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澳自贸协定带来什么好处
中澳共同宣布结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历时9年经过22轮的谈判至此画上句号。根据谈判结果,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
零关税,意味着国人可以买到更便宜的澳洲商品,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原产澳大利亚的雪花牛肉、海鲜、奶粉及奶制品等美味将更多、更便宜,但与此同时,这也会对依赖价差生存的代购行业形成一定冲击。
农业领域
来自澳大利亚的奶粉将降价
根据协议,中国将在4-11年内取消澳大利亚10%奶粉关税、9年内取消12-25%牛肉关税、8年内取消14-23%羊肉关税、4年内取消14-20%酒类关税。
对澳大利亚的奶农来说,刚刚结束的自贸谈判无疑是一个好消息,这意味着,未来数年中国广阔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将对澳逐步敞开零关税的大门。
澳大利亚十分重视自贸协定为该国乳制品行业带来的行业机遇,阿博特甚至称该协定为“乳制品协议”,该国乳制品行业每年大约为本国经济贡献130亿澳元。除了奶制品,协议还将给予澳大利亚大米、小麦、羊毛和棉花等农作物零关税的优惠。
同样兴奋的还有澳大利亚酿酒业。尽管目前关税高达14%到30%,但中国每年从澳大利亚进口的酒类产品价值仍然超过2亿澳元,此类关税同样在未来4年将会逐步取消。
能源领域
从澳进口焦煤恢复零关税
根据协议,澳大利亚向中国出口的焦煤马上实现零关税、对华出口的包括铝土矿、炼焦煤、动力煤等能源和资源产品将在2年内免除关税、对华出口的医药产品将在4年内免除关税。
不久前,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发布消息,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五种燃料的零进口关税,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关税。澳大利亚是中国进口煤炭的最大国家。根据海关统计数据,今年1-7月,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煤炭5382万吨,占中国进口煤炭总量的40.5%。
“中国宣布恢复进口煤炭的关税,对澳大利亚煤炭出口有一定冲击。”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大中华区资深投资专员王恒岩表示,“由于中国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协定,东盟出口到中国的煤炭可以实现零关税,有这个先例,澳大利亚当然要争取。”
服务领域
澳开放年轻人打工度假签证
中国允许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开合资企业。在105所教育机构有权向中国招生的基础上,再添加77所教育机构。此外,对中国18岁以上30岁以下年轻人开放打工度假签证,每年5000个名额。
除商品贸易外,中澳自贸协定还涉及40多个服务业和专业技术领域,包括教育、法律服务、信息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医疗行业、城市规划、工程建筑以及管理咨询行业都将进入中国广阔的市场。例如,澳大利亚的大学今后可以直接在中国开拓生源,更多的澳大利亚酒店也将在中国落地。根据协议,澳大利亚将对中国18岁以上30岁以下年轻人开放打工度假签证,每年5000个名额。以后你就可以到澳大利亚开始自己的间隔年了,边旅游边打短工。之前,只有新西兰对中国开放这种签证。
投资领域
10亿澳元以下私企投资免审查
投资方面,中国对澳大利亚的投资在2013年达到了319亿澳元,但是中国投资只占澳大利亚外国投资的1.3%。
根据协定,澳大利亚对于来自中国的私营企业投资的外资审查门槛(2.48亿澳元)将提升到与澳大利亚其他自贸协定等同的10亿澳元(约合53.9亿元人民币),这意味着投资额在10亿澳元以内的项目将不必接受审核。不过,根据自贸协定,对于来自中国国有企业的投资项目,不论投资规模大小仍需经过澳方的外资审查。
另外,阿博特在自贸协议中关于劳务输入有所让步,在一些技能短缺领域,同意按具体情况接受中国投资者劳务输入的申请,并享受澳大利亚工资标准,分析称这有利于中方在澳投资企业引入中方高管和其他技术人才。
㈡ 澳大利亚服务贸易当前发展战略是什么
自从1972年12月中澳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中澳之间贸易增长远高于同期双方对外贸易的增长率。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入世以及双方自贸区谈判的开启,两国的经贸合作更是呈现出爆发式的增长。目前,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第一大进口来源地与第一大出口目的地,澳大利亚也长期位居我国十大贸易伙伴之列(2014年为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必将对双边经贸合作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双方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中国与澳大利亚建交四十多年来,经济水平都获得了很大发展,同时两国间的贸易总量都获得了巨大提高。尤其是1995年以来的近20年,双边贸易发展更加迅速。
1995年至2014年,中国对世界的贸易总额从2808.63亿美元增长至43003.64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5.44%,澳大利亚对世界的贸易总额从1104.23亿美元增长至4679.89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7.90%,而与此同时中澳之间的贸易额却从42.11亿美元增长至1368.2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0.11%,高于中国和澳大利亚各自对世界的贸易增长率。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澳的贸易额更是有了大幅度的提升,中澳贸易额年均增长率增加至23.29%。如图1所示,1995—2014年中澳贸易额稳步上升,尤其是2001年之后上升态势更为迅猛。中国现在已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贸易伙伴和主要的投资来源国,而且也已经取代美国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服务贸易出口市场。下面通过澳大利亚主要贸易伙伴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中澳贸易的迅速发展。
图1 中国与澳大利亚进出口贸易发展状况
图1 中国与澳大利亚进出口贸易发展状况
当前澳大利亚前五大贸易伙伴分别是中国、日本、美国、韩国与新加坡,图2显示了这些国家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额在澳大利亚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变化。可以看到,在1995—2014年之间,澳大利亚与美国和日本的贸易比重逐步下降,与美国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3.49%下降至7.28%,与日本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7.62%下降至12.52%。与此同时,澳大利亚与韩国和新加坡的贸易比重基本保持稳定,大约维持在3.5%至6.5%之间,波动幅度较小。然而,澳大利亚与中国贸易额所占的比重却从4.19%增长至27.41%,增长了23个百分点。从时点上看,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额所占比重分别于1999年、2005年与2009年顺次超越韩国、美国与日本,跃居澳大利亚第一大贸易伙伴的地位。
图2 澳大利亚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额占澳大利亚贸易总额比重
图2 澳大利亚与主要贸易伙伴贸易额占澳大利亚贸易总额比重
(二)双边贸易结构不尽合理
相对于贸易规模的迅速发展,中澳之间的贸易结构并不十分合理。先来看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商品结构(见图3)。从图3可以看到,1995—2014年,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商品主要集中于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8(杂项制品)三类商品中,还有少量的SITC5(化学品及有关产品)。同时可以看到,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SITC7商品的比重在不断增长,从1995年的18.15%增长至2014年的39.20%,增长了2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SITC8商品却在不断减少,从1995年的48.58%减少至2014年的29.29%,减少了20个百分点;而其他类产品的贸易却处于较平稳的状态,没有出现大幅的增长或减少。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制造业大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机械及运输设备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商品出口比重的提高,反映了中国的贸易产品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的过程,这本身是一个贸易结构优化的表现。
图3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商品结构变化
图3 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商品结构变化
再来看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商品结构(见图4)。从图4可以看出,1995—2014年,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SITC2(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一直占据着绝对比重,而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2008年,SITC2产品占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比重达到了最高值,即84.53%,此后一直维持在70%的水平之上。除了SITC2产品,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较多的商品还包括SITC3(矿物燃料、润滑油和相关原料)、SITC0(食品和活动物)和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等,但比重都不高,2014年它们的比重分别为12.19%、4.07%、3.28%。总体上看,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商品结构非常单一,主要集中于自然资源类产品,但这反映了中国的需要,因而虽然不尽合理,但也不是一个坏现象。
图4 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商品结构变化
图4 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商品结构变化
(三)双边贸易依存度日益提高
首先来看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依存关系。通过表1不难看出,中国对澳大利亚贸易依存度连年提高,已经从1995年的0.58%上升到2014年的1.32%,上升了将近1个百分点。具体到各项数据,1995年,中澳贸易总额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1.50%,2014年该比重已经增长为3.18%,增加了将近2个百分点。同期,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额在中国对外贸易进口总额中的比重由1.96%增长至4.99%,上升了3个百分点;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额在中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1.09%增长至1.67%,较同期贸易总额占比与进口额占比增速略缓。
表1 1995-2014年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依存关系(单位:%)
表1 1995-2014年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依存关系(单位:%)
再来看澳大利亚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关系(见表1)。很显然,澳大利亚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更高,同时也上升更快。1995年,澳大利亚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为1.14%,到2014年则上升至9.41%,上升了8个百分点,远远大于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依存度。1995年,中澳贸易总额占澳大利亚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3.8%,2014年该比重增长至29.24%,增长了25个百分点,使中国成为澳大利亚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期,澳大利亚从中国进口额在澳大利亚对外贸易进口总额中的比重由2.83%增长至17.20%,上升了14个百分点,使中国成为其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澳大利亚对中国出口额在澳大利亚对外贸易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4.88%增长至40.62%,增长了近36个百分点,使中国成为其第一大出口对象国。
(四)中国对澳贸易逆差加剧
整体来看,在中澳贸易中,中国始终处于逆差一方,而且近年来中国的逆差表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图5显示了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逆差在1995—2014年之间的变化,可以按照金额简单地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5—2003年,这一阶段贸易逆差额较低,始终处于20亿美元以下的水平;第二阶段是2004—2007年,这一阶段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逆差开始明显扩大,金额迅速超越50亿美元但处于小于100亿美元的水平;第三阶段即2008年至今,这一阶段中国对澳大利亚的贸易逆差开始迅速扩大,在超过100亿美元大关后连续突破多个整数关口,达到了600亿美元以上。造成此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的主要商品是矿产品,其中尤以铁矿石和铜矿砂居多,而在2004年尤其是2008年以来,中国对澳大利亚的矿产品需求持续增加,而同时矿产品的价格快速攀升,出现了所谓“量价齐升”的局面,导致了中国向澳大利亚进口金额的更快增加。以2008年为例,澳大利亚铁矿石的价格平均增长了95%以上,但是由于澳大利亚的铁矿石相对于其他国家具有更高的性价比,且我国对铁矿石具有刚性需求,因而我国还是从澳大利亚大量进口铁矿石。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崛起,所需要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日益增加,而澳大利亚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这将进一步加大中国的贸易逆差。随着中澳自贸区的成立,中国和澳大利亚的贸易额将不断扩大,贸易逆差在一定时期内将会不断拉大。如何发展中国的优势资源禀赋,扩大对澳大利亚的出口范围以促进贸易平衡,已经成为中澳贸易良性发展和经济合作长期持续的重要议题。
图5 中国对澳大利亚贸易逆差金额
图5 中国对澳大利亚贸易逆差金额
二、中国与澳大利亚双边贸易影响因素分析
当前来看,中国与澳大利亚贸易存在诸多发展机遇,其中包括一些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同时也面临一些阻碍发展的不利因素。只有全面客观地认识这些影响因素,才能找到正确的策略以推动中澳贸易的发展。下面从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两方面给予分析。
(一)有利因素
1.“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
“一带一路”是我国现在和未来较长时期内最主要的国际战略。虽然澳大利亚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但是秉持“开放”的理念,《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包含“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这就将澳大利亚涵盖在内。此外,澳大利亚也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多次表达参建“一带一路”的意愿,谋求与中国的更深层次合作。澳大利亚不同于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小国,作为发达经济体,澳大利亚具有更为成熟的市场机制,在农业科技、高等教育、现代医疗、环境保护、资本运作等诸多领域领先于中国。因此,我国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的契机,积极开展同澳大利亚的合作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中国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体量已稳居全球第二位,在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及运输设备制造、航空航天、供电和发电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澳大利亚也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中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基础设施建设、海洋合作研究、旅游等领域。“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必将会给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贸易合作带来更多的机遇,尤其是在相互投资及服务贸易领域具有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
2.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
中澳自贸协定在竞争中立、负面清单与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是我国迄今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之一。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将会使中澳之间的经贸合作更加紧密,使双方在农业、教育、旅游、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健康养老等领域具有更多的机遇,对于我国对外贸易及投资自由化的推进意义重大。在货物贸易领域,在协定生效时双方85.4%的商品实现零关税,减税过渡期后,澳大利亚将对中国进口的全部货物实现零关税,中国也将对澳大利亚进口的96%以上的商品实现零关税。双方的关税减免远远超过一般自贸协定的降税水平,这无疑会大大促进双方的贸易发展。在服务贸易领域,澳大利亚以负面清单形式对我国开放除法律、房地产等领域之外的绝大多数服务部门,“非禁即行”的开放模式大大拓宽了中国向澳大利亚服务出口的准入范围,将给中国服务提供者创造和提供更多的市场机会。澳大利亚是首个以负面清单模式对我国做出服务承诺的国家,这也将是我国未来对外开展服务贸易谈判的重要方式。另外,中澳自贸协定也在国际投资方面解除了诸多原有的政策限制并提供了激励措施,这无疑会推动两国之间的国际投资,而两国间投资的增加无疑会推动两国贸易的发展。
3.RCEP的持续推进
应该说,有了中澳自贸协定,RCEP对中国与澳大利亚的经济关系的作用就相对弱化了。但是,由于有TPP的预期负面作用和美国对澳大利亚的各种影响的存在,RCEP对于加深和巩固中国与澳大利亚政治经济关系具有明显的积极作用。换句话说,TPP使澳大利亚靠近美国,RCEP使澳大利亚与中国等亚洲国家融合,RCEP在一定程度上会抵消TPP的负面影响,削弱美国强加在中澳经济关系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正是基于此,RCEP也越来越成为中国应对TPP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来看,TPP在经济开放方面的标准是当今全球各经贸合作协议中最高的,而且要求各谈判国对经济制度法规进行调整,无论是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均要求标准统一,这给其谈判带来了一定难度。而RCEP谈判虽然起步较晚,但其在东盟与各国的自贸协议的基础上进行,其标准相对较低且更加务实,因而其达成较TPP容易。还有,TPP在实现经济目的的同时伴随有明确的政治目的,而RCEP更多地体现了经济目的,因而也更容易得到亚洲国家的认同。总的来说,RCEP的成立终将推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的发展,同时将在一个更大的区域内和更长的时间里推动中国与澳大利亚的经济往来与合作。
4.双方贸易互补性较强
从资源禀赋来看,我国人力资源丰裕,劳动力成本较低,在劳动密集型商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在按SITC6(原料分类的制成品)与SITC8(杂项制品)生产与出口上具有一定的价格竞争力。因而如前所述,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产品主要是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与SITC8(杂项制品)。然而,澳大利亚作为发达国家,却由于特殊的国情即“地广人稀、资源丰富”,向中国出口的商品并不是所谓的技术密集型或者资本密集型商品,恰恰以农产品与原材料为主。如前所述,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的商品中SITC0(食品和活动物)、SITC2(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与SITC3(矿物原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三类商品的比重始终维持在80%以上,其中SITC2(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始终维持在70%以上。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我国与澳大利亚相互出口的商品结构完全没有重叠或仅有较小的重叠。中澳两国由于各自“国情”不同,自然禀赋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使得两国贸易具有极强的互补性,为未来贸易的扩大提供了便利条件和空间。
(二)不利因素
1.美国因素的不利影响
澳大利亚是美国的重要盟国之一,两国之间具有长期的亲密而稳定的关系,因而我国同澳大利亚的经贸合作必将受到中美关系以及美国亚太战略的影响与冲击。近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影响力快速增强,这强化了美国抑制中国的愿望。TPP就是美国抑制中国的重要手段和“重返亚太”战略的重要支撑,此外美国主导的服务贸易协定(TISA)也具有同样的战略目的。在这两个协议中,澳大利亚都是重要成员国,而美国有意将中国排除在外。同时,中国的发展也使澳大利亚增强了与中国经济合作的愿望,它需要通过与中国的经济往来实现自身的经济发展,避免可能的孤立与利益损失。因而,其一方面参与由美国主导的TPP协议,另一方面又同中国这个非TPP协议国家签署自贸协定,以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美国不情愿其重要盟国与中国加深经济合作,所以会不断施加负面影响和阻碍措施。中美之间的台湾问题、南海问题、人民币问题、贸易摩擦问题等都会持续存在,具有加剧和缓和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会不断影响中国与澳大利亚经贸关系的发展。
2.中澳贸易结构的单一性
中国与澳大利亚货物贸易进出口结构十分单一,对两国贸易的更大发展构成了明显的限制。如前所述,中国从澳大利亚的进口70%以上集中在SITC2(除燃料外的非食用原料),进一步讲主要集中在铁矿石与铜矿砂上。中国从澳大利亚进口铁矿石的总量巨大,对于两国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一旦铁矿石进口出现问题必将对两国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负面冲击。中国对澳大利亚的出口主要集中在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 与SITC8(杂项制品),其中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占中国对澳大利亚出口比重高达40%。在SITC7产品方面,我国对澳大利亚出口的竞争主要来自美国和日本,尤其是美国在次贷危机后实施的制造业振兴计划对我国向澳大利亚出口SITC7(机械及运输设备)形成了一定的并可能是长期的冲击。同时,在SITC6(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与SITC8(杂项制品)方面,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释放和人力成本不断上升,来自东南亚、南亚的制成品及杂项制品对我国同类产品的竞争压力逐步加大,而东南亚国家与澳大利亚政府实施的进口多元化政策也将对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SITC6与SITC8造成压力。
3.中澳服务贸易水平差距明显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和科技水平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服务贸易在整个贸易中进而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当今世界经济已经步入了服务经济的时代,服务贸易占世界贸易的比重约为1/5,已经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强劲、平衡、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成为很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点和重要支撑。很显然,两国之间的服务贸易能否快速健康地发展并达到一定的高度,关键因素是两国之间的服务贸易水平是否相当。如果服务贸易水平存在明显差距,就会使贸易主要在产业间进行,限制产业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进而限制服务贸易总量的扩大并因为贸易差额扩大而产生摩擦。而从实际来看,在服务贸易方面,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作为发达国家的澳大利亚存在明显的差距。2014年服务业跃升为澳大利亚最大出口产业,而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仅为12.3%,中国在金融、保险、教育、培训、医疗等服务行业方面都与澳大利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尽管澳大利亚在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中以负面清单方式向中国做出了服务贸易承诺,但是中国与澳大利亚服务业水平的差距限制了中国对澳大利亚服务出口的快速增加。
4.双边投资发展失衡
国际投资对国际贸易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如果双边投资发展滞后或者失衡,势必影响贸易的良性发展。目前来看,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国际投资存在着明显的失衡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边投资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即中国对澳大利亚的投资金额远远大于澳大利亚对中国的投资金额;二是中国对澳大利亚的投资产业结构过于单一,主要集中在矿业和房地产业。具体来看,2013年澳大利亚对中国的投资额是32967万美元,仅占世界对中国投资总额(11758260万美元)的0.28%,远远低于同期日本和美国对中国的投资额(分别为705817万和281987万美元);同时中国对澳大利亚的投资额为345798万美元,占中国对世界投资总额(10784371万美元)的3.21%,略低于中国对美国投资额(387343万美元),并高于中国对日本的投资额(281987万美元)。在中国对澳大利亚投资方面,2014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澳大利亚外资第一来源国,而中国投资的44.67%流向了房地产行业。与此同时,矿业仍是中国在澳大利亚投资的首位产业。
(一)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加深双方经济联系
应对外部负面影响(如美国干扰)的最好策略是加深双方的经济联系、增强政治互信和经济依赖。“一带一路”战略为加深中国与澳大利亚的经济联系提供了最好的契机。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背景下,中国政府一定要积极推动与澳大利亚政府的合作,并与之一起消除经贸合作障碍、提高经贸合作效率。一方面,双方政府要切实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促进中澳之间货物与人员流动的效率。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和企业要积极参与澳大利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动两国在港口、铁路与航空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运输网络,提高两国之间的货物与人员运输速度。具体来讲,在海运方面,中国应当增加通向澳大利亚的航线,提高两国之间的货物吞吐量;在道路运输方面,根据自贸协定负面清单规定,澳大利亚将对中国道路运输服务提供商开放除出租车和公共交通外的国内运输服务市场,中国政府应当鼓励中国企业积极介入,并适时推进我国的高铁进入澳大利亚;在航空运输方面,澳大利亚将对中国空运服务提供者开放国内出航权业务外的空运服务市场,澳大利亚国际航空公司也允许外资持股,中国政府都应当积极推动企业参与。
(二)以农业贸易合作为突破口拓展中澳贸易领域
当前,中澳贸易结构单一,已经限制了中澳贸易总量的扩大。因此,中澳两国政府必须加强合作,针对不断出现的新需求,拓展贸易合作的新领域。从两国资源禀赋来看,中国与澳大利亚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限于以往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两国的农产品贸易并未得到有效的发展。所以,中澳两国政府可以将加强农产品贸易作为拓展中澳贸易领域的突破口,切实推进农产品贸易合作。中澳两国都是农业大国,两国农业合作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0年的小麦贸易,双方1984年签署了农业合作协定并建立了部长级农业联委会机制,为以后的农业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澳大利亚政府一直积极鼓励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多次表达欢迎中国农业企业投资的意愿。就当前中澳的贸易结构来看,澳大利亚向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所占份额仅有10%,中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农产品所占份额不足3%。从此次签署的中澳自贸协定关税减免来看,农产品贸易方面的减免占据了很大的份额,自贸协定生效时澳大利亚对中国实施零关税的农产品税目和贸易额占比均达到约99%,这无疑会给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更多的出口机会。农产品贸易的扩大必将带动许多工业产品贸易的扩大,这也在客观上拓展了中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领域。
(三)依托负面清单模式加强中澳之间的服务贸易合作
随着中澳自贸协定的签署,澳大利亚成为世界上首个对我国以负面清单模式做出服务贸易承诺的国家,其将大大促进我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服务贸易规模的扩大与结构的优化。相对于中澳货物贸易来说,中澳服务贸易规模较小,与货物贸易的地位极不相称,因而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并且在利好政策下构成了未来中澳贸易增长的重要方向。根据澳方列示的负面清单可以发现,澳大利亚对中国服务提供商所作出的限制并不是很多,开放力度较大。根据负面清单,澳方在专业服务、电信服务、分销服务、金融服务与运输服务方面仅做出了适当限制。例如,在电信服务领域,负面清单规定中国企业可以在澳大利亚设立独资电信公司,没有地域和业务范围限制,中资企业还可以入股澳大利亚电信公司(Telstra),但所有外资持股比例最多不得超过35%。从电信服务来看,澳大利亚几乎放开了对中国企业的限制,开放程度较高。此外,澳大利亚对建筑、环境和旅游服务等部门基本没有限制,这意味着上述领域将向中国服务提供者完全开放,这使得中澳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有了更多的合作机会。中国则通过“正面清单”的模式考虑了澳方在银行、证券、电信、法律、教育和建筑等部门的重点诉求,相较于澳方开放程度相对较小。在未来我国还应通过“负面清单”积极同澳方开展相关谈判,进一步开放我国服务贸易市场,促进双方服务贸易发展。
(四)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促进中澳双边国际投资
为了推动和扩大中澳双边国际贸易,中澳两国政府必须重视和推动双边国际投资,尤其是制造业投资。中澳自贸协定进一步开放了中澳双方互相投资的领域,相应的投资门槛不断放宽,投资限制不断减少,为双方的投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中澳双方政府应该高度重视两国之间国际投资的失衡现象,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促进中国与澳大利亚的双边国际投资。首先,中国政府应该通过积极宣传投资政策,鼓励澳大利亚公司到中国投资,尤其是通过微观政策的激励以及地方优惠措施引导澳大利亚公司投资到中国的农业、环保等较为薄弱的领域。其次,中国政府应该通过融资、保险等优惠政策,鼓励中国公司投资到澳大利亚矿产、房地产等之外的产业,改变投资结构严重失衡的现象。同时,中澳双方政府要积极推进和监督中澳自贸协定中各自承诺的实施,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建立平等互利的交流机制,及时协调和解决双边投资中出现的争端,落实先行磋商制度、公共福利政策措施排除仲裁制度、建立仲裁员名单制度以及合并仲裁制度等四种国家争端解决制度的实施。最后,双方政府在中澳自贸区建设中,应不断提高中澳之间的投资自由化水平,彼此给予对方更具开放导向和透明度的投资环境,推动中澳双边投资规模的扩大与结构的优化。
㈢ 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贸易政策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都是农业国家,都鼓励出口,支持本地产业
不同点:澳洲本地没有自己的加工企业,大多数电子产品,轻工业等商品都是从中国,东南亚进口。而中国基本上都是输入,只进口能源。
㈣ 中国霸气拒绝澳大利亚请求,各国纷纷点赞,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事件的回顾中国霸气拒绝澳大利亚请求,各国纷纷点赞,事件原因是我国拒绝了澳大利亚的医疗物资求助。
澳大利亚自身地域辽阔,拥有十分丰富的矿产资源,我国与澳大利亚也开展了各种矿产资源的商业合作贸易。但随着中美两国进行双边贸易战,澳大利亚国家深受美国方面的影响,也开始向我国进行贸易壁垒,收取我国出口商品的大量关税,影响我国的出口贸易经济。一批来自澳大利亚的猪肉,被我国检测出含有大量瘦肉精,为了保障国家人民的利益选择退回这批猪肉,而澳大利亚则认为我国不讲贸易规则,最终这批猪肉只能烂在仓库中。随着全球新冠病毒疫情的不断扩散,澳大利亚也深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澳大利亚由于本国的医疗物资紧缺,大约有500万居民缺少足够的医疗物资,最终澳大利亚只能向我国求助,希望我国能支援他们一定数量的医疗物资,但我国霸气拒绝了澳大利亚的这个请求,许多国家对此也纷纷点赞。
㈤ 澳大利亚与中国的贸易关系
澳大利亚和中国的贸易关系很特殊~他我们需要中国,中国需要我们 提到对华贸易,就会涉及多元化或单一化。很难深入探究该问题,因为澳内部的讨论正被辩论极端所主导。一些安全游说团体希望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捍卫”国家主权——其实他们并不知道有关代价或不想计算,只是鼓吹实施远离中国的多样化贸易政策。亲华商界则表示应对中国人几乎言听计从,因为他们是我们最大的顾客。当考量澳中经济关系未来时,任何一种观点是否实用或有益?一些事情需要考虑。
首先,就贸易和投资而言,我们总是在实现多样化。就如中国从巴西和澳运入铁矿石以实现进口来源多样化一样,(澳)企业和投资者也在这么做。
其次,即使政府想,就真能告诉企业怎么做吗?例如,在有关中国二线城市的一档系列电视节目中,我曾采访南澳葡萄酒出口商碧璞·克劳福德,她专门为山东省青岛市开发一种葡萄酒品牌。她向青岛市场倾注大量时间和投资,并大获成功。(澳)政府怎么能告诉她放弃利润丰厚的合同并转向别处?她连城市都不愿换,遑论国家了。
第三,若不选中国,还有什么替代选项?诚然,在食品和能源安全方面,韩日也很重要。东盟也是个大市场。印度崭露头角,还有欧洲、中东、非洲等地。即便如此,细察会发现,有7770家和6448家澳出口商向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出售商品。这令其他国家——例如向印尼出口的2550家、向印度出口的2176家——黯然失色。然后,是在华澳企多达3000家,相比之下在日澳企仅100家。这还尚未细究出口额、留学生与游客人数以及其他服务出口等。
自惠特拉姆宣布当选(澳)总理就与中国建交,已过去近50年。既不亲华亦不排华的他认为,即便我们不认同中国的体制或北京的所有行动,世界也必须对华交往。此后澳中关系经历千回百转,尤其是随着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一方、我们的关键贸易伙伴之一。鉴于中国对澳大利亚至关重要,这种状况仍将持续。
同时,由于中国对能源安全、食品安全、高质量专业服务、优质教育等存在巨大需求,中国也需要澳大利亚。
㈥ 中国商品出口到澳大利亚,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说简单,很简单,开一个网店,有人买就卖。
做正规的出口澳大利亚生意,那要学的东西太多。下面提示一下:
现行外贸法包括总则、外贸经营者、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调查、对外贸易救济、对外贸易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几部分。
(一)对外贸易经营权
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放开了对外贸经营者资格的要求。其一,可以从事外贸的主体扩大到了自然人,外贸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二,外贸经营权的获得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2004年6月25日,商务部发布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对依法需要登记的外贸经营者的登记程序作出了规定。该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二)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外贸法第三章是关于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依规定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实行目录管理,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对实行自由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也实行目录管理,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方面,外贸法参照GATT第20条一般例外及第21条安全例外的规定,增加了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范围,将有关的世贸规则转化为了国内法,也有利于充分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及国家利益。依外贸法第1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此外,国家对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以及与武器、弹药或者其他军用物资有关的进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货物、技术进出口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在限制和禁止进出口货物与技术的管理上,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外贸法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并可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国家对部分进口货物还可以实行关税配额管理。有关进出口货物的配额、关税配额,由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国际服务贸易
外贸法第四章是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规定。该章依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4条的规定,就服务贸易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作了一般性规定。
依第26条的规定,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
(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服务产业,需要限制的;
(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需要限制的;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
(6)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的。此外,国家对与军事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以及与裂变、聚变物质或者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国际服务贸易,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维护国家安全。在战时或者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
(四)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内,对于在境外发生的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情况缺乏有效的救济。在借鉴他国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国外贸法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章。
该法第29条所针对的是对进口货物侵犯我国知识产权的处理。该条规定进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侵权人生产、销售的有关货物进口等措施。
第30条针对的是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对外贸易中滥用其专有权或优势地位的情况,规定当知识产权权利人有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等行为之一,并危害对外贸易公平竞争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第31条规定针对的是外国政府的行为,为我国政府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我国经营者在国外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手段,规定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未给予中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民待遇,或者不能对来源于中国的货物、技术或者服务提供充分有效韵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依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依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对与该国家或者该地区的贸易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规范对外贸易中的垄断或其他不正当行为
修订后的外贸法针对垄断行为、不正当行为等进行了规定,有关规定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不矛盾,因为外贸法只调整进出口环节,新规定填补了我国外贸法中缺乏竞争规则的空白。
关于垄断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违反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垄断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危害市场公平竞争的,依照有关反垄断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害。
关于进出口环节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第32条规定,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不正当的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行为违法,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禁止该经营者有关货物、技术进出口等措施消除危害。
第34条还规定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伪造、变造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标记,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配额证明或者其他进出口证明文件;
(2)骗取出口退税;
(3)走私;
(4)逃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认证、检验、检疫;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六)对外贸易调查
对外贸易调查一章,是在原有条款的基础上扩充而成的。该章为对外贸易主管机关严格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执法手段,对相关利害关系方的利益提供了充分的保护
㈦ 中国与澳大利亚当前的贸易状况
自建交以来,中澳双边经贸关系持续、稳定发展,也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1978年澳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1981年两国签定经济合作协定书和促进发展技术合作计划协定。1986年双方成立了部长级经济联委会,下设10个联合工作小组。1988年双方签署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9年5月,澳副总理兼贸易部长费希尔访华,并同中国外经贸部长石广生共同主持了中澳经济联委会第九次会议。费希尔访华前,中澳两国就“羊毛标准合同”达成协议。同年7月,澳外长唐纳访华时,外经贸部长石广生与其就中澳正式结束有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2000年5月,澳贸易部长维尔访华,与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正式签署了中澳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2002年8月,中方选择澳液化天然气公司为广东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资源供应方。10月,中澳正式签署广东LNG项目购气合同。2005年5月,中澳启动首轮自贸协定谈判,迄今已举行13轮谈判。 澳为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第七大进口来源地,我是澳第二大贸易伙伴。2008年,双边贸易额达596.6亿美元,同比增长36.1%。中国主要从澳进口铁矿石、氧化铝、煤、羊毛、大麦等,主要对澳出口计算机、服装、箱包、玩具。
㈧ 中国和澳大利亚互惠项目有哪些
互惠项目包括:
1、人文交流:澳中两国就文化、教育、科学和技术交流等领域建立和加强友好关系的交流项目。
2、投资合作:政府、企业间签署的协议,以及政府决定的对外投资额、投资者权利等法律法规,旨在促进澳大利亚企业与中国企业的相互合作。
3、经贸合作:澳大利亚和中国之间开展贸易、投资、金融、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以扩大双方经济关系。
4、旅游合作:澳中两国就旅游及相关产业之间的合作,促进两国之间的友好交往。
5、体育合作:澳大利亚会与中国政府及体育行业组织单位合作,举办许多实用性,国际性及有影响力体育活动。
㈨ 中国和澳大利亚之间的经济是如何互补的
澳大利亚和中国的经济合作关系建立在两国经济具有互补性和在亚太地区享有共同地位的基础上。澳大利亚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在向中国出口所需原材料方面拥有巨大的潜力,而中国则将其制成品出口到澳大利亚。近年来澳大利亚经济日趋多样化的特点,使得其高科技制成品和优质服务在中国也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贸易自1972年澳大利亚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的双向贸易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贸易总额从1972年的1.58亿澳元增长到1998年的92亿澳元。中国是澳大利亚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作为中国的贸易伙伴,澳大利亚的重要性可从贸易质量上反映出来。澳大利亚是中国最大的大宗商品供应国,澳大利亚的铁矿砂、羊毛和铝都是中国生产优质钢材和高档服装等主要出口创汇产品的原材料。近年来,澳大利亚在机电产品和电信设备等出口方面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澳大利亚正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服务输出国---澳大利亚银行、法律事务所、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信息管理和医疗服务机构都在中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中国是澳大利亚进口商品,包括纺织品、玩具、娱乐和体育用品,以及鞋类和男装(非针织类)等商品的第四大进口资源国。投资澳大利亚在华投资的范围涉及了众多的领域,从农业经济、食品/饮料加工、建筑材料和施工服务,到城市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信息技术,都有澳大利亚的投资。澳大利亚也是中国的重要投资地:1998年,中国在澳大利亚的投资总额约20亿澳元。中国在澳大利亚的这些投资涉及范围同样广泛,其中包括中国在澳大利亚的最大投资项目,如恰那山铁矿(1.2亿澳元)、波特兰炼铝厂(1亿澳元)以及MetroMeats(1亿澳元)。中国在澳大利亚的投资被认为是高质量的投资:这些投资属于直接投资,通常是合资建厂,因而可直接为澳大利亚提供就业机会,并能够促进其出口的发展。