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RCEP自由贸易区在哪
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模更大,这一协定签署的国家总共有十五个,其中东盟十国,分别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十个国家,加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五个国家共同组成。本来总共有十六个国家,第十六个国家就是南亚国家印度,不过由于各种原因,印度中途退出了自贸协定的谈判,不过RCEP的大门也并没有对印度完全关闭,将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印度也是有机会重返RCEP的。
新加坡港
从国家分布来看,RCEP成员国分布在亚洲和大洋洲两大洲,其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属于大洋洲,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中国、韩国和日本等12个国家属于亚洲,此外印度尼西亚是一个地跨亚洲和大洋洲的国家。在地处亚洲的国家中韩国、中国和日本三国属于东亚,其余国家属于东南亚国家。从沿海和内陆情况来看,在上述15国中老挝属于内陆国,中国、韩国、越南、泰国、柬埔寨、缅甸、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等8国属于沿海国,而日本、新加坡、菲律宾、文莱、印度尼西亚和新加坡等6国属于岛屿国。
Ⅱ 全球最大自贸区在哪里
世界上最大自由贸易区在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一协定向外界释放了成员国坚定不移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多边贸易体系、促进地区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信号。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RCEP将会有力促进地区贸易,为经济复苏提供帮助。
【拓展资料】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由东盟轮值主席国越南总理阮春福主持会议。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正式达成。签署RCEP,是地区国家以实际行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一步,对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稳定全球经济具有标志性意义。
自由贸易区是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组合。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国之间相互取消商品贸易中的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商品在各成员国之间可以自由流动。
自由贸易区从自由港发展而来。通常设在港口的港区或邻近港口地区,尤以经济发达国家居多,如美国有对外贸易区92个。早在50年代初,美国提出:可在自由贸易区发展以出口加工为主要目标的制造业。20世纪60年代后期,有发展中国家利用这一形式,并建成特殊工业区,发展成出口加工区。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向高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形发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Ⅲ 全球有哪三大自由贸易区及其简介
1、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在区域经济集团化进程中,由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美洲组成的。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2、欧洲经济区
欧洲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 简称 EEA。瑞士公民在公投中否决加入欧洲经济区。瑞士通过瑞士-欧盟双边协议参与欧洲单一市场。现时欧洲经济区成员为四个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中的三国:冰岛、列支顿士登和挪威(瑞士除外),以及27个欧盟成员国。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中国和东盟对话始于1991年,中国1996年成为东盟的全面对话伙伴国。
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自贸区,也是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
Ⅳ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自由贸易协定的基本框架确定,中方同意全面开放包括农业、服务业和投资业在内所有市场。完整内容尚未确定。
The first round of talks, held in Sydney on 23 May, focused on proceral issues, including confirmation that the Chinese negotiating team will be led by Zhang Xiangchen, an experienced negotiator and Deputy Director General of WTO Affairs in the Chinese Ministry of Commerce.
Together with the Head of Australia's China FTA Task Force, Ric Wells, they discussed negotiating proceres, laying the basis for future negotiations. It was agreed that the second round of talks would be held in China in August and would involve an in-depth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During the meeting, Australia offered to provide training for Chinese officials on FTA negotiating processes. Australia offered to provide four workshops per year, based on successful workshops concted by 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around the region. The capacity-building workshops would be funded by AusA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