砸、抢,开设赌场,手段十分凶残,受害群众近万人。 福清市林辉建犯罪团伙从1999年到2000年3月,在福清城关等地连续持枪入室抢劫作案8起,案值100余万元。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外、涉港澳台的黑恶势力与境内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实施绑架、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境外黑社会犯罪分子以商人等身份为掩护入内地作案,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境内外黑恶势力相互勾结,联手作案大都以外商、侨属、企业家等为作案目标,以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为主要形式,涉案金额很大,影响十分恶劣。这类案件以沿海地区为主,并逐步向内地蔓延。
从上述案例中不难看出,黑社会性质犯罪所侵犯的客体不仅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它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黑社会性质犯罪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犯罪,我国刑法对其他财产型犯罪已普遍规定了财产刑如罚金、没收财产,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却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因此,只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增设财产刑,才能直接打击其犯罪目的,从而使刑法的规定更具有针对性。
二、只有增设财产刑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再生基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般都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往往利用其自身的经济实力笼络、招募社会闲散人员为其卖命,或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党政乾部,寻求保护伞,然后通过一系列的犯罪活动充实、壮大组织的经济实力,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这一过程就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以黑促商、以商养黑’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因此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有其极强的再生能力,如果仅对其组织领导者和骨乾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进行惩罚,而不对黑社会集团和个人的非法财产予以没收,只能导致该犯罪组织领导人的组织者在人选上的更新换代,很难从根本上将其铲除。恶意垄断,欺行霸市,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个重要特点。从查办案件情况看,许多黑恶势力都在向经济领域渗透,他们采取‘划片管辖’、强行送货、限制同行经营等方式,垄断市场,敛取不义之财。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对不听‘劝告’的,轻则恐吓、威胁,重则进行殴打,甚至行兇杀人。在暴力开道下,形成了一批‘菜霸’、‘鱼霸’、‘砂霸’。沈阳市黑社会性质犯罪头目刘涌的发迹史就是一部通过‘以黑促商、以商养黑’从而非法致富的发家史。从1995年起,刘涌为了垄断沈阳市场上黄山牌香烟的经营权多次指使手下对那些凡是违抗命令经营黄山牌香烟的老板进行抢、砸,并将一名烟老板活活打死,1999年后,刘涌胃口更大,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始转向房地产业,他只要看中哪块地皮就会采取各种暴力手段竭力弄到手,对于胆敢和他竞争的其他房地产开发商,刘涌先是派手下人先进行威胁和搔扰,如果对方还不肯就范,便出动打手光天化日之下砸毁其施工现场,甚至绑架、毒打这些开发商。刘涌还通过巨额行贿,不付利息等违规手段从金融机构获得上亿元贷款,从而基本垄断了沈阳市黄金商业区的房地产开发。就这样,刘涌以严密武装组织作保障,以残忍手段打压竞争对手,用犯罪行为垄断市场,为其房地产开发公司聚敛了巨额财富,使他领导的黑社会犯罪组织由十几人发展以上百人,成为称霸一方犯罪集团。对于此案,如果仅对刘涌及其骨乾分子的具体罪行进行宣判而不对犯罪集团所拥有的巨额财产进行清理——查处后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势必会造成 一集团的其他成员成为这些非法财产的继承者,从而为黑社会组织的再生提供丰厚的土壤条件。可见,只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增设财产刑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被摧毁的黑社会组织死灰复燃,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三、设立财产刑是世界各国‘反黑’刑事立法的普遍规定。罚金、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附加刑已被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事立法广泛使用。我国修订后的《刑法》也扩大了罚金、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更好地适应我国现阶段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需要。合理地使用财产刑,能达到让犯罪分子意识到‘犯罪划不来’,对于惩治犯罪特别是预防和减少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带来的社会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斗争中,世界各国及地区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反黑’立法都普遍采用罚金、没收财产这些财产刑。如意大利的《特别法令》第三百零六条规定:黑手党经判刑时若无法说明所得金钱、物品、资产的来源,或其对于财产的支配显然与收入不成比例时应予以没收。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中就规定了对黑社会犯罪处以高额罚金,并没收犯罪全部所得。其他国家如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法律也都有类似规定。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既没有规定财产刑,也没有规定对其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如何处置,这样,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罚规定因其针对性欠缺而影响从重从严打击之效果。
综上,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未规定财产刑是一个疏漏,建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应补充规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处以高额罚金,并且为了体现从重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罚金则应依照犯罪分子财产价值的总额判处,而不限于司法机关查明的犯罪数额;同时,还应规定依法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以彻底断绝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经济命脉,从根本上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
2. 像打黑办举报多年并为给结论怎么办
向上一级公安部门举报直至公安部。
扫黑办接到举报的处理流程:1.受理:接受反映涉黑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反映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进行了解、核实。
3.立案审查调查: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依照规定决定立案审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违法事实。
4.审理:对经过立案审查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或法律责任的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3. 不法分子故意打黑钱给我怎么办
建议到公安机关去报案。
发现情况后,不要动那些·黑钱,第一时间先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配合警方调查就好,剩下的警方会处理。
资料扩展
报警流程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你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你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同时,你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你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他们;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你结案。
4. 2018年打黑实际内容是什么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4)澳大利亚打黑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1,取得成果。
全国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 截止2018年8月11日,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共掌握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3件,涉及557人。 2018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犯罪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2,工作动态。
2018年8月,9个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
5. 旅游签证去澳大利亚能打黑工吗,工作好找吗,工资多少
建议不要拿旅游签证去工作,有规定是旅游签证不能在澳大利亚工作的哦,如果想去工作到了澳大利亚本土转成合法的工作签证就可以工作了哦。如果被遣送回国的话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哦。
众所周知澳洲签证是属于发达国家拒签风险非常高的, 澳大利亚签证是否能通过是和以下因素有关:您是否去过和澳大利亚同等发达的国家?是否已婚有孩子或者单身离异?名下资产如何?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户籍是不是敏感区域?澳大利亚使馆有时还会电话调查,最好是提供自己真实的材料申请以防电话调查出现问题。
6. 去澳大利亚打黑工能行么
黑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违法的包括所谓的最自由的国家美国也是打黑的所以找工作收到制约澳洲比较熟悉看工种了10-20澳币每小时吧
7. 打黑单人横行村里怎么处理
秘密收集好真实的证据,私底下和别的村民一起商量对策,然后报警处理。
8. 关于澳大利亚打黑工的
我回答过一个类似的,以下是回答内容供你参考:
首先,如果你申请的是学生签证,自2008年4月26日起,学生澳洲签证都自带打工许可(以前需要去了澳洲再花65澳元申请打工许可)
其次,在澳洲持学生签证打工是合法的,政府规定持学生签证的外国留学生每星期可打不超过20小时的工,节假日则无时间限制
再次,在澳洲打工,最多的是餐厅,另外还有搬运,打字,钢琴演奏(这个比较难但收入很高),家教(一般教中文,但对英文要求很高,比较难找,但收入高).
餐厅工作一般是端盘子刷盘子,每小时8-12澳元.现在很多中国学生也做类似于中医按摩这样的工作(正规的啊,不是那什么的),虽然累,但收入可在20澳元以上.
我有几个朋友在澳洲做这个,有男有女,还有一个在菜场杀鱼,但是收入比较低.
去澳洲留学,每年费用(包括生活费)大约在13-20万左右,如果读TAFE重要12-13万,如果读名校硕士需要20万,大部分的花费会在15-18万上下.
但是如果你选择打工,则可省去生活费(按城市不同生活费每年大约5-7万人民币)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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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打黑除恶期间被绑架拘留处理多久
打黑除恶期间非法拘禁如果构成犯罪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